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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主張男女平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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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8-2-23 16:1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個別基督徒企圖混淆視聽,提出聖經中主張男女平等,妻子和丈夫的關係是完全平等的,事實到底是怎樣的,還是讓神的話來作證:

以弗所書
5:20          凡 事 要 奉 我 們 主 耶 穌 基 督 的 名 , 常 常 感 謝 父 神 。
5:21          又 當 存 敬 畏 基 督 的 心 , 彼 此 順 服 。
5:22          你 們 作 妻 子 的 , 當 順 服 自 己 的 丈 夫 , 如 同 順 服 主 。
5:23          因 為 丈 夫 是 妻 子 的 頭 , 如 同 基 督 是 教 會 的 頭 。 他 又 是 教 會 全 體 的 救 主 。
5:24          教 會 怎 樣 順 服 基 督 , 妻 子 也 要 怎 樣 凡 事 順 服 丈 夫 。
5:25          你 們 作 丈 夫 的 , 要 愛 你 們 的 妻 子 , 正 如 基 督 愛 教 會 , 為 教 會 舍 己 。
5:26          要 用 水 借 著 道 , 把 教 會 洗 凈 , 成 為 聖 潔 ,
5:27          可 以 獻 給 自 己 , 作 個 榮 耀 的 教 會 , 毫 無 玷 污 皺 紋 等 類 的 病 , 乃 是 聖 潔 沒 有 瑕 疵 的 。
5:28          丈 夫 也 當 照 樣 愛 妻 子 , 如 同 愛 自 己 的 身 子 。 愛 妻 子 , 便 是 愛 自 己 了 。

上面的9句話中,3句話提到了妻子要服從自己的丈夫,丈夫和妻子的關係,如同基督和教會的關係。2句話提到了丈夫要愛妻子,就好像基督愛他的子民。還有3句話提到了教徒要敬畏主,順服主。從以上的邏輯關係我們可以得到下面的結論:

1. 丈夫和妻子的關係,如同基督和子民的關係。
2. 妻子要聽丈夫的話,要絕對服從,就好像教眾要聽基督的話,要絕對服從一樣。
3. 丈夫要愛自己的妻子,關心自己的妻子,就好像基督要愛他的子民。

現在唯一有爭議的話是5:21,因為裡面提到了」彼此順服「。我們要如何理解這裡的彼此順服呢?下面這段經典的總結有助於大家更好地理解:

怎樣彼此順服呢?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一個人體貼聖靈,被聖靈充滿,不是單單會讚美主,感謝父神,好像不吃人間煙火的人。彼此順服講的是人與人的關係,所以這段經文的下文是有關夫妻的關係、父母和孩子的關係、主僕的關係。在聖經里,我們有妻子順服丈夫、僕人順服主人、教會順服基督、人要順服作官的、年幼順服年長的、人要順服上帝等的教導。這裡是惟一說彼此順服,沒有說明對象。要解釋這句話,我們一定要考慮到聖經別處的教導,不能有衝突。這裡說的是人與人之間互相敬重,互相尊重,因為大家都敬畏基督耶穌。大家互相看待,並不根據他們的職業、社會地位,而是彼此看見耶穌的尊嚴在對方的臉上。在別人的身上看到耶穌是最高深的功課。(例如,雅各來到埃及,在約瑟臉上看到上帝)如果我們都學到這個功課,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很融洽了,現在的輔導課可以關門大吉。

綜上所述,丈夫和妻子的關係,在神的眼裡絕對不可能是平起平坐的,而是妻子略低一等,相當於丈夫的下屬,就好像教會是基督的下屬。丈夫領導妻子,就好像基督領導教會。但是丈夫一定要愛自己的妻子,就好像基督關心自己的子民,領導關愛自己的下屬。否則妻子生氣了,有可能跑回娘家,就好像基督不關心子民的話,有教徒就會退教,甚至加入伊斯蘭等敵對宗教。領導如果不關心自己的下屬的話,下屬有可能一氣之下辭職不幹了!

