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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賀梅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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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之聲 發表於 2008-2-11 11: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賀梅隨家人別美返中國,由衷為之高興,也為賀紹強全家高興。
大約去年這個時候,我在多維論壇上發了一些評論,支持賀紹強奪回父母權。那裡打得不已樂乎。好像支持和反對的雙方都有複雜的宗教和政治團體背景。反對的一方用的手段是裝做是賀紹強同學,歷述其劣跡,或者裝做是賀紹強老鄉,罵他為湖南丟臉,還有的說賀紹強丟了中國人的臉,等等。我個人隨便說,斗得很兇,因為反方似乎很有組織,因此我有時受到圍攻,我也用舌戰群愚嘲諷對方。其實,我一直不明白,為什麼那些人對於天經地義的父母權那麼藐視,而把賀梅判給BAKER家究竟能體現什麼政治和道義上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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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utu 發表於 2008-2-11 12:0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華夏之聲 於 2008-2-11 11:44 發表
我也用舌戰群愚嘲諷對方


就憑你在這個網站上的表現?「舌戰群愚」?說你的智商和豬一樣,有些污辱豬。
你丫抄一抄別人的文章就算了,你丫要一張嘴,先不提狗糞之聲有多臭,單是弱智就足以讓人發矇。
當初說你自大狂,真的太抬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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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華夏之聲 發表於 2008-2-11 12:0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fztutu 於 2008-2-11 12:00 發表


就憑你在這個網站上的表現?「舌戰群愚」?說你的智商和豬一樣,有些污辱豬。
你丫抄一抄別人的文章就算了,你丫要一張嘴,先不提狗糞之聲有多臭,單是弱智就足以讓人發矇。
當初說你自大狂,真的太抬舉你了。



你跟愚都不沾邊,因為你只是一條瘋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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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烈火 發表於 2008-2-11 12:23 | 只看該作者
我有個疑問,當初賀梅是怎麼被Baker夫婦撫養的?能講講背景故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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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華夏之聲 發表於 2008-2-11 12:2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 洪水烈火 的帖子

這個太長了,不想多討論了。就是臨時撫養協議被搞成了一個有爭執的永久協議問題。

在這個法治世界上,任何人都不應該挑戰父母權。法律系統也不敢開這樣的先河,讓有賴掉別人孩子嫌疑的人的計劃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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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utu 發表於 2008-2-11 12:33 | 只看該作者
「瘋狗」,看來有人真的快瘋了。別著急,知道你哪裡做得不對嗎?你丫一剛上這個網,就把好幾個牛人(材料和結構方面的牛人)胡攪蠻纏給嚇跑了,我耐心等了一段時間,看看你到底有什麼樣的本事來「舌戰群愚」,結果發現你草包一個,除了抄別人的東西,自己寫的都是狗屁不通,別人稍微不同意你的意見,你就往別人頭上潑糞。你丫弱智就弱智一點,偏偏你這傢伙遮遮掩掩,一有機會,就蒙頭搞反華的事情。不逗逗你這樣的弱智,你還真以為你是根蔥啊。
聽聞狗屁之聲,必見狗糞潑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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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華夏之聲 發表於 2008-2-11 12:4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6 fztutu 的帖子

你以為你是人說人話?我不用看你羅嗦了什麼,這就是給你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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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utu 發表於 2008-2-11 12:55 | 只看該作者
你丫弱智,當然是給別人看的,別人知道你是狗屁之聲就行了,說了多少次你丫還這麼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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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箏飄飄 發表於 2008-2-11 12:56 | 只看該作者
這樣的折騰,會給賀梅的一生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她的一生能走好嗎?父母親情難道就只注重一個名分嗎?過河撤橋,翻臉不認人,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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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烈火 發表於 2008-2-11 12:58 | 只看該作者
我想知道,賀梅是怎樣離開父母的,又怎麼到Baker家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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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華夏之聲 發表於 2008-2-11 13:05 | 只看該作者
隨便了,我支持賀梅、我支持賀紹強、我支持法律上的父母權。我祝他們家全家團圓。
法官最終很難支持一個人以種種理由奪得他人的父母權。這就是現實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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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8-2-11 16:1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洪水烈火 於 2008-2-11 12:58 發表
我想知道,賀梅是怎樣離開父母的,又怎麼到Baker家裡的。

