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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雜談】八字命理中十二生肖的辨證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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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賽特 發表於 2008-6-20 01:2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五陽支:子、寅、辰、午、申、戌。

五陰支:丑、卯、巳、未、酉、亥。

(1)十二地支所屬與四時方位:


子為陽水,為北方至寒之水,丑為四季土,為濕土,內含水。四季土每個季的最後一個。

寅為陽木,為東方大林木,其木高大,質硬。

卯為陰木,為東方花草之木,其木柔弱。

辰為陽木,為濕土,內含水,為水庫。

巳為陰火,為南方火,此火可照亮萬家燈火。

午為陽火,為南方火,有照亮大地之能。

未為陰土,為四季土,每個季節的最後一個月,為干土。

申為陽金,為西方金,南剛堅硬。

酉為陰金,為西方金,質柔。

戊為陽土為四季土,質為干土,亥為陰水,為北方水,質弱。

(2)十二地支配十二時辰:

在八字命理學中和周易具體應用中,和十二支所代表的時辰是分不開的,這裡所說的,子時是三更夜子時,即夜裡十一點至凌晨一點以前代表子時。在預測時只要到了子時,便為第二天。如測國外的八字要換成我國的北京時間來進行預測,對照時間表如下:



時辰







時間
23—1
1—3
3—5
5—7
7—9
9—11

時辰





  亥

時間
11—1
1—3
3—5
5—7
7—9
9—11


(3)十二地支與生肖:

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龍、巳——蛇、午——馬、未——羊、申——猴、酉——雞、戌——狗、亥——豬。

(4)十二地支相合:

子與丑合,寅與亥合,卯與戌合,辰與酉合,巳與申合,午與未合。

在命理運用時,凡人的出生年月日時中的天干地支有相合的,如:辰與酉合,午與未合,就是六合,多為合好之意。

(5)十二地支中的合克:

在十二地支中有合中相剋的,也有合中相生的,下面我們先講一下合中相剋者:

子與丑為克合,在條件適當下丑土克制子水,主合好的時間不會長久,有合必散。

卯與戌合為克合,在條件適當下,卯木克制戌土,有好變壞。

巳與申合為克合,在條件適當下,巳火克制申金,主合而有散。

(6)十二地支合中相生者:

寅與亥合,亥水生寅木,為合好之意,能長久。

辰與酉合,辰土生酉金,為越生越好之意。

午與未合,午火生未土,為合好之意。

注在個別的命理中,有的八字並不喜合,所以要靈活運用。

(7)十二地支合化:

子與丑合化土,寅與亥合化木,卯與戌合化火,辰與酉合化金,巳與申合化水,午與未合化火。

(8)十二地支三合局:

申子辰合水局,亥卯未和木局,寅午戌合火局,巳酉丑合金局,

註:三合局者,必須要三字全者,如申子辰合為水局,缺一者為半合局,如申子而無辰者,為半合水局,其力量次於三合局。

(9)十二地支三會局:

如申酉戌會成西方金局,亥子丑會成北方水局,寅卯辰會成東方木局,巳午未會成南方火局。在相會局中,三會局的力量最大,如果只見兩字,如亥子而無丑,不為會局,可看大運流年的相配論之。

(10)十二地支的相刑:

子卯相刑為無禮之刑,子為水而卯為木,生我者為父母之義,但子刑父母為無禮之刑,又為無情之刑。

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為無恩之刑。

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為持勢之刑。

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為自刑。

(11)十二地支相害:

在這裡我們所說的相害,既為六害,又叫做六穿,共為六組形成。如:

子未相害,他們為什麼刑成的相害呢?讓我們來分析一下,子水與丑土做合,而未土沖走丑土,子水無伴形成子水孤立,而相害也。

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凡在四柱中出現相害者,多為不利六親,六害之人不可交,傷害父母與同胞,可見六害之利害。

(12)十二地支六衝:

子午相衝,丑未相衝,寅申相衝,卯酉相衝,辰戌相衝,巳亥相衝。

凡相衝者,主衝動之事,逢沖而動,不動則傷。






能受天磨為鐵漢,不遭人妒是庸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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