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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非蘭陵笑笑生?《金瓶梅》考證疑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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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ai 發表於 2008-8-18 08: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一種「新說」出現,往往會引起媒體的注意或宣傳,有時隨手拈來幾條材料,作一番遐想式的「新說」也得到同樣的禮遇,這就容易誘發出視嚴肅的學術課題為終南捷徑,將對轟動效應的追求取代科學探討的危機,助長那種以僥倖求立說的風氣。

  2003年12月14日,《文匯報》刊登了吳敢先生的《〈金瓶梅〉及其作者「蘭陵笑笑生」》。該文題目已肯定了「蘭陵笑笑生」的著作權,綜述《金瓶梅》作者的考證時,雖也言及「標新立異、弄虛作假、東搭西湊、嘩眾取寵者,時見其例」,但對《金瓶梅》作者考證本身以及其中幾種考證卻頗為肯定,儘管有「皆無直接證據,都是間接推論」的遺憾,可是「剝繭抽絲、瓜熟蒂落般較為全面的論證」等語顯為讚譽。然而筆者以為,《金瓶梅》作者考證本身恰是一個甚可存疑的課題,「間接推論」已非考證,更何況現在得到的還只是比附與猜測。

  一、考證缺乏可靠的前提

  要考證一部作品的作者,必須找到距離該作品問世最近的有關說法,並檢驗其可靠性。關於《金瓶梅》的作者,明代人有五種說法:

  1、屠本畯《山林經濟籍》云:「相傳嘉靖時,有人為陸都督炳誣奏,朝廷籍其家。其人沉冤,托之《金瓶梅》。」

  2、謝肇浙《金瓶梅跋》云:「相傳永陵中有金吾戚里,憑怙奢汰,縱慾無度,而其門客病之,採摭日逐行事,匯以成編,而托之西門慶也。」

  3、袁中道《游居柿錄》云:「舊時京師,有一西門千戶,延一紹興老儒於家。老儒無事,逐日記其家淫蕩風月之事,以西門慶影其主人,以余影其諸姬。瑣碎中有無限煙波,亦非慧人不能。」

  4、沈德符《萬曆野獲編》云:「聞此為嘉靖間大名士手筆,指斥時事。如蔡京父子則指分宜,林靈素則指陶仲文,朱&&則指陸炳,其他各有所屬雲。」

  5、《金瓶梅詞話》萬曆四十五年(1617)刻本欣欣子序首句雲「竊謂蘭陵笑笑生作《金瓶梅傳》」,末句又雲「笑笑生作此傳者,蓋有所謂也」;廿公《金瓶梅跋》首句云:「《金瓶梅傳》為世廟時一巨公寓言。」

  迄今為止,眾多考證《金瓶梅》作者的論文中曾徵引的各種史料無慮數百,但現知最直接的明代人的說法只有以上五種。它們可明顯地分成兩類,前四種都是當時名士所言,他們在《金瓶梅》刊行前都接觸過甚至謄錄過抄本。四種說法互不相同,但從中卻可得到三個可以肯定的推斷:

  1、在《金瓶梅》刊刻之前,明代人已議論過作品的作者問題,但各說各的,沒有統一的結論。

  2、沒有出現統一結論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發表意見者對於自己所說都無把握,故而謹慎地用了「聞」、「相傳」之類的字眼。3、袁中道等四人都是當時交遊甚廣的名士,與他們之前的抄本擁有者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因此上述四種說法很可能含有當時或先前一些人的意見;如果未能包含其他人的說法,那更證明明代人關於《金瓶梅》的作者是眾說紛紜,沒有一致的意見。

  上述五種說法中,第五種出現於刻本,它出現最遲,但最為現在考證者樂意相信,已成他們研究的基石。可是此說帶來了兩個疑問:

  1、在刻本問世之前,那些議論《金瓶梅》作者的人中為什麼沒有一個提到「蘭陵笑笑生」?他們追尋作者時不可能忽略如此重要的線索,也不會忽視提供此線索的「欣欣子」。

  2、初刻本中「廿公」的跋十分肯定地聲稱:「《金瓶梅傳》為世廟時一巨公寓言」,如果抄本中已有此跋,或當時已有此明確的說法,為什麼沈德符論及「此為嘉靖間大名士手筆」時還要很謹慎地用個「聞」字,而其他人還要發表諸如「紹興老儒」、「金吾戚里」門客之類的意見?

