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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貪曾錦春11年屢遭舉報 派惡勢力追殺告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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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8-4-29 14: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8年04月29日02:04   21世紀經濟報道   

此前報道:

巨貪曾錦春受賄喜歡現鈔 遠房親戚變身情婦


湖南郴州原紀委書記曾錦春斂財6800萬今受審

曾錦春任紀委書記9年斂財6800萬 處處要錢

紀委書記本來是一個監督權力的職務,是市場看守者的最後一道防線。以「雙規」為工具,擴張權力,尋租乃至直接以權力為要素直接進入市場,爭奪資源,化公權為私利,曾錦春案是體制轉軌之際,計劃權力和市場機會相交換的新型腐敗行為的一個樣本。

郴州,湘南重鎮,是礦產資源特別是有色金屬礦的寶地,同時由於毗鄰廣東,成了承接廣東產業轉移的「後花園」。


曾錦春,作為郴州貪腐大案中的「本土派」,大部分官場生涯都是在郴州度過,盤踞郴州市紀委書記這個位子,長達11年,成為廣為人知的「曾礦長」,也被稱為「中國第一貪紀委書記」。


4月23日,曾錦春案在長沙開庭,連續開庭三天,40多家媒體雲集於長沙,曾案的迷雲漸次撥開。


本報記者往來於長沙、郴州兩地,尋找曾錦春從基層升遷、權力擴張、貪腐無度到最終敗露的經歷,試圖理出從「曾書記」到「曾礦長」,進而成為「中國紀委書記第一貪」的翔實路徑。


從曾書記到「曾礦長」


曾錦春出生於郴州汝城縣,1964年考入湖南師範大學中文系,畢業后,三年內換了幾次工作,其中包括湖南省革委會、廣州軍區、臨武縣花潭公社、臨武縣汾市中學等;1971年到1980年,曾錦春任臨武縣縣委辦幹事,花潭公社黨委副書記、書記。


曾錦春1987年任郴州國土局局長,之後的第4年,曾錦春轉任郴州地委農村部副部長、農委副主任。1992年,曾開始主政郴縣。1995年2月,曾在蘇仙區(原郴縣)區委書記任上被調到郴州市紀委書記職位,直到案發。


自從1991年曾錦春擔任郴州市國土局局長,掌控著郴州市礦山開採的行政許可大權開始,曾就利用這種權力的便利,結識了一大批當地礦主,同時摸清了礦山的種種「內幕」。


從那時,曾錦春就開始在郴州礦產領域積累了深厚的「控制系統」——即使身為郴州市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他也很長時間內抓住礦山業務不放手。


在市紀委的任上,為了方便地控制和參與礦產利益,曾還擔任了一項臨時性職務——兼任郴州市「礦山整頓治理小組」副組長。


據郴州市一名官員介紹,在市國土局局長任上,曾錦春每審批一家礦井開採,都有一個「奇怪」的要求,就是必須與該礦的礦主見面,「這些人沒過多久就都跟他成了朋友,經常在一起玩」。


1995年開始,郴州的小煤礦遍地開花,由於能源價格暴漲,開礦成為暴利行業,小煤礦開發漸漸呈失控之勢。煤炭價格從120元/噸漲到了400元/噸,鎢礦砂從3萬元/噸上漲到超過14萬元/噸。


此時,也正是曾錦春從郴州市國土局局長升任郴州市紀委書記之際,從這一年開始,曾錦春越來越頻繁地參與到礦產利益的控制與掠奪。


「郴州市共有500多家煤礦,不管有證的還是無證的,曾錦春都要管。」有熟悉當地政情的人士告訴本報記者。


也正是插手得早,作為「老郴州」,曾錦春在當地礦山裡的勢力盤根錯節。因此,在後來與郴州市原市委書記李大倫(后腐敗案發)「勢力範圍」的劃分上,礦產利益也是屬於曾的,李只能將手伸向市政工程。


同時,曾也把自己的手伸向了工程。根據公訴書的指稱,包括直屬郴州當地黨政管轄的部門和事業單位的工程招投標,曾也有染手。


檢察機關據此統計,工程賄賂達受賄總額的1/3以上,若最後結果不能歸行賄者所有,則曾甚至直接要求廢標重新招投標。


他手中的「雙規權」能管住所有的黨員幹部,採用「雙規」手段,僅2001年到2002年,曾錦春就非法拘禁幹部群眾30多人。而事實上曾錦春的雙規權不限於「黨員幹部」——非黨員幹部也可能被其「規制」,這樣就延伸到了民營企業。


長久以來,曾錦春浸淫於礦山行業,得到了個「曾礦長」的稱號。


除了染指礦山和工程承包,曾還涉嫌買官賣官,到處安插親戚,據公訴材料指控,由於他向當地政法委打招呼,把他的女婿雷軒從一個售票員一步步調到郴州下轄宜章縣擔任公安局長。


有統計表明,曾共計有40多個親戚在郴州的各個部門工作。


郴州市人大一位老幹部告訴記者:當時提拔曾做市紀委書記時,反映曾問題的材料高達兩米,曾調到市裡就屬於帶病提拔。


事實上,曾錦春11年的紀委書記生涯中,一直遭到舉報,結果卻語焉不詳。


對此,2007年4月,湖南省紀委在一次新聞發布會上透露說,紀委部門曾經三查曾錦春,但由於曾錦春所處崗位的特殊性、反調查能力比較強,加上反映的問題「不夠具體」,未能查實其違紀問題。


記者從公訴人處了解到:2006年7月25日,李大倫被「雙規」后,湖南省紀檢機關開會,曾錦春搶先第一個發言,並在發言中「怒斥」李大倫的買官賣官問題。而就在發言當晚,在會議地點向一名老闆索賄20萬元。對於此項指控,在庭審質證現場,曾從始至終沉默以對。

