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4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釣魚台國賓館被罰10萬調查:4次阻止法官入內

[複製鏈接]

3萬

主題

3萬

帖子

3萬

積分

版主

留學博士后(十二級)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33179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08-7-20 11: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釣魚台國賓館4次阻止東城法院法官和法警入內執行公務。前天,東城法院通過司法專郵向釣魚台國賓館開出10萬元的罰單。

租用釣魚台國賓館房屋的一家單位因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被東城法院強制執行。7月17日,法院執行庭法官一行來到釣魚台國賓館北門,對傳達室工作人員說明案情后,希望入內對這家單位進行強制執行。法官出示了工作證、協助履行通知和公函。

執行幹警在外等待時,傳達室外擴音器突然傳來警告聲:「都退到警戒線後面!」隨後,一名工作人員走出傳達室,拽住法警的胳膊往外拉。保衛部工作人員還說,聯繫不到領導,不能讓法院人員進門。僵持1個多小時后,法官決定開具留置送達協助通知書,要求被執行單位履行判決義務,但在場的幾名工作人員拒絕轉交併到了傳達室內。法官將通知書從小窗口遞進去,但通知書很快被扔出。據了解,法官和法警此前還有3次在釣魚台國賓館被拒絕入內的經歷。

鑒於釣魚台國賓館拒不協助執行,法院通過司法專郵開出10萬元的罰單。據修訂后的《民訴法》,法院對拒絕履行協助執行業務的單位,可對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仍不履行協助義務的,可予以拘留。

昨天下午,記者致電釣魚台國賓館,公關部的王姓工作人員稱,尚不清楚此事,但可能存在誤解。他說,國賓館是不完全開放單位,進入程序比較嚴格,需要進入的單位須拿單位證明或介紹信,傳達室的門衛確實沒有權利隨便放人進入。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37

主題

474

帖子

129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Rank: 3Rank: 3

積分
129
沙發
letmegogo 發表於 2008-7-20 17:49 | 只看該作者
好!好證明!

中國依然刑不上大夫。法律管束的對象依然只限平民百姓。
除釣魚台國賓館外,類似的法律真空地帶隨處可見。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910

主題

1579

帖子

882

積分

貝殼網友七級

Rank: 3Rank: 3

積分
882
3
dede10 發表於 2008-7-20 19:31 | 只看該作者
活該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7

主題

474

帖子

129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Rank: 3Rank: 3

積分
129
4
letmegogo 發表於 2008-7-20 21:45 | 只看該作者
因該深挖膽敢踐踏法律的釣魚台國賓館的後台保護傘。是釣魚台派出所所長吧?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4

主題

1550

帖子

6821

積分

四級貝殼核心

草根民

Rank: 5Rank: 5

積分
6821
5
nierdaye 發表於 2008-7-21 20:22 | 只看該作者

釣魚台的魚可不是小金魚

這些法官是想玩兒新聞還是想炒作?
能在釣魚台裡面租用房屋的,那是什麼背景?用屁股都能想象出來。居然還上門,以為釣魚台是售賣觀賞小金魚的地方?

不過那裡的人還算客氣,沒有先放進去,然後再擊斃。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28 09:25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