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甕安事件真相疑點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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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g193 發表於 2008-7-2 03:4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事件真相疑點重重:既然是姦殺案件,為什麼法院沒介入?既然是自殺,為何要簽訂協議了結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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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8-7-2 09:33 | 只看該作者

我也有同感

  1、「2008年6月21日20許,李與女友王某一起邀約出去玩,同李的男朋友陳某及陳的朋友劉某等吃過晚飯後,步行到西門河邊大堰橋處閑談。李在與劉某閑談時,突然說:"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劉見狀急忙拉住李,制止其跳河行為。約十分鐘后,陳某提出要先離開,當陳走後,劉見李心情平靜下來,便開始在橋上做俯卧撐。」
  疑問:
  陳某是李的男朋友,為什麼此前一直沒人提到這點?16歲的初二女生,找20歲的在「縣紙廠打工「的陳某為男朋友,總覺得彆扭。
  既然是男朋友,為什麼李說要跳河,拉住他和陪他的人都是劉某而不是男朋友?
  為什麼不明言李跳河的原因?
  做俯卧撐實在是太油菜了
  
  2、「6月26日,經縣工作組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屬表示同意縣工作組的協調意見,答應在6月28日簽訂協議了結此事。但6月28日16時,死者親屬邀約300餘人打著橫幅在縣城遊行。」
  疑問:
  為什麼普通的女生跳河案,要成立工作組?要「多次做工作」?要「簽訂協議了結此事」?什麼協議?
  死者親屬遊行的原因是什麼?橫幅什麼內容?
  
  3、「目前,經公安機關的初步偵查發現,直接參与打砸搶燒的為首人員中,已發現多名當地惡勢力團伙成員,現已抓獲50餘人」
  疑問:
  能這麼快發現「多名當地惡勢力團伙成員」,且「已抓獲50餘人」,那平時為什麼不去打擊取締這些「當地惡勢力團伙成員」,一直要等到燒樓了才發現並能迅速抓獲?
  
  4、疑問:
  為什麼只有GZ當地媒體,其他媒體呢?港台媒體呢?CNN呢?為什麼所有的提問回答的形式都這麼類似(提問者非常簡單的1個問題,回答者均看紙頭回答?
  
  5、新華社記者問女生是否是被姦殺?
  都勻市公安局法醫王代興:經過檢驗,李是溺水死亡,生前未發生性行為。
  
  疑問:
  那麼好吧,我承認法醫的回答成立,但這樣能排除李是被謀殺的可能性嗎?似乎現在一口咬定了李不是被姦殺的,而是溺水死的。溺水的原因呢?如何能排除她不是被人故意溺水的呢?
  
  
  6GZ電視台:關於親人被打的問題。
  公安局副局長的回答:爺爺奶奶被打是謠傳,嬸嬸被剪頭法是謠傳。
  而叔叔被民警打則不成立。『從派出所調查出來后,教育局辦公室通知其協助做工作,之後,在保險公司門口被打,公安局已成立專案組,案件正在調查中。「
  疑問:
  叔叔究竟是被誰打的?為什麼要打他的叔叔?很奇怪,沒有答案。50多人的惡勢力一下就被抓獲了,而叔叔被打成立了專案組還「正在調查」。(另:叔叔被打可參閱香港有線對其叔叔本人的採訪。)
  為什麼親屬都說,叔叔被警察打了?為什麼前面爺爺奶奶嬸嬸被打是「謠傳」,而到叔叔這裡則「不成立」,這個用詞好古怪?
  
  
  7、中國檢查日報記者:傳聞說元兇與縣裡和派出所有關係
  回答:1、縣委書記在WEN『AN 沒親戚
  2、兩個男生父母是農民
  疑問:
  為什麼這個回答會避重就輕?問的是,3個元兇有背景嗎?為什麼不大大方方地回答:3個元兇與縣裡派出所里的任何人都沒有親戚關係。父母是農民,和與派出所有親戚關係似乎不矛盾。縣委書記清白的,別人呢?
  這個回答很有蹊蹺。
  
  
  8、GZ日報的記者:公安局多次硬搶屍體的事情?
  副縣長:自2006年開始,從未有硬搶屍體的事情。
  疑問:
  看過香港有線的朋友都應該記得,那邊的採訪中有群眾說有人硬搶屍體,那麼,究竟有沒有人硬搶呢?誰在說謊?如果不是公安搶的,有沒有別的人搶呢?
  
