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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光:以寬容和解促進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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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瀟瀟 發表於 2008-4-22 01: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8年3月29日在首次衝突與和解主題座談會上的發言)
   
     近幾年來,許多媒體和民間都在不斷討論構建和諧社會問題。這說明人們對和諧社會的嚮往和期盼。我認為,要構建和諧社會,就必須在全社會大力提倡寬容和解的精神。寬容和解,是和諧社會的重要構件。
   
     石家莊的民營企業家孫大午多次指出,目前各種社會矛盾中最突出的就是官民矛盾。我很同意他的見解。從中國社會發展一百多年的歷史來看,中國社會的基本矛盾是民主與專制的矛盾,體現在社會關係上,就表現為貪官惡吏和受他們欺凌壓迫的老百姓之間的矛盾。特別是在基層,老百姓的感受尤深,他們不但身受欺壓,而且往往在申訴冤情時,還遭到蠻橫無理的打擊與鎮壓。近幾年來,群發性事件與日俱增,社會矛盾不斷激化,成為破壞社會和諧的最大威脅,迫切需要以寬容和解的精神,正確對待,妥善處理。在風起雲湧的維權運動中,由於許多律師的介入,維權群眾被引上了合情合理合法的和平非暴力的軌道,他們力求通過法律的渠道來討取公道。但是,那些握有權力的官員卻報之以暴力鎮壓,結果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錯案。在這種情況下,還有什麼社會和諧可談呢?
   
     近20年來,許多黨政官員利用特權,貪污受賄,聚斂財富,成為億萬富翁。與財富積累的同時,社會上不斷積聚著人民的不滿和憤怒。這些不但造成了社會的不和諧,而且埋下了社會動亂的種子。人們對貧富懸殊的不滿,對缺乏公平的怨恨,對身受欺凌的憤怒,對暴力鎮壓的反抗,構成了社會生活的動蕩不安。生活在瀰漫著怨氣戾氣的環境里,人們很難和睦相處,同時也充溢著不安全感。
   
     美國的羅斯福總統提出四大自由:思想自由,信仰自由,免於匱乏的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我原來對免於恐懼的自由不很理解。經過21年的右派生涯,才深刻體會到免於恐懼的可貴。雖然我的遭遇在55萬多右派分子中屬於比較好的一類,患難中有許多好人相助,但是,作為「地富反壞右」的第五類「人民公敵」,我內心裡卻深懷恐懼,提心弔膽,唯恐會被加上種種莫須有的罪名,作為階級鬥爭的對象挨批挨斗。從個人的體驗,我聯想到免於恐懼的自由對社會的重大意義,特別是經過這十多年的觀察、思考,我進一步認識到:免於恐懼的自由,才是每個社會成員的最基本的自由。一個人如果生活在恐懼之中,思想、信仰都不可能自由;即使免於匱乏,生活沒有絲毫樂趣,那又有什麼意義呢?
   
     進入2008年,有兩件新聞引起了社會的強烈反響:一是《法人》雜誌於1月1日發表記者朱文娜的文章——《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揭露了西豐縣的黑暗面。西豐縣委竟然派遣公安局和政法委的人員,以「涉嫌誹謗」的罪名,到北京來抓捕朱文娜。一是1月7日下午,湖北天門市的50多名統一著裝的城管人員,在市郊灣壩村與當地村民發生衝突,堵塞公路,天門市水利建築公司總經理魏文華恰好路過,車子無法通行,他便下車,拿出手機想把當時的情景錄下來,結果被城管人員拳打腳踢,傷重而死。這兩個事件,一個是出於記者的職業責任感,如實報道新聞,一個是出於社會責任感,對社會不公進行干預。他們履行了自己的責任,行使了自己的權利,卻遭到了被拘捕的恐懼,甚至帶來殺身之禍。後來雖然進行了必要的處理,但在人們心頭所造成的傷害,卻是很難平復的。它使人不敢履行自己的責任,行使自己的權利。至於鄭恩寵、陳光誠因仗義執言而被判刑,更是對社會公平的褻瀆,對社會和諧的嘲弄。近幾年來,濫用政治權力、製造恐懼的新聞時有所聞。:如:廣州市天河區李月明和上海市普陀區李秉浩先後在2004年7月20日和2006年2月16日被當地的城管人員打死;孫志剛平白無故地被抓進收容所,毆打致死。又如「處女賣淫」事件,好幾起「殺人犯」冤案等等。在日常生活中,攤販隨時擔心著城管會來沒收自己的貨物;小企業主為頻繁的檢查收費而膽戰心驚;各行各業,都在承受著濫用政治權力所帶來的威脅,人們不知道哪一天會有飛來橫禍降臨到自己頭上。免於恐懼的自由,對於我們每個人都有著非常現實的意義。
   
