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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龍紙業16日再發「變相裁員令」

「揀白卡工」每天要在這樣的大車旁邊工作
這不是逼我們自己主動辭職嗎?:網易財經推出重磅獨家專題《香港學生會曝前首富張茵「點血成金」》,4月17日,全國各大媒體紛紛跟進報道,不過遺憾的是,就在該專題推出的當天下午,玖龍紙業卻變相發出了一份裁員令。 「如果想裁員可以直接炒掉我們,現在把我們調到一個我們不能勝任的崗位工作,這不是逼我們自己主動辭職嗎?」當事員工之一董春花說。
兩三個女人要拉兩三百斤的紙:17日下午,曉邊穿著借來的玖龍工作服,對「揀白卡工」的工作環境進行暗訪,看到的情況與當事員工所說的基本允合,「工廠里污水橫流」「工作的地方風扇都沒有」「廠房裡到處都是灰塵,帶兩個口罩都沒用」「大熱天有時候還要帶一兩斤的安全帽」「有時候還要鑽到大圓桶里揀東西或割東西」。
口罩只能用了戴,戴了再用:「我們這些渺小的人,不像正式工,他們都是有點層次的人」在曉邊採訪過程中,當事員工不斷重複這句話。據當事人介紹,她們每月工資只有1500元左右,沒有工作餐,沒有宿舍,飯都是自帶的,而且吃飯都沒有地方,都是就地掃一掃坐在地上吃。「像輔助工都可以在公司打飯吃,就我們不可以」,輔助工也是臨時工,但屬於在冊性質。 她們想得起來的待遇就是一個月發三個口罩,但正常情況下是不夠用的,只能用了戴,戴了再用。
擔心殺身之禍:當事女員工告訴小編:「現在我們挺尷尬的,根據玖龍的規定,曠工罰款的額度最少是50元,曠工三天自動離職。」此外,她們更擔心的是,曉邊的採訪是否給她們帶來殺身之禍,為此,曉邊特地刪除了給她們拍的照片。在回來的路上,摩的司機說,「造紙廠嘛,其實就是垃圾廠」
張茵「點血成金」術
網友熱評張茵「點血成金」
借工傷事故斂財
強迫其他無辜工人因工廠出事工傷事故而繳付巨額罰款:中國法律規定,工傷事故賠償完全是僱主的責任。僱主有責任為僱員購買工傷保險,否則出現工傷事故的話,僱主須要全額負擔。然而,玖龍紙業的做法,不單完全違背上述原則,更強迫其他無辜工人因工廠出事工傷事故而繳付巨額罰款。
一名司機因為工傷事故七年被罰了二、三十次了:以東莞玖龍今年二月七日(大年初一)凌晨三時生產部工傷死亡事故為例,受訪工人從工廠通告得知,因該次工傷事故,廠務副總被罰款3000 元、經理罰款2000 元、值長罰款1000 元、班長罰款1000 元、普工罰款不詳。一名知情工人說:「後來廠里賠了一些,保險公司賠了一些,結果就完事。」受訪工人指,每次出現工傷事故,同班的其他工人通常會被罰款300 元至幾千元,同時工傷受害者也可能會被罰,而受罰的範圍則視乎不同部門的處理方法。一般而言,嚴重工傷如肢體傷殘、死人,就會罰「責任人」(即相關的所有上層管理人員),而不罰當事人;輕微的工傷事故,則連受傷的當事人都要被罰款。受訪工人說,原料部若某個班的工人發生工傷,會整個班罰款;若司機車死人,則全部司機罰款。一名在工廠工作了七年多的司機說,僅僅是因為工傷事故,他被罰了二、三十次了,每次都在工資里扣兩三百元。
一個工傷事故「賺」6,000 至15,000 元:玖龍廠的一個班由20 至50 工人不等。以出現一個工傷事故罰300 元計算,玖龍廠可以因一個工傷事故「賺」6,000 至15,000 元。若出現工傷死亡事故,收取的罰款會更多。
無理罰款工人以賺取利潤
每月借罰款可以賺數十萬元:除了工傷罰款外,玖龍廠似乎信奉「罰款」是最好的管理手法。在玖龍廠的《員工手冊》上,洋洋洒洒約有15 頁是說「罰款」的,共有87 條「罰款」條款。雖然玖龍廠普工的月薪只有1,500 至1,800 元,罰款金額卻由300 元至幾千元不等,甚至幾萬元的罰款都有。有受訪工人憤憤不平地指責:「這樣工廠每月借罰工人的款,都可以賺數十萬元了!」
網易陝西西安網友:
那最近可套死他了!!
