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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法院副院長黃松有 被查幕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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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ai 發表於 2008-11-17 09: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黃松有是中國大陸1949年以來因涉嫌貪腐被調查的級別最高的司法官員,也是最高法院極少數「落馬」者之一。他涉及三大問題——以權謀私、嚴重經濟問題和生活腐化。

  10月28日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經表決,免去黃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但對黃松有被免職的原因,未釋明。記者從多個途徑了解到,黃松有此前已於10月15日被中央紀檢部門帶走接受調查。

  據知情人士透露,黃主要涉及三大問題——以權謀私、嚴重經濟問題和生活腐化。這位一度以「學者型法官」形象而廣受矚目的國家二級大法官,成為自1949年以來中國因涉嫌貪腐被調查的級別最高的司法官員,該案引起的震動也將對中國司法影響重大。

  現年51歲的黃松有,1957年出生於廣東汕頭市澄海縣(現為澄海區)蓮上鎮蘭苑村一個農家,自幼學習成績優秀,且有書法、潮劇等文藝愛好。1978年,黃松有考入西南政法學院(現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如今,78級法科畢業生已經成為中國法律實務和學術領域的中堅力量,黃松有原本也是其中的佼佼者之一。

  大學畢業后,黃松有進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經濟庭副庭長、刑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1997年3月起,黃任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湛江市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在湛江任職期間,黃松有組織領導了當時全國矚目的「湛江走私系列案」等大案要案的審理,並因此獲得廣東高院授予的個人二等功表彰。

  一位曾在最高人民法院任職、與黃有過接觸的人士向《財經》記者介紹,湛江中院當時在合議庭組成等問題上,都比較注意法律規定的一些細節,黃的表現頗為內行。1999年6月,黃松有進入最高人民法院任職,任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一庭庭長。據知情人士介紹,當時的民一庭庭長人選中,有數位在業務能力和資歷方面都具實力,黃松有從地方中級法院的院長(副局級)躍升為最高法院的庭長(正局級),頗有「黑馬」色彩。

  僅三年之後,2002年12月,黃松有又晉陞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國家二級大法官。在司法系統之外,黃松有還曾兼任全國青聯常委、中央國家機關青聯副主席等社會職位,以及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民事訴訟法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等職位,並在多所高校任兼職教授。

  黃松有曾在母校西南政法大學在職攻讀博士,獲得訴訟法博士學位。黃也被認為是「學者型」法官,著述頗豐,曾發表過不少有關民事審判和司法改革的論文和專著,而其主編的法律釋義、案例彙編等法律實務書籍為數更多,一些書籍在民事審判領域幾乎人手一冊,其中的不少解釋在司法實踐中被廣為採納。

  但這樣一位被公認前途無量的高級司法官員,在個人的經濟、生活作風等問題上卻存在嚴重瑕疵。黃松有案發前,關於其相關問題,在法律界人士內部已多有傳聞。據《財經》記者了解,黃松有在任最高院副院長期間,分管民事審判和執行工作。在其組織推動下,近年來全國法院在解決司法裁決「執行難」問題上推出多項強力舉措,包括建立執行聯動機制、建立國家執行威懾機制等。頗具諷刺意味的是,黃松有的「落馬」,恰恰是以一個執行案件為導火索。

  在黃松有被查之前,近年來中國法院系統的反腐工作已經多有斬獲,如廣東高院原院長麥崇楷、遼寧高院原院長田鳳歧、湖南高院原院長吳振漢、黑龍江高院原院長徐衍東等大法官涉腐被查,中級法院以及基層法院「落馬」的法官則不勝枚舉。


黃松有

  但黃松有的「出事」還是在司法界引起強烈震動。一位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過的人士介紹,黃松有是1949年以來中國因涉嫌貪腐被調查的級別最高的司法官員,也是最高法院極少數「落馬」者之一。數年前,曾有一位最高法院的審判員因「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獲刑,該案可能是迄今為止惟一的涉及最高法院法官的案例。

  黃松有案發後,許多曾看過他寫的書、聽過他的講話,或者關注過他推動司法改革的舉措的法律界人士,驚訝不已。幾位與黃松有曾是同窗兼好友的法學界人士,在面對記者詢問時則深表感慨與痛惜。一位黃松有昔日的老師稱,黃原本也算是個「很謹慎的人」,但「可能面臨的誘惑太多了」。