     造成上述種種現象的主要根源,是政治權力缺乏有效的制約,那些貪官惡吏就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權力,為非作歹,這才造成了遍布社會的冤假錯案和人們心頭的恐懼感。所謂官民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官,是貪官惡吏對政治權力的濫用。因此,要解決這個矛盾,就必須創造一個能夠限制濫用政治權力的機制,使他們沒有可能利用權力來壓迫民眾,謀取私利。當然,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只有徹底改革政治體制,廢除一黨專政的專制體制,實現政治民主化,真正由人民自己當家作主。這雖然是一個人民期盼的前景,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但是,要執政黨還權於政,還政於民,在最近的若干年內是不可能實現的。因此,就當前來說,要克服各種破壞和諧的因素,扭轉不和諧的社會現象,主要應當從兩方面著手:一是加強監督機制,既要加強權力機構內部的監督,更要加強輿論監督和人民群眾的監督。有了強有力的監督機制,才能遏制官員濫用權力來壓迫剝奪民眾的衝動,消除不和諧的因素。二是提倡寬容、和解,用寬容的精神來化解各種矛盾。近年理論思想界和新聞界對加強監督問題論證較多,現在需要大力弘揚寬容與和解,營造寬鬆的環境,以促進社會和諧。
   
     寬容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孔子提倡的「仁」的學說,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仁者愛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泛愛眾而親仁」,都包含著寬容的內涵。孟子的「仁政」思想,如「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賓士天下」,「施仁政於民,省刑罰,薄稅斂」,「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既體現了「以民為本」的人本主義,也表達了執政者對民眾寬容的精神。近代的民主主義者蔡元培、胡適,也都是寬容傳統的繼承者和提倡者。蔡元培主張「兼容並包,兼收並蓄」,胡適提出「寬容比自由更重要」,都是寬容精神的經典表述,值得我們認真學習、深刻體會。寬容,也是胡耀邦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當政時所展現的魅人品德之一,他對平反冤假錯案的執著和熱情,對反對他的那些政客的寬厚和大度,都表現出他的寬容精神。在那個短短的歷史時期里,中國人民得以沐浴自由的陽光,享受著雖然有限卻十分難得的寬鬆民主的生活,社會呈現出相對和諧的圖景,都得益於胡耀邦的寬容精神。可見,領導人的寬容精神對於社會和諧,可以產生多麼巨大的影響。這個並不遙遠的歷史事實,對目前的當政者應該是很有啟發意義的。
   
     以寬容的精神促進和解,促進社會和諧,是當前構建和諧社會的最重要的通道。而要實現和解,就應當採取積極的措施,解決形成當前的不和諧局面的社會矛盾,分別不同情況,妥善處理。1、對於一些全國性的歷史積案,如反胡風、反右、文化大革命等,執政黨已經意識到這些歷史錯誤,就應該像台灣對待「二二八慘案」、韓國對待「光州事件」那樣,公開向人民道歉,求得人民的諒解。這樣只會提高黨的威信,改善黨和人民群眾的關係。2、對於目前認識還有分歧的事件,如六四,,則可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真相委員會」或「和解委員會」,查明來龍去脈,公布真相,有錯誤就承認,該道歉的道歉,該賠償的賠償。3、對於遍布各地的冤假錯案,可成立省市縣的「真相委員會」或「和解委員會」,接受蒙冤群眾的申訴,查清事實,依法處理:凡是冤案、假案、錯案,都應平反,並給以一定的補償;對徇私枉法的官吏,要繩之以法。4、解除對一些守法公民的監視、跟蹤(對有刑事犯罪嫌疑者除外),指導思想上要轉變以友為敵的階級鬥爭思維方式,以理解取代敵視,以寬容和解取代暴力鎮壓,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5、取消勞動教養制度,撤除勞教場所。五十年來,由於勞教不需要經過司法程序,它已經成為非法懲處無辜公民的黑監獄,構陷平民、榨取財物的惡劣手段。在群眾中影響極壞。幾年來不斷有人呼籲取消這個罪惡制度,認為它的存在是中國人民的恥辱,執政黨應當傾聽人民群眾的這個呼聲。6、解除對滯留國外的同胞的回國禁令,歡迎他們回來參觀第28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允許他們來去自由,鼓勵他們回國參加祖國的建設事業,與全國人民一起,共建和諧社會。
   
     前面所說的六個方面的問題,都是施行寬容政策,實現社會和解的重要步驟,是解決官民矛盾,消除不和諧因素,構建和諧社會的必要措施。任何一個問題的解決,都可以得到民眾的理解、支持和擁護,促進社會的和解與和諧。同時,也會大大提高執政黨的威信,改善黨和人民群眾的關係。當然,解決這樣一些問題是非常困難的,它將會遇到空前強大的阻力,因為這將會損害權貴集團的既得利益,他們必定會頑強反抗。但是,為了實現社會和解,構建和諧社會,為了恢復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取得人民群眾的擁護,就不能因為權貴集團的抵制和反抗而畏縮不前。在權貴集團的利益和人民大眾的利益之間,沒有任何共同之處;對人民寬容還是對權貴寬容,也不存在通融的餘地。我衷心地希望掌握黨權政柄的領導人能夠認清孰輕孰重,在這個重大的歷史課題面前,作出明智的抉擇。
凡事總須研究,才會明白。古來時常吃人,我也還記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葉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狂人日記》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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