  推論只有一個,即當時流傳的抄本中既無「欣欣子」的序,也無「廿公」的跋,它們都是首次出現於《金瓶梅》的初刻本,其中關於作者介紹的可靠性不僅未強於屠本畯、謝肇畯、袁中道與沈德符等人的說法,而且還很可能摻入書坊主作偽因素。從邏輯上說,如果考證以該序及跋中的說法為出發點,就必須首先論證其可靠性,可是考證者都有意無意地將這項不可或缺的工作省略了。現在考證基本上都從「嘉靖間大名士」出發,因為這類人多,有各種資料可供搜尋,可創立各種新說;個別的以「紹興老儒」為考證的起點,因為有個徐渭在,他畢竟有不少事迹言論可供比附;同時,誰都不願意從「金吾戚里」的門客著手,因為承認這種說法,那就會因找不到材料而無法弄出任何考證。以上諸說出入如此之大,為什麼以此說而非彼說為考證的前提?對於這個問題,誰都沒有回答,實際上也根本無法回答。考證前提的可靠性得不到證實,儘管論者旁徵博引、頭頭是道,這卻像一座大廈裝飾得花團錦簇,地基卻有一條深深的裂縫,整個大廈自然也就搖搖欲墜,這就是目前《金瓶梅》作者考證整體現狀的寫照。

  二、考證方法不科學

  如果撇開考證前提的可靠性不論,退一步考察各家的具體考證,這時可以發現,其間的方法及其運用也是頗可質疑的。《金瓶梅》作者的候選人已逾五十,相關論文更有數倍之多,但辨析其中方法,則可歸納出較常用的十種:

  1、取交集法:此法首先確立若干規定或限制,如以「嘉靖間大名士」明確身份,以「蘭陵」確定籍貫等。
  尋得的內證,如作者須熟悉官場大場面,應通曉元明戲曲,以及對成書年代等方面的討論也同樣是在作規定或限制。每個規定或限制都決定了一個集合,接著便逐次取諸集合的交集。譬如說,「嘉靖間大名士」集合中人數頗多,「蘭陵人」集合更大,一旦取其交集「蘭陵籍嘉靖名士」,入選者便大幅度減少。相繼取諸集合交集,範圍便不斷縮小,直至用盡所有規定或限制。可是,各集合的邊界卻難以統一。如「嘉靖間大名士」,有人主張須得身居高位,名揚四海,有人卻認為有相當知名度即可。其實,對於這個無法明確外延的模糊概念,取嚴取寬均無必然的理由,論者的選擇實際上是受他心中已選定的目標制約。又如「蘭陵」有山東嶧縣與江蘇武進兩種解釋並存,相應的集合也相距千里。幾乎每個集合的界定都有分歧,看起來都在用取交集法,具體內容卻相差甚遠,結果當然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而且,即使標準整齊劃一,靠不斷地取交集固然可使範圍大幅度縮小,但無法保證最終得到的那個小交集中只有一人入選,即無法證明唯一性。

  2、詩文印證法:《金瓶梅》中抄錄、化用了相當數量的話本、戲曲、詩文等作品,有些人由此著手,希圖在已縮小範圍的基礎上確定作者的唯一性。李開先與屠隆是典型的兩例。李開先的《寶劍記》被《金瓶梅》多次抄引或化用,這兩部作品對《水滸傳》改編的指導思想、人物形象的塑造、事件發展的描寫、語辭的運用、行文的習慣以及對嚴嵩父子的影射等據分析均十分相似,因此「可能只有一個,共出於同一作者的手筆」。《金瓶梅》第五十六回的《哀頭巾詩》與《祭頭巾文》出自《山中一夕話》,那裡這一詩一文又標明屠隆所作,再結合籍貫、尚習、萬曆二十年前後的處境和心情、情慾觀、文學基礎與生活基礎等作考察,最後得出結論:「屠隆就是《金瓶梅詞話》的作者」。

  其實,作品被抄引或化用與這些作品的作者就是小說的作者,這是兩個未必有必然聯繫的獨立命題,以為從前者的成立可推出後者的正確,實為邏輯上的誤解,而這誤解使李開先說與屠隆說構成了悖論。不過,這兩種主張的形成都曾付出過相當的勞動,至於輕率地取李先芳、賈夢龍的一些詩文與《金瓶梅》中某些描寫作不恰當的比附,那與考證更是毫不相干了。