  黃松有被查,重要起因是牽涉廣東楊賢才案。現年58歲的楊賢才曾任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2001年擔任廣東高院執行庭庭長(該庭后更名為執行局)。楊在執行局局長位置上任職六年,於2007年9月離任,但仍擔任廣東高院副巡視員(副廳級)及該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楊賢才在加強案件執行力度上堪稱「鐵腕」。2003年下半年開始,在楊的主導下,廣東高院首創了將下級法院難以執行的案件統一「打包」指定給非原管轄地中院執行的做法。2004年,廣東高院又高調向媒體公布了多項對付惡意逃債者的措施和執行新舉措,包括上級法院統一管理提級執行、交叉執行或指定執行,加大對逃債者的財產搜查力度,發《限制高消費令》,實行對被執行人財產懸賞舉報制度,甚至包括追究賴債者刑事責任等。

  總體而言,楊賢才的執行改革以「集權」為鮮明特點,通過鐵腕措施使得大量執行困難迎刃而解。但由於對申請執行人的權利缺乏機制保障,執行措施的強度往往取決於執行法院和法官本身,加上監督缺失,執行人員有較大的上下其手的空間。楊賢才主導的「集權」措施,使高院執行局的權力與風險同步放大。今年6月下旬,楊賢才被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調查人員帶走,並接受中央紀委的相關調查。

  《財經》記者從相關途徑了解到,楊因為索賄而被舉報,其「落馬」的原因涉及廣州中誠廣場執行案。黃松有在廣東高院任職期間曾與楊共過事,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后又分管民事執行工作,且與楊為潮汕老鄉(楊賢才為廣東揭陽人,揭陽在撤縣設市之前隸屬汕頭),關係密切。因此,楊賢才「落馬」后,有關黃松有將「出事」的傳聞就在司法界傳開。

  不過,此後黃松有仍不時高調在公開場合露面,包括參加一些重要會議、發表「重要講話」。今年9月27日,黃松有曾回到家鄉汕頭市的龍湖區法院視察工作。其最近一次公開露面,是10月9日在廣西南寧會見並宴請出席「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地方法官研討會」的東盟各國司法界代表。黃在會上發表了演講,神態頗為自若。但就在此後的10月15日,黃松有被中央紀委帶走接受調查,隨即在月底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被免職。

  目前,黃松有涉及的以權謀私、嚴重經濟問題和生活腐化等三大問題,官方尚無相關細節披露。而牽出黃松有的楊賢才案,已在今年9月間由紀檢機關轉至司法機關,楊賢才被異地檢察機關批准逮捕。記者獲悉,楊案將很快進入審判程序。據知情人透露,楊賢才涉嫌在其主管的執行案中尋租,而楊案發前後,廣東中誠廣場案主要相關人員均接受過紀檢部門調查或問詢。

  楊賢才「落馬」后,有至少四名廣東律師被帶至北京協助調查,其中包括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卓倫等人。陳卓倫為楊賢才的好友兼老鄉,在2005年間,陳作為中誠廣場案當事方之一廣州市城市建設開發集團公司的委託代理人參與過該案。

  中誠廣場被稱為「中國第一爛尾樓」,位於廣州天河北路黃金地段,1992年動工,1997年因其開發商廣州鵬城房地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鍾華捲入一起債務糾紛被查封,進而導致停工。爛尾的中誠廣場債主盈門,申報債權近20億元。該執行案經最高法院和廣東高院的指定,由廣州市中級法院負責。

  廣州中院曾對中城廣場的部分樓層進行拍賣,但是流拍,後來也未能成功組織整體的拍賣。2002年10月,北京金貿國際投資公司、廣州駿鵬置業公司(下稱北京金貿投資、廣州駿鵬)以協議轉讓方式收購了中誠廣場四分之三權益,作價9.24億元,該方案得到了最高法院的同意。協議雙方為此收購還成立了項目公司廣州金貿房地產開發公司。

  但此後,廣州駿鵬的董事長范駿業因涉嫌多起銀行詐騙案被警方立案調查(參見《財經》2005年第8期「第一爛尾樓騙貸巨案」),廣州駿鵬退出收購。北京金貿提出單獨收購,新方案於2005年2月得到最高法院答覆同意。不過據《財經》記者查詢的工商資料顯示,廣州駿鵬此前已於2002年11月,掌控了北京金貿90%的股份。

  蹊蹺的是,就在2005年1月,一個名為彭愛玲的女士出任北京金貿的董事長及法定代表人。此後不久,中誠廣場收購方案經最高法院答覆同意。同年12月,廣州駿鵬將其持有的北京金貿90%股權轉讓給彭愛玲個人,而彭則將其剛剛受讓的股權立即轉讓給北京金貿財迅信息公司(下稱金貿財迅)。工商資料顯示,金貿財迅是在2005年12月才新設立的,彭愛玲既是法定代表人,也是擁有金貿財訊90%股權的大股東。

