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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我國現階段禁槍政策:模擬槍不僅僅是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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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頭翁 發表於 2008-8-12 07:1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8年08月11日  輕兵器


寧波海關在轉關出口貨運渠道查獲兩起國家禁止生產的模擬槍外運,數量達7298支。


港台地區流行的wargame遊戲也曾在國內悄然出現,這些地下操作的活動增加了模擬槍管制難度。


  婁岩

  很多人對我國當前實施的禁槍政策。特別是對模擬槍的禁止表示不解。並拿模擬槍在國外的清況予以比對。其實。這本身就是忽視了我國的實際國情。對模擬槍的危害的認識不足……

  認知上的誤區

  隨著第29屆北京奧運會的日益臨近,公安機關開展了「治爆緝槍」等一系列維護社會安定和諧的行動,查獲了大量(模擬)槍支、管制刀具等危險品。通過這幾次行動可以發現,尚有不少人對私自持有上述危險品的危害性缺乏足夠的認識。

  模擬玩具槍由於外形酷似真槍,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來危害公共安全,應認定為模擬槍。199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明確規定:「製造和銷售模擬槍的,由公安機關對個人或單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以警告或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現在的情況是,模擬槍早已不僅僅是外觀模擬,其殺傷力也有逐步提高的趨勢,其危險性應引起高度重視。筆者最近在網上看到一些關於模擬槍(網上俗稱「狗」,可能是英文「gun」的變譯)的帖子,有些網友認為,在模擬槍的管理方面,「我國立法存在著一刀切現象。這種一概採取禁止的做法,既消磨了我們中華民族傳承數千年的尚武精神和骨氣,同時也造成模擬槍的大量走私,使國家損失了大量的關稅收入。」

  事實真的如此嗎?作為一名槍械愛好者,加上工作中對槍支的接觸和了解,筆者認為:儘管有些網友想購買模擬槍的確是出於個人收藏目的,但這不能掩蓋模擬槍所具有的高危害性,個人收藏更不能成為買賣模擬槍的正當理由。通過專業鑒定可以發現,很多模擬槍,特別是一些私自改進發射動力的模擬槍,不僅外觀、重量越來越接近真槍,殺傷力也遠遠超過國家標準。筆者通過對此類槍支進行實彈射擊試驗發現,很多槍支的槍口比動能大於1.8 J/cm2,按照公安部最新頒布的《模擬槍的認定標準》,此類槍支應定義為可對人體具有致傷力的槍支,其危害性不可小覷。

  模擬槍,不僅僅是「模擬」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模擬槍與真槍並不是兩個完全對立的概念,一部分模擬槍是具有殺傷力的,它們也應歸屬於槍支的範疇。雖然其威力不能與以火藥為發射動力的軍用槍支相比,但還是可以致人傷殘的。模擬槍並不全是塑料製品,很多槍支的製作工藝很精湛,在尺寸、材質和結構等方面,都與其效仿的原型制式槍支一樣,在擊發時,甚至槍機框、槍機也會往複運動,並且配備有瞄準鏡、背帶、彈匣包、皮卡汀尼標準導軌和槍口消焰器等附件,特別是很多模擬槍還可以發射鉛質氣槍彈,比如4.5mm口徑的模擬氣槍就既可以發射直徑為4.5mm的BB彈,也可以發射直徑為4.5ram的氣槍彈,威力巨大,首發彈的槍口初速可達80m/s以上,若對眼睛等人體柔弱部位抵近射擊,足以致人傷殘。

  目前國內的模擬槍來源主要有兩種,一是通過邊境、海關走私入境,二是通過網際網路交易。有些網民眼中的「模擬槍」或「玩具槍」,如台灣的Wei—E Tech公司,日本的TOKYO MARUI公司以及西班牙的GAMO公司等的產品,在國外卻是不折不扣的氣槍,很多槍的槍身上或說明書中都有明確的警示說明,比如:「18周歲以上的成人才可以擁有」,或是「這不是玩具,使用前必須閱讀使用說明書」等。國外某些地區雖然能買賣模擬槍,但是對於模擬槍的生產、管理也都有非常嚴格的一套規範,遠不是某些人想像的那樣隨心所欲,更不是誰都可以購買。比如為保障人身安全,日本就對模擬槍的槍口動能有嚴格的規定,反倒是一些走私進國內的模擬槍被私自改裝成可以發射大威力BB彈甚至是鋼珠彈,這些模擬槍一旦用於犯罪行動,將會造成非常惡劣的後果。

  模擬槍對人體可以造成很大的危害,這一點公安機關早已達成共識,但是在具體的實施操作中發現,我國關於槍支的殺傷力鑒定標準還存在不科學的地方。筆者就遇到過一個真實的案例:一個小女孩手持家中收藏的一支「模擬槍」玩耍時,不幸誤擊自己身亡。當地公安機關的刑事技術鑒定部門對該槍進行了射擊殺傷力鑒定:按照公安機關殺傷力鑒定標準,該槍不具備殺傷力!這個案例顯示,模擬槍的殺傷力需要科學嚴謹的規範鑒定標準,這需要公安部門在工作中進一步完善改進。

