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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力救濟上崗了,私力救濟就該下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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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t360 發表於 2008-9-3 16:4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謝志強
2007年10月18日15:10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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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人會否認今天的中國正處在一個深刻的大變革、大變局時期,舊的平衡已經打破,新的平衡尚未建立起來,許多東西正在成長、成熟的過程之中。在這個一切還未定型的年代,人們感到充滿希望,又覺得十分的累。累在我們都必須是一個全能且十分專業的人,你必須小心辯認你家的電視機、冰箱、音響、微波爐、手機、電腦等是正牌貨,還是假冒偽劣產品,你要耐心細緻的通讀一本本厚厚的說明書,儘管看完以後可能還不會使用還需要反覆的看。你必須學會選擇學校、學會自我保健,因為上學難,難上好學校,難找好老師;因為看病貴看病難,難以找到救死扶傷講人道主義的好醫生,因為假藥大多,常常防不勝防。你必須清楚你每天吃的大米和食品是否有毒,為此,你要往常打聽和學會識別。你必須學會維護自己的權益,要自己懂法律會打官司,說不定某一天你的土地會被侵佔,你的房子會被拆遷,你的產權會被侵犯。你還必須交很多的各個方面的朋友,以便有問題有麻煩時可以請朋友幫忙,所以你必須不斷的請客和被請……一輩子非常有限的時間把很多都浪費在了這些上面,該做的沒做,可以和應該不要自己做的做了很多很多。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我們的社會還缺少規則,還不能完全按規則行事;因為我們的市場還不成熟,運行機制還不科學,法律法規還不配套;因為我們的社會還不發達,還處在初級階段,大眾的需求和社會所能提供的幫助還不能合拍;因為改革中政府的職能還沒有真正轉變,政府的服務還沒有到位……所以個人才會有如此多的數不清的困擾與麻煩。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需要私力救濟嗎?顯然需要,因為我們無法指望政府和社會能為我們解決一切。但僅僅依靠私力救濟能解決問題嗎?顯然不能。 而且私力救濟在現階段的中國只能作為公力救濟的一種補充,它們共同形成一種多元化的可以相互補充、並用的糾紛解決機制。在什麼情況下單獨使用,在什麼情況下一起使用,要視具體情形而定,總的要求是:一要合法,二要管用。合法而不管用的救濟就達不到化解矛盾的目的,管用而不合法的救濟,只能事與願違。

  私力救濟重要,還是公力救濟重要?要公力救濟,還是要私力救濟,或兩者都要?在筆者看來,解決這個問題的關健是要把它們放到一個歷史的發展過程中去分析、去解讀。歷史的發展能說明一切。在國家、法律產生以前,私力救濟就出現了,人們彼此之間以各種形式尋求各種各樣的援助,解決種種糾紛,它與人類社會相伴而生。當社會分工出現,在階級、國家以及它所制定的法律產生以後,公力救濟才漸漸產出來。社會越發達、越文明、越規範,政府服務的功能越到位,人們越忠於職守,公力救濟的能力越強,誠信力越高。反之,私力救濟的空間越大,人們使用的機會越多。在這個意義上,公力救濟與私力救濟是一個你強我弱、你弱我就強的關係,而不是一個簡單的非此即彼的關係,不是一個要誰不要誰的問題。當國家法律逐漸退出歷史舞台,當國家與社會的關係在經過一個螺旋式的上升后重新回到原來的位置,即回到一個沒有國家的社會,矛盾仍然會有,衝突和糾紛仍然還會存在,這時私力救濟還會以一種新的方式繼續下去。同世界一樣,中國需要救濟,需要各種形式的救濟,發展初期私力的主導性救濟、發達階段公力的主導性救濟、高度發達的現代化後期將以私力為主的救濟,充分表明不是說公力救濟出現了、上崗了,私力救濟就要下崗,就要退出歷史舞台。本著這樣一個理念,正在進行全面小康社會和和諧社會建設的中國,要好好研究一下私力救濟的地位和公力救濟的出缺位錯位問題,要好好研究一下我們到底救濟什麼和怎樣去救濟,怎樣使私力救濟更規範……在我看來,公力救濟、私力救濟、社會救濟和市場救濟都是必要的,要形成組合拳,對它們作最佳配置,彼此間達到良性互動。懸賞通緝、懸賞打假、懸賞尋人尋物取證等只不過這些救濟的具體內容而已,關健是以什麼方式、什麼途徑去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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