  2007年5月,北京金貿的原股東全部撤離,2007年11月,彭愛玲也撤離金貿財迅。至此,經過數番騰挪,彭愛玲全身退出中城廣場項目。此時,中誠廣場已經更名為中石化大廈。據《財經》記者調查,北京金貿收購中誠廣場的9.24億元實際上是來自深圳的一家擔保公司。隨後,中石化集團在廣東的下屬公司作為買家參與了中誠廣場的開發項目,購進部分房產自用。目前,中誠廣場A塔已全部歸屬中石化,中誠廣場也因此更名中石化大廈。

  一位法律界人士告訴《財經》記者,中誠廣場在變賣過程中的法律程序存在問題,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中關於變賣的條件。中誠廣場作為被執行財產,沒有經過法定的三次流拍即直接變賣。這引致不少債權人的不滿,其間,不少實力雄厚、出價更高的地產公司,均被拒之門外。

  中誠廣場在2002年和2005年的兩次變賣方案,均在楊賢才主政廣東高院執行局期間,而且方案兩度得到最高法院同意。2005年的變賣方案,則需經過分管執行工作的黃松有之手。楊、黃兩人之相繼「落馬」,其涉案具體細節尚有待官方調查結束后正式公布。曾為「中國第一爛尾樓」的中誠廣場,再至今日的中石化大廈,彭愛玲不無獲利並全身而退。據調查,彭愛玲出生於1971年,在業內寂寂無聞。

  附:案外案 兩岸咖啡女總裁被查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因涉嫌以權謀私、有嚴重經濟問題和生活腐化被免職,並於11月15日被「雙規」。如今黃松有貪瀆案爆出案外案。據台北媒體報導,總部設在浙江省杭州市的著名連鎖咖啡店「兩岸咖啡」女總裁金梅央於10月下旬遭來自北京的警方帶走協助調查,罪名是行賄最高法院法官。

  商標爭訟勝訴

  「兩岸咖啡」曾與上海上島咖啡發生商標爭訟,最高法院最終裁決「兩岸咖啡」勝訴,當時黃松有正是最高法院分管知識產權庭的副院長。

  中共中紀委及監察部於10月中在調查黃松有涉嫌介入廣州中誠廣場的拍賣案時,意外發現他在上島咖啡商標糾紛案中,涉嫌收受金梅央的賄賂。由於金梅央並非中共黨員,遂由北京警方接手介入調查。

  另據法制晚報報導,台灣上島咖啡創始人陳文敏於1998年與游昌勝進軍中國市場,隨後兩人分道揚鑣,陳與金梅央等人成立杭州上島咖啡,游成立上海上島,身為杭州上島大股東的陳並授權由金擔任總經理的杭州上島擁有「上島及圖」的商標使用權,隨後杭州上島要求上海上島不得使用上島有關商標,金擔心訴訟恐影響分店權利,於2003年起將杭州上島及分店名稱改為兩岸咖啡。

  提供花酒招待

  雙方纏訟數年期間互有輸贏,2005年7月底,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裁決杭州上島擁有「上島及圖」排他性使用權,這個判決當時候在中國商標法學界引起一片轟動。據報導,上島咖啡的商標權之爭,當時黃松有任最高法院分管知識產權庭的副院長,金梅央為獲得有利判決,除涉嫌賄賂外,還涉提供黃等法官至酒店接受性賄賂。

  案情有待說明

  案情爆發后,10月底,媒體記者撥打金梅央的手機但都無法連繫上,也無法聯絡上金的台商丈夫楊進發,她的特助李國彥則對外宣稱金正飛到湖北省武漢,所以手機關機。但記者往後數天再聯絡金,手機仍然是關機狀態,此時李國彥再稱金在美國,12月才會回來,但他表示不知道金在美國的聯繫方式。

  兩岸咖啡作為入選中國馳名商標,更是中國最知名餐飲連鎖業之一,涉及賄賂最高法院法官,整起案件有待相關人等出面說明。

  金梅央

  現職:兩岸咖啡總裁

  出生:1966年,42歲

  籍貫:浙江省杭州市

  學歷:浙江大學EMBA

  經歷:1988年起在浙江義烏銷售小商品,還從事過紡織、電子、房地產投資等工作,2003年與丈夫創立兩岸咖啡,目前在全中國有400多家門市。

  婚姻:與1988年赴中國經商台灣雲林人楊進髮結婚,育有5子。楊為兩岸咖啡董事長。  


來源: 《財經》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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