曾錦春的「黑」「金」譜系


曾案的公訴人表示,曾的電話對於送錢給他的人,是24小時開通的。而總結曾案,要而言之,可有兩點非常突出:一是「黑」,一是「金」。


「黑」不但是自己「黑」,還包括自己保護具有黑社會背景的礦主,「黑惡勢力」的黑,長期關注曾錦春案的一位媒體記者這樣概括。


自己「黑」:在盤踞市紀委書記的11年期間,曾錦春通過玩弄權術、疏通關係、霸道行事,逐漸形成紀檢權力完全聚斂於曾一人之手的局面,「曾錦春說立案就立案,說雙規就雙規,說放人就放人」。


其中,曾最為關鍵的斂財之道便是壟斷了郴州各區縣煤礦項目審批權。


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的郴州市國土局局長任上時,他的「筆」就主管著礦山開採許可權。


「他兩頭收錢,誰給得多給誰辦事。」甚至出現「錢來就收,連招呼也不打」,在長達三日的庭審中,公訴人在材料和證據中多次如此提到。


除在各個部門建立自己的關係網之外,作為其權力的延伸——多年來,曾錦春還培植了兩支黑惡勢力。


黃生福是宜章縣漿水鄉的黑惡勢力頭目,而另一股黑惡勢力是劉××。


郴州告狀四人小組同盟中的王文漢和黃元勛,就曾經分別遭到過劉××和黃生福的追殺——靠非法拘禁解決不了的問題,就用劉××和黃生福去解決。


四人告狀同盟小組中的彭北京,曾與黃生福合作開辦水泥廠,後來黃要求退股,與彭產生糾紛,官司一度打到最高法院。曾錦春給郴州市中級法院院長及執行庭長打招呼,要求郴州中院「執行好」黃生福訴彭北京案。


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曾考慮對郴州中院的判決提請抗訴,曾錦春就帶幾名市委常委趕到長沙,以郴州籍湖南省人大代表可以投反對票為名迫使省檢放棄抗訴。


不久,曾錦春坐鎮宜章縣驅使郴州市法院執行局繞開清點評估程序,直接將彭北京等人趕出工廠,並將這個價值超過5000萬元的水泥廠9年的租賃經營權以580萬元拍賣,接手者正是黃生福。彭北京告訴本報記者:「曾錦春在這裡面分了100多萬元。」


另外一個特點是「金」,金額很大,筆數很多。在其「金」的譜系裡,依照起訴書的指控,向曾行賄的人多達44個,此外曾家還有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按照公訴書的指控,最大一筆賄賂就是與首清文發生的,共計710萬元,主要就是為了承包瑪瑙山礦的水湖裡礦。


公訴書指稱,首青文當時到曾錦春辦公室,要求曾向瑪瑙山礦礦長黎光德打招呼,使其讓自己儘快與瑪瑙山礦簽定水湖裡礦採礦合同。為此,首一次向曾行賄40萬,並且告訴曾水湖裡礦值一個億,合同簽定下來后將送10%給曾錦春,這就是後來曾錦春與首清文的協議書的由來。此後,為了簽定對自己有利的合同條款,首又送了70萬給曾。


不久,派安公司也來到水湖裡礦採礦,首甚至連續兩次分送40萬給曾,要曾將派安公司趕走,但了解到派安公司的深厚背景,曾沒有這麼做,反而開始了在這兩家公司之間居間協調,兩頭收錢,左右逢源的日子。


此後,派安公司因採礦爭端,被首清文擠兌,派安公司只好請曾錦春之子曾峰入股派安公司,238萬的股資,曾峰只交了50萬。入股之後,曾把兩家公司叫來開現場會,問題得以解決。


公訴書指稱,當地擁有黑惡勢力背景的黃生福、黃生文是曾的第三號「客人」,兩人送了他200多萬。另一當地擁有黑惡勢力的黃江武又是他的「客戶」和「馬仔」。而仍在當地開礦的周丁元給他送的錢也是200多萬,略少於黃江武,位居第五位,高於位居第六位的劉顯貴,公訴書指控,後者送了201萬元。起訴書指控的受賄筆數,還有將近40筆,金額為200萬以下到幾萬元不等。


有意思的是,曾收錢一般都不避諱被人看到,恰恰相反,很多人是把錢直接送往辦公室,或者直接用麻布袋送到曾之車上。曾自己多次交代,多筆受賄款都是在市委大院自家住的樓下。


郴州治亂


舊的一頁終究要翻過去,李、曾之後的郴州,重建秩序踏上新途。


突破口在哪裡?當地政府的資料顯示,主要精力放在整治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上,其中在礦山開發、工程建設等方面重點對待。


新任市委書記葛洪元在今年3月份的郴州市反腐敗工作會議上的發言中直面問題:「郴州腐敗案的查處已經取得了重大成果,但並不意味著反腐敗可以告一段落了」。


「投資者對腐敗現象嚴重的地方缺乏信心」,葛洪元分析說,「國際上通行的對投資環境評估的內容中,腐敗問題是一個重要指數」。


值得注意的是,當地百姓的謹慎態度。四人舉報小組同盟之一的彭北京表示:「倒了一個曾錦春,會不會有新的一個王錦春站出來?」對他而言,另外一個讓人不安的事實是:在曾錦春被查辦之後,他至今沒有拿回屬於自己而被黃生福拿走的水泥廠。


「我去找過他們(政府相關部門)了,但他們都在表示對我的同情的同時,相互推諉。我甚至不知道問誰去把水泥廠要回來。」


郴州治亂,任重而道遠。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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