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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 學 與 科 學 融 通 之 省 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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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兵

    近 代 以 來 , 科 學 君 臨 全 球 , 成 為 舉 世 公 認 的 價 值 尺 度
、 無 上 權 威 。 宗 教 , 尤 其 是 被 西 方 人 作 為 宗 教 之 典 型 的 基
督 教 , 因 表 現 出 與 科 學 明 顯 相 悖 的 稟 性 , 曾 藉 教 權 迫 害 過
哥 白 尼 、 布 魯 諾 、 伽 利 略 等 科 學 家 , 阻 礙 過 科 學 的 發 展 ,
因 而 隨 科 學 之 進 展 而 大 大 貶 值 。 「 宗 教 與 科 學 水 火 不 相 容
」 、 「 宗 教 是 科 學 的 死 敵 」 , 成 為 許 多 人 看 待 宗 教 與 科 學
的 基 本 態 度 。 戴 著 宗 教 帽 子 的 佛 教 , 難 免 受 到 株 連 , 面 臨
科 學 的 強 勁 挑 戰 。 融 通 佛 教 與 科 學 , 攸 關 佛 教 慧 命 , 於 是
成 為 一 批 熱 心 弘 法 的 人 士 深 切 關 注 、 精 心 論 述 的 重 大 問 題


   
「 佛 法 是 科 學 」 的 論 證

    佛 教 特 別 是 作 為 其 教 義 的 核 心 的 佛 法 , 具 有 尚 智 重 真
、 貴 實 踐 驗 證 的 精 神 , 確 與 基 督 教 等 重 感 情 上 之 信 仰 的 神
教 有 頗 大 不 同 ; 佛 教 經 典 中 , 有 重 視 工 巧 技 術 ( 科 技 ) 及 不
少 與 科 學 發 現 相 符 的 說 法 。 弘 法 者 們 從 這 一 角 度 著 眼 , 論
證 佛 法 與 科 學 最 相 符 契 。 佛 教 革 新 運 動 的 領 袖 太 虛 大 師 對
佛 教 與 科 學 的 關 系 問 題 甚 為 關 注 , 撰 有 《 佛 法 與 科 學 》 、
《 唯 物 科 學 與 唯 識 宗 學 》 、 《 佛 法 的 色 法 與 物 》 、 《 論 天
演 宗 》 等 多 篇 文 章 論 佛 法 符 契 科 學 。 他 肯 定 「 科 學 之 可 貴
, 在 乎 唯 徵 真 理 實 事 , 不 妄 立 一 標 格 堅 握 之 」 。 而 佛 教 唯
識 學 , 「 其 貴 理 事 真 實 , 較 唯 物 科 學 過 無 不 及 」 。 ( 《 唯
物 科 學 與 唯 識 宗 學 》 ) 就 連 推 崇 馬 克 思 主 義 的 哲 學 家 李 石
岑 , 也 在 其 《 人 生 哲 學 大 要 》 中 稱 揚 提 倡 佛 學 「 不 特 對 於
科 學 毫 無 抵 觸 之 處 , 而 且 能 使 科 學 的 方 法 上 , 加 上 一 層 精
密 ; 科 學 的 分 類 上 , 加 上 一 層 正 確 ; 科 學 的 效 用 上 加 上 一
層 保 證 。 」

    論 證 佛 法 符 契 科 學 的 主 力 , 是 一 批 信 仰 佛 教 的 科 學 家
和 具 備 科 學 知 識 的 佛 教 徒 , 其 中 主 要 者 有 王 季 同 、 尤 智 表
、 王 守 益 、 沈 家 禎 、 黃 明 德 、 羅 無 虛 、 牛 實 為 、 馮 馮 等 ,
他 們 運 用 現 代 科 學 知 識 , 以 通 俗 曉 暢 的 文 字 論 證 、 解 說 佛
法 , 具 有 相 當 大 的 說 服 力 , 其 著 述 長 期 大 量 流 通 , 影 響 不
小 。

    最 早 論 證 佛 法 是 「 應 用 科 學 」 的 王 季 同 (? — 1948) , 曾
留 學 英 國 學 電 機 工 程 , 是 20 世 紀 初 卓 有 成 績 的 科 學 家 。 從
1930 年 起 , 他 陸 續 發 表 《 佛 教 與 科 學 》 、 《 唯 識 研 究 序 》
、 《 佛 法 省 要 》 、 《 佛 學 與 科 學 的 比 較 研 究 》 等 論 證 佛 法
「 是 不 折 不 扣 的 科 學 」 , 其 理 由 主 要 有 三 條 :

    其 一 , 「 一 切 宗 教 絕 未 有 以 科 學 方 法 出 發 者 , 有 之 則
唯 佛 法 。 」 ( 《 勸 全 世 界 學 者 研 究 佛 法 書 》 ) 佛 法 探 究 真 實
, 從 現 比 二 量 出 發 , 現 量 中 的 前 五 識 現 量 ( 即 感 官 不 摻 雜
感 情 等 因 素 而 得 的 直 覺 ) 為 各 門 科 學 觀 測 實 驗 的 根 本 素 材
, 意 識 現 量 與 比 量 ( 歸 納 、 演 繹 等 推 理 ) 對 科 學 研 究 尤 為 重
要 。

    其 二 , 佛 教 的 基 本 原 理 「 諸 行 無 常 , 是 生 滅 法 」 即 是
時 下 社 會 科 學 界 最 時 髦 的 科 學 方 法 — — 辯 證 法 , 天 台 宗 的
空 假 中 三 諦 猶 如 辯 證 法 的 正 反 合 三 段 論 命 題 , 《 維 摩 經 》
的 不 二 法 門 即 是 辯 證 法 所 說 對 立 物 的 統 一 。

    其 三 , 佛 學 很 少 與 科 學 矛 盾 之 處 , 「 而 且 有 許 多 地 方
和 科 學 不 謀 而 合 」 ( 《 唯 識 研 究 序 》 ) 。 如 佛 經 說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的 結 構 、 成 住 壞 空 四 劫 , 與 天 文 學 的 發 現 相 符 , 佛 教
所 說 認 識 發 生 的 過 程 與 生 理 心 理 學 的 說 法 相 契 , 「 凈 色 根
」 顯 然 就 是 感 覺 神 經 。 可 見 佛 菩 薩 的 神 通 決 非 神 話 。 當 然
, 佛 經 中 也 有 少 數 與 科 學 新 知 識 不 合 的 地 方 , 如 說 北 洲 人
壽 千 歲 等 。 王 季 同 舉 出 四 條 理 由 予 以 解 釋 , 認 為 這 些 地 方
並 不 至 於 影 響 佛 法 的 整 體 價 值 。

