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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門城管打死市民案2審 4嫌犯供認受命暴力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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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8-9-22 07: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8月22日上午,魏文華案一審開庭,4名被告被帶上法庭。


1月9日,天門市城管局的招牌被氣憤的群眾扯落在地。


魏文華

  核心提示

  9月17日,魏文華被毆打致死案二審開庭。他因拍攝天門城管粗暴執法遭遇毆打。

  比案情更嚴重的是,湖北天門城管暴力執法成為工作常態。當地一城管曾對警方說,原局長開會明確要求以「粗暴對野蠻」。

  天門市委書記別必雄承認其原因是城管個人素質不高,且要面對多年市容差、行風評比墊底等積弊。

  2007年上任的城管局長急於扭轉局面,催生出了這朵城管「惡之花」。

  對不服從管理的人拳打腳踢。用齊正軍局長的話說,是『用粗暴對野蠻』。我們平時執法帶隊的領導要麼帶頭動手打人。要麼發號施令,我們動手。

  ———城管隊員胡文學在天門警方詢問筆錄中說。

  9月17日,熊巍、鄢志明、胡落紅在二審開庭時依然不承認他們打死了魏文華。

  雖然此前他們曾向警方詳細供認毆打經過,包括打了幾拳,打了多長時間。但在一審和二審法庭上,他們均稱受到「誘供」、「威嚇」,於是翻供。

  魏文華,湖北天門市水利局水利建築公司經理,因用手機拍攝城管隊員毆打村民的現場,而被二十餘人持續毆打5分鐘,后不治身亡。

  今年8月22日,天門城管打人案一審開庭。潛江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對孫代榜、熊巍、鄢志明、胡落紅四人集體訴訟。

  他們此前的身份分別是,天門市城管局紀檢組長、天門市環衛局局長、天門市城管局城南執法大隊長和城北執法大隊長。

  同時死者家屬除了向上述四人提起民事賠償外,還向天門原城管局長齊正軍提請民事訴訟。

  事發后,齊正軍被免去城管局局長和天門市政府副秘書長的職務。

  這已是天門市5年內免去的第3任城管局長。

  「城管工作就是要打」

  熊巍涉嫌和他人一同將拍攝城管暴力執法的魏文華毆打致死,他接受警方詢問時說,局長開會常強調暴力執法

  8月22日上午8時孫代榜、熊巍、鄢志明、胡落紅被帶上法庭。公訴機關宣讀起訴理由。

  1月7日下午,孫代榜帶領城管到天門灣壩村垃圾場。當地村民因擔心環境污染而阻止垃圾車卸載。隨後鄢志明和胡落紅又領數十名城管,來增援。

  衝突中,孫代榜看見魏文華用手機拍攝現場,令人搶奪手機。二十餘城管上前搶奪、並毆打。經鑒定,魏文華的死亡原因是外傷誘發冠心病急性發作。

  在事後調查中,天門警方詢問胡落紅:

  「你聽到的是搶手機的指令,實施的卻是毆打行為,你如何解釋?」

  「我們平時執法,遇到這樣用手機拍照的事,現場指揮者說去把手機搶回來,意思是去用武力、暴力把手機搶來。因為別人不可能自己把手機給我們,都是要發生毆打的。」

  警方的訊問筆錄上顯示,城管范振紅向警方承認,「孫代榜要我們去搶手機,對方不給,肯定要打人。」「局領導在會上明確說了,出去就要搞贏,搞不贏要我們不要回去,搞傷了領導擺平,搞死了領導負責。」

  記者還在警方的訊問筆錄上看到,對於刑警同樣的問題,身為天門市環衛局局長的熊巍說,「以前都是這樣,對於不配合的就要打,而且有時開例會都是這個意思,城管工作就是要打,領導老是這樣強調。」

  8月22日庭審中,律師問熊巍,「你說的這個領導究竟是誰?」

  熊巍回答,「是局長齊正軍。」

  隨後,熊巍否認了自己參與打人的事實。他說,自己和魏文華沒有任何身體接觸,筆錄中的供認是因為天門警方曾應允他,若招供可將他從所關押的異地看守所轉移到天門市看守所;並被告知有人見到他打人且已招供。

  熊巍認為自己受到「誘供」和「威嚇」。此後鄢志明、胡落紅皆以相同理由翻供。而孫代榜自始至終未承認參與毆打。

  9月17日,二審法庭上,熊巍等人依舊聲稱受到「誘供」。公訴機關出示了對警員的調查證據,指出沒有證據顯示警員有刑訊逼供和誘供的行為。

  作為被告人鄢志明的辯護律師,天門市鷹之歌律師事務所律師史志強指出,參與歐打魏文華的有二十六人之多,而起訴書只是將鄢志明等4人列為被告追究刑責,顯然有讓這四人「背黑鍋」為其他人頂罪的味道。