    中國暫時不能放開槍禁

  各國的國情和民俗傳統不同,各國國民的心理承受力也都不同,不應當只看到國外關於允許私人持有槍支的法律法規。很多國家私人擁有槍支的傳統已經延續上百年,同時政府對槍支的管理和控制有一整套完善的法律體系。在國外,買賣槍支要遵循嚴格的程序,對買賣主體都有嚴格的限制;而在國內,很容易就可以在一些玩具店買到你想要的「模擬槍」。美國雖然會發生槍擊案,但和其私人持有槍支的較高比例來說,槍擊案的案發率並不高。我國現有的關於槍支的立法體系尚不完善,一旦解除槍禁,必然會出現很多社會問題。

  同時也要承認,我國的國民素質與歐美髮達國家的國民素質相比,確實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不能過分依靠社會公德和道德的約束力,還需要依賴法律的強制力。

  因此,從立法和民情兩方面來看,我國在相當一段時間內還不能解除槍禁。至於有的網友說禁止進口模擬槍導致走私盛行,從而使國家蒙受巨額的稅收損失,這個說法根本立不住腳。國家並不禁止進口手機,但手機走私還是很猖獗,很多貪圖便宜但又想追趕時髦的人都會去買比較便宜的「水貨」手機,所以不能把槍支走私歸罪于禁槍政策,這種說法無異於犯了以偏蓋全的錯誤。

  從長遠來看,隨著社會的進步、法律體系的完備、國民素質的提高,槍禁的解除或許會實現。那時人們能夠學會文明合理使用模擬槍甚至真槍,使之在我們的生活中扮演一個正確的角色。但是,我國現階段放開槍禁弊大於利。無論真槍還是模擬槍都需要嚴格管制,一經查獲,必須嚴懲當事人,以起到警示威懾作用。

  【注】 根據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規定,對於不能發射制式(含軍用,民用)槍彈的作制式槍支,按下列標準鑒定:將槍口置於距厚度為25.4mm的乾燥松術扳1m處射擊,當彈頭穿透該松木板時,即呵認為足以致人死亡;彈頭或彈片卡在松術板上的,即可認為足以致人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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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馬清秋 發表於 2008-8-12 22:40 | 只看該作者
為了社會和諧,應該把菜刀也禁了,象元朝那樣二十家(一甲)漢人才能使用一把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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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馬清秋 發表於 2008-8-12 22:56 | 只看該作者
附很搞的一篇文章,哈哈哈哈,歷史與現實何其相似乃爾!

朱元璋首開「菜刀禁」

元朝的民族壓迫,十分殘酷。據《元典章》記載:「諸蒙古與漢人爭鬥,漢人勿還報,許訴於有司。」蒙古人打死漢人,一般就罰數下杖刑或出兵役抵罪。反之,如果漢人打死蒙古人,根本不問原因,一律處死抵罪,並沒收家產交予蒙古人處理。

自1279年開始,在平毀所有漢地城郭后,元廷又下令漢人士兵平時在軍中也進行武器管制。過了五年,元朝下令漢人禁持弓箭,連各地廟宇神像手中的真刀真槍也被追繳入庫。不久,元朝又在昔日女真和南宋轄地收繳所有武器。元成宗時代,在元朝兩都宿衛軍中充值的漢人也不得持弓箭「上崗」,最後甚至規定漢人二十家(一甲)才能使用一把菜刀。

翻看《元史》中的《刑法制》,可以看到元廷對漢人種種武器限制的最詳細記錄:諸都邑小民,造彈弓及執者,杖七十七,沒家財之半……諸漢人執兵器者,禁之。惟為兵者,不禁。諸漢人有藏鐵尺鐵骨錄及鐵柱杖者,禁之。諸私藏甲全副者(全套甲胄),處死。不成副者,杖七十七,徒三年;四件以上,杖七十七,徒二年;不堪使用者,杖五十七。弓箭私有十副者處死;五副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副以下,杖九十七,徒二年;不成副者,笞五十七。凡弓一箭三十為副。




明太祖洪武皇帝建立明朝以後,改變了這種狀況,開放了「菜刀禁」,從此以後,每家每戶都能擁有一把菜刀——而且不用的登記手續即可自由購買和使用。

大臣們面對這種全民皆刀的狀況憂心忡忡,他們擔心,開放」菜刀禁「,會不會造成社會治安狀況的惡化呢?