網易廣東深圳網友:
打入監牢。
網易廣東江門網友:
現在不是嗎?——**社會高級階段
網易廣東廣州白雲網友:
拿去炒股
網易廣東東莞網友:
中國人就是這種貨色看誰掙錢都不爽
lxkjzyf:
員工的血汗換來了老闆的個人名譽
網易浙江杭州網友:
這種事情怎麼非得要香港的學生才能曝光出來。。。
網易江蘇南京網友:
這個曝光貌似在XXX提案之後?如果沒有那個可笑的提案?是什麼情況
網易上海網友:
她的企業能發展到如今真的不容易,我想如果讓各位網友自己辦企業的話,說不定你們制定的標準比她的還嚴格,辦企業畢竟不是福利院,只有企業有了,大家才有,為什麼不能用客觀的心情去看呢。
網易廣東東莞網友:
一句話,累
網易江蘇蘇州網友:
這個人為什麼能當上代表,她能代表誰啊 ?口口聲聲的反對新勞動法,現在我們終於知道她為什麼反對了,她心裡有鬼,我相信張女士你死後會下地獄,在你那裡死去的工人,會向你討債
網易浙江湖州網友:
看看她在政協會議上的提案,就知道什麼叫為富不仁了.
網易江蘇蘇州網友:
你好像不專業,我給照過來,有一顆狼心,一個狗肺,一個豬肚。
網易廣東東莞網友:
張茵是偉大的是成功人士.你們這些蠢貨難道天天西裝革履細皮嫩肉在空調房嘆空調才好嗎?
網易廣東潮陽網友:
其實,九龍在慈善事業方面做的是不錯的,應該用豪不比遜色來形容!出手大方!!
網易廣東深圳網友:
她就提出了這一點嗎?好象還有兩點吧!我還想問一句,你是如何定義"老百姓"這個詞的?
網易江西贛州網友:
中國的私有企業都是這樣,是犧牲大家的健康造就一代富豪!平民的生命是不抵錢的,我們盼望一個好企業!
網易江蘇南通網友:
好!那麼請她遵守法律!!!!照片中反應的情況是應該的么????
網易浙江寧波北侖網友:
把這母豬直接綁了宰了,竟然有臉說新勞動法的壞,皮下的脂肪太厚了吧!!
