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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身份過期了如何轉換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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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bw 發表於 2008-11-15 04:1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問:我是在2002年合法來美國的,簽證過期,身份一直沒有搞定,現在在一家中餐館打工,但有報稅,請問如果由你們事務所來辦理,你們會有什麼最好得方法來幫我轉換身份,如,勞工,婚姻等等!

答:原則上在美國境內申請綠卡需要保持合法身份,但下列情形為例外(並非包含全部例外情形):

1.        合法入境,逾期居留者與公民結婚;
2.        父或母與公民結婚(結婚時小孩不滿18歲);
3.        獲得政治庇護者;
4.        獲批准為S,T,U簽證或受虐待配偶或其子女(I-360);
5.        父或母為公民,申請人合法入境且未滿21歲;
6.        職業移民從第一類優先到第四類優先身份過期不超過6個月者(包括配偶和21歲以下小孩);
7.        受245i法律保護者(必須是2000年12月20日及以前人在美國,同時在2001年4月30日前提交過勞工紙申請或I-140/I-130申請);
8.        移民法庭批准取消遞解出境或終止遞解出境(withholding)。

從你的問題看,也許與公民結婚是最快、最可靠的途徑。當然,你也許可以申請其他類別。由於不知道你的具體情況,無法在此作詳細解答。

歡迎讀者用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justin@lawbw.com)。特別具體的問題需要預約諮詢。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1993年成立,總部設在加州舊金山(San Francisco);在費利蒙(Fremont),離近矽谷,設有分辦公室。我們提供全面的美國移民法律服務,代理的客戶遍布全世界及全美各州。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服務範圍包括投資移民(EB5),傑出教授或研究員及特殊人才移民(EB1),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NIW),跨國公司經理/主管工作簽證(L-1)及移民, 工作簽證(E、H-1B、P、O、TN等) , 職業移民勞工紙 (PERM), 綠卡申請,政治庇護, 遞解出境,移民申請上訴, 聯邦法庭訴訟,和 欺詐豁免拒簽 等移民事務。我們的合伙人律師有逾二十年的執業經驗,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成功幫助EB5投資者、博士或博士后研究員、體育傑出人才、藝術專才、公司高管等各行各業的客人辦理美國移民。我們擅長複雜的移民案件,擁有多年移民法庭或聯邦法庭的訴訟記錄。請登陸網站 www.lawbw.com ,我們會發布成功案例,最新移民數據,移民法改革等資訊,竭誠幫助您達成移民美國的夢想。如需諮詢,請發郵件至 justin@lawb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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