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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撤鄭碼專利 微軟告國家專利複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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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deng 發表於 2008-10-9 00: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國家專利複審委被起訴;「鄭碼」告微軟侵權案尚未作出判決
  昨日,北京市一中院,微軟代理律師當庭演示鄭碼使用方法。通訊員常鳴攝  


  本報訊 (記者王殿學)昨日,北京市一中院20法庭,兩位律師支起寬達兩米的顯示屏,目的是向法官演示鄭碼輸入法。

  兩位律師是微軟公司的代理人,今年1月,鄭碼起訴微軟侵權。案件尚未作出判決之時,微軟將國家專利複審委訴至法院,要求其撤銷鄭碼輸入法專利權。

  鄭碼輸入法專利權人鄭瓏做為第三人參加了昨日的庭審。

  此案如果判決鄭碼輸入法享有專利權,那麼微軟在侵權案中將處於非常被動的地位。

  「微軟在玩數字遊戲」?

  為了證實鄭碼輸入法不該享有專利權,微軟提出了幾個理由:鄭碼輸入法的專利權利要求不明確、不具有新穎性與創造性。

  微軟訴稱,鄭碼輸入法的專利權利要求不明確,該要求說輸入法限定4個步驟,但沒有明確4個步驟之間的關係,使用不同的步驟會產生不同的輸入方式。

  國家專利複審委代理人認為,微軟是在玩數字排列遊戲,所列出的組合只在數學上有意義,實際運用中根本不可能存在。

  「簡單的漢字,使用兩三個字根完全可以打出,我想沒有哪個傻瓜非要對簡單的漢字使用四個步驟。」鄭瓏說。

  是否有新穎性創造性?

  微軟律師表示,鄭碼輸入法不具有新穎性,因為專利中的主要的技術「位碼」與當時公眾所知曉的「識別碼」是一回事。

  但專利複審委員會代理人認為,沒有證據證明鄭碼輸入法是將識別碼置換為位碼。位碼與識別碼在字根上有根本性的區別。

  在創造性方面,微軟方稱,鄭碼的編碼方法已被現有技術所公開,該領域的技術人員在現在技術的基礎上,僅僅通過合乎邏輯的分析或者有限的試驗,就可以得到鄭碼編碼。

  專利複審委員會反對這種說法,代理人表示,鄭碼是根據對漢字歷史的科學分析所創造,並不是根據現有技術簡單推理出來的。

  鄭瓏說,鄭碼輸入法的創造很不容易,她父親在上世紀30年代就開始研究,直至上世紀80年代他們父女才共同創造出來,並且經過了許多國家的測評。

  此案未當庭宣判。

  ■ 新聞背景

  鄭碼輸入法訴微軟侵權

  本報訊 (記者王殿學)記者從一中院獲悉,「鄭碼」起訴微軟侵權一案目前正在審理中。

  1995年,微軟與中國相關政府部門簽署協議,微軟在Windows3.2和Windows95中使用鄭碼輸入法。鄭瓏稱,她後來發現,微軟在Windows98至WindowsXP系統中,均使用了鄭碼輸入法,超出了授權範圍。

  今年1月,鄭碼輸入法版權所有方北京中易中標電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起訴美國微軟,要求法院確認微軟在Windows95之外使用鄭碼輸入法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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