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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反對和抵制民族分裂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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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行車 發表於 2008-4-14 00:3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轉自貓眼:

    民族分裂主義就是這麼一個怪胎:它根本不問多數人的意志是否被尊重,也不保護少數人的權益。例如蘇聯解體,1991年3月17日蘇聯第一次全民公決的結果,是76%的人主張保留聯盟,也就是說,「蘇聯應該存續下去」是經過全民公決這一至高無上的民主程序授權認可的。可是,多數人的意志在蘇聯解體的進程中根本沒有被野心勃勃的分裂主義政客所尊重。在1991年12月,三個卑鄙的政客背著人民和合法選舉產生的蘇聯總統,在白俄羅斯別洛韋日森林中籤署了蘇聯的死亡證明。既然蘇聯存續的合法性早已經過全民公決加以確認,那麼要分解蘇聯就必須用另外一個全民公決予以否認。但分裂蘇聯並沒有經過全民公決的認可,因此從法理上說,蘇聯解體是非法的。為此,俄羅斯議會(國家杜馬)於1996年3月15日通過決議,宣布廢除別洛韋日協定。但是此舉只能作為一個象徵性的裁決,而無法起到實質性的作用。蘇聯解體之後,俄羅斯人作為少數民族,在波羅的海國家、高加索地區、中亞國家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迫害和歧視,有人被殺害,更多的人被迫背井離鄉——請問,民族分裂主義有什麼地方符合民主的基本精神——「服從多數,保護少數」呢?

     民族分裂主義涉及到原有國界內有限資源的共享。幾百年以前,由於人口稀少、工業不發達,我們的祖先還意識不到資源的重要性,因此「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成了常事,一些人煙稀少的地區甚至無興趣去獲取。但是,現代化的工業社會和過度膨脹的人口,讓人們意識到資源的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哪怕是一些寸草不生的蠻荒之地,都有可能蘊藏著豐富的自然資源。在這種情況下,每一寸領土和領海都是彌足珍貴的。但民族分裂主義要求的是排他性的資源獨享,這意味著侵犯了原有國界內其他民族共享資源的權利。

    民族分裂主義不承認歷史形成的邊界和民族分佈態勢,並打算首先用暴力改變它。誰也無法確保民族分佈的現狀,各民族之間的交往的歷史一定是令人愉快的。恰恰相反,人類只到了近代,伴隨著人道主義與平等觀念的出現,才學會了要平等對待其他民族,而在此之前的各民族交往史,如果深挖細翻,都可以挖掘出血海深仇。如果人類要和平共生,就只能拋棄這些歷史舊賬,而不是再次清算。誰也無法確保每一條邊界都是恰如其分的,它往往反映的是若干年以前力量的對比。但邊界是人們付出了巨大代價形成的,如果要打破它,往往會付出新的代價。如果各民族之間能夠心平氣和地達成協議,就如同捷克-斯洛伐克,那麼也應該不存在問題。但是,不要忘記,20世紀90年代民族分裂主義造成這麼深的血海中,只有捷克這一塊綠洲。無辜者付出的生命代價,誰人能夠彌補?誰又有這個權力,讓無辜者為民族分裂主義政客的野心買單?