  「主要領導和直接領導應對受害人魏文華死亡事件承擔主要責任。」史志強還向法庭陳述,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在2001年7月1日執行的《湖北省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第36條規定,在行政執法活動中,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指使或授意承辦人故意或過失執法違法造成嚴重後果的,由該負責人承擔主要責任,承辦人承擔次要責任。

  「受害人魏文華是無辜的,被告鄢志明等也是無奈的。」史志強說。

  而在一審和二審開庭時,被告人天門原城管局長齊正軍均未出庭。

  「用粗暴對野蠻」

  天門一城管對警方說,執法時若不動手的,會遭到領導批評「叫你來不是來看戲的」

  齊正軍,2007年擔任天門城管局長。案發時並未在現場。死者魏文華家屬的代理律師徐建國,將其列為被告的原因是,這個案件的發生與齊正軍平常慫恿城管人員欺壓市民有著直接的因果關係。

  在天門警方詢問城管隊員胡文學的筆錄中有著這樣的問答:

  「你們在執法過程中,經常對被管理人拳打腳踢?」

  「因為我們的領導要求我們這樣做,對不服從管理的人拳打腳踢。用齊正軍局長的話說,是『用粗暴對野蠻』。我們平時執法帶隊的領導要麼帶頭動手打人。要麼發號施令,我們動手。齊正軍經常開會跟我們說,『對不服從管理的人,只要不把人打死,不要怕他們。』」

  「你們在執法中對表現優秀的會怎樣?」

  「我們局裡所謂的優秀,就是在執法活動中,肯出手打人的人。對於表現優秀的人,領導都要表揚和提拔。」

  「執法中,如果不願意動手的人呢?」

  「對不願動手的人,領導稱為『袖手旁觀』、『叫你來不是來看戲的』等。對這樣的人,領導都要批評,甚至罵人。」

  在勝利二路的一名小販記憶中,城管執法隊長熊巍、胡落紅最初並不打人,「他們愛動手,也就是最近一兩年的事情。」

  勝利二路,天門的夜市繁華處。許多小販沿街擺攤吆喝。8月23日晚,58歲的楊義長坐在自家小攤前,抽著煙和記者閑聊。

  「我們一家5口人,有3個被城管打過。」楊義長說,最先被城管打的是他妻子,隨後是他本人和大兒子。

  賣燒烤的張春苟也有被多名城管毆打的經歷。他說,那是發生在去年年底的最後一天。

  那天下午5點,張春苟按規矩交給城管100元佔道費。城管要求收取200元。張春苟不從,遭到拳打腳踢。

  「毆打了近10分鐘。」張春苟說,他妻子後來又交了100元,事情才了結。

  和張春苟同一天被打的,還有50歲的肖山林。被毆打的理由也是因為不交佔道費。

  肖山林在勝利二路賣甘蔗。他不願提前交下月的佔道費,4名城管就用黑甘蔗打他。肖山林說,因為錢帶得不夠,他妻子從裝錢的口袋裡數了50元硬幣交給城管,對方才離去。「我的手部和頭部都被打腫。」

  史愛華的小店開在天門水利局邊上。她在去年11月20日晚上8點,遭到城管毆打。

  那晚,史愛華小店門前的電線突然火花四濺。她認為是電線破皮與樹枝發生摩擦引起,便剪掉了緊挨電線的樹枝。

  「也就一分鐘左右,」史愛華說,幾輛城管執法車停到店前,車上下來5名男子,將史毆打倒地。

  「醫生診斷,因摔倒在地,我尾椎受損。最近只要變天或下雨,腰和屁股就疼。」拿著在醫院檢查的單據,史愛華對記者說。

  司機不服管局長帶頭毆打

  天門城管開具的罰款票據上沒有收款單位的公章,僅有一個收款人的簽名

  在天門,不只是街邊小販有被城管毆打的經歷,路上的面的司機也怕被城管打。李澤軍說,他在今年的1月2日就曾遭遇過城管執法。

  當天晚10時,天門中學下晚自習的學生們已沒公交車可乘。面的司機李澤軍在校門前候客。然後,二十多名城管人員將校門附近的十多輛面的包圍。

  「兩個人控制一輛車,把我拉了下來,把車開走了。」李澤軍眼睜睜看著兩人駕車離去。他們說當時一點都不敢動,前段時間就有司機被打慘了。

  兩天後,在天門市城管局4樓,李澤軍繳納了1000元的罰款,取回了自己的車,並領到一張「湖北省罰沒款票據」,票據上沒有收款單位的公章,僅有一個收款人的簽名「周」。

  因同樣原因被罰款的另一名司機只付了300元,他說他找了點關係,所以只罰300元。

  「我是有營運資格的,就算違規,也不該由城管來罰款,罰款的收據還沒有蓋章,讓人不能接受。」李澤軍說,怕挨打只好交錢要回自己的車。

  在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后,湖北省人民政府於2007年6月29日簽發了《省人民政府關於天門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批複》。