特將此心得整理髮表,與眾教友共同進步,必將使女權主義異端基督徒失去市場。我們要警惕讓女人和男人平起平坐這樣的異端思潮沉渣泛起,下面附一篇知名基督徒兼思想家aawang同學好文:人墮落,皆因女人出頭

人第一次墮落的內在原因
本文由 aawang 在 2007-10-13 07:19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人墮落的內在原因乃是女人出頭。(創三2~3,6。)夏娃所以被蛇引誘,是因忘記她的丈夫。魔鬼很狡猾,他知道女人比男人軟弱,(彼前三7,)就以女人為攻擊的目標。不管女人對蛇說什麼,只要她站在那裡對蛇說話,她就錯了,因為這指明她出了頭。她最安全的方法乃是不對那惡者說話,而轉到她丈夫背後藏起來。如果夏娃這樣作,那狡猾者就失敗了。所以人第一次墮落的基本原因是妻子出頭。雖然她有丈夫,她卻自己作主。

     (1) 女人的意義

女人的意義乃是在神面前代表人。以賽亞五十四章五節說,「因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神是宇宙中獨一的男人。不管我們是男性或女性,我們都是祂妻子的一部分。人的地位不是丈夫的地位,乃是妻子的地位。神是我們的丈夫。神是頭,我們不是頭。即使我們是男性,也不是頭。在神面前,弟兄的地位和姊妹的地位一樣。在神的眼中,姊妹是女性,弟兄也是女性。

     (2) 女人的地位

神是我們的丈夫,我們的頭,我們必須常常保守自己在祂的遮蓋下。女人必須蒙頭,絕不可出頭。(林前十一3,5,14~15。)神既是我們的頭,我們應該一直轉向祂。因著主的憐憫,我已經認識祂。如果我是當日伊甸園中的夏娃,魔鬼來到我面前,我看也不看他一眼。我會轉向我的丈夫,躲在他背後。我會讓亞當作頭,讓他帶頭,那樣就什麼問題都沒有了。

     (3) 女人的失敗

女人的失敗是在於越過男人,自己出頭。(參提前二14。)夏娃這一邊的失敗,預表人出頭,並表徵人越過神,把神放在一邊。同樣的原則也行在今天。什麼時候我們把主放在一邊,憑自己行事,我們就被擊敗。如果我們自己努力想要得勝,這努力就是一個失敗,因為這使我們遠離我們的丈夫,我們的頭。永遠不要靠自己作什麼。想靠自己作什麼就是自己出頭,離開了妻子的地位。我們該有智慧,永遠不自居丈夫的地位。

在伊甸園中的夏娃是我們的代表。有時幾乎我們所有的人都照她的方法行事。我們都成了夏娃。無論什麼環境臨到,我們都憑自己去應付。雖然我們會有很多禱告,但是問題一來,我們就忘了我們的丈夫,行事如同沒有丈夫的人。為什麼不轉向你的丈夫?為什麼總是單獨的應付試誘?只要你憑自己面對環境,你就離開了你的丈夫。這是人類第一次墮落基本的因由。

現在我們可以看見,我們不必過分責怪撒但。我們都該責怪自己,因為我們都出了頭,沒有尊重我們的丈夫。我們自己出了頭,忘記自己是妻子。作母親的管教小孩子,可能單獨的管教。她們會說,「我知道怎樣照顧孩子。我作了多年母親,知道該作些什麼,也知道該怎樣作。」你若是採取這種態度,就立刻成了夏娃。你雖然事情作得很好,實際上卻已經失敗。我們必須記得人第一次墮落的原則:人放棄了妻子的地位,僭取丈夫的地位,自己作頭、作丈夫。我們所努力的無論是成功或是失敗,都沒有什麼兩樣,只要我們離開神,以為沒有祂也能行動,就已經失敗了。我們必須看見這點。

在對付自己的脾氣上,我們也可能經歷這點。被我們的脾氣所勝是件小事。但我們想要憑自己克服脾氣,我們就犯了罪。這個想要的本身就是大罪。你想要勝過你的脾氣,就是你自己出頭。你必須學習說,「主阿,我不在意能不能勝過脾氣。主阿,在這事上我倚靠你。對付我的脾氣不是我的責任。主阿,我不是丈夫,你是我的丈夫,我只倚靠你。我不當家。主阿,你是我的頭,你來管我的脾氣。」我們如果都學這樣的功課,在神面前維持這樣的地位,我們的脾氣就要消失,魔鬼就要被擊敗。我們必須學習這基本的原則。

[ 本帖最後由 liebling 於 2008-2-23 19:35 編輯 ]
歌林多前書11:6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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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8-2-23 16:25 | 只看該作者
好帖!