面對大臣們憂慮的目光,洪武皇帝微微一笑,曰道:「不禁菜刀,是為了讓我國民眾擁有反對暴政的自由,如果將來有一天,我大明王朝成為暴政之後,他們就可以用菜刀來推翻我們……」。

試想,全民帶菜刀,那麼有菜刀的捕快或者黑道中人就不敢欺負他們了。開放了「菜刀禁」以後,明朝的社會治安狀況大為好轉。因為捕快或黑道在欺負老百姓的時候,都得掂量掂量了。面對欺負,公民擁有自衛和反抗的權利。




公元1378年7月4日,通過了由朱元璋起草的《自由宣言》。這是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文獻之一,它閃爍著自由和人權思想的光芒: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

朕以為,以下真理實乃不言而喻亘古不移也:人人生而平等,上天賦予我等若干不可剝奪之權利,如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等等。為保障次等權利,吾建立大明王朝,政府之正當權力,是經被統治者之同意而產生。當任何形式之政府對這些目標具破壞作用時,民眾便有權力改變或廢除它,以建立一個新政府也;

其賴以奠基的原則,其組織權力的方式,務使民眾認為唯有這樣才最可能獲得他們的安全和幸福。為了慎重起見,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應當由於輕微和短暫的原因而予以變更。過去的一切經驗說明,任何苦難,只要是尚能忍受,人類都寧願容忍,而無意為了本身的權益便廢除他們久已習慣了的政府。但是,當追逐同一目標的一連串濫用職權和強取豪奪發生,證明政府企圖把人民置於專制統治之下時,那麼人民就有權利,也有義務推翻這個政府,並為他們未來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也。」




英明的洪武皇帝曰道:「沒菜刀怎麼推翻暴政?沒菜刀當年漢族人拿什麼來跟蒙古軍隊斗? 雖然今天大明王朝已經是民主政府了,但是出於對暴政的天然防備心理,明朝法律堅決保證人民持菜刀的權利。 允許持菜刀固然會造成很多刑事案件,但是和刑事兇殺案相比,暴政更讓人恐怖。例如,如果一個農民土地被掠奪了,他們告狀無門,這時候房地產開發商來拆他們的房子,他們至少還可以拿起菜刀與開發商打一仗,維護最後的正義。我國權利法案保證了我國人民,尤其是窮人的權利,使他們不至於落到某些國家的農民和城市貧民的悲慘境地。 」

群臣皆高呼:「吾皇高瞻遠矚,高屋建瓴,能賦予民眾以充分的民主自由,實乃千古一帝也,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防官如防賊,防權如防火,防權力濫用如防洪水。」洪武皇帝絞盡腦汁防止腐敗,直把權力看得形同水火,中國人至今要保留私人持菜刀的權力,一個基本的理念就是對國家權力的提防----一旦政府背叛了人民,人民隨時有權力拿起武器推翻政府。

中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公民普遍有持菜刀權利的國家,反對公民普遍有持菜刀權利的呼聲並非現在才有。人們在拓荒中跟野獸和強盜鬥爭時,已知道持菜刀的重要。洪武皇帝推翻元朝的戰爭時,民兵和游擊戰已使人民普遍認識到公民普遍有持菜刀權利是公民權和反抗權的基本內容之一,是捍衛公民權和反抗權的最後手段,是對產生暴政的威懾和制約,是保衛自由與和平的一道鋼鐵防線。




公民普遍有持菜刀權利對保證明朝社會的自由、穩定和發展起重大作用。明朝曾出現坐在輪椅上不能走動的八十多歲的老太婆拿出輪椅底的菜刀砍死進來搶劫的身強力壯的年青的歹徒的典範,曾出現六歲的小孩在他父母被闖進家中搶劫的歹徙打昏在地后拿出菜刀擊倒歹徙的奇迹。當明朝的校園治安不好時,不少父母就趕緊送菜刀給住校的女兒防身。這僅僅是這種權利在人們日常生活中起積極作用的一種表現。

公民普遍有持菜刀權利,同時也給明朝社會帶來一些問題,在明朝出現校園菜刀慘案、公司菜刀慘案、街頭菜刀慘案。這些問題,比較於產生專制政府、軍人獨裁、國內混戰對人民的摧殘的問題,微不足道。這些代價,比較於成功,微不足道。

經過了幾百年,在今天,我們仍然能夠每家每戶都擁有菜刀,有的家庭還不止一把,隨時都可以起來反抗暴政。這是多麼幸福的事情啊!賀龍元帥,就是「兩把菜刀鬧革命」的,試想,如果不開放「菜刀禁」,賀龍元帥哪能夠起來反抗暴政呢?由此可見,洪武皇帝當年的決策是多麼多麼的英明。

今天,在中國、美國、英國、法國、德國、加拿大、義大利、荷蘭、以色列、摩納哥、阿根廷、瑞士、冰島、丹麥、芬蘭、挪威、墨西哥、巴西、哥倫比亞、巴拿馬、智利、玻利維亞、南非、菲律賓、巴基斯坦這些民主國家,都是開放了「菜刀禁」的,所以這些國家才會這麼民主和自由,因為,這些國家的民眾都擁有菜刀,擁有反對暴政的自由。而究其發端,卻是開始於我國英明的洪武皇帝。洪武皇帝,實在是民主第一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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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o382 發表於 2008-8-13 01:5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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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megogo 發表於 2008-8-14 00:03 | 只看該作者
想想也是,菜刀拿在誰的手上誰就有了武裝,不那麼聽話了。
用菜刀殺貪官者中,有被封為開國元帥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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