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有一次,我和Shown在化學課上合作成功,我很高興,就伸手狠狠地打了他一下屁股。沒想到他回過頭來,很疑惑地看著我說:What are you doing,Jason?(嘿!你在幹嘛!)我也感到有點奇怪,不就打了下屁股嘛,用得著那麼認真嗎?結果我們沉默地對視了幾秒后,Shown好像明白過來,連忙向我解釋說,I'm sorry!也許這在中國表示友好。但在美國,如果你這樣做的話,其他人會認為你是gay(同性戀),最後還來一句:Do it on girls,OK?(去打女孩子屁股吧!)把我弄得更糊塗了。確實,在美國這樣做是很正常的,不過我還不能接受。
因為美國法律不允許父母親打罵小孩,所以父母不會強迫自己的孩子去做某件事情或是不去做某件事情。只會告訴他們這件事的好處或者壞處,然後讓他們自己選擇。前提是不觸犯法律。美國孩子一般一個月都會得到一點零用錢,不過大部分還是靠自己「賺」的。你可以幫爸媽洗碗,或是割草,他們都會給你報酬。但十六歲以上的一般都會去找一個part time job(課餘工作),可以去餐館洗盤子,去幫別人洗車。總之這在美國是很現實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