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特偵組請馬英九解密 破陳水扁拖字訣

[複製鏈接]

1萬

主題

1萬

帖子

1萬

積分

七級貝殼核心

雲遊大俠

Rank: 5Rank: 5

積分
13578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allenjsau 發表於 2008-5-21 06:0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評社台北月20日電/檢方偵辦「國務機要費」案,為結束冗長未定的返還「國務機要費」案卷證抗告程序,「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決定發函請馬英九,針對被陳水扁核定為「國家機密」的「國務機要費」案卷證進行解密,破除陳水扁藉大法官解釋賦予「總統國家機密特權」,意圖拖延訴訟的巧門,以利全案快速調查起訴進入法院審理,以發現真實。

  聯合晚報報道,陳水扁任內,因受「憲法」第52條刑事豁免權的保障,當時承辦檢察官陳瑞仁雖認定陳水扁與吳淑珍共犯貪污,僅起訴吳淑珍等人,陳水扁部分則留待卸職后另行訴究,據了解,「特偵組」上午正式分案后,將會以被告身分傳訊陳水扁調查,然後再向台北地院起訴併案由審判長蔡守訓進行審理。

  由於民眾關注本案的調查,「檢察總長」陳聰明上午也指定前台南地檢署檢察長、「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為本案的發言人。

  朱朝亮表示,考量陳水扁曾任「總統」的身分,「特偵組」暫時不會對他做出限制出境等強制處分,但分案後會立即發函「警政署」、「移民署」、 「海巡署」、「外交部」等單位作境管通知,要求有關單位在知悉陳水扁出境的訊息時,應立即通知「特偵組」,然後再由檢察官視案情需要,決定是否作相關緊急措施。

  「國務機要費」案是於2006年11月3日偵結,陳瑞仁檢察官依貪瀆與偽造文書2罪將扁嫂吳淑珍、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總統府第三局」出納陳鎮慧4人起訴。

  全案系屬台北地院后,吳淑珍首度出庭「昏倒」,之後共16次,持台大醫院的診斷書向法院請假未出庭,被外界指為意圖拖延訴訟,以免陳水扁承諾的「吳淑珍一審有罪下台」破功,此外,陳水扁利用大法官627號解釋,創設所謂的「總統國家機密特權」,要求檢方返還遭扣查的「國務費案」卷證,全案目前仍在法院審級之間,進行抗告程序。

  據了解,「特偵組」有鑒於返還物證的抗告程序影響偵辦,上午特別發函馬英九,針對被陳水扁核定為「機密」的「國務機要費」案進行解密,結束冗長的程序抗告,以利全案的偵辦。


  

12

主題

916

帖子

241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Rank: 3Rank: 3

積分
241
沙發
CCC2 發表於 2008-5-21 21:3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11-10 02:07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