    尤 智 表 , 曾 赴 美 國 哈 佛 大 學 讀 無 線 電 工 程 , 回 國 后 任
浙 江 大 學 教 授 等 職 , 著 有 《 一 個 科 學 者 研 究 佛 經 的 報 告 》
(1940) 、 《 佛 教 科 學 觀 》 論 述 佛 法 乃 「 殊 勝 的 科 學 」 。 前 者
采 用 科 學 實 驗 報 告 的 形 式 寫 成 , 首 先 從 佛 經 的 文 字 和 外 表
著 眼 , 以 科 學 家 的 眼 光 考 察 , 發 現 其 與 科 學 實 驗 報 告 的 寫
法 竟 然 相 同 , 注 疏 分 析 之 精 密 在 當 今 科 學 書 籍 之 上 , 句 法
與 文 體 質 朴 通 俗 , 概 念 准 確 , 時 以 符 號 代 文 字 , 正 與 科 學
著 作 的 文 字 相 同 ; 譯 名 和 定 名 極 其 嚴 格 , 名 詞 之 多 超 過 任
何 專 業 詞 典 ; 其 內 容 涉 及 修 行 之 理 論 、 方 法 、 步 驟 、 效 果
、 注 意 事 項 等 , 結 構 與 「 實 驗 指 導 書 」 有 相 同 之 處 。

    其 次 , 尤 智 表 以 科 學 知 識 考 察 佛 教 的 理 論 , 發 現 「 佛
法 有 一 部 分 的 理 論 是 可 以 用 科 學 來 解 釋 的 , 而 另 有 一 部 分
已 超 過 了 科 學 的 領 域 。 」 如 以 《 金 剛 經 》 「 所 謂 、 即 非 、
是 名 」 觀 察 任 何 現 象 , 都 可 得 到 最 合 理 透 徹 的 了 解 。 又 如
《 心 經 》 「 色 即 是 空 , 空 即 是 色 」 可 解 釋 為 新 物 理 學 的 質
能 互 變 。 唯 識 學 精 研 心 識 , 可 謂 「 心 理 化 學 」 。 科 學 研 究
的 對 象 , 僅 為 佛 學 所 說 五 位 百 法 中 的 色 法 和 時 、 方 、 數 學
5 種 不 相 應 行 法 , 而 且 其 所 知 色 法 也 僅 限 於 佛 學 所 分 11 種
色 法 中 的 7 種 。 對 色 、 聲 二 塵 的 理 解 , 科 學 的 說 法 甚 至 還
沒 有 《 楞 嚴 經 》 說 得 透 徹 。

    尤 智 表 還 通 過 比 較 , 說 明 佛 教 和 科 學 一 樣 , 是 理 智 的
產 物 , 其 重 理 智 、 揚 棄 感 情 、 破 除 迷 信 、 重 實 證 的 精 神 ,
與 科 學 一 致 。 參 禪 修 定 念 佛 等 修 持 方 法 , 與 科 學 研 究 將 研
究 的 對 象 單 純 化 的 方 法 相 通 。 總 之 , 佛 教 不 同 於 一 般 的 宗
教 , 亦 非 哲 學 , 有 理 論 , 有 應 用 , 是 一 種 「 可 以 實 驗 , 可
以 獲 得 實 際 效 果 的 學 問 」 。

    王 守 益 (1930 — ) 為 美 國 密 西 根 大 學 物 理 學 博 士 。 曾 任
台 灣 清 華 大 學 物 理 系 教 授 、 主 任 , 發 表 有 《 佛 光 與 人 生 》
等 文 章 以 物 理 學 解 釋 、 論 證 佛 學 , 輯 為 《 物 理 與 佛 學 》
(1983) 一 書 。 王 守 益 主 要 以 量 子 力 學 理 論 解 釋 佛 法 , 謂 任 何
物 質 現 象 在 其 微 觀 層 次 皆 顯 現 波 粒 二 象 性 , 代 表 質 點 波 性
顯 現 的 波 函 數 是 不 可 見 、 不 可 測 的 , 我 們 能 看 到 、 測 到 的
形 狀 、 能 量 、 壓 力 、 溫 度 等 , 只 是 該 物 質 系 統 的 性 質 之 一
而 非 其 本 來 面 目 , 故 可 說 任 何 物 質 現 象 或 其 波 函 數 本 體 是
佛 經 所 說 的 「 空 」 , 「 這 里 的 空 表 示 在 實 質 世 界 或 實 數 世
界 里 沒 有 實 質 存 在 」 。 又 , 據 量 子 力 學 的 測 不 准 原 理 , 科
學 所 能 測 到 的 實 驗 數 據 亦 即 佛 學 所 謂 「 假 有 」 , 是 在 測 量
工 具 與 被 測 物 之 間 產 生 的 , 已 非 該 系 統 未 被 干 擾 時 的 本 來
狀 態 , 一 切 法 絕 對 真 實 的 物 性 是 不 可 測 到 的 , 佛 法 說 實 相
不 可 說 , 絕 對 正 確 。 至 於 世 人 所 感 知 的 存 在 , 有 人 類 神 經
效 應 與 心 理 作 用 所 引 起 的 失 真 成 分 在 內 , 可 以 說 具 虛 妄 性
。 佛 家 修 持 的 實 質 , 可 謂 逐 漸 解 除 低 度 空 間 實 數 世 界 的 限
制 , 而 到 達 本 居 於 高 度 空 間 的 自 性 或 本 體 , 此 即 是 見 性 成
佛 。 王 守 益 還 以 量 子 力 學 超 流 體 與 超 導 體 理 論 解 釋 佛 教 的
修 持 方 法 , 謂 通 過 降 伏 妄 念 將 心 理 溫 度 降 至 某 值 時 , 便 會
有 開 悟 、 神 通 等 突 破 性 的 覺 受 , 猶 如 超 流 體 的 超 流 性 質 突
然 發 生 及 超 流 體 的 各 種 超 流 現 象 , 為 達 基 態 ( 凈 心 ) 或 共 態
而 到 達 自 性 , 學 佛 者 必 須 斷 除 一 切 煩 惱 執 著 。

    中 國 科 學 院 研 究 生 院 牛 實 為 教 授 自 1988 年 以 來 , 發 表
多 篇 文 章 , 論 述 佛 法 與 科 學 的 關 系 , 以 量 子 力 學 、 量 子 生
物 學 、 混 沌 動 力 學 等 學 科 的 最 新 成 果 解 釋 佛 法 , 尤 其 是 解
釋 藏 密 修 證 、 禪 宗 開 悟 的 原 理 。 他 從 時 空 、 物 質 、 依 正 二
報 三 大 結 構 的 理 論 比 較 佛 學 與 科 學 , 論 證 佛 學 與 現 代 科 學
關 於 宏 觀 微 觀 世 界 、 社 會 生 態 與 自 然 生 態 的 理 論 暗 相 符 契
。 現 代 物 理 學 所 說 的 「 真 空 」 是 「 科 學 通 向 佛 學 的 一 條 隧
道 」 , 其 性 質 與 禪 宗 所 說 自 性 相 類 , 可 看 作 當 代 科 學 界 已
在 關 注 的 終 極 實 體 。 通 過 修 持 使 心 腦 系 統 內 的 混 態 平 息 、
純 態 開 顯 時 , 「 具 有 寂 照 功 能 的 固 有 真 空 態 就 以 心 腦 之 光
的 形 式 呈 現 出 來 」 , 此 即 參 禪 者 之 頓 悟 , 其 信 息 可 能 由 腦
中 的 生 物 量 子 場 所 產 生 的 振 盪 波 傳 遞 。 藏 密 所 謂 明 點 , 可
看 作 一 種 未 知 的 生 物 能 量 , 可 能 是 智 能 之 源 或 生 物 光 量 子
場 的 能 源 , 當 通 過 自 控 三 業 使 神 經 系 統 處 於 最 小 激 發 態 時
, 明 點 不 受 干 擾 而 復 明 , 形 成 生 物 光 量 子 場 運 行 於 中 脈 內
。 明 點 的 波 動 頻 率 與 宇 宙 中 的 生 態 量 子 場 輻 射 頻 率 相 同 時
, 便 可 吸 收 宇 宙 生 態 量 子 場 的 輻 射 能 , 迭 加 於 自 身 明 點 上
而 共 振 , 轉 肉 體 為 虹 光 身 。

