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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評:達賴集團「中間道路」的真正用意就是要「西藏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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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jsau 發表於 2008-3-30 08:2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8年03月29日 00:20:40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3月28日電(記者裘立華、唐召明)3月14日,拉薩發生的令世人震驚的打砸搶燒暴力事件,讓人看到了達賴集團妄圖分裂祖國的本質。長期以來,達賴集團採用的都是兩面手法:一方面由達賴出面到世界各地宣揚「中間道路」「非暴力」;另一方面由激進的「藏青會」等出面四處煽風點火,鼓動「藏獨」分子用暴力手段製造事端。兩種手法,一個目的,就是圖謀「西藏獨立」。

  「中間道路」的內涵與實質

  近些年,達賴集團在國際場合經常宣揚的「中間道路」主要內容是:在中國憲法的框架內,在西藏及其他藏區實行「高度自治、真正自治」。但只要稍加研究就可以發現,達賴集團宣稱的「中間道路」,其內涵和實質與「西藏獨立」主張是一回事,即都是要把西藏從中國分裂出去。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安才旦分析說,這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第一,達賴集團堅持「西藏在歷史上和文化上都是一個獨立國家,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第二,堅持要將中國軍隊和軍事設施從西藏撤走,西藏地位交由國際會議討論,西藏成為「和平區」「緩衝國」;第三,堅持西藏可與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保持外交關係;第四,堅持在包括青海、甘肅、四川、雲南等省藏區在內的240多萬平方公里的「大藏區」實行「真正自治」,也就是要推翻西藏和其他藏區的社會主義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西藏事務全由十四世達賴喇嘛來管;第五,堅持要把非藏族群眾從「大藏區」遷走。

  就拿中央政府不能在西藏駐軍,西藏可與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保持外交關係來說。眾所周知,如果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不能在其領土上駐軍,允許其管轄下的一個地方政府與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保持外交關係,也就無主權可言。所以,達賴喇嘛主張的「真正自治」,實質上是要改變西藏屬於中國的法律地位,否定中國政府對西藏擁有主權。

  「真正自治」的真正目的

  安才旦說,「真正自治」是達賴集團西藏獨立「三部曲」戰略中的重要一環,即第一步通過談判先回到境內來,因為達賴集團在國外搞了幾十年的獨立活動未能取得任何成果,所以要回到西藏使指揮獨立活動變得更直接、更易「見成效」;第二步是通過「真正自治」取得政權;第三步是通過「全民公決」最終實現「西藏獨立」。

  其實,達賴集團提出的西藏「和平五點計劃」和斯特拉斯堡「七點新建議」的欺騙性,是連達賴身邊人及其支持者都承認了的。比如,達賴的弟弟丹增曲傑在接受美國媒體採訪時曾一語道破:「我們先求自治,然後把中國人趕走。」再如,達賴集團《西藏雜誌》編輯頓珠次仁在2004年撰寫的《越過希望與想像解決西藏問題》一文中承認:「達賴喇嘛西藏和平五點計劃和斯特拉斯堡建議的要求,無異於西藏獨立。」

  98歲的阿沛·阿旺晉美是當代西藏歷史的見證人。他對達賴集團的「西藏獨立」幻想評介說:「20世紀西藏發生的事我經歷了不少。所謂『西藏獨立』,在20世紀以前是沒有的,那時藏語中沒有『西藏獨立』這個詞。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西藏地方政府歸屬中央政府統轄,是公認的事實。所謂『西藏獨立』,是某些別有用心的人造出來的。」

  達賴集團分裂活動日益加劇

  從達賴集團近十多年來的言行看,所謂不尋求「西藏獨立」,只尋求西藏「真正自治」的說辭,只不過是動員國際社會向中國政府施加壓力、爭取西藏和其他藏區民心的口號而已。實際上,達賴集團在呼喊「高度自治」和「真正自治」口號的同時,仍然在國外繼續從事著分裂活動:

