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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不點名,「審計風暴」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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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明媚 發表於 2008-7-20 11: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7月4日,審計署在其官方網站發布了《54個縣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及使用管理情況審計調查結果》。審計顯示,部分地區未落實應由地方承擔的資金1.22億元,有5個縣的縣級政府減少了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減幅為13.2%。部分地區存在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問題。
    在這份報告全文中,沒有公布違規者的具體名單。
    審計報告從點名制開始,掀起了真正意義上的「審計風暴」。它起到了一系列效果:其一,將違規者公布出來,引發社會的批評和質疑,給違規者造成巨大的壓力,促使其努力改進,並且,其改正進展情況也受到公眾的密切關注,使得有關部門的拖延之計無法發揮作用。其二,違規名單公布出來后,那些存在同樣問題而沒有被公布出來的違規者,成為人們揭發檢舉的對象,這種自發的監督作為,將審計署審計報告作用有效地進行延伸和擴展。
    因此,審計署連續多年堅持的點名制度,為我國的審計監督開啟了一個全新的時代,當一系列問題大白於天下之時,也是問題加快解決之時。相關違規部委整改的結果,充分了肯定了審計署的工作。如果審計報告突然不再點名,給公眾帶來的不僅僅是失落感,更是一種監督權的悄然滑落。對普通民眾而言,沒有點名的審計報告對他們並沒有太大意義,因為他們沒有辦法參與其中而只能成為旁觀者。
    其實,對於審計報告點名的效果,有關部門也充分肯定。認為點名制的社會影響力大,媒體跟進迅速,能夠在短時間內形成合力,有助於違規問題的整改,從長遠來看也有助於審計體制的變革。但是,又認為,這種點名制容易引起被違規者的強烈反彈,並且,點名必須得完整,否則,那些被點名的就會因審計報告點名的不完整而表達不滿。鑒於此,審計報告逐漸從公告制部分取代點名制的功能。公告制部分取代點名制的功能,雖然仍然在點名,但效果顯然不如點名制,因為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條件去審計署網站查看詳細的報告全文。
    實際上,違規者對被點名的反彈,恰恰是正常的。一方面,應該給予違規者自我辯解的機會,使問題更清晰地展現在公眾面前,接受公眾的監督。另一方面,審計部門可以通過進一步的闡述,反駁違規者的反彈,給公眾提供更翔實的材料。當然,如果審計部門提供的證據有瑕疵,那麼,審計部門也應為違規者「平反」,這對於審計部門提供審計水平和質量,同樣是一種監督和制約。因此,對於違規者與審計部門的這種互動,公眾自然是歡迎的。審計部門沒有必要為了減少自己所面臨的反彈壓力而不再點名。不點名的監督效果將大打折扣。
    我認為,審計報告不僅應該直擊問題,還應該直接點出違規者的名單,這種信息的高度公開有利於民眾的普遍參與,從而形成一種廣泛的監督氛圍,而這種監督氛圍正是違規者所懼怕的。因為公開違規名單,意味著違規者通過關係遮掩問題的大門被關閉,有關部門只有糾正問題才能給公眾一個完整的交待。
    從審計署的職責來看,公布違規者的名單也是其應盡的責任。審計署是接受納稅人的託付,對有關資金的使用及相關部門的運轉情況進行監督,它理應向納稅人通報具體的審計結果,而不能僅僅提供一個大致的輪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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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woo3 發表於 2008-7-21 17:19 | 只看該作者

把李調走,,「審計風暴」終結!因為審計出太多的黑暗了!

是前進?還是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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