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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一中學校慶 老師投訴稱被強制捐款1000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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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瀟瀟 發表於 2008-6-18 11:1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來源:廣州日報
   
   中堂中學11月1日將舉辦50周年校慶,中堂鎮宣教辦日前向各個單位發出捐款通知:鎮領導班子成員每人不少於2萬元,貧困村3萬元,「在編公職人員不少於1000元」。這些人員包括全鎮政府機關、單位的公務員、機關普工、編製合同工等。募捐範圍包括中堂公安、銀行、醫院、學校、各村(社區)等單位。
   
    募捐引起了部分公職人員的不滿,有員工向本報投訴稱,這屬於「強制捐款」。中堂宣教辦負責人回應,募捐通知並不是強制要求,是「倡導自願捐款」。
   
      投訴:每個老師要捐1000元
   
    昨日下午2時,記者見到了中堂中學投訴強制捐款的老師。這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老師說,3周前,學校專門開會傳達了中堂鎮宣教辦的通知精神,要求每個老師捐款1000元,校長個人要捐5000元。「有困難的老師要寫申請。」捐款的截止日期是6月18日。
   
    這位老師表示,每個老師都明白,不可能不捐錢,「不捐款,以後評先進、加工資等都不要想了,其他福利肯定都要受影響。不少老師都有怨言,認為這是強制性規定,很多老師都還拖著沒捐錢。」
   
    據了解,此次捐款的範圍,不僅包括中堂中學的老師,還有中堂中心小學等其他學校的老師、警察、銀行和醫院的工作人員。
   
      書面通知:鎮領導每人不少於兩萬元
   
    昨天,記者看到了一份中堂鎮宣傳教育辦6月3日發出的《關於開展中堂中學50周年校慶募捐活動的通知》,通知稱,「經中堂鎮委、鎮政府領導班子擴大會議研究決定,用自願募捐的形式籌集資金為中堂中學建設一批項目」。
   
    通知第一條是募捐要求:
   
    1.幹部職工:鎮領導班子成員每人不少於20000元,鎮府辦公室正副主任、鎮屬單位正副職領導、村兩委成員不少於5000元,政府機關、單位在編公職人員(包括公務員、機關普工、編製合同工)不少於1000元,其他編外人員也應主動認捐。
   
    2.各村(社區):人均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捐10萬元,非貧困村捐5萬元,貧困村捐3萬元。其他鎮屬單位、民營企業根據自身實際積極認捐,數額不限。
   
    通知提到「凡單位(集體)捐贈5000元以上、個人1000元以上者在中堂電視和中堂中學《沁園》校報上鳴謝並贈送紀念品」。
   
      澄清
   
      校長:捐款與評先進無關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中堂中學,學校大門處正在搞基建工程。另外,還有地理園、生物園、教學樓翻新等11個項目在建。記者在該校校報上了解到,校慶活動經費列出了明細表,數額約93.2萬元。
   
    中堂中學校長周智成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為校慶捐款一事,「是鎮政府的行為,並不是學校要求」。
   
    對於老師反映是「強制捐款」,「不捐會影響到以後評先進」這個問題,周智成表示並不存在「不捐款就要遭遇潛規則」的問題。捐款是鎮政府的行為,而評先進等問題則是學校內部工作,不會相互影響。
   
      宣教辦:募捐按自願原則
   
    昨日下午,在中堂鎮政府二樓的辦公室,分管教育的鎮委委員郭陳明接受了記者的採訪,他表示,中堂中學50周年校慶,是中堂的一件大事,一定要辦好。該鎮宣教辦之所以發出募捐通知,是號召社會力量支持教育,給一個統一賬號,方便管理。郭陳明粗略估算,中堂一共有1000名老師,單位公職人員連同警察一共大概1500人。按此計算,公職人員一共要捐約250萬元。郭陳明介紹,在開展募捐之前,初步摸了一下底,可以募集到的捐款數額在1000萬元左右。
   
    對於「強制捐款」的投訴,宣教辦一位負責人說,募捐絕對是按自願原則,否則「直接在工資卡上扣錢豈不是更省事?」
   
      律師說法:
   
      不能武斷認定為強制捐款
   
    廣東卓信律師事務所東莞分所的律師鄒育兵認為,目前不能通過通知條文就認定是強制性捐款,而應考慮整個事件的背景以及捐贈活動執行中的細節來綜合考慮。他表示,中堂中學的老師和其他部門的認捐人員如果對本次捐贈活動有疑義,或者認為有「強制性捐款」的可能,應該通過正當的途徑向有關部門反映。
   
    鄒育兵表示,排除事情本身來談,任何強制性的捐款行為都違反了認捐個人的自願性,是強加給個人的一種外部債務,在法律上沒有合理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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