  批複中,將市容環境衛生、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對無照商販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對佔道行為的管理等9大行政處罰權,均劃歸於天門市城管局。

  其中有一條就是,城市交通客運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城管胡文學在接受警方詢問時回憶了這樣一件事:

  2007年10月份的一天,我們局第一次執法「客運線路整治」的活動,在天門中學門口,有幾輛跑鄉鎮的客運車輛。在對違章的車暫扣時,車主不服從管理。齊正軍帶頭打了一名不服從管理的司機,接著所有的城管隊員上去將那名司機打了一頓。當時天門電視台也參加了,也錄了像。

  天門警方說,他們找齊正軍調查取證時,「因齊正軍已經免職,經組織和相關部門聯繫但終未聯繫上,故向其調查取證無法落實。」

  8月25日,記者採訪齊正軍的要求,也被當地有關部門拒絕。

  5年4換城管局長

  市容差成為天門多年積弊,客商多有投訴,行風評議中城管局多年墊底

  在齊正軍之前,天門市城管局已更換了3任局長。案發後,天門市委書記別必雄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說,因為工作壓力大容易得罪人,該市城管局長一度無人願意接任。

  別必雄介紹,天門市城管局成立於2004年3月。前些年,天門市容市貌一直不太好,佔道經營突出,城市髒亂差等問題也很突出。

  2005年5月,天門市城管局對當時市容市貌的現狀是這麼概括的:「城市管理力度弱化,各類違章佔道屢禁不止,市場管理缺位,交通秩序、經營秩序混亂,『十亂』現象抬頭,環境質量下降,市容市貌亟待改善。」

  當時,天門市城管局還提出要嚴管重罰。對各類城管違章現象堅決取締並按一般計費額的3-5倍予以處罰。

  但重罰舉措的效果並不明顯。

  別必雄說,對於城市面貌差的問題,每年人大和政協關於城管的議案和提案都很多,客商關於城市環境差的投訴也多。導致城管局在行風評議中連續多年排倒數第一,很多官員都不願到城管部門任職。

  「得罪人,工作難度大,這是全國城管的一個共性問題。天門市城管局甚至出現過這樣的情況:官員寧可在其他局擔任一個副職,也不願在城管局擔任一把手。」別必雄稱。

  「前兩任局長,都是因為市容市貌差被投訴多,在行風評議中倒數第一,被誡勉談話后離任的。」8月25日,魏文華案發後新任天門市城管局局長的王四穩回憶說。

  2006年6月,因無法改變城市環境質量下降的現狀,天門市城管局人事大變動:副局長孫文紅被免職,新任命了一名副局長和一名黨組副書記。

  半年後,天門市委又免掉城管局長羅昌海,由時任天門市政府副秘書長的齊正軍接任,而羅昌海調任天門市民政局任副局長。同日被免的,還有天門市城管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何定飛。

  「齊正軍還年輕,急於在城管局長這個位置上作出一些成績來,為升遷打基礎。」天門市委有關官員說,城管局長的行政壓力太大。

  「不打人的局長,就干不長,打人的就被提拔。」8月23日晚,天門市勝利二路一名燒烤攤點經營者是這樣理解他們城市的城管現狀的。


  新局長舊困惑

  「公安可以抓人,工商稅務可以吊銷執照,執法對象不服從處罰怎麼辦?」新局長將繼續思索這道難解命題

  齊正軍被免職后,原城管副局長王四穩升任局長。天門市委、市政府也將2008年定為「作風整訓年」,並在全市執法隊伍中開展作風整訓活動,歷時近100天。

  此次整訓中,天門市執法部門共有67人受到違規違紀處理,其中6人受黨政紀處分,此外還辭退了一批臨時人員。

  1月20日,就「天門城管打人致死事件」,全國城管(執法)局長聯席會議在北京召開,表示「城管執法戰線應當對此高度重視,深刻反思,查找問題,迅速整改」。

  對於城管出現暴力執法的問題,天門市委書記別必雄此前受訪時認為,是城管執法人員個人素質不高所致。

  8月14日,湖北召開全省文明執法教育活動情況交流會。

  會上,湖北省有關部門指出,「城管執法經費不足,亂罰款和亂收費往往成為養活城管隊伍的一種方式。」

  王四穩說,天門城管除局機關工作人員是公務員外,其他人都是事業編製,其開支都不是政府財政負擔。

  「建議保證城管的正常支出,避免為罰款而執法,摒棄效益至上觀念。」在城管局隊伍整訓中,天門市有人大代表提出這樣的建議。

  王四穩現在困惑的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給予天門市的9大行政處罰權,管得確實很多,但問題是「執法對象不服從處罰怎麼辦?」