    民族分裂主義進行的不是軍隊對軍隊的正規戰爭,而是所謂「總體戰」,換句話說,就是「全民戰爭」——這是這種戰爭最邪惡的特點。在這種戰爭中,很難區分軍人與平民,因而平民往往成了最主要的犧牲品。車臣戰爭里令世人談虎色變的「黑寡婦」就是這樣一種人:她們穿著平民的裝束,而且還是令人同情的婦孺,混匿於平民之間;誰都不知道,她們在何時、會把何人炸得支離破碎。這種「全民戰」並不象國與國之間的戰爭那樣,存在一條涇渭分明的戰線;各民族混居的現狀一旦被民族仇恨情緒取代,必然出現一種「敵中有我,我中有敵」的混戰狀態,正如一些觀察家指出的那樣,是一種「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在這種特殊的戰爭中,專門針對平民的恐怖主義、犯罪行為和殘酷的私刑替代了常規戰爭的敵我軍隊的交戰,其目的是通過這些令人恐懼的罪行,迫使敵對方的居民離開原先的居住地(即「種族清洗」),盡量使得自己人與自己人的地盤連成一片,以達到己方軍隊在前線無「後顧之憂」,並儘可能地擴大本民族地盤的雙重目的。而做出這種暴行的,不僅是軍人,很多平民也參與其中。在20世紀90年代發生的波斯尼亞戰爭中,之所以存在那麼多令人髮指的罪行,原因就在這裡。應該說明的是,類似斯雷布雷尼察大屠殺之類的暴行,並非僅存於塞爾維亞一方,在穆斯林和克羅埃西亞方面,所作所為絲毫不比其遜色。據波黑塞族方面戰後統計,死於波斯尼亞戰爭的塞族人之中,只有19%是軍人,其餘全部為平民;1996年,一名波黑穆斯林指揮員當著聯合國維和部隊官員的面承認,他親手殺死了大約200名塞族居民,而一個穆斯林突擊隊則抓獲了7000名塞爾維亞平民,並將他們全部殺死。即便是被作為塞族人最大暴行發生地的斯雷布雷尼察(波黑塞族軍隊在此屠殺了7000名穆斯林戰俘和兵役年齡男子,包括戰鬥死亡),不僅是穆斯林的墳墓,同時也是塞族人的墳場:自1992年波黑內戰爆發至1995年7月斯雷布雷尼察被塞族攻陷期間,整個斯雷布雷尼察地區至少死亡3227名塞族居民,僅在該市市中心就有 446名塞族人被虐殺,參與犯罪的穆族暴徒多達469人。而所有這些暴行,「都具備文字與影像等各種證據材料」 。血淋淋的事實證明:哪裡存在分裂主義勢力,哪裡就潛伏著暴力和屠殺;分裂主義是種族屠殺、種族仇恨的製造者。分裂分子野心家、政客拿著各民族人民的生命與鮮血染紅自己的官帽,他們得到的是「總統」、「總理」、「部長」與「司令」的頭銜,而各民族人民付出的則是鮮血與生命、眼淚與痛苦的慘重代價。

     民族分裂主義具有危險的傳染性,並不是說,某個民族激進地要獨立,中央政府退縮了讓它獨立,麻煩就會過去。恰恰相反,因民族分裂主義產生的連鎖反應會不斷持續下去,如果不被扼制,就會向瘟疫一樣四處傳播,到處引發分裂浪潮,以及如影相隨的種族清洗和血腥屠殺。其他有分裂野心的民族,看到有成功的示範和中央政府的軟弱無能,將會更加積極地進行新一輪的分裂活動;即使是本已產生了認同感而沒有獨立打算的民族,也會萌生獨立意識。蘇聯解體肇始於波羅的海國家的獨立,它不僅造成了蘇聯解體,而且還在20世紀90年代威脅到俄羅斯聯邦的生死存亡。1990年前後,原蘇聯將軍、後來的車臣分裂分子頭目焦哈爾·杜達耶夫就是在波羅的海國家受到分裂情緒感染,以及看到蘇聯中央政府的軟弱的反應,萌生了車臣獨立意識。而當時的蘇軍上校、後來的車臣分裂分子武裝總參謀長、「車臣總統」阿斯蘭·馬斯哈多夫原本不支持任何分裂蘇聯的企圖,他看到波羅的海國家要求獨立的狂熱情緒,甚至還在私下裡不解地與同事們討論道:「我真想不通,他們(波羅的海國家分裂分子)究竟還想要什麼呢?」 但是,因受分裂情緒的傳染,他們兩人終於一同將車臣帶入了一條萬劫不復的不歸之路,不僅讓車臣成了俄羅斯「流血的傷口」,而且車臣自身也遭受了毀滅性的報復,他們自己也全都死於戰爭之中。蘇聯解體前後,不僅僅是一個小小的車臣鬧獨立,而且韃靼斯坦這個自治共和國也幾乎走上了車臣那條不歸路,甚至就連俄羅斯人聚居的烏拉爾地區、遠東地區都有人策劃要成立「烏拉爾共和國」和「遠東共和國」。如果不是俄羅斯對車臣的殘酷報復嚇破了明·沙米耶夫的膽,天知道韃靼斯坦的局勢會怎樣發展。而南斯拉夫的分裂,再次印證了民族分裂主義的傳染性。首先是斯洛維尼亞、克羅埃西亞,接著傳染到波斯尼亞和馬其頓,再接著是科索沃,現在終於輪到了黑山。即便是局勢一向平靜的伏伊伏丁那自治省,在科索沃戰爭后也出現了匈牙利人要求獨立的呼聲。這不正是100多年以前康有為等人「公車上書」時所列舉的當時大清帝國的種種危機——「瓜分豆剝,漸露肌芽」——的現實寫照嗎?

