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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以被告身份出庭。
陳水扁被控誹謗案9月9日宣判
昨再度以被告身份出庭
台灣消息陳水扁等人遭前台軍軍官雷學明控告誹謗案,台北法院昨日再度開庭,傳喚陳水扁出庭。經長達兩個半小時的證據調查及言詞辯論后,台北法院合議庭決定該案將於9月9日上午11時宣判。
據台媒體報道,昨日開庭后,陳水扁、民進黨籍「立法委員」賴清德、前「立委」徐國勇3名被告陳述時,一再強調是基於合理的懷疑,且包括在接受電視專訪、「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時,並沒有指名具體人士收賄。
陳水扁稱,雷學明等人的指控完全與事實不符,他在2005年沒有提供明確的信息,指出雷學明等人確有收到拉法葉艦案的傭金、回扣,雷學明等人應是對號入座。況且,民眾矚目的拉法葉艦案為可受公評之事,他提出合理評論,不應構成誹謗罪。
徐國勇、賴清德則指出,他們在「立法院」提出相關評論,屬於「議員」免責權的保障範圍;另外,他們所說的內容依據「監察院」調查報告及「台北地檢署」的起訴內容,且是可受公評之事,提出適當評論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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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用律師」稱與其解除委任
台北地方法院昨日9時30分開庭審理陳水扁的誹謗案。雖然陳水扁以家中遭搜索為由,希望可以請假,但法官未予批准,因此昨日上午陳水扁準時出庭。
一直為陳水扁辯護,號稱陳水扁「御用律師」的顧立雄昨日也出現在台北地方法院,不過他表示在上周五已經解除委任,昨日來不是出陳水扁的庭,而是其它庭。至於解除委任的原因,則沒有說明。鍾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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