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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舍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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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4-11 04: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改革宗神學論「舍己」

--選擇布雷克《改革宗靈修系統神學》,王志勇牧師 譯



舍己發自對上帝旨意的愛,舍己就是以上帝的旨意為滿足。在希臘文中,我們有arneomai一詞,這個詞源自 arneomai,其意思就是完全、徹底地排斥、放棄財產和榮譽,放棄控制,否定,不曉得或不承認某物是自己的財產,從而捨棄,斷開(來11:24)。這個詞與其他詞連在一起,也指治死自己在地上的肢體(西3:5),脫去舊人(弗4:22),把肉體連同邪情私慾一同釘死在十字架上(加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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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4-11 05:00 | 只看該作者
1.舍己的界定(Self-denial Defined)

舍己是基督徒的一種美德,是上帝賜給祂的孩子的,由此,他們出於對上帝旨意的熱愛,當他們的悟性、意志、情感與上帝的旨意相悖時,他們既不聽任,更不屈服,而是予以抵擋、阻止。如果上帝的事業要求他們這樣行,他們就甘心樂意地放棄與他們肉身有益的一切,目的就在於榮耀上帝,使他們的鄰捨得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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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4-11 05:02 | 只看該作者
首先,舍己是基督徒的一種美德。異教徒已經觀察到,種種情慾攪擾了他們內心的平安。因此,有些人就試圖通過理性的方式來滅除這些情慾,在某些方面操練舍己。但是,這種舍己並非來自正確的動機,也就是並非出於對上帝的旨意的熱愛。他們的目的也不正確,不過是尋求自我而已(當然是以與他人不同的方式),他們以此為自己的棲息之所,並尋求得到別人的榮耀。因此,這種舍己是一種華麗的罪,有一層虛假的表面上的光澤,並沒有真正的行為相伴。

然而,我們此處所說的乃是基督徒的舍己,這種舍己排除一切不正當的自愛(以及由自愛發出的對自我的倚靠)以及對自我利益的追求。這樣的舍己發自對上帝旨意的熱愛,以榮耀上帝為其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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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4-11 05:02 | 只看該作者
其次,舍己的動因是主,不是人本身。人深深地陷在自愛之中,無法擺脫自己。即使他能擺脫自愛,也無法把自己帶進相反的美德傾向中。舍己並不僅僅是否定,而是一種積極的心態。這是主親自把這種美德賜給祂的孩子們的,因為在重生的時候祂賜給他們屬靈的生命(弗2:1;雅1:18)。通過這種美德的傾向,祂使他們行動起來,從而在他們心中作工,使他們定志,使他們行動(腓2:13)。祂特別在他們心中作工,使他們治死罪:「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8:13)。上帝把生命賜給人,通過祂那攔阻與合作的大能,激發這一生命,使這一生命活躍起來。信徒已經藉著信心與基督聯合,並藉著基督與上帝聯合,僅僅抓住上帝所賜給自己的力量,並且通過從上帝所領受的力量積極治死自己身上的罪。因此,上帝是初因,而人則在上帝所賜予的力量的影響下,積極地去除罪惡的對自我的貪戀及其影響,潔凈自己,並用與之相反的美德來裝飾自己。「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凈自己」(林后7:1);「……作成你們得救的功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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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4-11 05:03 | 只看該作者
第三,舍己的主體就是上帝的孩子。未歸正者沒有屬靈的生命,因此這種生命的運動不會從他們身上發出。準確地說,舍己是賜給那些處於歸正和信靠狀態的上帝的孩子們的一個禮物。他們是基督的門徒,是跟隨基督的人(太16:24)。舍己並不在於幾件事,而是心靈的一種傾向。他們的心靈已經被扭轉,不再沉浸於自愛和尋求自己的私利,雖然這種扭轉並不完全。在這一方面,有的人要比另外的人進步更大。這種傾向越是強烈,人所行的事就會越堅強,越純正。對其他所有美德適用的,對舍己這一美德也同樣適用:就其本質而言,屬靈的美德都是上帝注入的,並通過不斷地操練而得以堅固。這就是為什麼有的人在這一美德上有進步,而另外的人在另一美德上沒有進步的原因。一旦這一舍己的美德深深地紮根,操練這一美德的人就會有更大的內心平安。他不會輕而易舉地就受到誘惑,屈從於各種隱秘的動機,比如嫉妒、憤怒、曲解等,這一切通常都是因為貪戀自我,追求自己的私利而輕率發生的。他不怕不好的消息,不怕別人的傷害。不管外界發生什麼影響到他的事,他都不懼怕,始終保持安靜,保持清晰的思路。同時,他勇敢地盡自己當盡的本分。外界所發生的一切都不會使他動搖,他所做的一切都使他自己在上帝和世人面前都得蒙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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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4-11 05:03 | 只看該作者
第四,舍己的對象就是人自身。上帝在人心中造了自愛,並且把這種自愛的踐行刻在第二塊法版上,吩咐我們當愛人如己(太22:39)。但是,在始祖墮落之後,墮落使得人抵擋上帝,把自己當作上帝,試圖使人成為萬有的中心,因此愛已經完全被扭曲了。這種原則滲透到墮落之人的各種行動之中,他所想的就是每個人都當根據這一原則來對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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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4-11 05:04 | 只看該作者
2.舍己不是什麼(What Self-Denial Is not)