    按照分裂動機而言,民族分裂主義一般可以分為利益導向型民族分裂主義和喪失認同感型民族分裂主義,在某些條件下,前者可以轉化為後者。一般而言,前者,也就是利益導向型民族分裂主義是一種雖然自私,但比較理性和溫和的分裂主義,目的是為本民族、本地區爭取更多權益(無論這種要求是否正當)。俄羅斯境內的「韃靼斯坦共和國」分裂主義就是典型。利益問題不難解決:賦予少數民族地區更大的自治權利,討價還價,在中央政府足夠強大的情況下給其以選擇機會,它會衡量成本:是付出巨大犧牲,也未必爭取到獨立好,還是中央在經濟上做出讓步更好?理性的選擇是趨利避害的,利益導向型民族分裂主義者會選擇後者。但是,喪失心理認同的民族分裂主義卻是非理性的:無論中央政府做出何種妥協和讓步,分裂主義分子都不會妥協,車臣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為了拉攏車臣政府,葉利欽政府的讓步已經到了養虎為患的地步,甚至將駐車臣部隊的武器都讓給了車臣方面,導致最後無步可讓。但結局卻是車臣不僅繼續堅持獨立要求,而且把俄羅斯看作一塊肥肉,通過國家組織的大規模犯罪行為貪婪地吸著俄羅斯的血;甚至在明知道與俄羅斯對抗無異於以卵擊石的時候,還要瘋狂地主動挑起戰爭,這都不是理性行為。這種類型的分裂分子,並不會因爭取到獨立而對母國感恩戴德,反而認為母國統治了他們多少年,就虧欠了他們多少。即便是獨立,他們也會把母國當作魚肉,繼續干危害母國的勾當。由於對母國的仇視,以及自身安全的需要而「輸出分裂」,把自己變為新的分裂勢力的大後方——正如同車臣對達吉斯坦的「輸出分裂」和克羅埃西亞對波斯尼亞「輸出分裂」一樣。喪失認同感的分離主義無法用非暴力原則解決,因為它根本就是非理性的,無法給它選擇。對於這種分離主義,要麼母國允許國家四分五裂,要麼只能採取暴力消滅它。並非母國不給分裂分子出路,而是分裂主義分子不給母國出路。如果得不到暴力的抑制,母國只能將像細菌裂變一樣無限分裂下去,直到母國忍無可忍地採取暴力制止(像俄羅斯對車臣的報復),或者分裂成若干彼此仇恨、互相殺伐的小國(像南斯拉夫)。因此,對民族分離主義縱容、退讓的軟弱主張往往是暗藏危險的,等於是在玩火,是在用「愚蠢的仁慈」製造血海。