  9、香港文匯報記者:親屬向ZF討公道,官員避而不見
  副縣長:6月28日,我和**得知情況后,在趕到……,然後遭到不法分子的漫罵
  疑問:
  這個算是什麼回答。官員到底有沒有避而不見的情況,還是沒說。
  在說,您是6月28日趕到的,6月28日事情都發生了。而之前的協調期到底有沒有這種情況呢,為什麼不答?
  另外,您說的不法分子是誰?他們怎麼不法了?
  
  10、最後1個GZ電台提問的是BC,前面早都介紹了,他再問1遍4個人的情況,特感覺象是托,問題被提早回答了,他沒問題了。我想,任何一個記者到了現場都不會問這麼BC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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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stoneuk 發表於 2008-7-2 10:43 | 只看該作者
未發現精斑不代表沒發生性行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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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dragon 發表於 2008-7-2 10:46 | 只看該作者
事實永遠不會弄清楚, 只要涉及地方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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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ken 發表於 2008-7-2 11:14 | 只看該作者

最重要的是聽說現場有套套!

既然有套套!身體內當然不會有任何精物存在!這能作為不是RAPE的證據?

真像這麼快揭示,真不像中國公安的辦事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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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8-7-2 14:32 | 只看該作者
通過看多個論壇的帖子,又總結了一些疑問,供大家分析。


1. "我死了算了,如果沒死就好好活下去!",這句話,到底是要死還是要活呀?難道是要試一下今天晚上運氣怎麼樣?世上那有這樣的人,『閑談』中就突然說『跳河死了算了』。而且真跳了。死亡動機十分可疑!難道這個死者有精神病,否則不可能要跳河,而且是跳了一次還不罷休要跳第二次,而且落水后居然不打電話,等人死掉后再來打電話,這無論如何是不能解釋得通的!

2. 警方是如何排除他殺的?溺水可以使直接致死的因素,但不能證明是自殺,現在所聞只是警方根據另三人的口述來表明是死者自殺,但是顯然警方面對這樣一個發生在凌晨的死亡事件如此處理,是否太輕率了。

3. 「6月26日,經縣工作組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屬表示同意縣工作組的協調意見,答應在6月28日簽訂協議了結此事。但6月28日16時,死者親屬邀約300餘人打著橫幅在縣城遊行。」
  疑問:
  為什麼普通的女生跳河案,要成立工作組?要「多次做工作」?要「簽訂協議了結此事」?什麼協議?既然是自殺政府沒有任何的責任,為什麼要簽協議?
  死者親屬遊行的原因是什麼?橫幅什麼內容?
  
  
4. 從2008年6月21日20許,李樹芬與女友王某一起邀約出去玩開始,到2008年6月22日凌晨0時27分接到報案,之間有4小時7分鐘。但是發布會上的事件描述就只有開始和結束時間,中間的每一個環節都沒有具體時間,並沒有確切的說出是什麼時候跳河。但是其中很小的一個細節「當劉做到第三個俯卧撐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忽略那麼多重要的信息,而把」俯卧撐「說出來,很讓人費解。
  
5. 甕安縣政府和公安局作為與事件有牽連的當事一方,為在真相查清之前,本應當迴避和隔離接受調查,現在卻堂而皇之的出席新聞發布會,簡直是荒唐。

6. 仔細看過發布會的人能聽到公安局的周隊長說:"在現場還有王嬌1972年7月25日生,她的父親王世華39歲。"
哈哈,那父親比女兒大3歲?公安局的周隊長回答問題好緊張哦,把1992說成1972。不知道大腦沒有任何思考,還是思考的太多了。

[ 本帖最後由 magicthinkpad 於 2008-7-2 14:3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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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erDog 發表於 2008-7-2 16:0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inoken 於 2008-7-2 11:14 發表 [甕安事件真相疑點重重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既然有套套!身體內當然不會有任何精物存在!這能作為不是RAPE的證據?

真像這麼快揭示,真不像中國公安的辦事風格!



最重要的是聽說,很好
豬要養肥了再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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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k 發表於 2008-7-2 16:1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inoken 於 2008-7-2 11:14 發表 [甕安事件真相疑點重重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既然有套套!身體內當然不會有任何精物存在!這能作為不是RAPE的證據?

