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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西豐進京拘傳記者書記張志國仍未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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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8-4-17 05:3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8年04月17日03:47   南方網   


此前報道:

遼寧省長陳政高:西豐警察抓記者事件處理完畢

西豐縣委書記烏紗不保 鐵嶺市委調查趙俊萍案


報道涉及縣委書記 遼寧省西豐公安進京抓記者

西豐縣委書記仍未辭職張志國因同意「警察進京拘傳記者」,2月5日被鐵嶺市委責令引咎辭職


在大年二十九,鬧得沸沸揚揚的「警察進京拘傳記者」事件終於有了結果,遼寧省鐵嶺市委宣布,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因在「進京拘傳記者」事件中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被鐵嶺市委責令引咎辭職。但據知情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張志國至今尚未以任何形式表示將引咎辭職。而此事件的案中案《法人》雜誌刊發的西豐縣商商人趙俊蘋遭遇官司一案,則風波又起。原本於1月19日撤訴的趙俊蘋,於昨日經姐姐趙俊華委託律師提出申訴。據趙俊華稱,之所以要申訴,是因為之前的撤訴是在誘騙下作出的;之所以要在這個時間提出申訴,是因為妹妹趙俊蘋終於離開了西豐縣,去到瀋陽監獄,不怕她「遭遇不測」。




近日,據知情人士透露,因在「警察進京拘傳記者」事件中負有領導責任而被責令引咎辭職的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尚未以任何形式表示將引咎辭職。目前,西豐縣縣委書記一職暫由鐵嶺市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張克江代理。


今年1月,《法制日報》社主辦的《法人》雜誌刊發了一篇報道西豐縣商人趙俊蘋遭遇官司的文章。1月4日上午,西豐縣委常委、宣傳部長李福祿,縣政法委書記周靜宇趕到法人雜誌社交涉。當天下午5時,西豐縣多名警察來到雜誌社,稱文章作者朱文娜涉嫌「誹謗罪」,要將其拘傳。此事經媒體披露后引起全社會廣泛關注。


2月5日,鐵嶺市委召開常委會聽取調查組彙報后認定,張志國身為縣委書記,法治意識淡薄,同意西豐縣公安局介入並拘傳記者,對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領導責任。為此,市委決定,責令張志國同志引咎辭職,並向市委寫出深刻檢查。


依據《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被責令辭職的幹部應當在接到責令辭職通知后15天內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辭職申請。」據知情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張志國尚未以任何形式表示將申請引咎辭職;但記者尚未從張志國處得到證實。


■案中案


妹妹離了西豐縣姐姐才敢去喊冤


簡訊誹謗縣委書記案的當事人趙俊蘋被投改瀋陽監獄,其姐姐趙俊華委託律師提出申訴


新聞回放:今年1月1日,《法制日報》社主辦的《法人》雜誌刊登報道稱,2006年,經時任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的直接干預,34歲的女商人趙俊蘋在西豐縣的沈豐加油站被強制拆遷,不僅未獲補償,其另外一個加油站和一個商場還不準開業。2007年3月21日,西豐警方赴京抓回舉報的趙俊蘋;12月28日,西豐縣法院一審判處趙俊蘋犯偷稅罪、誹謗罪,判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17萬元。據本報報道,2008年1月19日,趙俊蘋撤訴。據《財經》雜誌報道,2008年3月5日,遼寧省省長陳政高對媒體稱,趙俊蘋案完成了調查。


4月16日,引發「警察拘傳記者」案的遼寧省西豐縣女商人簡訊誹謗案當事人趙俊蘋(曾用名趙俊萍)的姐姐趙俊華,委託北京國源律師事務所高義寶律師和展達律師事務所周澤律師,就「趙俊蘋案」正式向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鐵嶺市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要求改判無罪將向中央申訴