  3、署名推斷法:《山中一夕話》中的題署,如「笑笑先生增訂」、「哈哈道士校閱」、「一衲道人屠隆參閱」等曾備受重視,因為「笑笑先生」與「笑笑生」只差一字,「哈哈道士」與「欣欣子」的命名亦有相通之意,而書首所載屠隆《一笑引》中又有「笑以心,不笑以頰,以不笑笑,不以笑笑乃可」之語,因此便認為屠隆即為笑笑先生,也是笑笑生。然而此推斷中有三個破綻:以文中「笑笑」兩字連用就認定屠隆為笑笑先生理由尚嫌不足;笑笑先生與笑笑生不能理所當然地合二而一;即使笑笑先生與笑笑生同為屠隆的號,仍不能判定此笑笑生即為「蘭陵笑笑生」。古代人名與號之間並非一一對應的映射,如清代的徐震與翁桂都以「煙水散人」為號寫小說,顯然不能因署名相同就把那些作品歸諸一人。據署名推斷是鑒定古代文獻的一種方法,但在這裡它未能幫助確定唯一性。4、排斥法:排斥法是以否定他人成為作者的可能性的方式確定作者。有人曾列出十二個候選人後逐一分析排斥,最後只剩王世貞一人巋然不動,於是便認定解決了唯一性問題。然而細察其推斷過程,發現不少人竟是這樣被排斥的:李贄「官小」,馮惟敏「功名官職都很卑」,李開先「官兒還不夠大」,徐渭「沒有做過大官」。要作這樣的排斥,首先須得證明「做大官」是創作《金瓶梅》的先決條件。而且,這樣運用排斥法實際上已悄悄引入一個前提,即這十二人中必有一個是作者,但這是一個未被證明而且也難以證明的命題。前提真假不知,排斥標準又選擇不當,得到的結果至多也只是增添一種很不可靠的假設。

  5、綜合逼近法:不少考證者側重於某種方法的運用,同時又綜合其他方法以幫助確定作者。每種方法的正確運用都可達到一定程度的逼近,諸法並用可稱為綜合逼近法。目前各種考證結論大多都以此而得出,但其總體構成卻呈多角衝突的形態。這現象不難解釋,因為綜合逼近法的實質是將若干不同方面的可能性疊加。可是有限個可能性的疊加,至多會使可能性有所增大,但決不會加出個必然性。

  儘管上述各種方法的運用出現了偏差,產生了如此便可解決唯一性問題的誤解,但方法本身卻沒錯。相比之下,另有一些方法壓根兒就不該出現在學術論文中。

  6、聯想法:作跳躍性判斷是聯想法的特徵,助跳石則是或許有那麼一點理由的想象。跳躍的指向早在想象前就已規定,甚至「考證」材料也是根據該指向而尋找。如某文引述的賈三近的兩句話均以「嘻」開頭,論者便據此作跳躍性聯想:賈三近的「習慣」是「每當開口說話,總要先笑一聲」。聯想至此,又作一躍:「這樣的人,是很容易被同僚們戲稱為笑笑生的。」作者已被考證出,人們還得到不知何時能兌現的保證:「終有一天定然會在賈三近的其他著作或朋友們文集里找到這三個字的。」實在不清楚論者為何不在查閱那些文集后再來作考證。又如,于慎行《賈三近墓誌銘》云:「公數為予言,嘗著《左掖漫錄》,多傳聞時事,蓋稗官之流,未及見也。」為何「未及見」?論者作聯想道:「答案只有一個,就是《左掖漫錄》中描寫色情的內容太多。」其實,「未及見」的原因可以有許多,「只有一個」的只是論者規定的聯想方向。果然,以此為助跳石,又冒出新的聯想:「《左掖漫錄》是《金瓶梅》的最原始的初稿。」這樣,預先設置的結論便被考證出來了。7、猜想法:猜想法在主觀隨意認定上與聯想法相似,但它無須材料支持,也不經過分析論證就把猜想當作事實。如有人讀到王世貞《宛委餘編》中「蔡太師家廚婢數百人,庖子亦十五人」的記載,就用不容置疑的口氣說:「此蔡太師必是嚴嵩,必是為了計劃寫《金瓶梅》,收羅了不少有關嚴嵩家的具體材料。」這其中需待證明的東西太多了,可是兩個「必是」照樣接連而出。論及李瓶兒出喪的描寫時,則又說:「名目之多,非小官僚所知」,而王世貞之所以清楚,是因為他妻子或母親死了,「有執事人記下詳細喪事節目底本可作參考」。這些論斷也全是憑空而來。所謂王世貞收集創作素材與參考執事人的底本云云,都必須在他是《金瓶梅》作者的前提下才有可能發生。可是論者先靠猜想論證它們成立,反過來再證明王世貞是作者,即先把有待求證的結論當作前提使用,然後再靠由此推出的判斷來證明前提正確,由猜想引出更多的猜想,而論者自以為這就是考證。

