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68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關於版規和版主的一些想法(討論/修改版規專用貼---davidlee)

[複製鏈接]

267

主題

91

帖子

4萬

積分

禁止發言

夜貓子

積分
4590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最近幾天版主追求永生的一些作法(警告、封殺反基網友)又引起了討論,討論似乎也有了明顯的趨勢,就是修改現行版規,請基督教版主追求永生辭去版主一職。看了網友的一些觀點后,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這兩個要求。

首先,信仰天地的定義定位:
投票貼「您是否認為信仰天地是宗教活動場所」【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r ... oto=newpost#newpost】迄今已經有 26 位網友參與投票,結果是很明顯的:26 位網友全部認為信仰天地不是宗教活動場所。當然,參與投票的網友中沒有基督徒(如果我在這裡判讀有誤,敬請相關網友指出),所以很難說基督徒網友對此是什麼看法。不過,從追求永生的一些說法來看,基督徒網友很有可能持另外的看法。

嚴格地講,信仰不單純指宗教所代表的信仰,宗教只是代表特定的信仰。但是,因為宗教以其組織行為而特別具有社會影響力,以至信仰在許多情況下被當作了宗教的信仰。所以,在討論信仰天地的定義定位問題時必須首先明確:信仰包括宗教信仰,但不僅僅是宗教所代表的信仰。

如果信仰天地的定義和定位問題在兩個宗教版分立之前提出來,結果很可能是一個混合:對信仰宗教的網友來說,信仰天地無疑是一個宗教活動場所,而對進行宗教批判的網友來說,信仰天地不僅僅是宗教活動場所,而且也是進行宗教批判的場所,當然也包括不同宗教和信仰間的交流。現在,兩個宗教版都分立出去了,兩個大宗的宗教有了自己的專有活動場所,那麼信仰天地就失去了宗教活動場所的功能,而保留了另外兩種功能,就是不同宗教和信仰間的交流和宗教批判。從這兩種功能出發,信仰天地可以定義、定位為:

以宗教和信仰為主題的、世俗性的而非宗教性的公眾論壇。這就是說,這個版面不是某個宗教或信仰的獨家版面,而是所有對宗教和信仰感興趣的網友就宗教和信仰進行交流和討論、尤其是進行宗教批判的公共地方,而宗教批判在社會日益世俗化、科學文明日益發展的時代更是不可或缺的

這意味著,宗教界的網友可以在這個世俗版面宣傳自己的信仰,但是,非宗教界和其他宗教的網友一樣有權力對宗教及其信仰提出批判。這樣的版面不可能按照中國關於宗教活動的法律規定禁止宗教宣傳和傳教活動 —— 因為這不符合這個版面的定位,但是,也沒有任何人可以強求宗教批判者和評論者對被批判的宗教的信仰對象抱有尊重,在這方面,美國的法律規定可以作這個世俗版面的依據。

第二,從信仰天地的定義、定位看版規:
現行版規制定於信仰天地還兼有宗教活動場所功能的時候,其中出現 2.2 這樣的規定,應該說是對宗教場所這個功能的妥協,同時也是對宗教批判者的言論自由的限制。現在版面的分立使情況發生了變化,宗教場所這個功能不復存在,對宗教的妥協也就不再必要。為了保證這個世俗的信仰天地的言論自由,現行的版規必須得到修改。

第三,版主問題:
在一個一方面進行不同宗教信仰交流對話、另一方面進行宗教信仰批判的世俗版面,有持有不同信仰和對宗教信仰有不同態度的版主共同主持版務,符合版面的主題。追求永生今日的舉動之所以引起爭論,一方面是因為他的行為不是版主的共同行為,另一方面、而且更重要的一面就是現行版規的問題:現行版規已經不再符合版面現在的性質。

平心而論,追求永生是一個比較盡職的版主。他出於信徒的立場而維護神權,雖然是對世俗人士的傷害,但是並沒有違反版規剛愎自用(說網友「自甘下流墮落」一事例外),相反,他是基督徒版主中到目前為止作版主作得最好的,尤其是在大衛和溫和寶時間有限而和版基本已經引退的情況下,他承擔了很多版務工作,如同俗話所說,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了。