    羅 無 虛 於 1948 年 以 來 在 港 台 所 作 佛 學 講 錄 《 佛 法 在 原
子 時 代 》 中 , 運 用 現 代 物 理 學 相 對 論 、 粒 子 說 解 釋 佛 法 ,
如 說 以 一 句 佛 號 或 一 句 話 頭 擊 破 我 執 , 與 科 學 家 利 用 中 子
擊 破 原 子 核 極 為 相 似 , 都 是 向 內 用 力 以 解 決 能 量 的 解 放 問
題 。 旅 美 物 理 學 博 士 沈 家 禎 善 於 用 科 學 知 識 解 釋 佛 學 空 、
無 相 等 原 理 , 其 講 錄 在 海 內 外 頗 有 影 響 。 旅 居 加 拿 大 的 馮
馮 ( 馮 培 德 ) 居 士 自 1984 年 在 香 港 《 內 明 》 雜 志 連 續 發 表 一
系 列 文 章 , 以 科 學 知 識 驗 證 、 論 述 佛 法 , 其 內 容 廣 涉 現 代
科 學 和 佛 學 的 方 方 面 面 。

   
「 佛 法 是 科 學 」 論 引 起 的 駁 難

    王 季 同 等 以 科 學 家 的 身 分 , 論 證 佛 法 符 契 科 學 , 以 現
代 科 學 知 識 , 對 古 奧 的 佛 法 做 出 令 今 人 容 易 明 了 的 解 釋 ,
在 幫 助 、 引 導 人 們 正 確 認 識 佛 教 、 理 解 佛 法 上 , 起 了 相 當
大 的 作 用 。 他 們 的 文 字 中 盡 管 透 露 出 熱 忱 弘 法 的 感 情 、 信
仰 因 素 , 但 平 心 而 論 , 他 們 所 列 舉 的 佛 法 與 科 學 相 通 之 點
, 及 佛 典 中 不 少 與 科 學 發 現 相 符 的 說 法 , 乃 不 容 否 認 的 事
實 。 當 然 , 佛 學 與 科 學 , 各 有 其 龐 大 的 深 奧 的 內 涵 , 既 有
相 通 之 點 , 也 有 迥 然 相 異 之 處 。 兩 家 的 異 同 , 是 一 個 十 分
復 雜 的 問 題 , 須 透 徹 兩 家 之 學 , 並 超 然 於 兩 家 之 外 , 方 易
說 清 。 論 證 佛 法 是 科 學 的 王 季 同 等 科 學 家 , 盡 管 學 識 淵 博
, 也 未 必 能 完 全 通 徹 精 深 博 大 的 佛 學 , 他 們 所 引 來 解 釋 佛
學 的 科 學 知 識 , 可 能 會 因 科 學 的 進 一 步 發 展 而 顯 得 陳 舊 乃
至 謬 誤 ; 世 人 所 認 的 「 科 學 」 , 也 並 非 一 致 的 概 念 。 一 味
地 論 證 佛 法 是 科 學 , 以 科 學 釋 佛 學 , 難 免 片 面 化 及 借 科 學
抬 高 佛 學 地 位 之 嫌 , 從 而 引 起 一 些 唯 科 學 主 義 者 、 具 嚴 格
科 學 思 想 者 及 一 些 虔 誠 嚴 謹 的 佛 教 徒 的 質 疑 和 駁 難 。

    力 倡 實 證 主 義 「 科 學 方 法 」 的 著 名 學 者 胡 適 , 乃 佛 法
是 科 學 論 的 激 烈 反 對 者 。 1930 年 , 王 季 同 將 他 所 撰 《 佛 法
與 科 學 》 稿 本 及 附 錄 送 給 胡 適 看 , 要 胡 適 表 示 一 點 意 見 ,
胡 適 當 即 撰 文 , 發 表 於 《 新 月 》 雜 志 , 公 開 批 評 。 他 很 不
客 氣 地 指 責 王 季 同 將 佛 學 與 科 學 這 兩 個 迥 然 不 同 的 材 料 拉
攏 來 做 「 搭 題 八 股 」 , 這 種 工 作 , 既 非 科 學 家 之 「 求 真 」
, 也 「 終 莫 能 回 科 學 家 先 入 之 見 」 。 因 為 科 學 家 自 有 他 的
立 場 , 他 們 在 實 驗 室 里 研 究 原 子 、 電 子 、 素 子 , 其 方 法 分
段 與 佛 學 完 全 不 同 , 即 便 證 明 佛 經 中 的 極 微 與 科 學 的 粒 子
說 相 同 , 科 學 家 至 多 不 過 說 : 「 很 難 得 ! 古 人 沒 有 我 們 的
設 備 , 居 然 敢 提 出 這 樣 大 膽 的 假 設 ! 」 佛 弟 子 引 科 學 以 證
明 佛 法 , 「 至 多 不 過 摭 拾 一 二 偶 合 之 點 , 供 佛 弟 子 弘 法 衛
道 之 一 助 」 。 佛 弟 子 ( 包 括 王 季 同 ) 盡 管 撰 出 科 學 分 析 的 架
子 , 大 談 什 么 八 識 百 法 、 因 明 學 , 到 頭 來 不 過 是 最 下 流 的
「 陀 羅 尼 迷 信 」 的 障 眼 法 , 其 根 本 立 場 是 迷 信 : 論 證 我 及
物 質 世 界 是 妄 , 卻 深 信 輪 回 、 六 神 通 、 真 現 量 、 極 樂 世 界
是 真 。 他 就 王 季 同 文 稿 中 所 提 出 的 推 理 原 則 反 詰 : 既 然 王
先 生 以 我 人 所 親 歷 為 推 論 其 事 必 有 的 前 提 , 那 么 憑 什 么 相
信 六 道 輪 回 、 六 種 神 通 、 極 樂 世 界 是 真 ? 請 問 這 幾 項 中 有
哪 一 項 是 你 王 先 生 「 所 親 歷 者 」 ? 王 先 生 也 不 過 是 迷 信
盃佛 及 大 菩 薩 的 真 現 量 」 而 已 。 這 種 「 真 現 量 」 , 據 王 先
生 的 解 釋 ( 如 眼 見 青 山 只 有 青 之 感 覺 , 尚 無 青 之 概 念 ) 只 不
過 是 下 等 動 物 的 知 覺 狀 態 , 即 便 有 了 這 種 「 真 現 量 」 , 難
道 就 可 以 證 知 輪 回 及 六 神 通 了 嗎 ?