網易廣東惠州網友:
冰山一角
玖龍東莞廠工傷事故壘壘

一名東莞玖龍工人的手部工傷情況
玖龍工人流傳一句順口溜「月月有工傷、季季有人死」:受訪工人指東莞玖龍廠的工作環境很危險,工傷事故常有發生。當地玖龍工人都流傳一句順口溜:「月月有工傷、季季有人死」。受訪工人對調查員說:「原料部叉車撞到人、鐵絲刺傷人;生產部機器壓死人、造紙機卷進人8,貨物砸死人,很恐怖!」受訪工人說,玖龍受工傷的工人都是送去麻涌醫院治療的。麻涌醫院的外科部和骨科,有很多玖龍的工傷工人。當調查員到麻涌醫院視察時,發現每層樓都有兩至三名保安。如要進入,必須清楚交代找哪個病人、病房、床位,才准進入。麻涌醫院守衛非常森嚴,和其他東莞市的醫院大不一樣。
大年初一出現工傷死亡事故:今年二月七日(大年初一),凌晨三時生產部仍然要加班,工人將一卷捲成品的大紙,從二樓吊到一樓。在運吊的過程中,機器的鋼管疑負荷過重突然斷開,成品紙及捲紙筒的鐵皮從二樓高處掉下,壓死一名男工。
今年三月中旬,又一名26 歲貴州籍熱電部男工,工作時被掉下的貨砸到,右手骨折,已住院十多天。
2007年12月東莞廠罷工真相

去年罷工時偷拍的照片
玖龍紙業公開稱,是因誤傳錯誤訊息付員工誤會而觸發事件:玖龍紙業於罷工后發出的新聞通知表示:「參加昨晨發生罷工事件的臨時員工,約有數百人,事件起因源於早前有謠言指玖龍紙業將調低臨時工人工資,甚至有傳言指臨時工人將被解僱,因誤傳錯誤訊息付員工誤會而觸發事件。」
工人說法,因去年9月10月「原料部」的「臨時工」被減薪700元而引起罷工。然而,受訪工人所說的,卻是另一個故事。多名受訪工人表示,從去年9月份開始,「原料部」的「臨時工」被減薪了200元工資,10月被減薪500 元,兩個月合共減了700 元,並將職長降職至生產線上工作。受訪工人估計,那是由於《勞動合同法》即將實施,工廠想將大部份的工人轉為「勞務派遣」工,以減少《勞動合同法》對公司用工的限制,於是便以每月大幅減薪及降職的方法,迫使工人自己辭職──連工廠辭退工人的賠償費也可省回。11 月份開始,工廠要求「臨時工」與勞務派遺公司簽合同。可是,與派勞派遣公司簽的合同上表明工資只有960 元,較與玖龍正式工人簽合同的1500、1700 元工資少四成,令他們非常不滿。12 月13 日遂由職長帶頭髮起罷工,聯合所有的「臨時工」共2000 多工人,於玖龍門外的進港路罷工堵路三天。
玖龍《員工手冊》罰款內容

玖龍人事部電腦司機罰款記錄
玖龍東莞廠罰款規定
輕微違紀每次罰款300 元,滿六次開除:工廠有四個大門,如果不按規定從東大門進廠、坐車插隊、進廠不戴廠牌、亂丟垃圾、不戴勞保用品、遲到半小時、忘記刷電子卡、「上班不準就餐、吃零食」等四十多條「輕微違紀」每次罰款300 元,累記年滿六次開除(詳見《員工手冊》第20 至23 頁)。
一般違紀一般違紀每次罰500 元,第二次罰1000 元,第三次除名:一般違紀每次罰500 元,另加警告處分,取消當月獎金;第二次罰1000 元,另加記過處分,取消年度調薪資格。第三次除名。一般違紀例子如「上班睡覺或發現別人上班睡覺不舉報」、代人刷卡、在工作場所吵架等。曠工一天罰500 加扣獎金,曠工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不給結算工資(扣掉兩個月的工資)(詳見《員工手冊》第24 頁)。
嚴重違紀一經發現立即除名,並罰款1000 元以上:嚴重違紀一經發現立即除名,並罰款1000 元以上,如在廠區抽煙罰款2000元、在工作時間玩手機罰1000 元、另有「散播有損公司謠言,有煽動怠工或罷工行為的」等等共18 條(詳見《員工手冊》第24 至25 頁)。
玖龍太倉廠罰款規定
每天約罰20 至40 人,每次罰款額為50 至300 元:玖龍太倉廠自2008 年1 月後,工廠罰款將最低罰款額度降至了50 元,在工廠的內部電郵通知可以看到,該廠每天約罰20 至40 人,每次罰款額為50 至300 元。其中被扣最多的是基建部和運輸部,如果工人將車停在2 號線,而工廠一定要停1 號線的話,就會被罰,如果不接受罰款,就會被沒收駕駛證。另一個例子是:2008 年3 月9 日中班叉車司機用電腦轉載歌曲時被發現,其領導被指「對辦公室管理不嚴」同時被罰,各被扣100 元。
玖龍長期違法用工
玖龍涉嫌長期違反十多條中國勞動法規
受訪工人指出的情況 中國勞動法規簡述
1) 東莞廠工傷事故頻仍、受訪工人表示沒接受過正規安全生產培訓。 《勞動法》第52 條:工廠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 「輔助工」對被調配崗位的安全隱患培訓不足。 《安全生產法》第21 條:工廠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3) 原料部工人需直接用手接觸沒有經過任何消毒處理的進口廢紙;原料部部車間粉塵很大,但工人只獲發普通棉口罩;揭面紙工人直接用手將廢紙泡在水中,工人的手都發炎膿腫。 《職業病防治法》第20 條:用人單位必須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並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個人提供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必須符合防治職業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4) 東莞廠不會提供勞保用品如手套、帽子、鞋子、防護眼鏡。工人有需要的話,要自己買。