邏輯如此嚴謹,基督徒們想必無話可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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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liebling 發表於 2008-2-23 16:2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 嘁哩喀喳 的帖子

那就加到你的個人博客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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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8-2-23 16:3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 liebling 的帖子

好的。過兩天一定把這件事做了。好久沒更新我的博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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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jag 發表於 2008-2-23 20:3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嘁哩喀喳 於 2008-2-23 16:25 發表
好帖!

邏輯如此嚴謹,基督徒們想必無話可說了。


呵呵,男女平等不等於男女一樣

好像文革時期的中國喊的口號:男人能做到的事情,女人也能做到... 結果就出現了鐵姑娘突擊隊,三八鍊鋼工...這些不顧男女生理、心理差別的愚昧現象,最終使很多婦女深受其害。

男女平等更多體現在相互尊重的關係而不是形式上。

男人當家裡的頭與其說是享受「領導「待遇,不如說是要負全部責任,即天塌下來要由男人而不是女人先頂著。這就是為什麼聖經要男人愛他們的妻子,因為男人要為妻子舍己。

而妻子則要順服這樣的男人,不是說要迎逢男人的臭脾氣、臭架子,而是要好好幫助男人管理好家庭,這是分工不同,而不是地位不同。事實上,懂得家庭關係的人都知道只要夫妻關管好自己本分的事情,家庭就和諧。

我們都知道這個常識:在一個有效的機構裡面,從主管到員工,需要有不同的分工,不同的職責,有人當頭兒,有人當兵兒...這是分工不同,而不是不平等。不能為了形式上的平等,就都來當頭兒,或都去當兵兒。

在家中,其實也是這個道理。

聖經里還這樣教導了:
格林多前書7章
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這裡聖經強調了夫妻平等的相互所屬的關係,我想這才是聖經倡導的男女平等的主線。在這個原則上,男女根據生理心理的不同從事不同的工作和職責。

請問老七和列兵弟兄:你們倡導的男女平等,應該不是要女人來包攬你們在家中應當應分的事情吧。

[ 本帖最後由 andrewjag 於 2008-2-23 20:52 編輯 ]
敗壞之先,人心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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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liebling 發表於 2008-2-23 20:4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 andrewjag 的帖子

男女平等,指的是男女在權利上的平等,並不是指男女生理上和體力分工上的平等,請安德魯朋友不要刻意混淆這兩者之間的差異。

沒有人否認婦女和男人在生理上的差異,但是這生理上的差異是對女性進行壓迫和歧視的理由嗎?女性在100多年前為什麼沒有投票權?難道她們的身體弱到連投票都投不動嗎?難道她們的體質差到連在教會發表自己的看法都沒有力氣要昏倒嗎?!

請問安德魯,你是否承認神的眼裡,要女性順服男性?古代基督教婦女沒有投票權,在家裡沒有發言權,在教會裡要保持沉默,其生理條件比男性差是根本原因嗎?你真的相信她們生理上不具備投票和發言的能力嗎?
歌林多前書11:6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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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jag 發表於 2008-2-23 20:5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iebling 於 2008-2-23 20:47 發表
男女平等,指的是男女在權利上的平等,並不是指男女生理上和體力分工上的平等,請安德魯朋友不要刻意混淆這兩者之間的差異。

沒有人否認婦女和男人在生理上的差異,但是這生理上的差異是對女性進行壓迫和歧視 ...