    王 季 同 的 《 唯 識 研 究 序 》 發 表 后 , 也 有 黃 賓 撰 《 佛 教
與 科 學 》 一 文 批 評 。 黃 文 主 要 批 駁 王 季 同 「 佛 教 是 徹 底 的
辯 證 法 」 之 說 , 認 為 佛 教 只 是 在 承 認 宇 宙 萬 有 是 生 滅 、 變
動 、 矛 盾 的 幾 點 上 與 辯 證 法 相 符 合 , 而 並 沒 有 黑 格 爾 、 馬
克 思 那 樣 嚴 整 的 辯 證 法 體 系 。 王 季 同 所 說 佛 教 辯 證 法 的 徹
底 性 — — 真 理 終 不 可 言 說 , 並 未 超 越 康 德 不 可 知 論 的 范 圍
, 盡 管 佛 教 中 有 一 些 與 科 學 「 不 謀 而 合 」 的 說 法 , 但 佛 教
否 認 物 質 世 界 的 客 觀 實 在 性 , 這 是 佛 教 和 科 學 根 本 矛 盾 之
處 。 佛 教 的 這 種 反 科 學 的 性 質 「 不 但 不 能 利 用 科 學 使 它 變
成 合 理 , 反 而 是 要 在 科 學 的 照 明 之 下 露 出 破 綻 來 。 」

    胡 適 、 黃 賓 從 當 時 流 行 的 「 科 學 宗 教 冰 炭 不 相 容 」 的
非 宗 教 觀 點 出 發 批 評 王 季 同 , 判 佛 教 和 所 有 佛 教 徒 的 根 本
立 場 為 迷 信 , 態 度 過 於 偏 激 , 有 失 學 者 氣 度 , 他 們 對 佛 學
的 理 解 也 相 當 膚 淺 片 面 。 但 他 們 的 批 評 , 也 抓 住 了 王 季 同
文 章 中 的 一 些 漏 洞 。 面 對 非 宗 教 的 時 代 思 潮 , 論 證 佛 教 與
科 學 、 與 辯 證 法 這 樣 重 大 嚴 肅 的 問 題 , 應 力 求 客 觀 嚴 謹 ,
仔 細 辨 清 佛 學 與 科 學 的 同 和 異 , 措 辭 稍 有 偏 激 , 便 容 易 引
起 不 必 要 的 諍 訟 。

    「 佛 法 是 科 學 」 的 論 斷 及 以 科 學 釋 佛 學 之 舉 , 不 僅 為
一 些 教 外 非 宗 教 、 反 宗 教 者 所 反 對 , 也 為 不 少 教 內 人 士 所
不 贊 同 。 「 佛 法 非 宗 教 非 哲 學 非 科 學 」 , 乃 當 時 教 內 外 相
當 流 行 的 一 種 說 法 , 歐 陽 竟 無 居 士 等 即 持 此 論 。 王 守 益 等
以 物 理 學 解 釋 佛 學 , 受 到 信 仰 佛 教 、 懂 科 學 的 黃 明 德 博 士
( 陳 健 民 弟 子 ) 的 批 評 。 黃 明 德 在 《 論 空 性 不 能 譯 成 波 函 數
》 一 文 中 , 認 真 檢 討 了 空 性 和 波 函 數 各 自 的 特 性 , 通 過 比
較 , 說 明 波 函 數 雖 在 主 客 一 體 、 全 體 周 遍 性 、 不 可 測 性 、
不 可 得 、 假 有 、 兼 容 性 、 不 確 定 性 等 性 質 上 與 佛 法 所 說 空
性 相 似 , 但 若 進 一 步 比 較 , 便 會 發 現 這 些 相 似 之 處 也 不 盡
相 同 , 而 空 性 最 重 要 的 無 得 、 離 知 見 解 會 身 心 意 識 、 不 可
思 議 、 無 我 、 證 量 、 形 而 上 、 大 悲 等 特 性 , 乃 波 函 數 所 不
具 , 因 為 心 物 本 非 對 立 。 故 物 理 研 究 所 知 波 函 數 等 , 固 然
會 顯 現 出 一 些 與 空 性 相 似 的 地 方 , 「 然 而 相 似 並 不 可 以 為
就 是 」 , 如 鏡 中 人 影 畢 竟 不 能 當 真 。 黃 明 德 還 撰 有 《 論 空
性 不 能 譯 成 能 量 之 理 》 , 對 尤 智 表 等 以 空 性 為 能 量 的 說 法
進 行 了 批 評 。 文 中 通 過 比 較 , 說 明 能 量 與 空 性 雖 有 若 干 相
通 之 點 , 但 在 主 客 合 一 與 對 待 、 周 遍 與 局 限 、 不 可 度 量 與
可 度 量 、 可 逆 與 不 可 逆 、 本 質 一 元 與 多 元 五 點 上 , 大 不 相
同 , 能 量 與 空 性 的 相 通 點 也 並 非 能 量 所 獨 有 , 「 所 以 不 能
把 空 性 當 作 是 能 量 來 論 斷 」 。 但 空 性 也 不 能 舍 棄 了 能 量 ,
並 非 能 量 之 外 的 空 。 用 科 學 知 識 解 釋 佛 法 , 若 只 當 作 權 宜
之 說 , 未 嘗 不 可 , 但 不 可 以 為 是 究 竟 的 方 法 。 佛 學 與 科 學
, 在 目 的 和 方 法 上 畢 竟 有 所 不 同 。