請看
轟動華人世界賀梅案續:賀紹強夫婦收回撫養權
http://backchina.org/main/showth ... &extra=page%3D1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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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jsau 發表於 2008-2-11 20:14 | 只看該作者
就看回去后大陸怎麼同化賀梅了?但願她能快快樂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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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烈火 發表於 2008-2-12 01:25 | 只看該作者
我查了一下,有一些結果,一會把故事轉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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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烈火 發表於 2008-2-12 01:28 | 只看該作者
近來,華人媒體鬧的沸沸揚揚的一個案子引人注目。案子的主人公是
一個來自中國某大學的英語教師叫賀紹強。95年來美國攻讀教育學,97年
在美國田納西孟菲斯轉讀經濟學博士。99年,賀太太羅秦早產生下一女賀
梅。當時賀家陷入一場官司,是賀紹強對同系女生齊曉君的性攻擊案子。
此案使賀家焦頭爛額,賀梅在此時降生似乎生不逢時。賀家向教會求助,
要求把小賀梅寄養出去。教會找到Baker一家願意照管小賀梅三個月,於是
小賀梅到Baker家去生活了。三個月很快過去了,到了小賀梅該回家的時候
了,然而,賀家這時卻說,他們還沒有為把小賀梅接回家做好準備,希望
寄養家庭繼續照顧小賀梅一段時間,直到他們做好準備為止。於是Baker家
把小賀梅留下來。這時Baker家發現小賀梅沒有醫療保險,這在美國是很嚴
重的問題,從小賀梅身體健康的角度出發,有兩個選擇,第一,由賀家給
小賀梅買醫療保險,畢竟小賀梅是賀家的女兒,買這個保險理所應當;第
二,是一個下策,即把小賀梅的法律監護權從賀家轉到Baker家,這樣小賀
梅的醫療保險就可以由Baker家負擔。賀家選擇了第二種辦法,把小賀梅的
監護權轉到Baker家,並在法律文件上籤了字。

  事過一年後,賀家要把小賀梅要回去,這時Baker一家不肯了,一把屎
一把尿把小賀梅帶了一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如同自己的骨肉,難以割
舍。Baker家為了讓小賀梅留下來過更好的生活,不惜高薪聘請律師跟賀家
打官司。這就是此案的簡單敘述。本篇文章著重分析,從道義上講,誰應
該獲得小賀梅的撫養權。

  這個案子有點撲速迷離,引起本人的興趣。本人喜歡模仿福爾摩斯,
用邏輯推理的辦法理清案子的思路,這在前一段時間的黃谷陽案子里,本
人已小試牛刀,效果不錯,獲得網友們的好評。新來本網站的朋友可以通
過底下的連接看到本人分析黃谷陽案子的文章。本人分析賀案的材料來自
於網上,主要取自兩篇文章。一篇是賀紹強本人寫的一封長信,從他自己
的角度介紹案情;另一篇是今日美國關於本案的報導。這篇報導得到賀紹
強的認可,因為在賀紹強的信里給出了這篇文章的連接,讓大家參考,說
明這篇文章沒有歪曲事實。所以說,從取材上對賀紹強是公平的,然而,
分析的結果是對賀紹強不利的結論。曹常青也有一篇文章分析賀案,網友
很不滿意,原因是曹文沒有直擊問題的要害,不著邊際拉拉扯扯一大堆,
隔靴搔癢,沒有顯出揭露吳征時的功力來。本文將力圖避免曹文的毛病。

  1。賀紹強愛賀梅嗎?

  首先我要質疑賀紹強對賀梅的愛是否真誠,因為他的所做所為告訴我
,他不愛賀梅。讓我們已經是為人父母的人先想一個問題,你在什麼情況
下會把自己的出生不久的嬰兒托給陌生人照管?如果是我,我會說沒有任
何情況能讓我這麼做。然而賀紹強對他的做法的解釋是,At the time,
we were experiencing severe financial difficulties。我認為這個理
由不充份。但是從這個理由里,我能看出,在賀紹強眼裡,錢比兒女親情
更重要。在美國,經濟困難的中國人還是有一些的,但還沒聽說別人把孩
子托給陌生人的。順便說一句,賀太太在醫院做刨腹產的費用$12,000全
部由美國納稅人出,賀紹強對今日美國報說這筆錢壓迫他放棄撫養小賀梅
,是在誤導讀者,更加暴露他心裡有鬼。再說,美國的福利制度還是相當
不錯的,象賀紹強這樣的低收入家庭會得到政府的許多補助。每年報稅可
以按孩子人頭有稅款退回,小賀梅剛出生,政府有給母嬰的營養補助,每
星期可以領一定量的牛奶,雞蛋,乳酪等營養品,直到小賀梅滿一歲為止
。這段時間母嬰看病可以申請醫療補助計劃,一切看病費用由我們納稅人
出。小孩穿的衣服,中國人朋友之間給一些舊衣服就行,不花多少錢。如
果這樣,賀紹強還說養不起小賀梅,那麼他不是沒有人性就是另有所圖,
醉翁之意不在酒。

  2. 賀紹強認為錢比女兒重要.

