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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釘子戶事件討論會上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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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ton2008 發表於 2008-10-7 12:1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重慶釘子戶事件討論會上的發言

2008-08-22 15:12:45  作者:  來源:網際網路  瀏覽次數:409  文字大小:【大】【中】【小】
   (中國的買辦漢奸集團正在掀起第三次「思想解放運動」。第一次是不管姓資姓社的思想解放運動,把中國推上了權貴資本主義的不歸路;第二次是不管姓公姓私的思想解放運動,把一百多萬個國有和集體企業私有化 ...
      (中國的買辦漢奸集團正在掀起第三次「思想解放運動」。第一次是不管姓資姓社的思想解放運動,把中國推上了權貴資本主義的不歸路;第二次是不管姓公姓私的思想解放運動,把一百多萬個國有和集體企業私有化為個人財產;第三次就是目前不管姓中姓外的思想解放運動,目的是把中華民族的資源,中國人民的財產,全球化為國際壟斷資本的財產,把中國徹底變成西方發達國家的經濟殖民地。)



    很高興有機會和大家一塊兒交流一下關於重慶釘子戶的問題。



    重慶釘子戶已經存在了3年,現在之所以引起這麼大的反響主要是和《物權法》聯繫在一起的,而《物權法》之所以能引起這麼大的反響,本質問題是一個搶劫問題,我們大家,我們整個民族,我們整個社會的13億人都在詢問一個問題,就是中國鐵三角精英集團到底要搶劫到什麼程度才會罷休?我在這裡算一筆賬,大家可以看看這個精英集團已經搶了多少東西。第一,這個精英集團從老百姓身上搶了多少東西;第二,這個精英集團從國家身上搶了多少東西。了解了這種瘋狂搶劫,不用再進行過多的推論和辯論,關於釘子戶的意義和《物權法》的性質,自然而然就清楚了。



第一,先看精英集團對老百姓的搶劫。



    對老百姓的搶劫主要是房屋拆遷和圈佔土地。我們國家從90年代以來,圈佔土地不下1.5億畝,胡溫新政以來對農民的補償由三萬提高到六萬,這是溫總理親自簽署的,在這之前是每畝三萬。全國土地市場價高低差異很大,我們就按照低限平均30萬計算,1.5億畝土地就是40多萬億,相當於我們去年20萬億GDP的兩倍,如果這40萬億不被剝奪,攤在被圈佔土地的農民頭上,至少我們這部分農民已經實現了共同富裕。可見現在中國已經具備了共同富裕的物質基礎,這也2004年以來社會越來越躁動不安的原因。如同家庭過日子,原來廚房裡東西少,你搞個生產力標準,讓家裡的男勞力先吃,讓一部分精英先富起來,大家還能接受,現在廚房裡東西已經很多了,甚至其奢侈豪華程度超過了所有發達國家,你還讓一部分人餓肚子,那麼這個家庭肯定要解體。就這個道理,這就是為什麼釘子戶能夠驚動全國驚動世界的原因。



    在房屋拆遷方面,建設部公布了我們城鎮建築總面積是164億平米,由於拆遷是低價補償和高價銷售兩頭剝奪,就按照每平米剝奪3千元計算,大約就是50萬億,加上前面那40萬億圈地財富,將近100萬億,100萬億是個什麼概念?相當於全國50年的工資總額,這還是能夠統計出來直接從老百姓手裡搶走的財富,至於通過連年漲價、偽劣假冒等手段掠奪的財富就無法統計了。為什麼起草《物權法》的那些法學精英提到釘子戶如此惱火?就在於釘子戶在客觀上揭露了他們立法的真正用意和本質,打掉了他們唯一的借口。



    最初法學精英的解釋,就是富人有物權,窮人也有物權,因此《物權法》不但保護富人物權,也保護窮人物權。仔細一想,顯然這個說法很荒謬,根本起不到騙人的作用,道理很簡單,沒有《物權法》,老百姓的物權同樣有法律保護,《物權法》10月1號才生效,咱們今天在座的哪個人的物權不受法律保護,哪個家庭的物品不受法律保護?沒有!所有老百姓的物權都有法律保護。從保護老百姓的角度,實在很難為《物權法》找到合適的理由,最後借口就是可以保護拆遷戶的利益,所以《物權法》一出台,已經存在三年都沒人注意的重慶釘子戶,一下子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你們不是說《物權法》是保護拆遷戶利益的嗎?那好,「這裡就是羅陀斯,就在這裡跳躍吧!」釘子戶這一出現,的確打中了他們的要害:你說保護吧,違背立法初衷,初衷是為搶劫服務的:不保護吧,又是自打嘴巴,所以讓他們十分惱火。