    李 長 俊 《 論 科 學 的 精 神 與 佛 學 的 精 神 》 ( 《 現 代 佛 教
學 術 叢 刊 》 63 冊 ) 、 吳 銳 堅 《 論 科 學 與 佛 學 的 異 同 》 ( 《 內
明 》 153 期 ) 等 文 章 , 對 佛 學 與 科 學 的 同 異 作 了 較 為 深 入 的
論 析 。 李 、 吳 二 文 觀 點 大 致 相 近 , 都 認 為 佛 學 與 科 學 是 兩
個 不 同 的 體 系 , 各 有 其 獨 特 的 目 的 和 方 法 , 不 宜 輕 易 混 同
。 探 討 二 者 之 關 系 , 須 先 對 什 么 是 科 學 作 出 界 定 。 李 文 指
出 , 今 人 通 常 談 的 科 學 , 實 際 上 是 「 科 學 的 」 而 非 「 科 學
」 , 所 謂 科 學 , 大 抵 應 包 括 科 學 的 觀 點 ( 即 態 度 ) 、 科 學 的
方 法 、 科 學 的 對 象 及 科 學 的 結 論 ( 或 成 就 ) 。 吳 文 總 結 科 學
的 基 本 性 質 為 可 印 證 、 互 為 主 觀 、 懷 疑 的 、 累 積 與 系 統 性
四 點 , 而 最 重 要 的 應 是 科 學 的 精 神 和 方 法 。 若 僅 著 眼 於 結
論 之 皮 相 , 抓 住 佛 經 中 一 些 說 法 如 人 身 中 、 一 杯 水 中 有 八
萬 四 千 蟲 , 佛 觀 閻 浮 提 如 掌 中 庵 摩 勒 果 等 , 便 說 佛 法 符 合
科 學 , 未 免 過 於 輕 率 。 因 其 非 如 科 學 方 法 那 樣 通 過 常 人 的
共 同 經 驗 和 理 性 觀 察 研 究 而 得 出 , 故 不 能 說 成 是 科 學 的 結
論 。 一 個 凡 夫 佛 教 徒 僅 根 據 經 論 便 相 信 人 身 是 蟲 窠 、 相 信
六 道 輪 回 、 極 樂 世 界 , 其 態 度 顯 然 是 非 科 學 的 , 至 於 佛 教
與 科 學 在 目 的 、 哲 學 觀 上 的 區 別 , 更 是 顯 而 易 見 。 為 弘 揚
佛 法 而 跟 在 科 學 的 屁 股 后 面 迎 合 、 附 從 科 學 , 未 必 對 佛 教
有 利 。 然 而 , 說 佛 學 在 態 度 、 方 法 上 非 科 學 , 並 非 貶 低 佛
學 的 價 值 , 更 非 說 「 非 科 學 便 是 迷 信 」 , 「 佛 學 的 價 值 不
應 單 以 與 科 學 相 合 之 程 度 來 作 出 評 估 」 , 科 學 也 稱 不 上 堪
以 評 價 一 切 的 唯 一 價 值 尺 度 。
第一、人生憂喜一半一半
第二、名利得失一半一半
第三、財富聚散一半一半
第四、修行佛魔一半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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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樓主| 反基督聯盟 發表於 2008-7-16 14:23 | 只看該作者
    論 述 佛 學 與 科 學 的 關 系 , 首 先 應 如 實 地 界 定 佛 學 非 現
今 一 般 人 心 目 中 的 科 學 , 是 具 有 獨 特 性 質 的 文 化 體 系 、 社
會 教 化 體 系 。 但 佛 學 不 但 不 反 對 而 且 相 當 重 視 科 學 , 大 乘
以 掌 握 科 學
技 術 為 菩 薩 度 化 、 利 樂 眾 生 的 必 備 方 便 , 列 為
般 若 度 的 修 學 項 目 之 一 。 《 華 嚴 經 · 十 地 品 》 謂 菩 薩 若 不
能 通 徹 世 間 的 一 切 工 巧 技 術 , 不 能 證 入 第 五 地 ; 佛 學 尚 智
重 真 、 真 修 實 證 的 精 神 與 科 學 的 基 本 精 神 相 通 ; 因 佛 學 的
理 論 乃 系 對 萬 有 理 性 的 、 如 實 的 觀 察 , 故 科 學 的 許 多 發 現
, 都 可 做 佛 學 的 注 腳 , 如 太 虛 大 師 所 言 : 「 科 學 愈 發 達 ,
佛 教 的 真 意 愈 顯 。 」 ( 《 佛 學 、 科 學 及 其 它 宗 教 之 異 同 》 )
當 代 多 門 科 學 的 發 展 , 從 哲 學 角 度 看 , 表 現 出 某 種 與 佛 學
遙 相 接 軌 的 趨 勢 , 這 些 , 乃 是 應 該 承 認 的 事 實 。 其 次 , 應
辨 清 佛 學 與 科 學 的 根 本 區 別 所 在 , 這 大 略 有 如 下 幾 點 :

    一 、 與 科 學 迄 今 為 止 以 便 利 生 活 、 增 殖 財 富 為 目 的 ,
以 物 質 現 象 為 主 攻 方 向 不 同 , 佛 學 雖 重 視 科 學 , 在 醫 葯 等
方 面 也 有 一 定 建 樹 , 但 其 目 標 主 要 在 生 死 的 超 越 與 社 會 教
化 , 其 主 攻 方 向 不 在 物 質 而 在 心 靈 , 如 太 虛 大 師 所 言 :
盃科 學 是 求 物 質 的 進 步 , 而 佛 學 是 求 心 理 的 進 步 。 」 ( 《 佛
學 、 科 學 及 其 它 宗 教 之 異 同 》 ) 佛 學 在 自 然 科 學 方 面 實 際
無 多 成 就 , 顯 然 不 能 取 代 科 學 。

    二 、 與 科 學 發 現 系 通 過 以 理 性 整 理 感 性 經 驗 、 觀 測 實
驗 的 途 徑 所 得 , 十 分 精 確 不 同 , 佛 學 雖 不 乏 與 科 學 發 現 相
近 的 說 法 , 但 並 非 由 科 學 的 方 法 獲 得 , 而 是 通 過 禪 思 修 證
開 發 的 天 眼 智 等 超 常 能 力 直 觀 而 得 , 且 經 過 長 期 傳 寫 , 只
能 是 大 略 近 真 , 不 及 科 學 描 述 之 精 確 , 也 不 應 將 它 作 為 科
學 結 論 看 待 。

    三 、 與 科 學 成 果 可 以 拿 出 來 供 人 使 用 , 因 而 能 強 迫 一

    三 、 與 科 學 成 果 可 以 拿 出 來 供 人 使 用 , 因 而 能 強 迫 一
切 人 接 受 其 觀 念 不 同 , 佛 法 的 成 果 , 只 有 各 人 自 覺 按 佛 法
所 示 之 道 修 行 , 方 可 證 知 , 其 證 知 也 多 分 為 主 觀 的 體 驗 ,
因 而 較 難 於 強 迫 一 切 人 接 受 。 而 且 , 佛 法 之 修 證 , 須 有 解
脫 的 自 發 需 求 及 對 佛 法 的 確 信 , 「 信 」 被 強 調 為 修 證 佛 法
的 前 提 及 「 道 元 功 德 母 」 。 這 使 佛 學 從 表 面 看 來 與 以 懷 疑
為 前 提 的 科 學 有 頗 大 的 差 異 。

    四 、 與 科 學 以 肯 定 意 識 之 外 有 一 實 體 世 界 的 實 在 論 為
出 發 點 不 同 , 佛 法 以 緣 起 論 為 哲 學 出 發 點 , 認 為 有 離 心 獨
存 實 體 之 實 在 論 乃 是 不 如 實 的 執 著 , 必 須 破 除 。

    五 、 與 科 學 相 信 理 性 能 認 識 一 切 、 以 觀 測 所 得 感 覺 經
驗 為 素 材 不 同 , 佛 學 首 先 用 緣 起 法 則 考 察 理 性 和 認 識 , 認
為 感 覺 經 驗 ( 相 ) 具 主 觀 性 、 相 對 性 、 虛 妄 性 , 以 感 覺 經 驗
為 本 的 語 言 概 念 ( 名 ) 是 人 造 符 號 , 依 感 覺 經 驗 及 語 言 概 念
為 工 具 的 理 性 思 維 , 及 其 二 元 化 的 認 識 方 式 , 不 可 能 到 達
絕 對 真 實 。 應 以 理 性 如 實 檢 驗 理 性 自 身 , 發 現 其 極 限 , 以
此 為 橋 梁 , 通 過 修 行 開 發 超 感 覺 、 超 理 性 的 般 若 智 慧 , 方
可 證 知 絕 對 真 實 , 獲 得 絕 對 自 由 。