說到底,從根本上杜絕信仰宗教的版主對不信宗教或信其他宗教的網友造成傷害的根本途徑,是修改現行版規,使之符合版面現在的性質。版規不改,換了版主也不能杜絕這種現象。

以上考慮,供對目前版面和版主不滿的網友參考,並歡迎諸位提出批評建議。

[ 本帖最後由 鄉下人進城 於 2008-7-22 18:16 編輯 ]

319

主題

2萬

帖子

9284

積分

五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9284
沙發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08-7-22 06:31 | 只看該作者
圈閱,同意。老鄉說理是比較透徹,到位。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968

主題

2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盤古教紅衣主教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680
3
人間的盒子 發表於 2008-7-22 06:44 | 只看該作者
版規怎麼定,都有個解釋問題,都有空子可鑽。

我不是說不用完善版規,但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都讓一步么。
我那麼好的簽名什麼時候沒了,氣我。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04

主題

2227

帖子

674

積分

貝殼網友五級

Rank: 3Rank: 3

積分
674
4
confuse 發表於 2008-7-22 07:0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8-7-22 06:44 發表 [關於版規和版主的一些想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版規怎麼定,都有個解釋問題,都有空子可鑽。

我不是說不用完善版規,但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都讓一步么。

能說說如何「都讓一步」嗎?我覺得追求永生是很過分,而且不止一次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57

主題

6722

帖子

3664

積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3664
5
iamcaibird 發表於 2008-7-22 07:13 | 只看該作者
Old countryman is correct, I support him.

The old bang rule must be changed. It is for sure. Old bang pigs could be kept if the new bang rule is accpeted by most bang activists including underwater guys.

Sorry for poor English.
鳥也玩科學,順便關心一下人類的神精生活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04

主題

2227

帖子

674

積分

貝殼網友五級

Rank: 3Rank: 3

積分
674
6
confuse 發表於 2008-7-22 07:1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樓 iamcaibird 的帖子

怎麼開始說「鳥語」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968

主題

2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盤古教紅衣主教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680
7
人間的盒子 發表於 2008-7-22 07:2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onfuse 於 2008-7-22 07:07 發表 [關於版規和版主的一些想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能說說如何「都讓一步」嗎?我覺得追求永生是很過分,而且不止一次了。

永生不該對他那神那麼敏感,大家反對神也多放實例點到為止,盡量別刺激人家么。
我那麼好的簽名什麼時候沒了,氣我。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30

主題

3364

帖子

966

積分

貝殼網友八級

Rank: 3Rank: 3

積分
966
8
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08-7-22 07:26 | 只看該作者
2、必須
2.1、必須尊重言論自由,允許展開對不違背版規的、與「信仰」有關的所有話題的討論。
2.2、必須尊重信仰自由,不允許直接性輕辱和謾罵合法宗教及其信仰對象,不允許威脅和恐嚇直接對話方的信仰情懷。
2.3、必須文明用詞用語,不以傷害對方的信仰情懷及人格為目的。

版規2.2條並非禁止對信仰及教義的批判。而是反對不文明的行為,大家盡可以就事論事,在彼此尊重的前提下進行討論,不要誤解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043

主題

1萬

帖子

7532

積分

四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7532
9
chico 發表於 2008-7-22 07:27 | 只看該作者
建議盒子接替隱退的和版出任信仰天地的斑竹。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04

主題

2227

帖子

674

積分

貝殼網友五級

Rank: 3Rank: 3

積分
674
10
confuse 發表於 2008-7-22 07:3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8-7-22 07:22 發表 [關於版規和版主的一些想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永生不該對他那神那麼敏感,大家反對神也多放實例點到為止,盡量別刺激人家么。

大家反對神都放了實例,當然有些實例被明白提出來確實有些難聽,可那本經書白紙黑字就是如此寫的,有什麼辦法?
至於說讓追求永生深惡痛絕的「邪教」的問題,也應當看看為什麼會提出了這個問題。如果基督徒們在汶川地震時不叫囂著「天遣」,又有誰會指斥他們?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664