    法學精英的惱火,反映了他們心裡很清楚他們在幹什麼,中國很多右派的無恥就在這裡,明知道是非對錯,善惡美醜,而故意顛倒黑白,這是最不可原諒的可恥品質。人可以有各種各樣的政治觀點,但是不能有各種各樣的政治品質。保護搶劫就是保護搶劫,不要搶劫完了再去侮辱被搶劫者。現在為什麼會出現中國富豪縱橫天下,巨額財富哪裡來的?就是從老百姓手裡搶來的。最近厲以寧家族的股票上市,當天獲取6.7個億,這6.7個億是哪來的?既不可能是天上掉下來的,也不可能是地里冒出來的,就是通過所謂改革的財富再分配,從老百姓那裡轉移來的,就是來源於剛才講到的老百姓損失的那100萬億。



第二,再看精英集團對國家的搶劫



    上面是直接搶劫老百姓的,再看對國家的搶奪,其實對國家的搶劫也是間接對老百姓的搶劫。我們80年代初全國的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職工是1.38億,到2003年還剩下3900萬,幾乎趕走了一個億,與這一億職工相聯繫的國有和集體企業,都落入了以管理者為主的私人手中,即便按照每一個職工損失五萬元這一最低數字計算,也有大約5萬億元。記得下崗大潮初期還議論過對工人的補償,朱熔基讓財政部一算,說是沒錢補就算了。真正的災難就從那兒開始了,企業給了管理者或者別人,工人白乾一輩子空手回家。說是沒錢就不補償的邏輯特別荒唐,你欠下的債可以沒錢就不給,那老百姓欠你的錢是不是也可以沒錢就不還了?你國家就帶頭不講信用,整個社會信用體系還不崩潰!中國的信用體系道德資源,就是90年代那個時候崩潰的。從企業數量來看最直接,我們全國30萬個國有企業,一百多萬集體企業,到現在中央國有企業還剩159個,地方國有企業還剩1031個,130多萬國有和集體企業落入私人腰包,即便按每個企業平均資產500萬計算,被掠奪的資產也達到五六萬億。



    另外,前年進行的股權分置改革,還造成至少5萬億股票資產落入私人手中。我國的股票分為三類:國家股、法人股和個人股,在數量上恰好是三三制,目前國家股和法人股大約是九千億股,經過這些年名目繁多的私有化改革和場外市場轉手,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二的國家股法人股已經落入私人手中,這部分股票經過許多年的分紅和轉讓配股價,成本不足幾毛錢甚至幾分錢,而我們老百姓手裡的社會公眾股股票平均成本是15塊錢。所謂股權分置改革,就是把落入私人手中幾分錢的國家股法人股,和老百姓15元的股票,一起拿到市場上流通,你說這不等於是把老百姓的資金直接劃到少數私人的賬戶上嗎?現在股票的平均價是11元,六千億股乘11元是多少?六萬多億!而拿到這六萬多億隨時能夠變現資產的,充其量不超過6萬人。如此巨額資產突然落到個人頭上,能不恐慌能不害怕嗎?如果突然有幾萬幾十萬資產落到頭上,人們會高興會興奮,如果是幾億十幾億甚至幾十億資產落到頭上,則肯定會恐慌會害怕的,所以非要搞個法律保護不可,否則就睡不著覺。



    為什麼《物權法》能起保護呢?關鍵就在於其中的「善意取得」和「合理價格」兩個核心條款,它規定只要獲取國有企業的動機是「善意」的(比如你可以說動機是想振興中華),並且「轉讓價格合理」,國有企業在法律上就歸你所有了。全部奧妙就在這個「價格合理」上,因為資本價格是由心理預期決定的,沒有價值軸心,根本無法確定價格高低,從一分錢到一百萬都可以說是「合理價格」,所以無論你用什麼價格獲得國有企業,都可以說成是「合理價格」,其高明之處就在這裡。有了這個法律,在法理上你就可以用一分錢購買整個世界。為什麼持續幾十年的經濟高速增長,我們的老百姓不僅沒有富裕起來,反倒被壓在了新的三座大山下,就是類似這種股權分置改革的結果,一個股權分置改革就改走了幾萬億資產,中國能有多少資產可供如此改革!