    六 、 與 科 學 由 窮 研 物 質 、 征 服 自 然 以 獲 得 主 宰 世 界 的
自 由 不 同 , 佛 學 認 為 向 外 逐 物 , 不 可 能 證 知 絕 對 真 實 、 獲
得 真 正 自 由 , 只 有 如 實 觀 察 世 間 最 為 靈 妙 、 起 主 樞 作 用 的
自 心 , 如 實 知 自 心 , 方 能 證 知 絕 對 真 實 而 獲 得 永 恆 幸 福 、
絕 對 自 由 , 這 是 實 現 人 類 文 明 終 極 目 標 的 捷 徑 。

    佛 學 與 科 學 的 這 些 相 異 , 只 是 就 當 今 科 學 大 體 而 言 ,
並 不 是 絕 對 的 。 科 學 並 非 獨 究 物 質 , 對 心 靈 也 越 來 越 重 視
, 科 學 的 哲 學 觀 和 方 法 在 不 斷 發 展 ; 科 學 的 終 極 目 標 , 亦
指 向 全 人 類 的 永 恆 幸 福 、 絕 對 自 由 和 證 知 絕 對 真 實 。 科 學
與 佛 學 同 趨 一 軌 , 在 未 來 社 會 並 非 毫 無 可 能 。

   
對 唯 科 學 主 義 及 科 學 弊 病 的 批 判

    王 季 同 等 弘 法 者 , 還 從 佛 學 超 越 科 學 的 認 識 出 發 , 運
用 佛 法 獨 具 的 智 慧 , 對 當 世 流 行 的 唯 科 學 主 義 、 科 學 迷 信
及 科 學 的 弊 端 、 局 限 性 進 行 了 批 判 。

    唯 科 學 主 義 以 科 學 為 唯 一 價 值 尺 度 , 科 學 之 外 一 切 不
論 , 甚 而 形 成 科 學 迷 信 , 將 相 對 的 科 學 結 論 執 為 絕 對 真 理
, 信 仰 唯 有 科 學 才 能 救 世 , 從 而 排 拒 、 否 定 一 切 宗 教 。 太
虛 大 師 對 一 些 科 學 家 「 得 少 為 喜 而 生 執 著 」 表 示 遺 憾 。
《 人 生 觀 的 科 學 》 ) 王 季 同 在 《 佛 法 省 要 》 中 批 評 自 然 科
學 家 「 特 寢 饋 於 說 得 分 明 之 中 , 專 在 說 得 分 明 上 用 心 , 遂
忘 卻 說 得 分 明 之 一 小 區 域 外 , 尚 有 偌 大 之 說 不 分 明 之 宇 宙
在 焉 。 」 勸 告 科 學 家 勿 被 自 然 科 學 之 獄 卒 拘 禁 在 說 得 分 明
之 牢 獄 中 , 應 關 注 可 證 而 不 可 說 、 說 亦 不 得 分 明 之 佛 學 。
陳 健 民 《 正 覺 與 迷 信 》 從 明 與 無 明 、 智 與 識 等 九 個 方 面 比
較 佛 學 與 科 學 , 破 斥 世 人 對 科 學 的 迷 信 , 揭 露 科 學 家 之 研
究 不 離 無 明 、 妄 識 、 我 法 二 執 、 人 欲 與 功 利 心 , 故 其 發 現
乃 摸 象 之 談 , 昔 日 儼 然 為 真 理 者 , 后 日 往 往 證 明 為 迷 信 ,
而 被 其 武 斷 為 迷 信 者 , 往 往 可 得 實 效 之 驗 證 。 劍 平 《 漫 談
科 學 與 佛 法 》 ( 《 人 海 燈 》 1993 年 第 2 期 ) 亦 指 責 科 學 在
盃真 理 」 的 另 一 方 面 充 滿 了 迷 信 和 謊 言 , 「 數 不 清 的 假 設
、 猜 測 和 推 理 , 充 滿 了 各 科 學 領 域 , 並 被 人 們 當 作 金 科 玉
律 來 奉 行 」 , 制 造 出 「 科 學 的 迷 信 」 。 王 季 同 《 科 學 之 根
本 問 題 》 、 王 恩 洋 《 佛 法 為 今 時 所 必 需 》 等 文 章 指 出 , 科
學 發 達 盡 管 提 高 了 物 質 的 利 用 , 滿 足 了 人 類 的 生 活 享 受 和
愉 樂 便 利 , 但 並 不 能 徹 底 改 變 人 類 諸 苦 交 攻 的 境 遇 , 無 力
消 滅 戰 亂 、 斗 爭 、 欺 詐 、 剝 削 , 更 不 能 滿 足 人 類 的 一 切 欲
望 , 令 人 獲 得 永 恆 的 安 樂 。 苦 樂 唯 決 定 於 人 心 之 欣 厭 , 不
可 能 由 任 性 縱 欲 、 滿 足 物 質 生 活 而 達 到 極 樂 。 解 決 人 生 的
根 本 問 題 , 令 人 獲 得 永 恆 安 樂 , 還 須 走 佛 學 以 智 慧 自 凈 其
心 的 路 線 。

    對 科 技 發 達 所 造 成 的 弊 病 , 弘 法 者 們 也 作 了 揭 露 批 研
。 王 恩 洋 謂 隨 科 學 、 工 業 之 發 達 , 「 一 面 殺 人 之 具 既 精 ,
一 面 貧 富 之 差 日 遠 , 由 茲 怨 毒 潛 伏 , 苦 多 樂 少 , 抑 郁 憤 慨
之 氣 , 充 塞 人 心 」 ( 《 佛 法 為 今 時 所 必 須 》 ) , 醞 釀 著 破 壞
與 戰 爭 。 陳 健 民 指 責 科 學 家 的 研 究 因 不 離 人 欲 與 功 利 , 故
其 成 果 難 免 「 被 政 治 家 所 利 用 , 企 業 家 所 奴 役 , 軍 事 家 所
指 揮 」 , 發 生 助 長 物 欲 、 污 染 環 境 等 副 作 用 。 羅 無 虛 《 佛
法 在 原 子 時 代 》 揭 露 科 學 在 物 質 方 面 的 成 就 造 成 了 生 活 緊
張 、 病 患 日 多 等 苦 惱 , 令 宗 教 貶 值 , 道 德 失 范 , 使 很 多 人
喪 失 信 仰 , 空 虛 彷 徨 。 然 科 學 本 身 是 工 具 , 無 所 謂 功 過 ,
就 像 火 , 善 用 之 可 以 煮 飯 , 不 善 用 之 可 以 成 災 。 科 學 既 能
增 加 人 類 的 幸 福 , 也 可 以 毀 滅 整 個 人 類 , 關 鍵 是 人 類 怎 樣
去 利 用 它 。 隨 科 技 發 展 而 來 的 環 境 污 染 、 生 態 失 衡 、 知 識
爆 炸 、 道 德 淪 喪 、 人 欲 橫 流 等 弊 病 , 實 際 不 應 歸 罪 於 科 學
, 而 應 歸 咎 於 人 類 缺 乏 合 理 利 用 科 學 的 智 慧 。