一定不要否定自己屬靈的自我(spiritual self),也就是已經重生的自我,這就是保羅在《羅馬書》7章20節所說的「我」。很多真正的但卻是軟弱的基督徒常常犯這樣的罪:當他們陷入罪中,當有罪惡的念頭升起,當他們受到魔鬼的攻擊,他們就立即否定自己的屬靈狀態,心想:「我沒有蒙恩;我欺騙了自己,這一切都不過是幻想而已。」這樣想就是否定自己已經領受的恩惠,在某種程度上使聖靈擔憂。這其實是驕傲的表現,因為這樣想就是暗示說,我生來就比其他人更有德行,以前那些美好的屬靈情感、行動和事情都是來自我自身的力量。因此,當約束自己,不要否定你自己的靈命狀況;要持守你所擁有的,歸榮耀給上帝。

另外,也不要否定自己屬血氣的自我(natural self);也就是說,不要否定自己提高身體健康的傾向,否定自己對衣食住行的需求。「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弗5:29)。當然,當此類傾向有悖於基督和基督的事情時,我們就必須予以捨棄,視如糞土。

我們一定也不要否定促進我們靈魂的的益處的願望(the well-being of our soul),比如對地獄的懼怕,對信、望、愛的渴慕,對上帝的相交和永福的切慕。拉巴第派就曾經提出這種錯誤主張,上帝已經傾覆了他們的事。他們堅持說,對這一切的愛慕(因為這一切都會使我們快樂),就當視為在上帝面前是不潔的,是可憎的,當予以排除,不當帶著切慕與基督有份的心來到基督面前。他們堅持說,人應當首先向這樣的切慕而死,否定這樣的切慕之心,否則就會使基督成為罪與罪人的僕人。人來到基督的面前,應當單單出於榮耀上帝之心,僅僅因為上帝自身的緣故。他們這樣主張就攔阻了軟弱的靈魂,因為他們教導人們,首先要捨棄這種對諸般屬靈恩惠以及自己的救恩的切慕之心,他們帶領人們認識上帝的榮耀,激勵他們為上帝自身的緣故榮耀上帝。只有當人們達到這樣的境界的時候,他們才帶領他們歸向基督。這樣一來,他們就誤導了那些渴慕的靈魂,使他們自身犯了使別人靈魂沉淪的罪。由於他們的錯誤教導,在他們中間很多人死時也未歸正。因此,他們違背了上帝的聖言。聖經激勵人歸向基督,信靠祂,或者是通過對愁苦與地獄的懼怕,或者是通過對救恩的渴慕。若想更加詳盡地了解這個方面,請參考我所寫的《拉巴第派的教義與生活》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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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4-11 05:04 | 只看該作者
3.舍己的具體方面(The Specific Aspects of Self-Denial)