  8、破譯法:有人靠猜謎來確定作者,因為他們深信作者「必然存在著使他的著作權為後人所認知的強烈願望」,是在「用暗示或影射的方式來表明自己的著作權」。基於這種認識,「蘭陵」便不再是地名而成了謎面,嶧縣與武進和它都全無關係,而謎底則是一個姓氏:荀子當過蘭陵縣令,後來又死在蘭陵,葬在蘭陵,「蘭陵」當與荀子有關;荀子是趙國人,「蘭陵」豈不就是在射一個「趙」字?作者肯定是藉此通報自己姓趙。這思路之奇特令人驚嘆,可是倘若事先沒有「趙南星是作者」的成見,又有誰能猜出一個「趙」字來?

  9、索隱法:有人不僅靠索隱法證實《金瓶梅》中某個人物即是現實生活中的某人,並且還進一步證明他即是作者:在發現明嘉、隆時確有人姓王名寀后,論者便設法將他與小說人物合二而一:在列舉王寀是例監出身,小說中王寀是借銀入武學;王寀在徐州任判官,位於知州、同知后列第三,故小說中王寀又名三官;王寀任過序班,小說中有個汪序班,而汪與王同音等一堆理由后,便驚嘆「何其巧合如此」,認定兩人實為一人。接著,又將王寀經歷與作者應具有的條件作比附,設法使王寀成為作者,其中年齡的印證尤為有趣。經推算加猜測,考出小說人物陳經濟「生於嘉靖十三年」,「萬曆元年王三官約四十歲」。這些都成了論證的依據,而且「誤差不超過十歲」。所有考證中此說最駭人聽聞,它意味著這位作者竟一再赤裸裸、不厭其煩地描寫自己母親與西門慶的通姦,自己如何厚顏無恥地認西門慶為乾爸爸,兩人又同嫖一個妓女。真不知考證者是否讀過作品。10、順昌逆亡法在閱讀考證《金瓶梅》作者的論文時,時可看到這樣的現象:一篇論文提出新說,不久便見反駁,指出有些材料足以證明該說不能成立,並批評前文有意迴避,或根本無視其存在。合乎自己論點則採用,並將文章做足;不合者則棄,只當沒有看見,這種對待材料的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態度,實為考證之大忌。也許,有些論者並非故意如此,他們或許只是未遍覽材料而已。可是,未全面佔有資料,又怎麼可以貿然考證,創立新說呢?

  最後還應提及,閱讀各種考證論文時,在邏輯上可抽象出這樣的三段論:
  大前提:《金瓶梅》作者是「嘉靖間大名士」。
  小前提:×××是「嘉靖間大名士」。
  結論:×××是《金瓶梅》作者。

  若將「嘉靖間大名士」換為「蘭陵人」之類,這樣的三段論還可見到不少。若說論者連最基本的邏輯都不懂,那未免太刻薄,可是懂邏輯卻偏要如此推斷,這又說明什麼呢?

  應該指出,有的學者在重視《金瓶梅》本身研究的基礎上考證作者,而目的也是為了促進對作品的深入研究。儘管作者問題上的疑霧未能廓清,但他們鉤輯的豐富資料以及相應的整理、分析,推動了《金瓶梅》其他方面的研究,對人們了解明代社會的政治、經濟、民俗等都極為有益。至於《金瓶梅》作者考證中非科學現象的存在,則與我們的學術環境有密切的關係:一種「新說」出現,往往會引起媒體的注意或宣傳,有時隨手拈來幾條材料,作一番遐想式的「新說」也得到同樣的禮遇,這就容易誘發出視嚴肅的學術課題為終南捷徑,將對轟動效應的追求取代科學探討的危機,助長那種以僥倖求立說的風氣。當然,不能一味地指責外在環境,因為這種局面能否形成的關鍵,仍在於研究者本身的學風與思想方法。

  萬曆二十三年(一說二十四年)袁宏道在給董其昌的信中問道:「《金瓶梅》從何得來?」目前所知有關《金瓶梅》的最早記載見於此信,此後四百年裡,不知有多少人致力過《金瓶梅》作者的尋找。這種探尋精神值得肯定,可是在考察各種考證后,卻又不得不實事求是地指出,目前並不具備考證的必要條件,因此迄至今日,人們所能抓住的,仍只有袁宏道問題中最後那個標點符號「?」。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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