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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愛上強姦自己的男子 向法院求情為其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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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博士后(十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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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08-7-23 11:5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去年10月,在一次朋友聚會後,醉酒的她被他強暴了。她報了案,說要讓他坐牢一輩子。而接下來發生的事卻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事後,他不斷向她道歉,逐漸取得她的諒解。兩人後來還成了男女朋友,並訂了婚。

壞事成了好事,認識他們的親戚朋友為之高興。可法律是無情的,今年1月,公安機關以涉嫌強姦將他抓獲,她趕忙到公安局撤案,警方說是公訴案不能撤。今年7月17日,福州馬尾法院作出判決,以強姦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朋友聚會後 小芳遭阿力強暴

小芳和小潔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去年10月12日,小芳接到小潔的電話,說她的男友明天要出差,約小芳到馬尾去聚聚。

下午6點左右,小芳與小潔在福州南門兜碰面。小潔的男友阿強帶來了阿力,小潔介紹小芳與阿力認識。4人有說有笑,一起坐車去馬尾,到阿強的朋友新開的酒吧喝酒。其間,小芳還打電話約了兩位朋友一起過去。

晚上9點,小芳的朋友趕到酒吧,聚會開始了。大家都是年輕人,很快就熟識,單唱對唱,吹瓶交杯,酒吧聚會上,大家都玩得很高興。直到第二天凌晨3點多,酒吧打烊了,6人才結伴離開。小芳喝得東倒西歪,與小潔手挽手走著。

隨後,他們來到馬尾步行街一家火鍋城,接著吃宵夜。小芳又灌了不少酒,滿臉通紅。宵夜吃到4點,回福州不太方便,大家商量到賓館開房休息。

開房時,小潔提出與小芳住一房間,阿強與阿力住一間。然而,阿強第二天要出差,不想與小潔分開。阿力拍著胸脯說,「一定會照顧小芳的。」就這樣,阿力與小芳在一間。其他人各自開房休息。

小芳喝多酒了,昏沉沉地倒在床上就睡著了。阿力坐在床邊,看著身邊昏睡的小芳,控制不住情慾,強姦了小芳。其間,小芳酒後迷糊,無力反抗,一直在小聲哭泣。

十多分鐘后,住在隔壁的小潔不放心,過來敲門。阿力趁機溜出房間。小潔一進房間,就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在小潔的陪同下,小芳到一樓打電話報警,說要讓阿力坐牢一輩子。110民警很快趕到現場,現場拍照,錄取口供,立案調查。警方從現場提取了精液,經鑒定確認是阿力留下的。

阿力被抓 小芳求警方撤案

事情發生后,阿力不斷向小芳賠禮道歉。一周后,阿力通過阿強,給了小芳1000元錢,作為賠償。同時,阿力通過小潔等人,多次約小芳出來吃飯,逛街購物。慢慢小芳接受了阿力,兩人逐漸發展成了男女朋友,後來兩人訂了婚。雙方父母見了面,也非常滿意。

一件不愉快的事,卻成就了一段情緣,大家都很高興。可事情卻突然發生變化。今年1月15日,公安機關將阿力抓獲,理由是涉嫌強姦。

小芳和阿力都沒想到。小芳認為,她已經原諒了阿力,阿力就不存在犯罪。然而,她卻不知,強姦案屬於公訴案件,公安機關一旦立案,就會一直追逃下去,直到嫌疑人落網。於是小芳跑公安局,要求撤案。但警方告訴小芳,公訴案是不能撤案的。

4月22日,馬尾法院對此案進行不公開審理。在庭審中,小芳作為被害者通過辯護人向法庭出示了請求書,要求撤回對阿力的強姦指控。如果不行,希望法庭考慮其已與阿力發展成為戀人關係的事實,給予阿力從輕處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阿力違背婦女的意志,趁小芳酒後迷糊之際,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已構成強姦罪。鑒於阿力案發後主動認錯,已取得小芳的諒解,事後兩人還成了戀人關係。阿力犯罪主觀惡性較小,社會危害性不大,系初犯、偶犯,有明顯悔罪表現,可給予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7月17日,法庭作出判決,以犯強姦罪判處阿力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律師說法

公訴案與自訴案

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的劉宜軍律師介紹說,案件分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公訴案件是偵查機關立案偵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公訴的案件,公訴案件是不允許和解、撤訴的。

自訴案件是由法院直接立案審理,不需要經過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不需要檢察機關提起訴訟的案件。在自訴案件中,被害人不告不理,告了法院才受理。當事人雙方如果和解了,是可以撤訴的。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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