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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DL在允許他獨立的地方獨立地生活下去吧.
"雖然在西藏繼續保持自治區是十分荒唐的,但成立西藏特區的做法卻未嘗不是一種可能。特區有多種形式。深圳是經濟特區的典型。香港和澳門是行政特區。西藏完全有條件成為一個國家戰略開發特區。"
嚴重同意!覺得沒必要跟DL談,我們以實際行動保衛祖國的統一.如果DL以華僑的身份回來,查明確實是宗教活動,咱們沒理由不歡迎;如果覺得中國好了,想回歸西藏,如果符合中國的入籍條件的話,給他入籍.
但是,如果想搞獨立,在國內我們有權利說不.在國外哪裡允許他獨立,那他就呆在那裡一直獨立生活下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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