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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胡總的一封E-MAIL:甕安暴亂的官方定性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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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erwoman 發表於 2008-7-2 02:2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關於本貼的說明:
「給胡總的一封電子郵件:關於甕安暴亂的官方定性看法」純屬一封虛擬郵件。所以您不必浪費時間查正此郵件的真偽。鑒於對中國在近期內發生了諸多類似事件,本著「有德者必有言」的生活理念,帶著「新馬甲」的「炒做」心態(開玩笑)特意把本人的一個回貼作為新命題提出,為那些不僅熱愛中國,同時理智面對不同聲音認真思考中國未來的朋友展開健康探討的一個「磚頭」論題,希望在討論的過程中找到或琢成一帖「玉」言。這是發此貼的真正宗旨。望請大家合作。謝謝。

胡總書記:
近來,聽說您已經上網並和網友們對話了,真是高興。現本人對翁安暴亂的官方定性問題有些看法,想與您交流。以下是我(也許和其他網友)在BACKCHINA.COM 論壇上的一些看法。僅供您參考。祝身體健康。

顯然光說官方定性已經不能滿足今天廣大人民對「了解真相」的要求。每次重大事件中人民群眾似乎不是被真相蒙住了雙眼或被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了。似乎廣大群眾最後總是那個愚蠢無知的對象. 就向胡總對此事的置疑一樣,很多人民也問:'為什麼這麼一個普通的刑式案件,會引起如此的暴亂』?有一個事實是,人民群眾沒有一個可靠的途徑去了解真相,沒有一個透明的體系去跟蹤真相,聽信他人只能是唯一途徑。對官方的這種置疑,和不信任的情緒已經積壓。
如果還用所謂「官方定性」來平息每一事件的話,就會面臨更多的置疑更談不上更好的管治,最後所謂的國家機構只能一味的行使國家機構的權利,強壓管制(不是管治)。一個不被人信任的「官方」去給大家置疑的事件定性,怎能服人?如此惡性循環,類似暴亂還將繼續發生,變化的只是不同的導火索。通過近期幾次類似事件的發生,我們的黨應該知道,下跪,口頭承諾,總理不顧生死,親臨現場,生死狀,親自過問之類很人性的感人之舉,只能奏效一時或應急,而無法做到系統長期管治。而今天中國的富強會讓普通大眾有更多超出溫飽之類的生活要求,人民想更多的了解和參與。就向今天的廣大網民越來越多的想通過一系列透明體系了解真相和你們在做什麼。事實上「網路」對於經常被「事實」蒙住雙眼的人民來講似乎比所謂「官方定性」更具有說服性和可靠性。今天的信息傳播速度和公開化的挑戰已經無法迴避,對於一個所謂以人民利益至上為宗旨的黨來講,建立一個透明的體制已是一個刻不容緩的任務。而對於人民來講服從於這樣一個黨也是責無旁貸的義務。希望在不久的將來,我們的總理和胡總只需要通過可靠民主體系來解決重大問題,而不僅僅是冒著生命危險從地震廢墟趕向另一個暴亂現場親自督戰。因為你們還有更重要的任務去完成-為中國的真正富足安定建立一個透明民主的體系!用體系來控制來監督來定性。您二老也可以為人民貢獻更多甚至長壽!

[ 本帖最後由 fisherwoman 於 2008-7-2 07: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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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瀟瀟 發表於 2008-7-2 05:24 | 只看該作者
我在十八日早晨,才知道上午有群眾向執政府請願的事;下午便得到噩耗,說衛隊居然開槍,死傷至數百人,而劉和珍君即在遇害者之列。但我對於這些傳說,竟至於頗為懷疑。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然而我還不料,也不信竟會下劣兇殘到這地步。況且始終微笑著的和藹的劉和珍君,更何至於無端在府門前喋血呢?
    然而即日證明是事實了,作證的便是她自己的屍骸。還有一具,是楊德群君的。而且又證明著這不但是殺害,簡直是虐殺,因為身體上還有棍棒的傷痕。
    但段政府就有令,說她們是「暴徒」!
    但接著就有流言,說她們是受人利用的。
    慘象,已使我目不忍視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聞。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無聲息的緣由了。沉默啊,沉默啊!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