    民族分裂主義這頭怪物四處肆虐時,我們往往會看到西方大國的身影。我從不否認,在當今世界,西方大國走在維護人權、推進民主的最前列。但是,西方大國並非仁慈的上帝,它們在國際舞台上扮演的角色,儘管多數情況下是人類文明列車的火車頭,但這並不排除在某些情況下流露出自私、偽善、不公和醜惡的一面,帝國主義的陰魂並未完全散去。甚至,它們在某些屠殺中扮演推波助瀾的角色。在盧安達種族大屠殺中,法國作為一個對盧安達胡圖族政府有深厚影響力的國家,不但沒有對屠殺予以制止,反而向胡圖族武裝提供了武器彈藥和大量補給;而裝備精良、駐守在盧安達的法軍,對發生在眼前的圖西族慘遭屠戮的事實無動於衷,有時甚至面對相隔僅幾米遠的被屠殺者凄慘的求救都不肯伸一下救援之手——這種袖手旁觀、任其自生自滅的冷漠態度更鼓勵了胡圖族極端分子,使得他們越發肆無忌憚進行大屠殺。在南斯拉夫衝突中,西方大國再次扮演了一個極其醜惡的角色:當分裂主義蠢蠢欲動時予以鼓勵慫恿;當分裂分子單方面宣布獨立時迫不及待地予以承認;戰爭一開始就不問青紅皂白地對南斯拉夫予以全面制裁;在塞爾維亞人取得軍事優勢時又趕忙劃定「安全區」。而這些所謂的「安全區」,成了穆斯林武裝無憂無慮的的軍事據點:穆斯林軍隊從這裡出發襲擊塞族軍隊,而當塞族軍隊反攻到「安全區」界限時,卻懾於國際社會的壓力不得不眼睜睜地看著已經潰不成軍的敵人脫逃;然後,穆斯林軍隊在安全區內休整、補充,再對塞族軍隊發動新一輪的襲擊……被這種奇怪的遊戲規則一次次的愚弄,哪怕心裡素質再好的人也會被整得神經錯亂。最終,無比憤怒的塞爾維亞人喪失了理智,不再承認這些「安全區」的地位,直接導致了 1995年的斯雷布雷尼察的大屠殺。這正中西方大國們的下懷,於是以「救世主」形象們出現的北約出動空軍對塞爾維亞人狂轟濫炸,實施所謂「正義的懲罰」,導致了塞族徹底的軍事失敗。一切正如1991年7月,即南斯拉夫危機剛剛發生的時候,希臘《論壇報》所評論的那樣:南斯拉夫危機的原因「應該從華盛頓、柏林、倫敦、巴黎和羅馬去尋找。」

    眾所周知,《聯合國憲章》確認了民族自決是一項國際法原則,並把它同基本人權聯繫起來。 1952年聯大通過的《關於人民和民族自決權的決議》,首次將自決權作為一項人權保護的內容加以規定;1960年,聯合國通過了《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的宣言》,要求「迅速和無條件地結束各種形式的殖民主義及其一切表現」;1970年頒布的《關於各國依照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係及合作之國際法原則之宣言》,則規定「一個民族自由決定建立自主獨立國家,與某一獨立國家自由結合或合併,或採取任何其他政治地位,均屬該民族實施自決權之方式」 。但是,民族自決權的實現並非沒有前提,《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和《關於各國依照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係及合作之國際法原則之宣言》,為防止 「民族自決權」被濫用而作了專條規定。前者規定:「任何旨在部分地或全面地分裂一個國家的團結和破壞其領土完整的企圖都是與聯合國憲章的目的和原則相違背的」。後者規定:「民族自決權」原則,「不得解釋為授權或鼓勵採取任何行動,局部或全部破壞或損害在行為上符合上述各民族享有平等權及自決權原則並因之具有代表領土內不分種族、信仰或膚色之全體人民之政府之自主獨立國家之領土完整或政治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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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他行車 發表於 2008-4-14 00:38 | 只看該作者
認同感是一種意識,越多的認同感導致越多的和平。但不幸的是,意識往往是可以改變的。和一切美好的事物一樣,認同感建立起來非常艱難,而喪失卻非常容易。在各民族均認為某個地盤屬於自己,卻彼此仇視的情況下,再鼓吹所謂「民族自決權」,慫恿某個民族單方面宣布獨立,無疑就是往乾柴里加烈火,發生戰爭、仇恨、清洗、屠殺就很難避免了。

