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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平安08 於 2008-6-5 14:55 發表
為協助美國有關部門把 ...
你這裡寫錯了,應該寫為"為協助CIA............"
另外,想問問,你們輪子有什麼執法權??有執法能力把別人驅逐出境????
第二,想問問,人家施的什麼暴?犯的什麼法??是哪個法的第幾條???你回答我的問題!!!
第三:美國言論自由,你對不同意你們觀點的人採取政治報復,並在論壇上散布白色恐怖氣氛,你這樣說這樣做算不算赤裸裸的人身威脅???如果是的話,我建議他們報警.
第四:你一直在文中暗示,你們要和XXX部門合作或協助XXX部門工作,我想問問你們輪子:你們到底是一個什麼組織???你們在協助哪些秘密的美國特務機關???是CIA還是美國軍隊的策反部門???
第五:我警告你:本壇就有參加法拉盛集會的網友,你赤裸裸的政治威脅對本壇的言論自由和網友的人生安全有極大的潛在傷害,也違反了版規,我會報告版主你的這一行為,並建議對你封號.至於其他相關網友是否要對你採取進一步的法律措施,由他們視情況而定.
[ 本帖最後由 在英華人 於 2008-6-5 22:41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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