---------------魯迅
凡事總須研究,才會明白。古來時常吃人,我也還記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葉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狂人日記》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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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維 發表於 2008-7-2 06:35 | 只看該作者
強大的黨強大的機器!弱小的國民弱小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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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jingda 發表於 2008-7-2 06:44 | 只看該作者
國內的網民朋友們啥也不能說了,我用過多年的ID也給封了。現在國內各大論壇的上網友都在各貼子後邊集體做俯卧撐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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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fisherwoman 發表於 2008-7-2 07:5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樓 無維 的帖子

弱小的國民何以構成一個強大的國家?此言有些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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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lsl0919 發表於 2008-7-2 10:44 | 只看該作者
當黨對西方發華勢力,各種"獨"和一小撮反動份子的時候,就會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你們的陰謀是不會得逞的.

當群眾有冤情,當群眾上訪的時候,冤枉無法伸訴,上訪被強制遣返,發生了過激行為的時候.黨就會說:是部分別有用心的人挑唆,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云云.

總之,群眾眼睛是否是雪亮的.群眾是否是不明真相的,不是群眾說了算.
是偉大,光榮,正確的黨說了算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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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ken 發表於 2008-7-2 11:16 | 只看該作者

暴亂?!可笑,官逼民反很正常

暴亂?!可笑,官逼民反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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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iyuanliu 發表於 2008-7-2 22:48 | 只看該作者
我就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暴亂」?
如果現在是五十年代,老百姓還會因為「極少數幾個暴徒、黑惡勢力分子」的蠱惑,鬧出這麼大的動靜來嗎?五十年代時的GCD,是多麼的人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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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者 發表於 2008-7-2 23:00 | 只看該作者
不官方定性你認為還有什麼權威的說法嗎?   大妓院的說法???


我不明白為什麼不是當事人為什麼說得比當事人還清楚?
不管出自什麼原因,圍攻ZF大樓等就已經構成犯罪.稍微有點法律常識的人都會知道.
某些人一直認為只要反ZF就合情合理,不顧違反法律甚至摧殘他人生命也在所不惜.這些人整個嘴臉不是為了民眾的利益,而是利用民眾的憤怒增加自己的政治籌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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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d713 發表於 2008-7-2 23:22 | 只看該作者
不管原因是什麼,打砸搶本身就是犯罪!!不嚴辦何來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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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ykook 發表於 2008-7-3 00:29 | 只看該作者
唉,敢問,貪贓枉法是不是犯罪,知法犯法是不是犯罪,如果沒有貪贓枉法,哪來打砸搶燒。
臉上冒出一個痘痘,擠了可以,可還要長,上火了,得治根呀。慢慢來吧,中國還不會變天,痘痘多了,先擠,再不行就用點葯,再不行,換張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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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gdan 發表於 2008-7-3 01:29 | 只看該作者
這樣的暴亂合法,偉大領袖就說過造反有理。中國需要在出一個毛澤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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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2008 發表於 2008-7-3 01:49 | 只看該作者

應該就實論事:

1.組織和鼓動參與燒、砸、搶的人應該嚴懲,否則這些人以後會無法無天;不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只會讓社會越來越亂,這些是論子和對中國有成見的人想要的效果,但是我們不應該給他們這個機會;

2.事情的真象必須查清楚,給全國人民一個滿意的答覆。從答記者問來看,確實有很多值得懷疑的地方,有些是答非所問。所謂攻心為上,攻誠為下,給全國人民一個滿意的答覆比什麼都好;

