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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話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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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LASH 發表於 2008-4-13 13:1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今天,象徵著友誼、愛情和幸福的戒指,在我國古代最初卻不是人們的裝飾物品,而是宮廷后妃用以避忌君王「御幸」的一種特殊標記。據宋·高承《事務紀原》(卷三)載:「《春秋繁錄》曰:紂刑鬼候之女,取其指環。」《五經要義》曰:古者后妃、群妾御於君所,當御者以銀環進之,娠則以金環退之;進者著右手,退者著左手。今有指環,此之遺事也,本三代之制。」基於這類解釋,明·都印《三餘贅筆》亦載:「按《詩》註:古者后妃、群妾以禮進御於君,女史書其月日是,授之以環,以進退之,生子月辰,以金環退之;當御者,以銀環進之,著於左手;既御者,著於右手。事無大小,記以成法。則世俗之名戒指者,有自來矣。」 《春秋繁錄》是西漢時的著作,《五經要義》雖《四庫全書總目》未見著錄,看來也是漢以後的著作,而明人《三餘贅筆》則最晚,它所引的《詩經》注,即毛亨的《毛詩故訓傳》,則是西漢著作。從這些記載中,可使我們了解到:首先,商紂王時已有了戒指,他命人取下「鬼侯之女」的「指環」,便是明證。這樣算來,戒指在中國的出現至少已呢3100多年的歷史;其次,戒指最初來自宮廷,是用以區別已孕和未孕后妃的。至於「當御者」與「既御者」把戒指著於左手或右手,《事務紀原》及《三餘贅筆》兩書所載雖相反,但「進」、「退」之間,戒指著手不同是毫無疑義的。第三,「戒指」一名原本既是「示戒於指」的意思,而「指環」一名,當是由宮廷流傳民間,成為單純飾物之後才有的。

      從文獻來看,秦漢時期,我國婦女已較普遍佩用戒指。由於受形體限制,三千多年來,戒指在古代除成為一般飾品外,還是男女間相約的信物,故又有「約指」之名。據唐·范攄:《雲溪友議》載:唐京兆尹韋在江夏(今湖北省武漢市)時,曾結實一「青衣」(婢女)玉簫,感情甚篤,相約7年後再相會,遂留贈玉指環,以為信物。但過了8年,尹韋又遇一歌姬,酷似玉簫,其「中指有肉隱(現)出如玉(指)環」。這是個被渲染了傳說故事,但卻可說明至少在唐代戒指已憂為情人誓約的憑信了。

     此外,戒指在古代似還有另一種實用價值,即戴在右手拇指上,成為射箭時拉弓弦的用具,所以還稱為「弓區指」。弓區本是弓弩兩端鉤弦處的名稱,弓區指之得名,當與拉弓射箭有關。後來在清代則稱為搬指或班指。隨著歷史發展,弓區指雖已失去其原有作用,但仍保留著這一名稱。據漢·劉歆《西京雜記》載:「戚姬」(疑即漢高祖時戚夫人,趙王如意的生母)以「百鍊金」(經多次治煉而成的黃金)製成弓區指,戴在手上可「照見指骨」,劉邦見了十分討厭,於是便把這種特殊的戒指,分賜給宮女了。這一記載表明,戚姬的弓區指,決非用於拉弓,而是單純之飾物。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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