我上貼說了:這是男女相互關係上的平等相處。在編輯中,我也加上了聖經的格林多前書的章節,你可以去查閱。

這是1600年前成文的聖經的原則。

你可以按照你的意思去理解聖經,我也可以告訴你我對聖經的領會。

事實上,聖經可以說是世界上最早提倡男女平等的一本書。在我們中國,直到幾十年前,女人還要自殘自己,裹小腳取悅男人呢,更遑論投票權了。

今天,政治局九人常委,也沒有一位女性。

中國今天流行的是:只要我願意,有什麼不可以。自己就屬於自己,不屬於配偶。相比之下,一千多年前聖經的倡導可是要高尚的多了。

[ 本帖最後由 andrewjag 於 2008-2-23 21: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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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liebling 發表於 2008-2-23 21:3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andrewjag 於 2008-2-23 20:58 發表

事實上,聖經可以說是世界上最早提倡男女平等的一本書。在我們中國,直到幾十年前,女人還要自殘自己,裹小腳取悅男人呢,更遑論投票權了。


請你說每句話之前,拿出事實證明,否則就是撒謊造謠!請你拿出證據說明耶和華經這部強調「男人是女人的頭」的書是世界上最早提倡男女平等的一本書!否則像你這樣空洞的吶喊哪怕撕心裂肺也不過是低劣的謊言一個。

安德魯的老毛病又犯了,就是喜歡以另一個殺人犯的存在來證明這個殺人犯存在的合理合法性。

[ 本帖最後由 liebling 於 2008-2-23 21:32 編輯 ]
歌林多前書11:6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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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8-2-23 21:3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liebling 的帖子

列兵朋友,在一個學校里,有校長,有一般教師。您認為他們是平等的還是不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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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8-2-23 21:3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9 研究 的帖子

一個國家有總統,有一般公民。您認為他們是不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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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8-2-23 21:40 | 只看該作者
您的帖子里似乎把平等極端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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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liebling 發表於 2008-2-23 21:4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9 研究 的帖子

人格上是平等的,但權利上是不平等的。教師要聽校長的,校長可以開掉教師!

耶經中說丈夫要愛妻子,指的是人格上平等,但是妻子要順服丈夫,要保持沉默,指的是權利上不平等,這也是西方歷史上婦女沒有投票權的原因。
歌林多前書11:6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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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liebling 發表於 2008-2-23 21:4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1 研究 的帖子

是你們基督徒打著平等極端化的旗號欺壓婦女!請問要求給婦女投票權,讓婦女在教會中發言,是平等極端化嗎?
歌林多前書11:6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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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8-2-23 21:4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嘁哩喀喳 於 2008-2-23 16:25 發表
好帖!

邏輯如此嚴謹,基督徒們想必無話可說了。


老戚兄的邏輯水平我真是不敢恭維。如有興趣回答我樓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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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liebling 發表於 2008-2-23 21:4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4 研究 的帖子

這裡的基們一辯論起來邏輯混亂,動不動就叫嚷對方要下套。請問如果你們基們邏輯嚴密一點像我們非基的話,別人能套著你?
歌林多前書11:6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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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8-2-23 21:4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iebling 於 2008-2-23 21:41 發表
是你們基督徒打著平等極端化的旗號欺壓婦女!請問要求給婦女投票權,讓婦女在教會中發言,是平等極端化嗎?


您又開始思維跳躍了。晴回答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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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liebling 發表於 2008-2-23 21:4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6 研究 的帖子

你的低水平問題我老早就回答過了,請看12樓!

另外請研究同學指出我的思維跳躍點在哪裡?
歌林多前書11:6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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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8-2-23 21:4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iebling 於 2008-2-23 21:43 發表
這裡的基們一辯論起來邏輯混亂,動不動就叫嚷對方要下套。請問如果你們基們邏輯嚴密一點像我們非基的話,別人能套著你?


我的問題你還沒有回答。還是先回答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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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liebling 發表於 2008-2-23 21:4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8 研究 的帖子

真受不了你婆婆媽媽的,最後一次告訴你,請看1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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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8-2-23 21:4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iebling 於 2008-2-23 21:40 發表
人格上是平等的,但權利上是不平等的。教師要聽校長的,校長可以開掉教師!

耶經中說丈夫要愛妻子,指的是人格上平等,但是妻子要順服丈夫,要保持沉默,指的是權利上不平等,這也是西方歷史上婦女沒有投票權 ...


那麼,一個學校都是校長行不行?一個國家都是總統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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