一定要否定有罪的自我(sinful self),也就是說,一定要否定普遍意義上的老亞當及其一切活動和慾念――只要這些活動違背上帝的誡命就當予以否定,施行這些活動的靈魂與身體的官能也當否定。

具體而言,首先必須否定他自身屬血氣的被蒙蔽的悟性,也就是說,拒絕以這樣的悟性為教義與生活的標準。有時我們說:「我認為某某是這個意思,否則的話我就無法明白。我可以不做這個,我可以做那個,這不是犯罪。」此時我們就是以自己的悟性為標準,我們所依賴的就是這樣的推理。但是,屬血氣的人並不明白屬靈的事(林前2:14)。我們必須棄絕這一敗壞的悟性,不要留意,不遵從。「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上帝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后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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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4-11 05:04 | 只看該作者
其次,我們必須否定我們自己的意志。人人都想自行其是,不管付出多大代價。如果他有不純潔的色慾,也必須予以滿足。如果他好吃好喝,也必須予以滿足。他所想的就是隨心所欲,他說:「誰是我的主呢?」其他人也是根據自己的心意而行,就像國王一樣,他希望自己立法,一切都以他為中心,彷彿他就是神靈。假如事情並沒有這樣成就,他就變得很不滿意,充滿嫉妒,憤憤不平,要施行報復。這樣以來,那一味追求自己私慾的人就在上帝和世人面前成為可憎的怪物。主耶穌說:「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禰的意思」(太26:39),祂也教導我們這樣禱告:「願禰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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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4-11 05:05 | 只看該作者
第三,我們必須否定我們自己的傾向。屬血氣的人是空虛的,他所想的就是填補自己的空虛。他並不曉得上帝是至足的上帝,也沒有追求上帝的願望。因此,他的情感總是集中在受造物上,誰能使他高興他就對誰說:「你就是我的快樂。」他的慾念不會止息,直到他得到自己所想要的;假如得不到,他就變得騷動不安。對於這樣的傾向,我們一定不要屈服。「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彼前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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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4-11 05:06 | 只看該作者
第四,我們一定要否定自己的虛榮。再沒有比貪圖虛榮更常見、更深入人心的罪了。即使一個極其卑鄙的人,雖然他的行為是令人憎惡的,但他仍然希望得到榮耀,受到敬重。他不管做什麼,都考慮到自己的榮耀,想讓別人按著他自己所想像、所認為的那樣承認他,對待他。假如沒有做到這樣,假如有什麼對他不敬,他一定會非常惱火。對於這樣的目的和慾望,我們一定要予以清除。「不要貪圖虛名」(加5:26);「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腓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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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4-11 05:06 | 只看該作者
第五,我們一定要否定我們的佔有慾。人敗壞的性情總是集中在物質性的東西上。他渴慕擁有更多的東西,把自己的倚靠寄托在這些東西上,決心靠這些東西活著。如果缺乏這些東西,他就變得非常難過;他的激情、目標和追求完全集中在財產的佔有上。如果得到了,他就得到鼓勵,並且依賴自己所得到的東西。但是,一個舍己之人,滿足於生活中必須的東西,並清除自己那種試圖佔有更多東西的慾望。如果他擁有的東西不多,他也很滿足;如果他興盛了,他也不以此為念。在《提摩太前書》6章8至9節有以下的勸勉:「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里,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如果基督的事業要求如此,舍己之人就會放棄他一切所擁有的,甚至包括他所需要的,把一切攔阻他來到基督面前的東西視為糞土,正如當初保羅所做的那樣(腓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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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4-11 05:07 | 只看該作者
第六,我們必須捨棄自己的朋友。人非常容易依戀另外一個愛他或使他高興的人。父親、母親、孩子、丈夫、妻子,這些人都是人心裡所珍愛的。在第二塊法版中,上帝也吩咐我們對這些人當有正確的愛。然而,我們很容易使他們成為偶像,以不適宜的方式依戀他們,依賴他們,信靠他們。舍己之人會除掉這種不正確的依戀,尤其是當這種依戀使他偏離真正的敬虔,偏離對主耶穌的認信時。那時,他不認父親、孩子或朋友。「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7);「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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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4-11 05:07 | 只看該作者
第七,我們必須捨棄自己的性命。每個基督徒都有責任保守自己的性命。然而,假如我們依戀自己的生命,使其與救恩和永福相等,從而一想到死亡就發抖,或者是源自對永遠的榮耀的無知,不相信我們與之有份,或者是因為被定罪的良知告訴我們,如果我們死在這種狀況中,我們將會永遠沉淪。因此,基督徒不當貪戀性命,必須藉著信心把自己的性命交託在主的恩手之中,並從中安息。如果基督的事業處於重大的危險之中,我們必須捨棄自己的性命,或者捨棄、否定基督,此時舍己之人就會放下自己的性命,為他有寶貴的弟兄交託基督而感到高興。「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徒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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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4-11 05:07 | 只看該作者
4.舍己的動機:愛慕上帝的旨意(The Motivation for Self-Denial: Love for the Will of God)