真像這麼快揭示,真不像中國公安的辦事風格!

聽說嫌疑人都已經招了,但是公安局硬是要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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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han 發表於 2008-7-2 20:14 | 只看該作者
官方定性出來了,真相究竟為何已經不重要了,反正政府的態度很明確了。再懷疑再怎樣,過段時間也就平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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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8-7-2 22:36 | 只看該作者
悲哀的頂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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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faijus 發表於 2008-7-2 22:53 | 只看該作者
沒有切實有效的監督機制,沒有真正的新聞自由,就沒有真相!!!
在真相缺失的情況下,任何關於細節的爭論都失去了意義~
一而再,再而三地把人民當白痴的政府是沒有公信力的
不管它在網路上花錢養的那幾條狗攪和的多麼瘋狂
絕大多數人還是有自己的判斷的,人民不是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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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kleaf000 發表於 2008-7-2 23:41 | 只看該作者
鬧一鬧,有個能接受的協議,也對得起死去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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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2008 發表於 2008-7-3 00:39 | 只看該作者

相信不久應該有結果:

最近發生的兩個事情,貴州和上海警察被砍,確實說明公安隊伍的工作做的不到位,就拿上海事情來說,1個28歲的遊民居然在警局可以連砍10多個人,警察還死了幾個,這說明警察平時的訓練不知在幹啥,即使是乘防火之時進去,更應該提高警惕;

貴州事件也說明,為何幾百警察任由不法分子燒、砸、搶而不採取有效的措施?

從這兩個事情上看,感覺這些警察真有點窩囊,納稅人怎麼不傷心。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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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文不賣身 發表於 2008-7-3 03:31 | 只看該作者
刁民們,等著吧,國家會秋後算帳收拾你們這些暴徒的!不就是邊陲小省里無關緊要的小縣死了一兩個人么。死人,在中國天天都發生。汶川大地震,一下子八萬多人沒了,全國人民團結一心,擰成一股繩,團結在黨中央周圍,眾志成城地與天災作鬥爭,有誰去搶燒汶川縣政府、成都市政府?沒有,一個都沒有!多可愛的四川人民啊!大前年,山西礦難死傷無數,趙鐵鎚、李毅中不斷地奔赴現場中,死難者家屬情緒穩定,有誰去搶燒過山西各級政府?沒有,一個都沒有!多可愛的山西老百姓啊。
各級縣政府代表的是什麼?是黨、是中央,他們是民族的脊樑;中華的精英,豈容你們燒打搶殺?你們是什麼,不過是一小撮,捏死你們,就跟捏死蒼蠅螞蟻一樣。沒給社會做什麼貢獻,整天吃飽了就製造各種混亂。你一個普通農民家的女孩,長得那麼漂亮幹麼,你這是在犯罪你知道嗎?我們一普通老百姓的子女,能長得丑一點盡量就丑一點,要是不小心漂亮了,也應該把自己弄醜一點才對。要像躲日本鬼子一樣。否則,這是給國家添亂你知道嗎?政府辦公大樓是什麼地方,警車公務人員是什麼東西?這些全都是國家財產,燒砸這些東西,就是破壞國家公共財產。這是犯法的,你們知道嗎?刁民們,你們這次死定了。居然敢質疑公安機關的處理報告,你以為你們是什麼,公安機關是老百姓讓國家養的一個專門負責保護一大撮民眾安全的特有機構,他們出的報告能有錯?那不是睜眼說瞎話么!他們是咱們老百姓養的,他們做事都是在幫老百姓做事,他們代表著廣大老百姓的利益,是一大撮的;而不是你們這一小撮!這下好了,民眾的舌喉把你們定性啦。就是一小撮煽動一部分不明真相的;你們屬於刁民,屬於反動分子,是危害國家的極端分子;胡總、溫總是不會管這些的。你們就等著有關部門收拾吧。直接肇事者—— 死者都已經情緒穩定地躺在那,你們這些無關人員還跟人家瞎鬧什麼。快下雨了,儘快回家收衣服吧,能少一事盡量少一事,想逃的還得準備行李趕緊逃。這次各大網站的版主做的很好,很識大體。從根本上維護了地方政府的光輝形象,維護了國體。象這樣的論壇,應該由國家撥款公辦。到時開表彰大會評選英雄時,不要忘記勤奮刪帖的版主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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