  --繼續施行《流亡藏人憲法》。1991年,即在達賴集團提出「和平五點計劃」和「斯特拉斯堡建議」幾年之後,達賴集團主導制定的《流亡藏人憲法》仍然貫穿著「西藏獨立」的宗旨。這個所謂的《憲法》規定,要「建立一個自由、社會幸福、政教合一、民主聯盟的本地人國家」「達賴喇嘛任國家首腦」。這與1963年達賴主導制定的《未來西藏憲法》中關於要「建立一個民主統一的國家」「達賴喇嘛任國家首腦」的提法,幾乎沒有什麼改變。至今,《流亡藏人憲法》仍是達賴集團及其追隨者遵循的行動指南。

  --進一步強化和完善「流亡政府」機構。達賴於1959年4月在印度穆索里組建的第一屆「西藏流亡政府」,僅設「教育」「外交」「財政」「宗教」4個部,而2006年9月組建的第十三屆「流亡政府」,卻設有「內政部」「外交與新聞部」「宗教與文化部」「教育部」「財政部」「衛生部」「安全部」7個部。顯而易見,在達賴集團提出「不尋求西藏獨立,只尋求西藏真正自治」的口號后,西藏「流亡政府」的機構不是弱化,而是在進一步強化。目前,國外進行「西藏獨立」 活動的種種指令,都是以「西藏流亡中央政府」的名義發布的。

  --繼續唱所謂的「西藏國歌」、升「西藏國旗」。1959年之前,西藏從沒有過什麼「國歌」和「國旗」。達賴集團叛逃后,為宣揚「西藏獨立」,才在境外製作了所謂的「西藏國國歌」和「西藏國國旗」。其「國歌」歌詞和「國旗」圖案,是赤裸裸的「西藏獨立」宣示和標識。在達賴提出「不尋求西藏獨立,只尋求西藏真正自治」口號的同時,達賴集團的重大活動,以及國外藏人學校開學典禮等活動,都要唱「國歌」、升「國旗」。「西藏獨立」思想的灌輸一刻都沒有停止。

  --繼續公開或隱晦地宣揚「西藏獨立」。達賴集團提出「不尋求西藏獨立,只尋求西藏真正自治」的口號后,每當他認為形勢對其有利的時候,總要公開地表露 「西藏獨立」的立場。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東歐劇變、蘇聯解體期間,西方反華勢力大肆對中國打壓,達賴集團乘機在國際場合廣泛地表達「西藏獨立」的立場。比如,1990年9月5日,達賴對荷蘭記者說:「蘇聯的變化,給西藏獨立帶來了新的契機、新的希望,給了西藏獨立以新的勇氣和力量。」又如,1991年8月,達賴在蒙古國活動時甚至說:「將宣布西藏脫離中國實現徹底獨立。」看到中國政局穩定,社會經濟快速發展,尤其是西藏自治區的各族群眾生活安定幸福,達賴就話音一轉,高調宣揚「中間道路」,把以前所說的「西藏獨立」,變換成「西藏人民的自由鬥爭」「爭取西藏的自由」等等。

  近幾年,達賴集團在公開場合的講話、聲明、訪談中,仍不時稱西藏為「國家」,把西藏與中國並列的口氣、語氣依舊未變,其中一些激進分子更是赤裸裸表達真實想法。1995年3月10日,「西藏流亡政府」首席噶倫桑東·洛桑丹增在《非暴力抵抗及不合作運動》一文中寫道:「政治上,從有文字記載以來直到1951年,西藏一直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在另一部書中,桑東·洛桑丹增說:「西藏將是一個自治的國家。」

  對達賴集團來說,「西藏獨立」的道路行不通,也沒有「中間道路」好走,只有一條光明之道,就是放棄「西藏獨立」的主張,停止分裂中國的行徑,與舊日的夢想徹底決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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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ly7777 發表於 2008-3-30 13:5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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