舍己的精義就在於它是發自對上帝的旨意的愛慕。信徒的願望就是,不管什麼事情,若是與上帝的旨意相悖,他既不會以自己的願望為念,也不會順著自己的願望而行,而是予以抵制和清除。

(1)他之所以這樣行,是出於對上帝旨意的愛。除非有更值得愛的東西,否則人就不會放棄自己所愛的。舍己之人愛上帝超過愛世上的一切,甚至超過愛他自己。既然他愛上帝超過一切,他也愛上帝的旨意超過一切,甚至超過他自己的意志。既然上帝喜愛聖潔,恨惡罪惡,既然上帝吩咐人這樣行,禁止人那樣行,那麼,上帝所吩咐的他就喜愛,上帝所禁止的他就恨惡。

(2)出於這種對上帝的旨意的熱愛,他並不注意自己的慾念。他既不留意聽從自己的願望,甚至也不考慮是否合乎他自己的願望。

(3)他不向自己的願望屈服。他既不去行肉體所意欲的,也不去行思想所渴慕的。他既不是自己情慾的奴僕,也不順服他們。

(4)當自己的私慾出現的時候,他就予以壓制,並且快快地把它們趕出去,就像一個人把衣服上的火抖掉一樣毫不猶豫。

(5)他把自己的私慾連根拔除,因為我無法容忍各樣私慾繼續在他邪惡的心中連連升起。一有私慾出現,他就立即予以排斥。但他並不以此為滿足,而是不想讓這樣的慾念出現。所以,他努力使自己的動機更加純正。他藉著信心凈化自己的心靈,努力與上帝交通,努力敬畏上帝,切慕上帝,以便使他的心境更加純潔。在這樣更趨聖潔,罪性弱化的人心中,也會有各種各樣的願望湧現,因此,重生之人必會更有力量否定來自肉體的各樣邪情私慾。

(6)如果基督的事業確有需要,他會輕輕鬆鬆、甘心樂意地離開自己可以擁有而且享用也不是犯罪的一切,只要是上帝的旨意,他就為上帝、為上帝的旨意而奉獻上一切。這樣,舍己之人就會曉得擁有什麼是合乎上帝的旨意,還是與上帝的旨意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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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4-11 05:08 | 只看該作者
5.舍己的目的:榮耀上帝,使我們的鄰捨得益處(The Objective of Self-Denial: The Glory of God and the Welfare of the Neighbor)

