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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剎不靈 發表於 2008-4-17 16:5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偷拍女子裙下風光 台一人士被逮
據台灣《新晚報》報道,台灣一名人士李炳林二年來連續偷拍多名女子裙下風光,最近又涉嫌在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棟大樓門前蹲下假裝綁鞋帶,偷拍李姓女子裙底再度被逮,卻辯稱數碼相機忘了裝記憶卡沒拍成,因李女堅持提告,李還是被警方移送法辦。
報道稱,三十八歲的李炳林有多次妨害秘密前科,都是偷拍女子被抓,從他的犯案地點和紀錄來看,李炳林是「從台中偷拍到台北」,近幾年因為數度在誠品書店偷拍,還被稱為「誠品之狼」。
本月八日晚間,李姓女子在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棟大樓門前等車,李炳林靠近蹲下假裝綁鞋帶,隨後閃光燈一閃,被原盯上他鬼祟行為、以為他要偷東西的章姓女店員發覺,李炳林拔腿飛奔下樓,女店員大喊「有色狼」,大樓保全聞聲將張家榮壓制在地。
李炳林向警方承認「有病」,說偷拍的一瞬間會有莫名快感,知道行為不對,但就是抑制不了衝動;還說個性內向,至今未交過女朋友,長期埋首於修鍊,壓力無法宣洩,才偷拍女子裙底內褲;每次犯案后回家還會修改相片,存檔欣賞。
警方調查,二00六年間李炳林在台北市南京西路屈臣氏商店偷拍女子裙底,也是因為閃光燈一閃,女子察覺呼救,李炳林當場被逮。
警員在李炳林永和市家中搜出多年來偷拍收藏的照片,經過清點多達一萬五千三百三十六張,被拍女子超過一千人。
李炳林被逮后,連聲向被李姓女子道歉說「對不起!」還自動將證件、皮包、相機交出;承認偷拍,表示會悔過自新,並說這次忘了裝記憶卡,什麼都沒拍到。警方檢視他的數字相機,果然一張相片都沒有。
不過,警方質疑李炳林有多次偷拍經驗,怎麼會忘了裝記憶卡,不排除他是在逃離現場過程,趁隙將「犯罪證據」丟棄。但因被偷拍的女子堅持提告,台北市警中正第一分局警員偵訊后,仍依妨害秘密罪嫌將李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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