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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校學歷去待遇化彰顯執政黨的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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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瘋顛顛 發表於 2008-11-2 03:0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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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14:10:16 / 個人分類:盛氏微言

盛大林

中共中央日前頒布實施的《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刪除了此前《暫行條例》中「黨校學歷可以享受同等國民教育的有關待遇」的規定。媒體稱,這意味著「多年來關於『黨校文憑』的效力爭議有了結論。」但黨校方面的人士表示,原《暫行條例》中語句刪去不等於否定黨校學歷享受同等國民教育待遇,目前他們還沒有收到過「不再享受待遇」的明確通知和執行方法。(據10月8日《南方日報》)

黨校文憑與國民教育待遇的問題,確實是個「陳年官司」了。尤其是近年來,隨著各級黨校的函授等學歷教育的不斷擴大以及畢業生的迅速增多,因「待遇」而引發的矛盾也越來越多,比如在司法考試乃至公務員考試中,黨校學歷該不該與國民教育學歷一視同仁,就一直爭論不休。在實踐中,各地的政策也不一樣。有些持有黨校學歷的畢業生還因為報考被拒絕而將頒發學歷證書的黨校告上法庭。雖然教育部專門下發文件強調黨校文憑的非國民教育性質,但由於《黨校工作暫行條例》中確有相關規定,這一「陳年官司」一直沒有定論,以至於在全國人大會上,也出現了爭議、批評黨校學歷的聲音。

那麼,隨著《條例》的施行以及以前《暫行條例》的自然廢止,這一爭議是不是該了結了呢?黨校人士稱,「原《暫行條例》中語句的刪除不等於否定黨校學歷享受同等國民教育待遇」,這種說法未免一廂情願。黨校學歷不屬於國民教育,原本就不該享受國民教育待遇;由於《暫行條例》中有專門的規定,它才得以享受國民教育待遇;既然《條例》中刪除了這一規定,那麼享受國民教育待遇也就失去了依據。雖然在執行中完全去除還可能需要一個過程,但黨校學歷不再享受國民教育待遇的方嚮應該是肯定的。

從法和理的角度講,黨校學歷與國民教育待遇脫鉤也是理所應當的,因為二者的掛鉤存在很多明顯的問題。比如,學歷的「雙渠道」明顯不公平。法定的國民教育要經過國家的統一考試,而黨校學歷則不需要。雖然黨校入學也要經過一定的選拔,但其尺度明顯寬於國家統考。一嚴一寬,門檻不同。而且,黨校這一學歷的「寬渠道」只屬於黨員幹部。非黨員公民要想獲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及待遇,只有接受國民教育這一途,而黨員幹部除了國民教育之外,還可以通過黨校這一「後門」獲得學歷及待遇,這實際上賦予了黨員一種特權。《中國共產黨章程》明確指出,黨「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黨員幹部當然不應該享有普通公民所不享有的特殊權利。

更重要的是,待遇之爭直接導致了「黨規」與「國法」之間的對立,影響了國家法制的統一以及執政黨的形象。根據《教育法》等法律規定,教育部是國家最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針對黨校學歷問題,教育部依法一再重申,「黨校學歷不應等同於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而《暫行條例》卻規定「黨校學歷可以享受同等國民教育的有關待遇」。爭議與衝突,也因之而起。《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而「同等待遇」的規定卻超出了法律的範圍。

「依法治國」是我國的基本國策,這也是黨制定的治國方略。作為執政黨,中國共產黨當然要帶頭維護法律的權威和法制的統一。如果黨的規定與法律存在衝突,那麼黨就應該修正自己的規定。《條例》刪除「黨校學歷可以享受同等國民教育的有關待遇」的規定,就是這種原則的體現。這種妥協和修正,彰顯了執政黨的自律意識——它雖然犧牲了黨員幹部的一些利益,但卻維護了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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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08-11-2 05:4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瘋瘋顛顛 於 2008-11-2 03:00 發表 [黨校學歷去待遇化彰顯執政黨的自律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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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14:10:16 / 個人分類:盛氏微言

盛大林

中共中央日前頒布實施的《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刪除了此前《暫行條例》中「 ...


這顯然是一個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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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lz888999 發表於 2008-11-2 10:1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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