舍己的目的是榮耀上帝,增進我們的鄰舍的益處。

(1)這一目的並不是要消除所有的慾望,從而達到不怕任何邪惡,一心追求良善的狀態。這樣行就會使人失去人性,使人不再能夠根據上帝的旨意服事上帝,造福鄰舍。

(2)這一目的也不是為了要得人的榮耀,也不是為了使別人尊自己為聖人;因為若是如此,最終而言就是假冒偽善。

(3)目的也不是在上帝面前建立什麼功德。這是一些瞎眼的教皇派人士的做法,由於目的錯謬,他們也使用錯謬的方法。他們故意不吃合法的食物,穿著破爛的衣裳行走,不在床上睡覺,鞭打自己的身體,並施行類似的各種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西2:23)。

(4)目的也不是把救恩建立在這種舍己的基礎上。假如這樣,就成了異教的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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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4-11 05:08 | 只看該作者
準確地說,舍己的目的在於:

1)榮耀上帝,以祂為聖潔的,是配得順服的,是唯一的賜律者。這對他們而言是真實的,同時他們也向別人顯明當如此承認上帝,當如此順服上帝。如果對於基督的事業而言確有必要,就當捨棄我們自己所珍惜的一切,這一切在其他情況下,本來都是合法的,我們既可以渴望,也可以享有。舍己的目的就在於榮耀上帝,既然祂是至高無上的上帝,祂當然可以要求我們把祂所賜給我們的奉獻出來。如此我們就表明,祂是珍貴的,為了祂的緣故,我們寧願捨棄自己生命中最珍貴的東西。

2)在舍己的時候,我們的目的也是為了造福我們的鄰舍,也就是說,以敬虔為裝飾,使不敬畏上帝的人由此可以知罪並歸正,使敬畏上帝的人得到激勵,否定他們有罪的自我,並且甘心樂意地為基督的緣故而捨棄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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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4-11 05:09 | 只看該作者
6.區分歸正者與未歸正者(The Converted and Unconverted Distinguished)

我們已經向你們說明了舍己的性質及其有關的情況,使你們可以引以為鑒。未歸正的人可以由此而認識到自己在舍己方面的失敗,認識到他是在為世界,為自己的私慾而活,他所貪戀的就是世界,就是自己的私慾。歸正的人可以由此發現他自己的錯誤,老我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仍然存留在他的身上,他自己到底是在多大程度上仍然貪戀自己的罪我。為了使這一切對你更加明了,我們將把舍己之人與未舍己之人加以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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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4-11 05:09 | 只看該作者
未舍己之人:

(1)是自己私慾的奴隸,以世上的東西為自己的福分,堅持他的私慾必須得到滿足,不惜任何代價。他緊緊地抓住世上的東西,就如蝙蝠咬住熏肉一樣,即使熏肉釘在木頭上,仍然是咬住不放。不管是金錢、榮譽、娛樂、淫蕩、食物,還是飲料,只要激發起他的慾望來,他就非得到不可,即使違背他理性的判斷,即使他已經厭煩了犯罪,他也仍然一意孤行。

(2)自視甚高。有的人看自己很漂亮,很有吸引力,有的人看自己很有聰明智慧,有的人看自己出身高貴,有的是看自己是學者。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很了不起,雖然事實上並不是這樣。未舍己之人就這樣自高自大,如同充滿空氣的氣球一樣。

(3)心裡有驕傲的傾向,因此就希望自己受到敬重,而且認為理當如此。他是配得這一切的,這是他當得的份。即使他明白自己並不是他自己所想像的那樣,他仍然希望自己受到人的尊重、侍奉、敬畏和愛戴。