    在這裡我要插一句話,就是同一個股票不同價格問題。別說是市場經濟,就是以前的封建經濟,也是同一個商品只有一個價格,可是我們卻打著具有中國特色市場經濟的旗號,一個股票同時具有幾個價格,國家買一個價格,法人買一個價格,老百姓買一個價格,外國人買又一個價格。一個商品的價格由購買者的身份來確定,是古今中外絕無僅有的荒唐事,我們就把這種無以復加的荒唐事,取了個名字,叫有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估計未來的歷史學家恐怕打死他,也解釋不了我們今天這亂七八糟的玩意兒。



    從上述資產變動可以看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已基本結束了,利益格局已經基本形成了,政治體制改革就要開始了。已經獲得資產的要通過政治體制改革、通過立法來保護自己的利益;失去資產的又要通過政治體制改革奪回至少是部分奪回原本屬於自己的資產,說到底仍然是利益的再分配。而我們現在也具備了重新調整財富分配、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強大的物質基礎。剛才我們簡單一算,被搶走的就有上百萬億人民幣,全世界去年一年GDP也就40萬億美元,美國12萬億美元,摺合成人民幣也不過90萬億,所以建設和諧社會的物質基礎沒有任何問題。只是通過政治體制改革的財富再分配,與經濟體制改革的再分配不同,不再是一個「溫水煮青蛙」的漸變過程,而是階級利益、集團利益之間的直接爭奪,是你死我活的階級鬥爭,這種殘酷性現在還沒有表現出來,但是隨著鬥爭的發展,它的殘酷性很快會表現出來,人們就會親身感受到政治改革和經濟改革的不同之處。



    仔細閱讀《物權法》就會發現,它不僅僅是為已經瓜分到手的資產提供法律依據,而且還要為繼續瓜分現有的國有資產提供法律依據。與已經被私有化的那一百多萬國有和集體企業相比,現有的這些國有企業更加誘人,國資委剛剛公布,目前國有企業的資產是20萬億,發改委允許其中10%可以MBO(管理層收購),也就是說已經有兩萬億落入個人手中,還有18萬億是令人垂涎欲滴的國企肥肉,而且還不僅僅是這18萬億企業資產,同時還有60萬億金融資產,再加上那無法估量的非經營性國有資產,這簡直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大的一塊財富肥肉。



    為了能順利瓜分這幾十萬億國有資產,他們搞了一個所謂法人財產權的概念,規定法人有處分財產的權力,任何人包括國家不得干預。一旦國有企業擁有了處分財產的權力,那麼國有企業的財產也就不再屬於國家了。大家可以想一想,你投資創辦一個法人企業,這個企業可以甩開你獨立處理資產,並且你還不能幹預,這個企業資產還是你的嗎?你說這種法律規定有多荒唐!在鞏獻田等正義力量的反對下,最後定稿雖然刪除了法人財產的字樣,但是卻把法人財產的概念分解到了各個細則之中,其侵佔國有資產的作用完全一樣。



    關於法人財產權我簡單說幾句。法人財產權作為現代經濟的概念,是股份制發展的結果,股份制把原來統一的所有權,從內部一分為二,分為法人財產權和最終所有權兩部分,從而解決了社會化大生產中公共佔有和集中管理之間的矛盾,這個矛盾一直是工業社會始終解決不了的基本矛盾。社會主義、國家壟斷資本主義實際上都在解決這個問題,但都沒解決好。股份制很好的解決了這個矛盾,是通過實體資本和虛擬資本的分離解決的,我們的投資進入企業形成實體資本,這個實體資本就是企業的法人財產,企業集中管理,有權隨意處置,我們不能幹預;但是我們仍然擁有虛擬資本這個最終所有權,如果企業搞得不好,我們不滿意,我們就可以把股票賣掉避免損失。在這裡大家可以看到,法人財產權是以最終所有權的存在為前提的,它不能形成一個獨立的所有權關係。這是現代經濟的一個新特點,許多人還不十分清楚,所以我們的法學精英就鑽了這個空子,當然也不排除他們是真的不懂這個道理,但是他們的階級直覺,讓他們感覺到了法人財產權的搶劫作用,所以他們抓住了這個自己根本不懂得的東西。



    把法人財產權規定為獨立所有權的可怕之處,就在於它斷開了國有企業和國家之間的所有關係,斷開以後就好辦了,如同只要把孩子從父母身邊領走,下一步想怎麼就可以怎麼干,可以沒有任何障礙地進行瓜分。可見,中國精英集團完全是有預謀的準備對國有資產進行無休止的瓜分,把國有企業變成一個財富分配器:一方面通過價格手段吸收社會財富,使國有企業資產日益增加;另一方面又通過立法手段不斷地瓜分國有企業,把國有化變成為私有化服務的工具。這種立法行為完全違背了人類歷史發展潮流、違背了人類社會進步的方向、違背了人類政治文明的發展進程,最終肯定是站不住的,肯定要被修改糾正的。

