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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醉酒司機撞死女生逃逸獲緩刑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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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khg 發表於 2008-4-28 23:2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8日01:38 金羊網-新快報
  清遠連州市市政府一司機酒後駕車,撞死一名高中女生,傷一名男生逃逸,隨後還連撞數車。而法院審理后判由車主連州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賠償家屬四十幾萬元,肇事者則被從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此判決結果引發當地網友熱議,家屬也認為不公,已於目前上訴。

  案情

  司機撞死人車主賠40餘萬

  經連州市法院審理認定,去年6月9日22時25分許,高二女生趙瀟瀟和同學邱鉑翔(男)吃完夜宵后,沿連州市北山路步行回連州中學。由於人行道上擺了很多東西,兩人並肩走下自行車道。這時,一輛車牌為RU0326的小型客車疾馳而過,「轟」的一聲就將兩人撞飛。該車還從趙瀟瀟的身上碾過,致其當場死亡。撞人後該車一路狂飆並先後撞上一輛「面的」、一輛摩托車和一輛計程車,直到該車撞上路基輪胎爆裂才停下來。隨後,肇事司機被聞訊趕來的民警抓獲。據其供述,他叫歐志賢,是連州市政府辦公室的司機。后經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歐志賢在車禍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刑事化驗檢驗報告書也證明歐志賢當時為酒後駕車。

  去年6月29日、7月6日,該車的車主——連州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與趙瀟瀟的家屬、邱鉑翔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協議,賠償趙瀟瀟家屬41萬餘元,賠償邱鉑翔2萬多元。

  法院

  輕判是因為認罪態度好

  肇事司機歐志賢於去年6月11日被公安局拘留,兩個月後被取保候審。今年3月3日,連州市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財政局的司機唐某作為證人,稱歐志賢平時駕駛的其實是一輛車牌為RU0099的小客車。「2007年6月9日晚,歐志賢打電話叫我出來,我駕駛著小客車到連州市北山路順發茶莊后,歐志賢強行將我從車上拉下來,他則坐上我開的小客車RU0326司機位上,叫我去開RU0099。」後唐某得知歐志賢撞車出事後,馬上趕到現場。只見歐志賢從小客車司機位置上下來,醉酒的他正與計程車司機爭吵,他忙將其攔住。

  今年4月15日,由於連州市法院審理認為,歐志賢酒後駕車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傷的重大交通事故,並在事故發生后逃離現場,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應依法追究刑責。但鑒於其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且已由車主賠償家屬的經濟損失,遂酌情輕判歐志賢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家屬

  兇手不坐牢女兒白死了

  「女兒白白死了,兇手一天牢都不用坐?」趙瀟瀟的家人接受不了這個判決,立即申請讓連州市檢察院進行抗訴。理由是法院適用法律嚴重錯誤。趙瀟瀟的叔叔趙志耀告訴記者:「按照中國《刑法》第133條的規定,交通肇事後逃逸的,應當處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歐志賢酒後駕車撞死人逃逸,后又連撞三車,造成重大損失,怎能輕判?」但幾天後連州市人民檢察院卻答覆稱: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恰當,決定不抗訴。

  「如果賠了錢就能不坐牢,那是不是想殺人都可以用車撞這一招?」趙瀟瀟的家屬稱。

  趙志耀告訴記者,連州市的一位領導是歐志賢的表姐夫。歐志賢現在的處理結果,讓人不得不有所聯想。記者隨後登錄連州的水石論壇,發現討論該案的帖子已有54頁,其中的確有網友報料指出歐志賢是某領導的親戚。

  目前,趙瀟瀟的家屬表示他們已向上一級法院申訴,希望能夠重審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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