    弘 法 者 們 著 重 揭 露 了 科 學 在 認 識 世 界 方 面 的 局 限 性 、
片 面 性 和 方 法 上 的 缺 陷 。 歐 陽 竟 無 揭 露 科 學 方 法 局 限 於 人
類 意 識 的 比 量 , 「 不 能 超 量 , 物 理 推 至 原 子 電 子 而 術 窮 」
( 《 與 章 行 嚴 書 》 ) , 無 法 窮 徹 萬 法 的 底 蘊 。 太 虛 稱 現 時 未
能 擴 充 心 覺 而 得 全 宇 宙 之 誠 驗 的 科 學 為 「 狹 義 的 科 學 」 ,
其 研 究 方 法 擴 充 我 人 感 驗 的 能 力 有 限 , 無 法 修 繕 意 識 的 缺
陷 , 科 學 方 法 加 上 佛 教 修 繕 意 識 、 開 發 潛 能 的 高 級 瑜 伽 方
法 , 方 稱 廣 義 的 科 學 方 法 , 用 這 種 廣 義 科 學 方 法 才 可 能 窮
盡 世 界 的 真 相 。 王 季 同 判 現 今 之 科 學 為 建 立 於 常 人 時 、 空
、 量 、 度 等 常 識 基 礎 上 的 「 歐 克 里 得 式 」 之 科 學 , 難 以 人
服 常 識 之 相 對 性 、 虛 妄 性 , 其 根 本 的 缺 陷 是 未 曾 重 新 審 察
和 估 價 人 類 的 知 識 源 頭 , 就 像 科 學 家 測 量 光 電 磁 等 而 未 曾
檢 查 所 用 的 儀 器 。 對 於 心 、 物 的 深 層 關 系 及 認 識 形 成 的 最
終 原 因 , 科 學 至 今 難 以 提 供 明 確 的 答 案 ; 對 於 實 際 上 最 為
切 要 的 人 類 心 理 現 象 的 研 究 , 科 學 最 顯 薄 弱 , 而 且 其 方 法
也 最 不 可 靠 。 佛 法 的 寶 貴 , 在 於 它 一 開 始 便 從 人 類 知 識 源
頭 上 著 眼 審 察 , 對 我 人 感 知 進 行 檢 驗 , 可 謂 檢 討 人 類 整 個
認 識 的 專 科 。

    近 現 代 弘 法 者 們 運 用 佛 法 的 知 見 , 對 唯 科 學 主 義 、 科
學 迷 信 和 科 學 的 局 限 弊 端 所 作 的 批 判 , 對 佛 學 與 科 學 相 比
較 而 顯 現 的 殊 勝 之 肯 定 , 在 當 代 世 界 反 省 科 技 的 思 潮 中 ,
獨 具 特 色 , 頗 有 深 度 。 在 科 技 救 世 的 信 仰 破 滅 、 科 技 弊 端
危 及 人 類 生 存 、 科 學 理 論 面 臨 「 終 結 」 困 境 的 今 天 , 佛 法
對 科 學 的 批 判 , 對 促 使 人 類 正 確 反 思 科 技 利 弊 , 掌 握 善 用
科 技 的 智 慧 , 促 進 科 學 的 統 合 和 飛 躍 , 具 有 深 刻 的 啟 迪 意
義 , 此 可 謂 佛 學 在 科 學 時 代 的 最 大 價 值 所 在 。

   
積 極 回 應 科 學 之 挑 戰

    佛 學 雖 然 具 有 超 然 於 科 學 的 內 涵 , 有 資 格 對 科 學 作 出
批 判 , 但 科 學 的 高 度 發 達 , 尤 其 是 電 子 、 信 息 技 術 的 飛 速
發 展 所 帶 來 的 人 類 生 活 方 式 的 巨 變 , 及 研 究 人 自 身 的 心 理
學 等 學 科 在 近 幾 十 年 來 的 日 益 迅 猛 的 進 展 , 畢 竟 對 古 老 的
佛 教 形 成 挑 戰 , 可 能 是 未 來 世 紀 的 佛 教 所 面 臨 的 最 大 挑 戰
。 佛 教 應 發 揚 應 時 契 機 的 精 神 , 正 視 科 學 , 面 向 未 來 , 以
佛 法 所 本 具 、 科 學 所 持 有 的 理 性 的 、 開 放 的 心 態 , 積 極 回
應 科 學 的 挑 戰 , 發 揮 應 負 的 正 確 引 導 科 學 、 賦 予 人 類 以 善
用 科 學 的 智 慧 之 作 用 。

    如 果 說 , 未 來 科 學 的 發 展 不 能 離 了 佛 法 智 慧 之 啟 迪 的
話 , 那 么 , 未 來 佛 教 的 發 展 , 也 不 能 離 了 科 學 的 促 進 。 佛
教 應 以 佛 法 所 強 調 的 離 我 法 二 執 的 客 觀 、 平 等 態 度 , 如 實
正 觀 自 身 , 正 觀 科 學 。 應 當 承 認 和 贊 揚 科 學 利 樂 人 類 乃 至
以 現 代 信 息 傳 媒 技 術 等 惠 施 於 佛 法 弘 揚 之 功 德 ; 應 當 承 認
科 學 與 佛 學 , 乃 人 類 認 識 世 界 、 改 造 世 界 的 雙 軌 , 缺 一 不
可 ; 應 當 承 認 科 學 在 求 實 精 神 、 精 密 度 、 研 究 方 法 、 檢 測
手 段 等 方 面 有 其 獨 具 的 優 點 , 有 些 地 方 乃 古 老 的 佛 教 所 不
及 ; 應 當 承 認 佛 法 雖 精 深 博 大 , 獨 擅 出 世 間 之 道 , 但 主 要
傳 揚 於 古 代 , 又 受 眾 生 主 觀 信 仰 之 感 情 因 素 及 保 守 習 性 的
影 響 , 與 科 學 相 比 , 在 有 些 方 面 顯 得 古 舊 , 存 在 缺 陷 , 應
吸 取 科 學 之 特 長 以 改 進 、 發 展 自 身 ; 從 「 一 切 法 皆 是 佛 法
」 的 角 度 , 應 將 同 屬 人 類 智 慧 成 果 的 科 學 看 作 佛 法 的 組 成
部 分 , 佛 法 乃 本 具 真 實 的 發 現 , 並 非 僅 僅 是 佛 陀 、 祖 師 所
宣 說 。