  「比如佔道,你讓他走他不走,怎麼辦?他們又多是社會最底層的老百姓,佔道經營也是為了維繫一家人基本的生活。」王四穩說,城管執法缺乏有效的制約措施,因此對執法對象缺乏震懾力。

  「公安可以抓人,工商稅務可以吊銷執照,連水電都可以斷水斷電,以制裁違法違規行為,而城管沒有這些對執法對象採取制約措施的權力。」王四穩認為,從某種程度而言,這也催生了上任局長的暴力執法。

  「不管怎麼樣,我現在就要求隊員們執法嚴格按程序來。不能因為出事了,就不敢執法。文明執法,不等於不執法。」王四穩說,天門城管正在努力重塑新的執法形象。

  現在一些曾離開勝利二路的小販又回來了。

  8月23日晚,小販楊長義說。「以前,城管來收錢,如果身上錢不夠都要發生衝突。現在城管來收錢,如果我說沒錢,他會很客氣地說那明天再來收。」

  其他燒烤攤主應和著說,「收費的還是有些老面孔,但絕對不動手打人了。」

  魏文華

  天門市水利局水利建築公司經理,今年1月7日被天門城管毆打致死。在天門公安局的偵查報告上記錄著當時現場:

  魏文華途經垃圾場,看見城管與村民發生衝突,用手機對現場拍照。天門市城管局紀檢組長孫代榜發現后,指揮人搶奪手機。多名城管圍住魏文華,拳打腳踢,直至魏文華倒地不能動彈。

  城管由來

  城管的出現是為了改變「多頭執法、重複處罰」等執法擾民現象。曾有順口溜「幾十頂大蓋帽管不好一頂破草帽」。

  城市管理部門的建立,其目的就是為了減少多部門職權交叉引起的諸多弊端。

  1997年,中國建立了第一個綜合執法試點。

  2002年國務院發文全面鋪開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

  如今各地都已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制度。

  但由於全國至今沒有專門針對城管執法的法律,導致城管工作缺乏一套科學的工作評價體系。因此出現執法主體混亂,執法程序比較隨意和暴力執法現象。

  - 和諧城管樣本

  在推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改革后,也湧現出很多文明執法、和諧城管的典型。在「首屆和諧城管論壇」會議上,一些地區的城管執法經驗,受到了與會人士的充分肯定。

  山東聊城  「百姓口碑最佳單位」

  聊城城管執法局改變過去簡單地罰沒扣做法,向服務型轉變,成立僅一年多時間,就徹底扭轉了人們對城管的偏見,在該市100多個部門中被評為「百姓口碑最佳單位」。

  江蘇淮安  主動為小商販提供服務

  淮安城管執法局認真處理好「臉皮」與「肚皮」、「繁榮」與「市容」、「法律」與「自律」三個關係,主動為小商小販搞好服務。幾年來累計解決了近2萬人的就業謀生問題,使1萬多戶的家庭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

  廣東中山  必須擁有大專文憑

  執法局開始招收執法人員,統一參加全省的國家公務員考試,沒想到一下子來了800多個報名的,最終錄取了152人。在上崗之前還要經過20天的封閉式法律知識、執法業務培訓。今後要加入這個基層執法隊伍都必須有大專以上學歷,並且通過公務員考試。

  四川遂寧  為打不還手頒發「委屈獎」

  遂寧市城市管理執法局擬定對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做到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文明執法人員,頒發委屈獎,以此鼓勵執法人員在構建和諧社會中作出努力。該局決定在該市專門劃定一批街道和臨時攤位,解決下崗職工就業問題。並為他們做一批推車和移動攤位,免費送給他們使用,定點定時段規範化經營。

http://news.sina.com.cn/c/2008-09-22/014216329917.shtml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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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08-9-22 08:45 | 只看該作者
真開眼,暴力也是執法,過不了多久就會有罵人執法,打人執法,殺人執法了。

那是在執法嗎?被打的可是圍觀的人,根本就不是他們執法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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