需接觸粉塵及化學用品崗位的輔助工,沒有被安排進行定期的身體檢查。
原料部通風設備差劣,引致粉塵積聚。
工廠拒絕為部分接觸粉塵的輔助工入職前的做身體檢查,工廠沒有對工人
進行上崗前的職安健培訓。工廠也沒有將粉塵及化學品的危害對原料部工人公布。 《職業病防治法》第20 條:工廠必須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並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個人提供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必須符合防治職業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22 條 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廠,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第31 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32 條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5) 太倉廠每年會組織工人體檢一次,工人自付約50 元體檢費。 《職業病防治法》第32 條: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6) 東莞廠「輔助工」和勞動派遣公司簽勞動合同,但簽過後兩份被收回。工人手上一份也沒有。 《勞動合同法》第16 條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7) 東莞廠2008 年前沒有與「輔助工」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16 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8) 玖龍「派遣工」的合同期都只有一年。 《勞動合同法》第58 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9) 太倉廠普工及東莞廠輔助工法定假日工作完全沒加班費、管理人員也只有兩倍工資、臨時工沒有加班費。 《勞動法》44 條:平日標準工時以外的加班工資須為正常工資的150%;周六及星期天的加班費為正常工資的200%;法定休假日的加班費為正常工資300%。
10) 東莞廠扣押工人超過一個月的工資。舉例:3 月2 日工人才能取得1月份的工資。
《勞動法》50 條: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11) 東莞廠「輔助工」去年只在春節放了兩天假,一年工作超過360 日。 《勞動法》38 條:工廠應保證工人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12) 東莞廠「輔助工」一年上班365天,完全沒有假期。 《勞動法》第45 條: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13) 太倉廠工人被要求每天作一小時無償加班,沒有加班費:太倉廠工人必須提前30 分鐘到車間開早會,下班時必須等多半小時和換班同事交接工作。 《勞動法》44 條: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14) 工人沒有工資單。工人不清楚自己的工資構成。即使到財務部查詢,也只會被告知被扣除了多少工資。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7 條:工廠應當依法制定本單位的工資支付制度,並書面告知本單位全體勞動者。
第17 條: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時,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勞動者有權查詢和核對本人工資清單。