3.不能一葉蓋木。地方政府和縣公安處理方式不妥或就算成在過失或腐敗也不能上升為論子們所說的政府腐敗和GCD腐敗,傳播這種言論的人是別有用心的;

4.政府應該讓更多的媒體介入調查,公開報道,忌諱遮遮掩掩;

5.上級政府機構應該責成縣一級政府機關反省是否有過失,在處理這個問題上面是否做到應該做的。在當前情況下,應該由更上一級或獨立的第三方來發表相關消息,地方政府發布的東西不應該再出現,特別是公安等部門,關鍵人員應該迴避或根據要求全部接受調查。當前情況下,縣公安局的發言有幾個人會相信;

6.縣公安部門應該反省為何事情會鬧到這種地步,他們在執法上面是否存在僻陋,在保衛國家利益是是否盡到最大的努力?面對燒砸搶,他們在做什麼?不是一個「最大的剋制」就能向人民交代的,難道納稅人養你們就是龜縮在大樓裡面任不法分子煽動打砸搶?難道你們沒有責任去查清楚為何一個公民被人毆打?難道你們沒有責任繼續進行死者調查和檢驗?為何不引導受害者家屬向更高一級的部門申訴?

7.我們政府的民政、人大等部門幹啥去了?人命關天的事情,為何不疏導群眾向更高一級機關申訴?

我們只有不停的反省,才能更好的服務於我們的人民。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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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HL 發表於 2008-7-3 01:56 | 只看該作者
有道利

原帖由 Yang2008 於 2008-7-3 01:49 發表 [給胡總的一封E-MAIL:甕安暴亂的官方定性看法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1.組織和鼓動參與燒、砸、搶的人應該嚴懲,否則這些人以後會無法無天;不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只會讓社會越來越亂,這些是論子和對中國有成見的人想要的效果,但是我們不應該給他們這個機會;

2.事情的真象必須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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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t317 發表於 2008-7-3 03:03 | 只看該作者
林沖雪夜上梁山 宋徽宗作重要批示:關於加強對生豬管理的決定
    
