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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當局為陳水扁編列卸任禮遇費 一年達11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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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08-8-30 11: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台灣《聯合報》今日報道說,陳水扁弊案纏身,但台當局明年為他編列的禮遇總經費,總計要花掉人民血汗錢一千一百二十五萬六千元(新台幣,下同)。光是今年,從他五月卸任後到今年底的禮遇經費也達七百五十一萬九千元。

報道說,依據島內相關「禮遇條例」規定,擔任領導人八年,卸任后的禮遇時間也是八年;若陳水扁因貪污罪經判刑確定,或卸任后被彈劾確定,才能依該「條例」停止禮遇。

陳水扁自五二○起受卸任禮遇,依據禮遇條例規定,二00九年度台當局總預算編列禮遇陳統水扁經費達一千一百餘萬元,包括禮遇金三百萬元、年終慰問金三十七萬五千元;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費用七百三十八萬一千元,保健醫療費用五十萬元。

呂秀蓮禮遇總經費為六百四十七萬元,包括禮遇金二百一十六萬元、年終慰問金二十七萬元,辦公室費用為三百六十九萬元、保健醫療三十五萬元。

李登輝禮遇總經費為九百八十七萬五千元,較今年減列一百萬元;李元簇、連戰各為三百三十五萬元,兩人較去年共減列一百萬元。

依據「禮遇條例」規定,提供卸任領導人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第一年為八百萬元,逐年遞減一百萬直到第五年後不再遞減。而卸任領導人安全護衛八人至十二人,必要時得加派之,費用則為台「國安局」負責,不在處理事務等費用之內。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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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lz888999 發表於 2008-8-31 05:3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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