15) 工人經常被罰款,「輕微違紀」每次罰款300 元。 《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12 條:工人違反工廠制定的規章制度,被工廠扣除當月部分工資的,扣除工人當月工資的部分並不得超過工人當月應發工資的百分之二十。
16) 乙肝歧視──工廠不招用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 《就業促進法》第30 條工廠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源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
玖龍用工基本情況

玖龍東莞廠的「堆場」
玖龍東莞廠 玖龍太倉廠
東莞廠總共約有工人9,000 人,男工佔90%。2008 年之前,其中有約3,500人是長期的「臨時工」,主要在「原料部」工作。不過,「原料部」其實主要負責紙品的原料生產及供應,對整個生產過程而言,是重要而不可或缺的工序,明顯並不屬於「臨時」或「輔助」性質。
自2007 年12 月罷工后,「原料部」招聘的新員工(稱為「輔助工」)都是和「南方人才市場」和「廣州紅海勞務派遣」等勞務公司簽的合同,合同期為一年。於是,以後在玖龍東莞廠「原料部」工作的,都是勞務派遣的「輔助工」,不被當成工廠「正式工」:玖龍廠不與「輔助工」簽訂合同,「輔助工」不能住在工廠宿舍、「輔助工」全年無休(一年須工作365 天)等。不過,這批「輔助工」的管理權還是在玖龍廠手上──工資還是由玖龍廠發,玖龍廠還是有權從「輔助工」工資扣取罰款。「輔助」工資較「正式工」低:男工月薪只有約1400 至1500 元;女工約1300 至1400 元。
太倉廠總共約有工人6,000 人,「原料部」占約2,000 人。2008 年1 月1 日起,太倉廠新招進來的「原料部」工人都是和崑山的「思拜克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一年。「派遣工」底薪850 元,加上加班費月薪約1,300 元。不過,太倉廠的「派遣工」享受醫療保險、工傷保險、養老保險待,加班費基本上按勞動法來算,平時不加班、周六周日兩倍工資,不過,法定休假日並沒有三倍工資。
太倉廠的正式普工每月工資連加班費約1,800 元,比「派遣工」高500 元。不過,不論是正式普工還是「派遣工」,工人工資都被扣押約一個月,而且沒有明細工資單,受訪工人都表示不清楚工資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玖龍主要部門工作內容
原料部 生產部
主要負責原料的生產供應,很多從國外回收回來未經任何衛生消毒處理的廢
紙,就是從原料部開始分類。
主要將廢紙加工成好紙,主要工序先將紙分類-泡爛-漂白-入蒸汽打成紙泥-入紙機造成原紙-染紙-過膠-切紙。上游工序車間,沒有空調也沒有風扇,夏天非常炎熱,員工戴的都只是普通的布口罩,受訪工人指對粉塵根本起不到什麽作用。下游工序由於有化學品和高溫的蒸汽,工人指工作有一定危險性。
「揀白卡工」,就是從垃圾中把白色的卡紙找出並分類。工人指原料部是全廠最差的部門,到處是灰,像農村打麥子時一樣多。受訪工人即使隔著多層口罩,灰也會被吸進鼻子里。該工位大多數是計件工,受訪工人指沒有進行過任何消毒處理的廢紙一打開就到處都是灰。工廠每月只發四個棉口罩給他們,但受訪工人說:「戴十層口罩都髒得不知道裡面有多少的外國細菌呢!」
物流部
此部門司機開拖車往返於港口、工廠、客戶之間。「物流部」司機經常被罰款,而且有很多條款司機都不清楚,只是知道經常被罰,而且有時還被交通警罰。有時超載了,運氣不好被交警抓到了便要罰款,司機自己支付。可是,裝多裝少貨,是由工廠決定的,司機只負責開車,抓到的話,卻要自己出錢。司機月薪約4000 至5000 元。
「揭面紙」是另一個工人最討厭的工位。工廠把從外國拉回來的紙泡在水裡,然後將面上的紙揭下來。工人不能戴手套工作,因為若要把面紙揭下來,只有用指甲摳。我們見到,很多工人的手泡幾天後會潰爛,有些還發炎膿腫。 包裝部
主要是打卡紙,將啤好的卡紙邊角廢料用手拉掉,很多工人手都被划傷,也非常辛苦,工資也相對較低。
「堆場」:司機將貨運來之後,「堆場工」負責將貨整理上叉車然後堆放起來。「堆場工」操作機器易出工傷。而如果工人在擺貨過程中夾爛了卡紙,每50 公斤以上要賠償20%,50 公斤以下賠償30%。一捲紙好幾千元,重達幾千斤,「堆場工」一旦被罰,損失很大。 基建部
此部門與各建築公司簽商業合同后,不再和民工簽勞動合同,而民工也沒有與建築公司簽勞動合同,所以此部門工作的民工是沒有勞動合同保障的。此部門約有民工3000 人,每天工作8 小時,工廠不包他們的食宿,他們須自己搭工棚住,飯則則叫外賣,每份約5 元。
[ 本帖最後由 Hanxin 於 2008-4-18 22:26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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