趙俊華在申訴狀中請求撤銷遼寧西豐縣人民法院(2007)西刑初字第168號刑事判決書和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2008)鐵刑二終字第15號刑事裁定書,依法對趙俊蘋偷稅、誹謗犯罪一案進行再審,改判趙俊蘋無罪。


周澤律師稱,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及其近親屬不服法院生效判決、裁定,均有權向人民法院和檢察院提出申訴。「在代理趙俊蘋申訴的同時,我們還將向遼寧省及中央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周說。


怕在西豐遭不測投改后才申訴


據本報記者了解,趙俊蘋於3月27日由西豐縣看守所投改(投放勞動改造)到瀋陽監獄。


依據西豐縣人民法院裁決,趙俊蘋在經營自選商場和加油站期間,存在隱匿銷售收入、不申報納稅的行為,構成偷稅罪;為泄憤夥同他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主要對象為西豐縣縣委書記張志國———記者注),情節嚴重,屬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行為,構成誹謗罪。兩罪並罰判決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7萬元。


2007年12月28日,西豐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后,2008年1月19日,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2008鐵刑二終字第15號),以趙俊蘋不服西豐縣法院判決上訴,本案審理過程中趙俊蘋申請撤回上訴為由,裁定準許趙的撤訴請求,西豐縣人民法院對趙俊蘋的判決即日生效。


據趙俊華向本報記者介紹,之所以在趙俊蘋投改監獄后才委託律師進行申訴,是「怕在西豐受折磨,她的身心承受不起,遭遇不測」。


稱之前撤訴是因遭到誘騙


對於趙俊蘋撤訴,趙俊華在申述狀中稱是有人誘騙。


據了解,趙俊蘋在1月8日作出撤訴決定時,其辯護律師高義寶也於當日向法院遞交上訴狀。趙的撤訴狀因時間倒置而無效。


申述狀稱,西豐縣官方相關人士誘騙趙俊蘋撤訴未果后,繼續向其家人施壓。1月16日,趙俊蘋在給張志國的信中稱,「我只是要拆遷款,並不是告你,你理解錯了」。1月19日,趙得到相關暗示:如果撤訴將獲得保外就醫,而後不久將得到自由。


據悉,一名與張志國相熟且認識趙俊蘋的瀋陽商人,充當了中間人的角色。據趙俊蘋的家屬稱,一位名叫吳學剛的瀋陽商人到看守所做趙的思想工作,並給趙的父親打電話,稱安排趙體檢諸事宜已經準備妥當,只要撤訴便可保外就醫。1月19日,趙又簽署了一份撤訴狀,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於當天便裁定其撤訴有效。


本報記者就此事向吳學剛電話求證時,吳稱:「你找我是什麼意思?我不知道這些事情。」


法院已受理檢察院不接申訴狀


在申訴狀中,趙俊華及其代理律師高義寶、周澤認為:趙俊蘋沒有偷稅行為,判定其犯偷稅罪是錯誤的;原審判定趙俊蘋犯誹謗罪顯系錯判。


據悉,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了趙俊蘋案的申訴材料,並表示要先對材料進行審查后再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鐵嶺市人民檢察院並未接受申訴狀。「如果沒有人管的話,那我也只能逐級上訪,反映情況了。」趙俊華稱。


目前,關於趙俊蘋案和西豐土特產品交易中心建設等相關問題,鐵嶺市委調查組尚未向公眾公開其調查結果。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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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rtbsd 發表於 2008-4-17 07:04 | 只看該作者
因在「警察進京拘傳記者」事件中負有領導責任而被責令引咎辭職的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尚未以任何形式表示將引咎辭職。目前,西豐縣縣委書記一職暫由鐵嶺市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張克江代理。


interesting part of this is that 張志國 refuse to resign but he is not 西豐縣縣委書記 any more. something not right in this writing. won't surprise me if it is the issue of the "journalist" writing.

well, i guess this 張志國 refused to resign and was canned by the his super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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