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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陽工會謀劃為全市職工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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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khg 發表於 2008-4-3 08: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3日01:42 大河網-河南商報
  力推工資協商制 變被動建議為主動介入 省總工會擬在全省推廣

  商報記者 王海聖

  在試點5個月且收到明顯效果之後,4月1日上午,洛陽市舉辦了企業工會負責人「工資協商制度培訓班」,培訓之後,這些企業工會負責人將代表工人與企業資方就加薪事宜進行協商。

  「這一次舉辦培訓班,意味著協商加薪工作在洛陽全面推開。」洛陽市總工會相關負責人說,「這一次,我們不是被動建議,而是主動介入。」

  河南省總工會已初步決定在5月下旬赴洛陽開現場會,總結洛陽經驗並在全省推廣,以把全省各行業工人的工資都漲上去。

  【變革原因】只見企業效益增不見工資漲

  4月1日上午,洛陽市舉辦的首期企業工會負責人「工資協商制度培訓班」上,洛陽市總工會法律部部長陳守仁對商報記者說,洛陽市之所以啟動這個給工人漲工資的計劃,緣於2007年8月洛陽市總工會牽頭開展的一次調查。

  這次調查在全市範圍內選取了100家不同類型的企業和1000名在崗職工,企業主要分佈在製造業、電力業、紡織業、交通運輸業、商貿服務業、金融保險業等10大行業。

  陳守仁說,隨後,該報告提交洛陽市政府,即引起了震動。

  引起震動的是,洛陽市企業在崗職工工資收入偏低,「被調查的100家企業中,有22%的企業其職工認為近3年收入沒有變化或下降了,多數民營企業的月平均工資在700元至900元之間,有的企業已多年沒給職工調整(增加)工資了」。

  被調查的職工中,2002年以來工資增長1次的佔35.5%;增長2次的佔27.1%;增長3次的佔20.4%;沒增長的佔17%。

  報告還舉例說,洛陽白馬集團有限公司給新招的一線職工月工資定在520元,全廠職工月平均工資僅為1042元,近5年來給職工增加工資僅比過去增長了6.15%,都低於全市平均水平。

  不止是工資少,報告還顯示,在洛陽市,一些企業的工資拖欠也相當嚴重,如洛陽城建集團公司的不少員工,工資已被拖欠了1年零11個月。

  此外,洛陽有關企業的工資分配差距過大,比如電力供應行業的月平均工資為3200元,而餐飲業的月平均工資只有800元。

  「總之,調查結果顯示,近年洛陽市經濟不斷發展,企業效益明顯提高,但洛陽市職工收入增長明顯滯後於經濟的增長,這是不正常的。」陳守仁說。

  【制度安排】明年全部落實企業工資協商制

  讓洛陽市總工會意外的是,調查報告一提交,洛陽市政府立即召開了聯席會議研究此事。

  洛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一位幹部回憶說:「當時領導特別震驚,認為必須馬上給工人提工資,特別是在當前物價上漲非常厲害的情況下。」

  洛陽市隨後派出以常務副市長帶隊和市總工會領導帶隊的兩組人馬,分赴遼寧、吉林和杭州、蘇州等地,對當地職工的工資制度進行調研。

  2007年12月7日,洛陽市下發了《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意見》。

  「以政府名義下發這樣的文件,在河南省這是第一次。」陳守仁說。

  這份文件的指向很明確,就是要給工人漲工資。具體漲多少,由勞資雙方協商。

  這份文件列出了具體時間表——2008年全市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企業力爭達到70%,2009年基本實現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全覆蓋」。

  陳守仁介紹說,洛陽市確定的工資上漲幅度的指導線是年均遞增3%~18%。按洛陽市目前1365元的社會月平均工資計算,漲了之後,每月最低可漲到1406元,最高可漲到1610.7元,下一年,在這個基礎上協商再漲,「這意味著工資不再一成不變」。

【試點成效】企業員工工資都漲了

  「洛陽謀划的就是給全市工人漲工資。」洛陽市總工會法律部副部長閆錢德說。

  2007年11月15日,洛陽市政府召開了聯席會議,確定3個試點,分別是中信重工機械股份公司(國有)、中鋁洛陽銅業有限公司(改制)、建園模具製造有限公司(民營)。

  陳守仁說:「這3個企業,從性質上講,基本涵蓋了全市所有企業類型,如果能在這3個企業探索出經驗,就可以推廣了。」

  商報記者了解到,試點期間,上述3家企業均已落實了工資協商制度,比如中鋁洛陽銅業有限公司,原來的月平均工資是1800元,調整后變成了1980元,漲幅為10%。2006年,中信重工機械股份公司本來有70%的職工月工資達不到該企業平均數,現在這一部分人已改為按平均工資發放。

  洛陽市建園模具製造有限公司位於偃師市,4月2日,該公司工會主席丁紅軍接受商報記者採訪時說,企業已經進行了工資協商,原來月基本工資是1360元,經過協商,企業已決定提到每月1600元,漲幅基本達到了18%,人均每月漲了240元,「這個漲幅不是從4月份開始算,而是從1月份開始算」。

  那麼,對於這一政策,企業負責人是什麼態度呢?

  4月1日下午和4月2日上午,商報記者在偃師市採訪3個企業后了解到,企業負責人對「協商工資」的做法是認可的。比如建園模具公司的負責人就提到,從保證公司員工穩定性、企業長遠發展等方面說都有好處,企業沒有理由拒絕。

  偃師市總工會副主席陳弘釘認為,這項工資協商制度儘管面臨很多難題,但其帶來的進步是毋庸置疑的。

  陳弘釘說,他對下一步的推進工作「有擔憂但更有信心」。

  【上級態度】洛陽市做法值得推廣

  昨天下午,商報記者從河南省總工會了解到,對於洛陽市的做法,「省總工會領導是非常讚賞的,並給予高度評價」。

  「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已經喊了很多年,但大多數企業卻沒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跟工會組織不敢協商、不善於協商是有很大關係的。所以,洛陽市總工會提出這個辦法,政府還專門下發文件推進,是值得肯定的。」省總工會有關人員說。

  「這是有著深遠意義的大事。」省總工會法律部副部長張偉評價說。

  張偉說,目前在河南省,已經進行了工資集體協商的,也就是工會提出給職工漲工資並確實做到的,只有3個省轄市,分別是新鄉、漯河和洛陽,其中新鄉早在1983年就進行了,漯河和洛陽都是2007年開始提的。

  而事實上,去年鄭州市總工會就開始籌劃在企業運作工資協商制度,但努力了幾個月不了了之,做不下去就不做了。

  張偉說,工資協商制度只靠工會是做不成的,必須有地方政府做後盾,「從這一點說,洛陽市有了政府文件,並積極推進,這就使制度的落實有了保障,這是其他地方應該學習的地方」。

  據省總工會法律部馬部長介紹,省總工會初步決定於5月下旬到洛陽召開現場會,總結洛陽工資協商制度的經驗,並向全省推廣。同時,省總工會還將起草《關於加快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意見》,在適當的時候,提交到省委、省政府研究,「目的就是讓勞動者的收入和社會經濟同步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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