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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官員稱,未發文要求學校解聘「范跑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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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白山 發表於 2008-6-17 03:4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新網北京六月十六日電 (記者 孫宇挺)中國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王旭明十六日向記者證實,據其了解,教育部有關部門並未發出吊銷「先跑教師」范美忠教師資格證的文件,也並未要求學校解聘他。但王旭明表示,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規定,民辦學校有權解聘教師。

  王旭明稱,相對於「范跑跑」事件,他更關心的是在這次抗震救災中成百上千為學生捨生忘死、品德高尚的老師,更關心怎麼去學習他們、表彰他們、幫助他們。

  范美忠一九九七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歷史系,在都江堰光亞學校任語文教師。光亞學校系民辦學校。

  近日有媒體報道光亞學校接到都江堰教育局轉達的教育部通知,取消范美忠教師資格證,解除繼續聘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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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融 發表於 2008-6-17 09:55 | 只看該作者
還用教育部發文啊.誰雇他的誰解聘不他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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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nterGOD 發表於 2008-6-17 19:47 | 只看該作者
聽說那個跑跑根本就沒有教師證。
這叫無照駕駛,應該坐牢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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