(4)他心裡所想的就是當他在人面前時,在別人的眼中是否誠實不要緊,關鍵是受到人的敬重。當他打扮自己的時候,目的就是這樣。他對顏色和時尚的選擇,他是否參加一定的聚會,他言談舉止的方式,都是為了尋求滿足他自己的私慾。如果他的自我沒有被打動,他就像驢子一樣懶惰,像豬一樣骯髒,比乞丐還邋遢,比魚還愚蠢,比傻瓜更能多言多語。不管他怎樣行,都是他自己的自我在作怪。

(5)他對別人說他的話非常留意。如果他得到讚美,即使在他面前,他也非常開心。他任憑別人讚美他,更加高看自己。

(6)照他看來,假如他沒有根據他自己所願望的那樣受到別人的愛戴、侍奉和敬畏,他立即心裡就不高興。假如別人受到的愛戴、侍奉和敬畏比他更多,他心中立即大為不悅,並且憎恨這樣的人。他仇恨這樣的人,不願意和這樣的人繼續在一起。他怒火中燒,盡其所能施行報復,或者用言語,或者用行動。

(7)如果別人比他受到更大的愛戴和尊重,做的事情比他更多,他就妒火中燒。即使他人比他更配得,他也仍然認為自己比別人更有價值。即使他自己也相信他的不配,他不僅希望得到平等的待遇,還想超越他人之上受到敬重。那些被提升到他上面的人,以及那些提拔別人在他上面的人,都是他的仇敵。

(8)如果別人沒有滿足他的願望,他就感到難受。他的工作就會停滯不前,他放慢步伐,甚至走向截然相反的方向。風向對他不利,因為他既沒有得到別人的愛戴,也沒有得到他人的敬重。因此,一個沒有舍己美德的人的表現就是如此,除非一切事情都是以他為中心,否則他就不滿意。在他的所作所為中,他考慮的都是他自己,都是以他自己為最終的目的,而且他還希望別人也都這樣對待他。

(9)只要他能得到愛戴、榮譽和好處,在敬虔方面,他就是一個大發熱心的基督徒,他甚至還被認為是最正統的人。然而,如果他並沒有受到這樣的待遇,相反的事情就會發生,他的敬虔就會宣告終結。為了保住榮譽、地位或財產,他寧肯放棄基督和祂的事業。一旦否定了基督,他就會成為喪心病狂的迫害者,目的就在於使更多的人把他的離經叛道之舉當作一個榮耀之事。這就是一個未舍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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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4-11 05:10 | 只看該作者
與此相對,我們將描述一個在很大程度上操練舍己美德的人,敬虔之人通常都是這樣。我們的目的就在於使人曉得舍己到底是什麼,怎樣才能以舍己為裝飾,怎樣在舍己方面不斷長進。

(1)一個舍己之人並不渴望得到人的尊崇。當然他也不希望自己去行任何使他顯得不誠實的可鄙之事,因為那樣做就是犯罪,就會損害真正的敬虔。如果他得到別人的尊重和愛戴,他就承認自己是不配得的,並因此而更加心存謙卑。他不想讓人們以他為中心,而是想藉著他使上帝得榮耀。因此,他讓萬事經他而過,使萬事最終歸於上帝。但是,他自己既不努力尋求名譽,心裡也不渴慕名譽。即使名譽不屬於任何人,就在大街上,他也不會出於對名譽的愛慕而揀起來。他認識到,如果有某人當得到名譽,他絕不是那個人,因為他深深地曉得自己的敗壞。既然他並不渴望得到任何名譽,如果別人得到了,他就坦然視之,毫無不平之意。他並不嫉妒,因為他既不渴慕名譽,也不配得名譽――是的,他不想讓人們以他為中心。假如這樣的話,就使他感到煩擾。因此,不管做什麼事,名譽絕不是他的目的。如果他沒有為自己的成就得到名譽,他既不會悶悶不樂,也不會憤憤不平。他行做萬事都是出於上帝,藉著上帝,並歸於上帝。對於他來說,侍奉上帝就足夠了,他已經把自己的名譽完全交託給了主耶穌,因此名譽不再屬於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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