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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curtain以"不吐不快"為題(以下簡稱"不文"), 發表了自己對信仰的看法. 本文願意從信仰的主觀和客觀性出發, 對"不文"作出一些回應.
信仰的最基本模式是信仰主體(人)和信仰客體(神,或其它)之間建立的某種關係. 信仰的主觀性在於信仰的主體對於所信仰的對象的主觀認識(理性), 感情依託(感性), 和自願選擇(意志). 信仰的客觀性在於信仰的內容(教義)是不以信仰者的理性,感性和意志為轉移的. 因此, 在闡述一個信仰的時候, 信仰者既有權述說他自己的主觀經歷, 也有權述說他所信對象的客觀內容.
"不文"顯然混淆了信仰的主觀與客觀之區別. 作者用客觀的標準來評價基督徒對主觀經歷的表達, 同時又用主觀標準來反駁基督徒對基督教信仰的客觀表達.
"不文"說:
如果要尊重每個人的信仰, 那麼, 同樣, 飛機的信仰, 價值理念, 難道不應該獲得同樣的尊重么?
"不文"作者在這裡所要表達的是信仰的主觀性. 本人非常認同持不同信仰者應當受到同樣的尊重. 但是我們都清楚的知道, "尊重"一詞只適用與有位格的對象, 因此, 我們應該尊重"信仰者"(信仰的主體), 如果信仰者所信的對象(信仰的客體)同樣具有位格, 也是應當被尊重的. 但是如果信仰的對象不具有位格, 比如相信某種精神和理念等抽象性概念, 在尊重信仰者主體的同時, 人無法尊重這些沒有位格的概念.
但是, 對不同信仰主體的尊重, 不等於沒有權利宣講各自信仰的客觀內容. 如果有人說"你要下地獄", 這是對個人的不尊重, 這種言論是應當禁止的. 但是, 如果人說, "不信耶穌的人將下地獄", 他闡述的只是他自己信仰系統所說的一個客觀教義, 首先, 這裡的"人"不只指哪一個具體的人, 而是泛指一類人. 第二: 這條教義不是量體裁衣針對哪一類人制定的, 而是在兩千多年前就寫在那裡的. 今天, 人們面對這一早已存在的客觀的教義, 不能夠從自己的主觀感情和意志出發, 認為它是針對自己而來的, 更沒有理由認為它是對自己所選擇信仰的不尊重. 因為教義在先, 人的主觀選擇在後. 就象一個人站在那裡, 如果有人用刀刺向他, 這種行為屬於謀殺. 但是如果有一把刀已經在那裡, 有人告誡別人不要把脖子架在上面, 如果一個人非要把脖子往上架, 這人沒有資格控告有人謀殺他. 也不可能控告告誡他的人是在威脅他, 或不尊重他的選擇.
因此, 面對這樣的事件, 我們就必須拋開個人的感情和意志等主觀因素, 而是理性的分析對方所說的是否是客觀事實. 如果屬實, 人應該感謝告訴他的人. 如果不屬實, 人沒有必要為別人虛無縹緲的迷信言論動怒, 除非人相信別人說的可能是真的.
"不文"說:
第二, 飛機們, 或和我思想相近的人文主義同學么的價值觀是怎麼樣的呢? 1. 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 2. 人是平等的.... 3. 人應當享有自由.... 4. 人是有尊嚴的... .
這些人生的基本屬性, 正是基督教信仰所探討的內容.
1. 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 因此我們更要珍惜, 不能讓死亡將這麼寶貴的生命終止. 這是"非基"們不希望的嗎? 不是的, 我們最大的分歧不是"要不要"珍惜, 而是"如何"珍惜這寶貴的生命.
2. 人是平等的.... 正確, 但是我們必須清楚在誰面前平等? 我們相信"人人被造平等", 指的是人與人之間具有完全平等的屬性和人格. 我們不相信人與動物平等, 認為人在動物之上. 同樣, 我們也不認為人與神平等, 因為被造物永遠不能和創造者平等. 這在理性上是沒有問題的, 只是在遇到個人主觀意志和感情的時, 我們"不願意"承認有一為超越人類意志之上的全能者.
3. 人應當享有自由.... 是的, 但是我們必須清楚我們的自由是有邊界的, 超越邊界就是死亡. 如果失去了生存的自由, 何來活動的自由.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 我們隨處可見這些邊界的存在, 人的生存既然是有條件的, 人就無法享受無條件的自由. 因此, 只有充分認識人類自由的限度和邊界, 人類才真正享受最大程度的自由, 以至於死亡都不再是人類的束縛.
4. 人是有尊嚴的.... 非常好, 但是尊嚴是什麼? 從何而來? 這正是基督教所探討的問題. 正視人類尊嚴的實質和來源, 人將生活的更有尊貴. 脫離罪惡, 進入完全的榮耀, 正是基督徒人生的目標.
可見, 我們雖然使用同樣的詞描述人類的屬性, 但是基督徒對這些詞的理解要深刻的多, 當基督徒對這些詞的解釋與世人的信仰有衝突的時候, 仍然是我們通過理性彼此探討的時候, 而不能感情用事的認為是對非基信仰的不尊重.
"不文"說
第三, 我們的認識方法, 是實證的認識方法. 我們考察數據, 觀察現象, 通過邏輯思考, 做出結論. 結論是根據觀察事實來下並作出修正的.
認識論是純粹的理性問題, 和情感意志應該分開的. 不同的認識論之間, 可以進行純學術討論, 和尊重不尊重沒有關係.
實證主義是近代哲學的一個分支, 是由維也鈉學派首先提出來的, 在哲學認識論上只是曇花一現, 因為這種理論無法在邏輯上自我證明, 也就是說, "實證主義"無法從通過"考察和邏輯"來"證實"自己是正確的.
更重要的是, 實證主義只能用來探索可以通過人類感管和感管的延伸(儀器)所能探測到的現象, 只能按照亞理斯多德的不衝突原理所建立起來的邏輯架構進行分析. 而信仰(如基督教信仰)是超越這些現象和邏輯的, 用哲學定義說, 實證主義是在形而下領域起作用, 在形而上領域, 這種理論是完全行不通的.
退一步說, 量子力學的測不準原理已經限定了觀察和測量的局限性, 相容性原理也已經證實違反亞式邏輯的結論不一定不成立. 因此, 實證主義作為探索自然奧秘的有效手段, 不可能是探索一切自然或非自然奧秘的唯一途徑.
最後, "不文"作者對聖經記載進行了大量的主觀評論, 這些內容屬於"釋經學"範疇, 不在這裡一一回復. 如果對聖經記載有任何疑問, 本人願意遵守嚴謹的學術原則, 與各位網友一一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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