    亨廷頓指出,在各民族均有心理認同感的地區,民族衝突一定會充滿血腥,且曠日持久。因此,我們談論民族自決權問題時,必須充分考慮到歷史及現狀,要以人道主義為最高原則,而不是以民族自決權為最高原則。須知,實現民族自決權是附帶條件的,但人道主義的遵守應當是無條件的。本人並非那種「國家至上」觀念的宣揚者,恰恰相反,我認為在聯合國《關於各國依照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係及合作之國際法原則之宣言》中規定的「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均無權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間接干涉任何其他國家之內政或外交事務」的原則,為一些獨裁政權施行暴政提供了某種保護,因而需要修改並附加一定條件;同時,本人認為,那種拒不實現人民自決權的非民主政權,不應享受主權待遇,因為根據主權在民原則,主權應屬於擁有自決權利的全體人民,而不是某個獨裁者。但本人同時認為,什麼都不及人道主義原則重要,當某項原則與人道主義準則發生衝突時,應當無條件遵循人道主義準則。當民族自決權的實現有可能導致人道主義災難時,就必須堅決反對之。

    美國布魯金斯研究所高級研究員伍得渥德(Susan Woodward)則認為,通過全民投票公決以獲得國際社會承認的民族自決方式,在一個多民族交叉居住國家內,必然邏輯上導致種族清洗。這是因為,只有把「不可靠的人口」強迫轉移出去,才能確保全民投票公決投出「獨立」的結果。

     現代生物學早已證明,現存的人類基因中,99.9%是完全一致的,差別只在剩餘的0.1%中體現出來。也就是說,民族與種族的差異,膚色相貌的差異,僅僅在一萬年以前才因居住地域的不同有所區別。同一個民族的兩個人,他們之間基因的差異,甚至有可能比居住在幾萬公里之外的另一個膚色的人的差異更大。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兄弟姐妹。誇大民族之間的差別,強調民族的所謂特性,是沒有什麼科學依據的。我們對自己飼養的寵物都可以傾注無限愛心,為什麼要對自己的兄弟姐妹卻心懷仇恨?「民族自決權」僅僅是一個概念,假如它能夠使人們的生活變得更美好,那麼我們當然應該支持。但是,民族分裂主義驅使和平百姓,為這個所謂「民族自決權」的概念而去相互仇恨、彼此廝殺,那就是極不道德的。儘管我們承襲了歷史的遺產,被一些諸如國家、民族、宗教信仰之類的概念分成這樣那樣的不同群體,而且暫時還不能完全突破它,但我們應該追求的是全人類的大同與團結,而不是分裂、對立和仇恨。

    作為一名傾向社會主義和民主思想的公民,我一直嚮往民主和自由。但是,假如有什麼人,非要把「民主」和「分裂祖國」捆綁在一起強行塞給我們(就如同有些人非要把「專制」和「社會主義」捆綁在一起塞給我們一樣),想把我的祖國弄得四分五裂、七零八落,我不但要斬釘截鐵地大聲說「不」,而且一定要與之戰鬥到最後一刻。我不敢自封是一名「愛國者」,但我永遠不會做賣國賊。我們嚮往的是民主和自由,而不是民族分裂主義的骯髒私貨;正如我們嚮往的是人人平等、彼此友愛的社會主義,而不是專制獨裁的可恥贗品一樣。

    在20世紀90年代以前,儘管意識形態對立,台灣和大陸的絕大部分民眾和領袖,卻都有著「一個中國」的強烈認同感。1974年,當中國大陸與南越政權因西沙領土歸屬發生衝突時,正是這種認同感,使得與共產黨對峙了幾十年的蔣介石說出「西沙戰事要緊」這句話,為大陸海軍調集艦隊趕赴戰場開了綠燈。而今,李登輝、陳水扁等人在挑動分裂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民進黨政權不但煽動「去中國化」,拒絕大陸方面所表達出的一切善意,甚至阻撓兩岸正常的經濟貿易往來,連大陸人民贈予台灣民眾的大熊貓都因為政治原因而無法來台。種種跡象表明:陳水扁的民進黨政權已經成為非理性的、失去認同感的分裂主義分子,他們對破壞民族認同感的熱衷,已經不亞於當年的圖季曼、伊澤特貝戈維奇表現。而台灣的民眾,對「一個中國」的認同感也由壓倒優勢變為旗鼓相當。這造成了台灣社會的分裂與對峙,而統獨力量的此消彼長,必定會決定兩岸是戰爭還是和平——畢竟,在大陸人民中絕大多數都認同台灣這塊領土無可爭辯地屬於中國。當然,造成台灣居民認同感減弱不僅有台獨分子煽動的原因,大陸對台灣一貫奉行的恐嚇與壓制政策也起了很壞的作用,特別是在90年代初期拒絕了台灣方面提出的、可能以聯邦或邦聯方式統一祖國的「一國兩府」倡議,貽誤了統一的大好時機。但是,當失去理性的獨立分子控制了多數台灣人的情緒而走向獨立時,將帶給大陸領導人一個兩難選擇:是允許它獨立出去,自己背上「賣國賊」的罵名,還是進行一場戰爭,博得「維護祖國統一」的讚譽。所以,台獨分子目前的所作所為無異於玩火,考慮到大陸與台灣懸殊的實力以及大陸擁有核武器這一客觀事實,台獨分子的縱火行為只能是引火自焚 ——但是,這其中必定使兩岸人民均付出慘重的代價,就如同俄羅斯與車臣人民所付出的代價一樣。不過,台灣與車臣有所不同的是:大陸的共產黨政權從未能夠染指過台灣,因此要完成祖國的和平統一大業,就必須尊重台灣的特殊地位,這是對歷史的尊重。誰先採取挑釁行為,破壞兩岸和平對峙的現狀和和平統一的可能,誰就是挑動兩岸人民骨肉相殘的罪人。

