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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要求震區物價不得高於震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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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者 發表於 2008-5-20 14: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記者19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連日來受災地區物價部門進一步加強對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監管,努力保障市場供應,維護市場價格穩定。

四川德陽市決定對礦泉水、純凈水、餅乾、麵包、速食麵、盒飯、純牛奶、液化氣、蜂窩煤和蠟燭、手電筒、電池、篷布、口罩、消毒液以及大米、麵粉、豬肉、雞蛋、植物油、交通運輸價格等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要求生產經營者銷售價格不得高於2008年5月11日的價格水平;如確因成本上升需要提價的,實行提價申報制度,要經物價部門同意。

阿壩藏族自治州批准馬爾康縣對大米、麵粉、鮮肉、雞蛋、餅乾、瓶裝水以及藥品、液化氣等實行臨時價格干預。

廣元市也對瓶裝飲用水、速食麵、鮮豬肉、米涼粉、公路貨運價格實行臨時最高限價管理,並組織開展了公路客運價格檢查,對違規漲價行為進行處罰。




現在快到了後期了,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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