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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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合后發現女友把身體給了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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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孩說,即使她委身於別人了,我依然愛她;  

  女孩說,他最好考慮清楚了再來找我。  

  4月27日上午,阿昊打我電話,他情緒很低落地給我講述了和女朋友分手的事。他說他很愛她,可就是因為自己拿不出三萬塊錢,女友就提出分手。開始他想不通為什麼女友會為這三萬塊錢放棄兩人三年的感情,見女友分手態度很堅決,他很生氣,便答應了。分手一個月後,阿昊發現自己根本放不下女友,於是再次找到女友。女友很感動,但是她在這段時間已經接受了另一個男孩,並和男孩發生了性關係。她把事實告訴阿昊,阿昊認為女友之所以出現這樣的事,和自己也有關,如果自己當時對感情再執著一些,女友也不會發生這樣的事。現在,他只希望女友回到自己身邊,他還會和從前一樣愛她。  

  時間:4月25日上午10點 

  講述人:阿昊  

  愛情在三萬塊錢面前止步  

  我是四川人,女友是河北人。我們來自不同的兩個省份,能在寧波這個陌生的城市相遇,冥冥中是上天註定的。我和女友相戀了三年,我很珍惜這段感情,然而一個月前因為三萬塊錢,我們發生分歧並分手。那時我真的很不理解女友為什麼會把三萬塊錢看得那麼重。  

  今年我和女友準備訂婚。可這時她提出我必須拿出三萬塊錢給她。我的工資不高,沒攢下多少錢,一下子怎麼能拿出三萬呢?我和女友說拿不出這些錢,女友說我可以去父母那裡拿,如果父母沒有,可以讓父母去借錢給我們。三萬塊錢她要來並不是自己想花,而是存起來以便我們以後用。  

  我不同意女友這種做法,覺得如果女友真需要這筆錢,我們完全可以憑藉雙手去掙,而不是要老人到處去借。父母年紀也大了,讓他們為我的婚事背債我於心不忍。女友見我態度強硬,馬上提出分手。  

  分手的那一個月里,我每天心亂如麻,每天都在思念她,做什麼事都沒心情。終於堅持不住,一周前我撥通了女友的電話。一個月後再見女友,我悲喜交加。可女友卻有些悶悶不樂,她說我們分手的這一個月里,她和單位的一個男孩戀愛併發生了關係。我問她現在還愛不愛我,她說愛,只是感覺對不起我。我鄭重其事地告訴她我不在乎。於是,我們就這樣又和好了。  

  本以為女友會放下這個思想負擔,但是我發現自己想錯了。前不久我調到寧波工作,她還在下面的市區上班,為了一解相思之苦,我們開始用QQ聊天。那天我們聊天時,她的QQ突然不好使了。我很著急,打電話給她讓她把QQ號和密碼給我,我幫她試試QQ到底能不能用。沒想到她認為我懷疑她與別的男生交往,我當時有些生氣,我們相處這麼久,她對我連這點信任都沒有。  

  之後,她又提到那筆錢,我沒想到第一次分手因為這筆錢,第二次她還會提到。我們最終又把分手提了出來。現在我很痛苦,我真不知道女友到底怎麼想的。我這樣愛她,甚至連她跟人發生了關係都能不計較,為什麼她卻非得要那三萬塊錢才能繼續我們的愛情?  

  (聽了阿昊的敘述,我總感覺這段感情還沒有結束,首先可以肯定的是阿昊很愛女友。於是我打電話給阿昊女朋友小晶,那時我心裡想如果小晶真的因為三萬塊錢和阿昊分手,那麼這樣的女孩阿昊也沒什麼好留戀的。但如果小晶真的如阿昊所說自己放不下那個包袱,我可以勸勸她。)  
  時間:4月27日下午3點 

  講述人:小晶  

  他對家人永遠都比對我好  

  我和阿昊兩家分別在兩個省,父母知道我們戀愛后一直很反對。儘管如此,我還是堅持和他在一起。其實我們分手並不完全是因為錢。  

  第一次分手我感覺他不重視我,他對他家人永遠都比對我好,我們相處過程中,我發現他並不為我們將來著想,他把所有的工資都攢起來拿回家給他父母。我總是想,我們不可能永遠打工,我讓他拿出三萬塊錢,攢起來以備我們將來用。他說拿不出來,可是沒多久他又把打工掙的一萬塊錢寄回家了。既然我們是戀人,無論什麼事兩個人都要商量一下再去做。我那時和他賭氣,非讓他拿回那一萬塊錢,否則分手。結果他寧可分手也不想讓家裡拿出這筆錢。  

  分手后,我在廠里認識了另一個男孩,因為和男友分手后感情處在空白期,於是和那男孩交往併發生了關係。一個月後當男友再次找到我后,我發現自己還是深愛著男友,只是自己已經和別的男孩交往過,面對他時心裡總感覺不安。而此時男友又提出讓我離開這個廠。我覺得他如果像自己所說那樣不在乎我對他感情的背叛,那他不應該逼我離開這裡,我在廠里好不容易才做到管理的位置,如果現在讓我放棄這個工作,就等於讓我放棄未來。這次我們分開時,我告訴他考慮清楚我值不值得他愛后再來找我。  

  編后語:稿子編完了,對小昊和小晶的感情糾葛也了解了個大概———如果他們兩個人說的都是實話。在這裡,想對小晶說幾句話:  

  一、一個人對家人好不是缺點,而是優點。一個連家人都不愛的人,他的愛情其實值得懷疑。阿昊也許是家境不夠好,需要他的接濟,所以才會經常把錢寄回家。作為戀人,應該多體諒他,關心他,在了解他壓力的情況下,兩人好好計劃未來。逼阿昊非拿出一筆錢來,甚至要求他的父母借債來滿足自己的要求,我個人認為過分了。  

  二、與男友分手才一個月,立即就與另一個男孩戀愛,雖然覺得這感情轉移得太快了點,但勉強還是能夠理解,然而僅一個月時間,不但轉移了感情,而且還與新男友發生了關係,我就覺得你太隨便了點,對感情,對身體,都太不尊重。尤其過分的是,舊男友找來后,立即又從新男友身邊抽身,這叫什麼啊?  

  當然,我支持阿昊不將這事放在心上。人,誰沒有因為幼稚而做事輕率的時候?但前提是,小晶必須懂得珍惜,懂得以後該怎麼做。如果因為與新男友的事耿耿於懷,不敢面對阿昊,那你今後總要戀愛,你又如何去面對?另外,盡量給父母減輕生活的壓力,讓他們的晚年幸福一點,快樂一點,這是每一個做子女的本分,你認為呢?  
把你的影子加點鹽,風乾。

老的時候,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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