主題

2萬

帖子

6771

積分

四級貝殼核心

離去道別間

Rank: 5Rank: 5

積分
6771
11
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8-7-22 07:37 | 只看該作者
老鄉說得很透徹。除了頂一下,沒有別的意見和建議。

或者基督教組織里有很多不同的類別,但本版許多教徒,特別是那些支持「天譴論」「摧毀」「根本目的為傳教」的,確有「邪教」之嫌。追求永生出於教內感情而不考慮某些事實,這是版規由此必須更改的根本原因。
簡單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64

主題

1533

帖子

444

積分

貝殼網友三級

Rank: 3Rank: 3

積分
444
12
schmetterling 發表於 2008-7-22 07:4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樓主 鄉下人進城 的帖子

老鄉寫這麼一篇長文腦細胞不知又該犧牲了多少,我同意你的觀點。我想問的是,既然永大版主最近之行為不合理也不公正是否能請他解除對那幾個ID的封殺呢?退一步大家都是好說話的嘛,事情也不會像現在似的鬧得不可開交。再說了,這兒很多反基的網友度量都還算是比較寬容的。希望永大版主別一錯再錯。先行的版規要改,必須改。支持!
人生苦短,必須性感,不成功,變成豬!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80

主題

5622

帖子

3591

積分

一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3591
13
qionghua 發表於 2008-7-22 08:08 | 只看該作者
樓上說的都對,除了那個同行天路。我還有一點補充的,如果修訂了版規,那麼實際上,對於版主的結構要求就沒有必要了,一個沒有信仰傾向的人就可勝任,如果考慮公正公平杜絕濫用職權可以考慮兩個人。如果是這樣,我推薦盒子外加一個原來的無傾向的版主(因為我不太了解除了永生之外其他版主的情況)。

[ 本帖最後由 qionghua 於 2008-7-22 08:09 編輯 ]
珍愛生命,遠離毒教!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64

主題

1533

帖子

444

積分

貝殼網友三級

Rank: 3Rank: 3

積分
444
14
schmetterling 發表於 2008-7-22 08:2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3樓 qionghua 的帖子

瓊花姑娘,盒子現在是心香一瓣的版主,如要盒子再出任這兒的版主一職恐怕盒子分身無術啊,時間精力可都是雙倍的了。我想,要不,讓在美一方出任這個板塊的版主吧。你覺得呢?呵呵,祝好~
人生苦短,必須性感,不成功,變成豬!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664

主題

2萬

帖子

6771

積分

四級貝殼核心

離去道別間

Rank: 5Rank: 5

積分
6771
15
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8-7-22 08:32 | 只看該作者
阿美會勝任的。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19

主題

2萬

帖子

9284

積分

五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9284
16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08-7-22 08:3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4樓 schmetterling 的帖子

俺傾向性太嚴重啊!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19

主題

2萬

帖子

9284

積分

五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9284
17
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08-7-22 08:3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5樓 子竹青青 的帖子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80

主題

5622

帖子

3591

積分

一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3591
18
qionghua 發表於 2008-7-22 08:4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chmetterling 於 2008-7-22 08:24 發表 [關於版規和版主的一些想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瓊花姑娘,盒子現在是心香一瓣的版主,如要盒子再出任這兒的版主一職恐怕盒子分身無術啊,時間精力可都是雙倍的了。我想,要不,讓在美一方出任這個板塊的版主吧。你覺得呢?呵呵,祝好~

同意你的意見。
珍愛生命,遠離毒教!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968

主題

2萬

帖子

1萬

積分

版主

盤古教紅衣主教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5680
19
人間的盒子 發表於 2008-7-22 08:5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子竹青青 於 2008-7-22 08:32 發表 [關於版規和版主的一些想法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阿美會勝任的。

絕對同意。
我那麼好的簽名什麼時候沒了,氣我。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44

主題

762

帖子

182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Rank: 3Rank: 3

積分
182
20
反基督聯盟 發表於 2008-7-22 08:54 | 只看該作者
如果要禁止或罷免一個人,應該需要兩位班祝的同意。
不是說罷免救罷免。
第一、人生憂喜一半一半
第二、名利得失一半一半
第三、財富聚散一半一半
第四、修行佛魔一半一半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13 22:47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