    而西藏和新疆(包括青海的少數民族區域)的形勢與台灣又有所不同:那裡的藏族和維族居民,他們信奉完全不同的宗教,講著完全不同的語言,書寫完全不同的文字,因而對「中國」這個概念本身就缺乏認同感——這也是若干年以來「藏獨」和「疆獨」勢力始終沒有消失的主要原因。但問題是,新疆自漢代設立西域都護府的兩千多年以來,大部分時間位於中國的版圖之內,只有幾次間斷(中國統治新疆—西域的歷史,比伊斯蘭教創建的歷史還要古老800年);而西藏則自元代以來一直被看作中國的領土。這樣,儘管當地居民認同感並不強烈,但絕大多數中國居民卻對這兩塊領土具有強烈的認同感,特別是在中國認識到自己資源貧乏的事實以後,這兩塊地廣人稀的領土引起了更加廣泛的關注。因此,新疆和西藏的獨立分子的任何分裂企圖,都會導致壓制——即便是十九世紀下半葉、二十世紀上半葉中國最為衰落的100年裡,中國都不曾失去對這兩個地方的控制,更何況正在崛起中的中國呢?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這兩個區域可以高枕無憂。有人曾以中國的主體民族——漢族佔90%的數據來試圖證明,分裂主義對中國的威脅並不嚴重。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漢族人口的優勢,雖然不至於使中國出現類似南斯拉夫那種「雪崩」式的崩潰,但應該看到,漢族人口的絕大部分分佈在漠河(黑龍江)—騰衝(雲南)一線以東。這一界線把中國版圖分為面積幾乎相等的兩部分,但以東的半個中國居住著96%的人口,以西一半則只居住了4%。這一人口分布態勢表明,在這條界線以西,漢族人口並不佔據優勢。特別是近20年以來,隨著向邊疆移民工作的停滯,以及實行只針對漢族的計劃生育政策,導致這一地區民族分佈情況又有新的變化。據一些學者統計,目前在中國,新出生的嬰兒中40%屬於少數民族,這導致了漢族人口佔比從1984年的93%降低到目前的90%,而且還在進一步降低。況且,主體民族佔據人口的壓倒優勢,也無法排除分裂主義的威脅。在俄羅斯聯邦,主體民族俄羅斯族占人口的80%以上,但車臣仍舊成為「俄羅斯流血的傷口」。因此,我們必須高度警惕任何形勢的民族分裂主義,防範於未然。為此,我國政府應該摒棄民族政策上的教條主義,對包括移民、計劃生育、少數民族身份的認定與劃分等一系列政策進行反思,以杜絕民族分裂主義任何可能的威脅。須知,民族分裂主義這個怪物一旦降臨人間,不飽食人民的鮮血是不肯輕易離開的。