     就在幾天前,滄州發生越獄事件,原八十萬禁軍教頭林沖因擅闖白虎堂,被發配至滄州勞動改造。他不思悔改,目無國法,火燒草料場,還殺害了四名朝廷公差!並且連夜投奔了梁山反革命組織,在社會上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
    今天上午11時許,太尉高俅同志趕到了滄州,他不顧旅途勞累,親往事發現場察看;直接深入群眾了解情況;看望衙門捕快、廣大官兵。12時許,高太尉離開現場后立即組織召開滄州府有關領導會議,聽取事件處置情況彙報;召集滄州府有關負責同志、部分軍隊,監獄領導聽取情況彙報;邀請滄州府23個鄉鎮100多位保長、甲長召開座談會,了解情況,聽取意見。廣大保長,甲長在座談會上踴躍發言,對火燒草料場事件感到痛心疾首,認為打、砸、燒,殺犯罪行為,嚴重損害了滄州乃至國家的形象,破壞了滄州府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破壞了全州乃至全國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紛紛要求朝廷嚴厲打擊以林沖為代表的反革命分子,維護社會穩定和諧。
    高太尉指出,火燒草料場事件是一起起因簡單,但被別有用心的人員煽動利用,甚至是黑惡勢力人員直接插手參與的,公然向朝廷挑釁的事件。情節惡劣,破壞嚴重,造成了極大的財產和經濟損失,影響了國家穩定。事件發生后,宋徽宗作出重要指示;丞相蔡京兩次作出重要批示;刑部尚書秦檜同志多次打電話到滄州直接指揮。
    太尉高俅同志指出:雖然目前事態已得到基本控制,但還有大量工作要做。其中,向滄州廣大群眾做好深入細緻的宣傳教育工作,說明事實,穩定人心,是從根本上平息事態,維護大局穩定、努力推動發展的一項至關重要的工作。廣大的保長甲長們要充分發揮自身人熟地熟的優勢,發揮重要作用,積極配合朝廷,抓緊開展工作,分片包干,承包到戶,以事實真相說服群眾,以穩定大局教育群眾,以一人一戶、一村一鄉的穩定確保全州的穩定。
    高俅同志強調,長期以來,滄州府的各級官員在宋徽宗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滄州經濟社會發展,取得的成績是明顯的,官員隊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一些地方、一些部門在思想意識上,官員作風上,工作方式方法上,還存在一些這樣那樣的問題,百姓對我們的工作還不滿意。由此暴露出的問題應引起我們的反思,要以這起事件為鏡子、為推動,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切實改進官員隊伍的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真正在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進程中,發揮好基層官員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先鋒模範作用。我們大宋國的官員要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把群眾的冷暖放在心上。要正確處理好維護社會穩定和加快經濟發展的關係。要繼續提高領導水平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既要做好當前的維穩工作,又要做好火燒草料場事件的善後工作。要嚴格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對旁觀協同者,以批評教育為主,對組織、策劃和施暴者,要重拳出擊,絕不能手軟,努力建設一個平安的滄州。
    高太尉強調,火燒草料場事件的發生,使我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維護穩定的極端重要性。穩定來之不易,穩定更加寶貴。我們要與宋徽宗保持高度一致,堅決把維護國家和諧穩定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維護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團結一致,振奮精神,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高俅同志指出:這是一起由林沖妻子的作風問題引發的反革命暴亂事件! 林沖從一個朝廷命官到走向人民的對立面!其教訓是深刻的!這和他平時不注重學習三個代表,思想受資產階級自由化的腐蝕有關!他不能處理小家與大家的關係,思想極端狹隘,不能正確對待其妻子與高衙內的婚外戀!其妻子的意外死亡,經刑部最權威專家秦檜同志鑒定:是因為其妻受無聊影視劇的影響,受好奇心驅使,模仿上吊,從而導致的悲劇!高衙內也作出了深刻檢討:由於受體內荷爾蒙影響,未能有效抵制林沖之妻的誘惑,與之發生了婚外戀!高俅同志也作出了檢討:由於忽視了對人工養殖的激素豬的管理,導致其乾兒子體內荷爾蒙水平過高,以至於沒有能抵制林沖之妻的誘惑!為了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高俅同志已經提請朝廷審議通過了關於加強對生豬管理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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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faijus 發表於 2008-7-3 04:04 | 只看該作者
不官方定性你認為還有什麼權威的說法嗎? 大妓院的說法?
不管出自什麼原因,圍攻ZF大樓等就已經構成犯罪.稍微有點法律常識的人都會知道

「不官方定性你認為還有什麼權威的說法嗎? 大妓院的說法?」
----有著完善有效監督機制的官方定性當然是有公信力的,貴州甕安的官方定性為什麼會導致大規模的群體事件?稍有些常識的人都明白其中的原因。似乎你對大妓院很熟悉,不知道大妓院曾經都有過哪些說法,還請公布一二。
「不管出自什麼原因,圍攻ZF大樓等就已經構成犯罪.稍微有點法律常識的人都會知道」
----是嗎?那麼:
  1927年8月1日凌晨,賀*,葉*,彭*,惲**,李**等糾集一群不明真相的群眾悍然向ZF軍隊開槍,是否是犯罪?
  1927年8月9日,一幫人破壞粵漢鐵路北段,還企圖圍攻長沙政府,結果被政府軍....,跑到山裡去了,不知道這些人有沒有法律常識?
  1927年12月11日大半夜的,葉挺,葉劍英,張太雷等人糾集一幫法盲,對當時的合法政府及駐軍挑釁,這些都是來自「大妓院的說法」嗎?
  是誰說的:「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造反有理,革命無罪」。那時他們開槍殺人叫革命,現在老百姓打砸燒(他們自己說的:打砸燒,沒有搶,比原先那些不明真相的群眾文明多了),叫犯罪,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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