    面 向 未 來 , 正 視 科 學 挑 戰 的 佛 教 , 大 概 不 能 僅 僅 做 引
科 學 論 證 佛 法 的 文 章 , 而 應 依 經 論 所 示 將 科 學 列 入 佛 弟 子
修 習 智 慧 與 方 便 的 課 程 ; 大 概 不 能 僅 僅 引 科 學 成 果 詮 釋 、
注 解 佛 學 , 而 應 運 用 佛 法 的 智 慧 去 發 展 、 指 導 科 學 , 完 善
科 學 的 研 究 方 法 , 糾 正 科 學 的 謬 誤 。 應 采 用 科 學 的 歸 納 、
觀 測 、 統 計 等 方 法 , 闡 發 佛 學 的 因 果 等 理 論 和 修 證 的 效 驗
, 總 結 佛 學 的 修 持 方 法 。 應 吸 收 現 代 科 學 的 管 理 、 教 育 、
心 理 治 療 等 方 法 , 運 用 於 教 團 建 設 、 人 才 培 養 、 教 法 傳 布
。 應 充 分 運 用 信 息 傳 播 工 具 等 科 技 成 果 , 擴 大 佛 法 信 息 的
傳 播 。 只 有 從 多 方 面 回 應 科 學 挑 戰 , 運 用 科 學 , 促 進 科 學
, 與 科 學 共 進 同 趨 , 才 能 使 佛 法 煥 發 無 限 生 機 於 未 來 。
第一、人生憂喜一半一半
第二、名利得失一半一半
第三、財富聚散一半一半
第四、修行佛魔一半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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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反基督聯盟 發表於 2008-7-16 14:27 | 只看該作者
這是和而不同 菩提樹下版主的科學與佛學論點

http://www.backchina.org/main/viewthread.php?tid=472630&extra=page%3D1
第一、人生憂喜一半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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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寶 發表於 2008-7-16 17:24 | 只看該作者
什麼時候印尼垃圾王又改信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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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反基督聯盟 發表於 2008-7-16 17:2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鐵寶 於 2008-7-16 17:24 發表 [佛 學 與 科 學 融 通 之 省 思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什麼時候印尼垃圾王又改信佛了?



什麼時候你對佛有緣了??
祝你有佛緣,遠離魔鬼。
遠離魔鬼聖經。

加油, 我看得出你有佛緣。
這裡是由緣人進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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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下人進城 發表於 2008-7-16 17:5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樓 反基督聯盟 的帖子

這種被瘋狗咬過的,沒必要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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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下人進城 發表於 2008-7-16 18:0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沙發 反基督聯盟 的帖子

佛學中的一些東西與現代的科學和科學哲學相比,確實有殊途同歸的地方,但要說佛學與科學如何融通,那就過了。兩者走的根本就是不同的路,說佛學如何科學,實在沒必要,而且也很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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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實相 發表於 2008-7-16 20:25 | 只看該作者
好文。但是我基本同意鄉兄的觀點。佛法與科學,兩者可以互相印證啟發且有殊途同歸的可能,但是所循的道路是完全不同的。

[ 本帖最後由 一說實相 於 2008-7-16 20: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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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寶 發表於 2008-7-16 20:3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鄉下人進城 於 2008-7-16 17:56 發表 [佛 學 與 科 學 融 通 之 省 思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這種被瘋狗咬過的,沒必要搭理。


嘿嘿,說得好,鄉兄記性不錯,俺確確實實被這裡的很多瘋狗阿飛們給咬過了。

[ 本帖最後由 鐵寶 於 2008-7-16 20:34 編輯 ]
哥哎,鳥人咋啊恁多啊?
著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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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o382 發表於 2008-7-16 20:4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9樓 鐵寶 的帖子

我給你個新馬甲:
回收紙寶

[ 本帖最後由 618o382 於 2008-7-16 07:46 編輯 ]
耶穌說: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盤古教聖人說:不要害怕我們死後的歸宿,我們只是回到了出生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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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寶 發表於 2008-7-16 20:49 | 只看該作者
瘋狗剛又咬了俺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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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o382 發表於 2008-7-16 20:5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2樓 鐵寶 的帖子

你還有臉在這混,看看:
鐵寶
耶穌說: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
盤古教聖人說:不要害怕我們死後的歸宿,我們只是回到了出生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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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寶 發表於 2008-7-16 21:0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618o382 於 2008-7-16 20:54 發表 [佛 學 與 科 學 融 通 之 省 思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你還有臉在這混,看看:
鐵寶


這是俺中國人的網站,俺老程不來誰來?
倒是印尼崽子有事兒沒事兒在這兒瞎混,招打!
哥哎,鳥人咋啊恁多啊?
著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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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反基督聯盟 發表於 2008-7-16 21:5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鄉下人進城 於 2008-7-16 18:02 發表 [佛 學 與 科 學 融 通 之 省 思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佛學中的一些東西與現代的科學和科學哲學相比,確實有殊途同歸的地方,但要說佛學與科學如何融通,那就過了。兩者走的根本就是不同的路,說佛學如何科學,實在沒必要,而且也很不可取。


瘋狗遲早也要下地獄的。不用理他。不過我覺得佛學和科學雖是不同的路, 可是他們都是強調大自然的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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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08-7-16 22:32 | 只看該作者
佛法雖然同科學、哲學有相同的地方,但佛法不是科學也不是哲學。佛法應該稱為智慧學。手段和方法是戒、定,得到的是智慧。這個智慧同我們熟悉的世智辯聰有本質的不同。得到了這個智慧,無論學習、工作或是為人處事都會如魚得水,自由自在。
日知而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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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反基督聯盟 發表於 2008-7-16 22:36 | 只看該作者
瘋狗, 你要變回好狗, 請多多學佛。
佛不介意你以前做過什麼。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佛門永遠給你打開, 就算在地獄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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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劍 發表於 2008-7-17 01:0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沙發 反基督聯盟 的帖子

要強調一下:「佛學」不是「佛教」。佛家可以升華到「學」的層次,基督教不行,就是個垃圾。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言論自由,但不保護詆毀他人、造成公眾恐慌、攻擊性語言、煽動犯罪、煽動反政府和暴力推翻政府等言論。

獨輪運人士,別以為你們的言論方式會受任何國家法律保護,罵你們,那是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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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實相 發表於 2008-7-17 04:1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王劍 於 2008-7-17 01:02 發表 [佛 學 與 科 學 融 通 之 省 思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要強調一下:「佛學」不是「佛教」。佛家可以升華到「學」的層次,基督教不行,就是個垃圾。


說一句公道話,基督教也有神學的。前兩天追版還在跟我提起呢。不過,他說神學是來源於神,歸向於神,這麼一說倒不是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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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08-7-17 04:2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8樓 一說實相 的帖子

在那裡神是始,是終,一切都是借著他造的,也是為他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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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實相 發表於 2008-7-17 05:2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ousuo 於 2008-7-17 04:20 發表 [佛 學 與 科 學 融 通 之 省 思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在那裡神是始,是終,一切都是借著他造的,也是為他造的。


suosuo網友,我覺得你還是挺冷靜的么。為什麼需要這麼一個簽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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