     毫無疑問,少數民族的人權必須一樣得到尊重,但必須有個前提:那就是尊重各民族分佈的現狀;如果要改變它,必須奉行非暴力原則。人權絕對高於主權,但人道主義高於民族自決權。爭取人權和民族分裂主義是完全不相干的事情,分裂了以後的民族國家照樣可以演變為踐踏人權的獨裁政體,維護統一也可以成為尊重人權的民主國家。我支持少數民族的自治權利,但我反對故意製造民族界限、民族區別,削弱認同感的任何主張和行為。對極端的民族分裂主義分子而言,他們的抉擇往往不是理性的;對於一些野心家來說,當上貨真價實的「總統」總比當個主權國家內的自治區(或自治共和國)的領導人感覺更好。因此,總會有人去冒險,去挑唆民族分裂和對立,誇大民族差別,破壞認同感。只要有冒險家們存在,只要民族差別沒有完全彌和,國家就存在分裂的危險。而對中國這個至今並沒有完成民主化轉型的國家來說,不可避免的民主轉型必將伴隨著一定的動蕩和不穩定。作為一個多民族的、民族分裂勢力暗潮湧動的國家,我們必須從南斯拉夫吸取經驗教訓,避免重蹈覆轍,發生國家分裂、各民族之間互相仇殺的人間慘劇。如果民主主義者不跟民族分裂主義者劃清界限,結果要麼是被野心家們利用,成為歷史罪人、民族罪人;要麼導致民主改革被民族分離主義喧賓奪主,進而失去人民的支持,造成專制主義回潮。這兩種情況,我都不願意見到。

    而令我悲哀的是,當今中國許多「民主派」和當年為蘇聯解體推波助瀾的俄羅斯「民主派」一樣,跟著西方大國雙重標準的指揮棒後面走,而看不到對民族分裂主義的縱容會導致怎樣的惡果。他們從對民主主義和人權思想的狹隘理解出發,不顧實際、不顧國情地跟在西方屁股後面吹噓片面的「民族自決權」,漠視群眾的民族情感,嘲笑愛國主義,不但給自己戴上了漢奸和洋奴桂冠,而且也遭到了人們的唾棄,讓很多本來對民主不持反感的群眾,疏遠了民主陣營。即使不從民族大義、民族情感考慮問題,僅僅從保證民主進程的不可逆轉這一技術上考慮,這些所謂「民主派」的方式也真是愚蠢到家了,完全是政治自殺,平白給專制主義鼓吹者們主動送去政治厚禮。毫無疑問,人權是必須得到尊重和保護的。反對國家分裂,就是維護人權的一種形式;挑唆分裂,引起各民族之間的仇殺,戰爭,被迫遷徙,哪裡還談得上什麼人權呢?不認清民族分裂勢力的危害,不與民族分裂主義劃清界限,我們這個多民族國家早晚要被毀掉,南斯拉夫曾經發生的事情,未必不會在我國重演。我國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國,我們不可能通過分裂國家、滿足西方的要求獲得他們的賞賜以躋身正常國家行列,我們只有走自己的民主、獨立、統一的道路,才能獲得別人的尊重,才能使我們自己和我們的子孫不至於遭受滅頂之災。當初,俄羅斯的弱智民主派們曾幻想全面投靠西方獲得援助發展經濟達到富裕,但是一旦國家落入災難,西方對俄羅斯的態度就變成了袖手旁觀;而且他們還在一步步擠壓和肢解俄羅斯的生存空間,因為他們認為俄羅斯還分裂得不夠小,不夠窮。現在,雖然普京總統在掙扎著重整河山,但失去的已經很難再奪回了。前車覆,後車鑒,誰要對這些血淋淋的事實視而不見,繼續跟在西方屁股後面抬轎子,要麼他沒有良心,要麼他沒有頭腦。普京總統並不是蘇聯體制的維護者,他在蘇聯解體前後是個標準的「民主派」,儘管那時他只是一個小角色,不承擔蘇聯解體的罪責。但蘇聯解體給蘇聯各族人民帶來的無窮災難,使得他最終醒悟了,才說出「蘇聯的解體是最大的世紀性地緣政治災難。它導致數千萬同胞流落海外,是俄羅斯人民的真正悲劇」這樣發自肺腑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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