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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6次縱火后報警充當救火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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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sxws 發表於 2008-4-19 09: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六次放火,自己充當第一個發現火情並救火的「英雄」。近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里區法院以放火罪判處於洪祥有期徒刑六年。

2007年7月23日,於洪祥在一家小飯店吃完飯,老闆向他要飯費。因為沒有錢,他被老闆數落了一番。惱怒的於洪祥盤算著伺機報復。當晚,他悄悄點燃了堆在飯店後面的雜物。接著,他邊喊「著火了」邊跑進飯店,幫助老闆撲火。看到飯店沒有受到大的損失,老闆十分感激,於洪祥拖欠的飯費被一筆勾銷。

第一次放火,讓於洪祥體會到報復的快感。幾個小時之後,於洪祥將飯店附近王某家的手推車、李某家的雜物點燃,並幫忙救火。緊接著,於洪祥又來到與自己發生過爭執的紀某和車某家院內,將堆放的紙箱等雜物點燃。所幸的是,幾次點火均被及時撲滅,沒有釀成大禍。

幾次放火還被當成「救火英雄」,於洪祥的膽子越來越大。7月24日凌晨,於洪祥又來到一衚衕院內將一個沙發點著。沙發迅速燃燒起來,引燃木棚上鋪的可燃性極強的油氈紙,導致這個棚戶區近40餘戶房屋過火,經過消防隊奮戰一個小時才將大火撲滅。火災中,4戶居民家的房屋被燒塌,房屋內的物品全部燒毀,致使這4戶居民無家可歸;附近500餘戶居民家的有線電視線路和通信電纜燒毀,小區的通信和電力系統中斷,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該棚戶區連連發生6起火災,公安機關確認連續火災系人為縱火。警方調查發現,於洪祥在發生的六起火災中,均是第一個「發現」火情的人。在大量證據面前,這個「救火英雄」交代了自己為滿足報復心理縱火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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