    雖然最終站不住,但是目前卻對我們幾十萬億國有企業資產、金融資產和政府事業單位的非經營性資產,構成了巨大威脅,特別是對還沒有完全浮出市面的諸如土地、草原、森林、礦產及水資源等,更是形成了災難性威脅。因為《物權法》除了國防資源之外,幾乎所有東西都納入了私有化的瓜分範圍。目前唯一的辦法,就是寄希望於中央的政策了,只有通過政策加以阻擋。在這裡我們再次遇到了一個十分苦澀的真理:在目前的中國,好事靠政策,壞事靠法律。



    上面是我們講的第一個問題,釘子戶引出的《物權法》的保護對象和歷史作用問題。下面我們要談的第二個問題,就是所謂公共利益問題。



    所謂「公共利益」,是起草《物權法》的法學精英要求對釘子戶強制拆遷的唯一依據,也是《物權法》的一個重要條款。《物權法》要保護私有財產,利益集團就不能扒老百姓的房子,不扒老百姓的房子,就沒有私有財產可保護,這的確是一個矛盾,為了解決這個矛盾,便設置了一個「公共利益」,規定為了公共利益可以扒房子佔地,而什麼是「公共利益」卻沒有任何規定,實際上是把「公共利益」的解釋權賦予了開發商等強勢集團,從而在保護私有財產和保護老百姓財產之間,十分成功地設置了一道防火牆,使老百姓根本無法利用《物權法》保護自己的財產。



    那麼,現在中國房屋拆遷到底有沒有公共利益?如果有,又有多少公共利益?我們看一下房地產業的企業構成就會發現,今天中國的房地產別說什麼公共利益了,甚至連中國利益都快談不上了。《北京商報》剛剛公布,全國房地產領域60%已是外資控制,一多半已經落入外資手中,強制拆遷實際上是用我們國家政權的力量,用武警法院去為外國人拆我們同胞的房子,維護的完全是外資利益外國人利益。這不僅是房地產領域的問題,是一個具有普遍性的問題。隨著外資進入中國各個領域,矛盾的性質開始轉化,已經不再僅僅是私有化和國有化的問題,不僅僅是國內兩極分化的問題,而是資產外流的問題,是中國的國家利益人民利益與國際資本之間的利益矛盾。在改革之前的國有企業時代,企業利益就是國家利益,就是公眾百姓的長遠利益,是完全正確符合實際的。可是在私有化和外資化主導的今天,如果繼續打著公眾利益的幌子侵害中國老百姓的利益,不是極端無知就是被收買的買辦漢奸行為。



    隨著國際壟斷資本全面進入和控制中國經濟領域,中國國內兩極分化的矛盾,正在被中外利益對立的矛盾所取代,並且中國內部兩極分化的矛盾,歸根到底也是由國際壟斷資本掠奪造成的。這種情況反映在意識形態領域裡,就是中華民族生死存亡的矛盾,將會超越以往左派和右派,馬克思主義和自由主義之間的爭論,形成由一切進步力量和愛國人士組成的中華派,形成由一切正義人士組成的民主派,形成一個新世紀的愛國統一陣線,與少數買辦集團、漢奸集團以及所有國際反華勢力,展開一場世紀大搏殺。(笑)大家不要笑,如果弄不好,大家笑出來的時間可能不會太長了。現在不僅房地產領域被外資控制,中國大部分行業基本落入外資手中,28個行業已經有21個行業被外資控制,剩下幾個行業的外資股權控制率也超過50%。據統計部門的數據,我國各個行業的外資股權控制率最低的外資控制55%,最高的92%。特別是我國銀行業,資產外流相當驚人,僅銀行股份制改造上市流失資金就達1萬億人民幣,1萬億是什麼概念?按照國務院醫療改革調查小組的測算,解決全國公費醫療6800億就夠了。



    正是銀行業外流的巨額肥肉刺激了美國的食慾,美國財政部長鮑爾森率領美國代表團,在北京兩次中美經濟戰略對話中,都十分堅決明確地要求中國取消對外資進入銀行業的限制,取消對包括A股市場在內的所有金融領域外資進入的限制。現在我們的限制是,外資單獨控股率不能超過20%,聯合控股率不能超過50%。現在外資是一方面通過美國政府壓迫中國政府取消限制;另一方面,他們暗中通過中國公司控股超過50%,和過去日本鬼子通過漢奸控制中國人一樣。



    最近有關部門的調查就證實了這一情況,瑞士蘇黎士保險公司正在採用這種方法控股新華人壽保險公司,根據已經掌握的材料,蘇黎士保險公司已經暗中控股54%,遠遠超出了中國政府的限制,目前新華人壽的上市材料中國證監會已經審核完畢,公司股票馬上就要上市,相比中國人壽的市場價格,新華人壽上市價格不會低於40元,而蘇黎士保險公司的控股成本是5.25元,幾天後上市成功,等於中國又白白送給外國公司幾百億人民幣,用中國老百姓的錢又養肥了一家外資金融公司。



    有人可能會問,外資金融機構是為什麼能夠輕易突破中國政府限制?答案很簡單:漢奸。對於當代中國來講,什麼都可能短缺,唯有一樣東西不會短缺,就是漢奸。任何行業都可以通過漢奸代理公司,突破中國政府的限制。蘇黎士控制新華人壽這件事,是我們國家一個重要部門暗中調查掌握的數據,它反映了我們的政府部門開始注意國家經濟安全問題,這是相當令人高興的事情。只是公開場合還是漢奸言論佔優勢,這些年來幾個著名漢奸一直在那兒忽悠,認為不管跨國公司是姓「外」還是姓「中」,只要它在中國生產,就應該把它當成我們本國的產業,它的自主創新就是我國的自主創新。



    中國的漢奸集團買辦集團正在掀起第三次「思想解放運動」,第一次是不管姓資姓社的思想解放運動,把中國推上了權貴資本主義的不歸路;第二次是不管姓公姓私的思想解放運動,把一百多萬個國有和集體企業私有化為個人財產;目前這第三次是不管姓中姓外的思想解放運動,目的是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資源,中國人民的財產,全球化為國際壟斷資本的財產,把中國徹底變成西方發達國家的經濟殖民地。上次在烏有之鄉發了一個文章,題目是《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當時還沒考慮金融這一塊兒,還僅僅是從工業和資源這一塊兒來講的,其實金融這一塊兒最危險。



    正是在這樣一個大的背景下,重慶釘子戶才會具有那麼大的影響。另外,釘子戶事件讓人感到樂觀感到高興的一個方面,就是我們政府行為的變化,能允許釘子戶的孤島存在兩年之久,這在胡溫新政之前是根本不敢想象的,這是一個了不起的進步。如果放到90年代中後期,別說對付釘子戶要用武警了,即便是對付那些老實巴交的下崗工人,都提出了要用鐵手腕鐵心腸鐵面孔來對付,並且還對法院規定了三不準:不準接受釘子戶的訴訟;不準接受國企改制的訴訟;不準接受股票投資的訴訟。那時候如果遇到強制拆遷,遇到被逼下崗,遇到股市欺詐,老百姓可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啊!敢於反抗的釘子戶更是只有死路一條,其實創造「釘子戶」這個名詞本身就是為了實行鎮壓,所以山東菏澤市的官員面對被逼死的釘子戶,才會十分輕鬆的說「哪個地方的拆遷不死人!」,好在「房吃人」的時代終於結束了,胡溫新政開始就嚴格規定:不準對拆遷戶強制拆遷,不準公安司法參與拆遷,不準對拒絕搬遷的拆遷戶斷水斷電,這是中國政治文明的偉大進步。



    總而言之,釘子戶反映了我們這個社會兩頭在覺醒,兩頭要變革,只是中間這個利益集團在阻撓。矛盾的性質決定解決矛盾的方法,目前中國這種兩頭進步中間反動的政治狀況,決定了下一步中國民主法制建設的道路,就是一方面加強中央的權威和力量,用集權代替分權,亂世用重典,鐵拳打擊利益集團的腐敗力量;另一方面,就是運用網際網路和電視這兩個媒體平台,充分有序的發動群眾,用最廣泛的人民民主取代集團民主,走大眾政治道路,形成中央政府和社會公眾對利益集團的雙重夾擊,抑制住利益集團的大規模腐敗和大規模賣國行為以後,再來探討未來中國長遠政治制度建設問題。現代網際網路的發展,為實行大眾民主以及實現中央政府對民眾的直接領導,提供了一個可靠的技術平台,網際網路就是現代大字報,對於利益集團來講,大字報是僅次于軍隊專政的群眾專政力量,現在想來,主席生前所說的那場演習,其實就是為今天準備的,接受主席這筆最為有效的政治遺產,是目前中國避免危機和災難的唯一選擇,也是胡溫新政最終全面勝利的唯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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