  在賀紹強夫婦向多維社介紹小賀梅被領養的過程時, 通篇充滿一個錢
字, 唯獨沒有一個愛字. 你看, 家裡住房擁擠, 特別是住了一個老鄉后更
沒有地方給小賀梅睡覺了. 天下有如此荒唐的理由嗎? 小賀梅被當成一件
破舊的傢具, 家裡地方不夠就隨便往外一扔. 連老鄉都比小賀梅重要. 我
只能相信這是編造出來的謊言, 謊言常常是荒唐可笑, 不能自圓其說. 后
來在好心的房東的幫助下換成兩居室, 這回該能放下小賀梅的一個嬰兒床
了吧?然而, 狠心的父母還是千方百計找理由要把小賀梅送出去. 羅秦為了
去餐館打工, 必須把小賀梅托養出去, 錢還是高於骨肉親情.

  3。賀紹強愛自己的太太羅秦嗎?

  我還要質疑賀紹強對自己的太太羅秦是否有愛。因為小賀梅99年出生
到現在又有兩個弟弟了,也就是說,羅秦在三年時間裡生三個孩子,大家
知道,十月懷胎,以這樣的效率生孩子,羅秦基本上是一個接一個生,中
間沒有喘息的機會。當我回想起我太太在產床上叫" 我不想活了 ",就更
加憎恨賀紹強的無人性。難道他生那麼多孩子是為了騙取福利?那麼他一
會兒養不起孩子,一會兒又大生特生,必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我猜想,賀
紹強有把生孩子當作工具之嫌。

  4. 賀紹強把自己的太太羅秦當作工具

  可憐的羅秦, 文化不高, 不通英語, 卻被丈夫用來作為工具. 賀紹強
編造出的荒唐理由總是從單純的羅秦口中說出來, 以一個弱女子的形像來
打動人心. 特別是, 在簽署小賀梅法律監護權的轉讓文件時也由不懂英語
的羅秦來簽, 而曾為英語教師, 精通英語的賀紹強卻不出面, 還造成個假
象說別人不讓他看法律文件. 這是十足的撒謊. 因為如果真如此, 賀紹強
可以告訴羅秦, 如果不讓他看法律文件, 羅秦就不簽字, 這總能做到吧?
難道美國人還會象黃世仁一樣逼楊白勞按手印不成? 我們家的法律文件全
部由我簽字, 雖然我太太也精通英語. 我認為, 賀紹強故意讓羅秦簽字的
不合情理的做法的真正用意是, 將來出問題時可以抵賴, 說自己沒有同意
等等, 然而, 美國的法律是嚴肅的, 只要手續合法, 任何狡辯都無法將其
推翻. 賀紹強也想到別人會質疑他為什麼讓羅秦簽字的問題, 他的理由是,
在孩子的問題上, 母親比父親更有發言權. 這又是一個謊言穿幫的地方,
美國從來沒有這樣的說法, 父母對孩子有著同等重要的發言權, 沒有一個
性別比另一個性別高一等.

  5。Baker家到底是不是小偷?

  賀紹強口口聲聲說Baker家是小偷,那麼是誰把小賀梅送到Baker家的
?賀說,we sought assistance from a local Christian aid agency.
Through this agency, we met the Bakers. 由此看出,賀紹強自己想出
托養小賀梅的餿主義,並付諸實施,且取得了成功。小偷的定義是趁人不
備不經人家同意而拿走別人的東西,而Baker家是被動接受小賀梅,並經過
賀家同意,無論怎麼說也與小偷無緣。再者,在Baker家撫養小賀梅三個月
后是要還回小賀梅的,這是小偷的做法嗎?是賀家拒收小賀梅的,其理由
居然是堂而皇之的我們沒有準備好。是不是過早領回小賀梅就無法達到利
用小賀梅給自己辦綠卡的目的?今日美國說,When the three months ended,
they(指賀家) still were not able to care for Anna Mae. 請問,領回
自己的女兒需要什麼準備?是不是象買傢具一樣要攢夠錢以後才能領女兒
?如果他們對女兒有真愛,為什麼不能在這個時候把女兒迫不及待地領回
家?賀家的拒領女兒是極不正常的,並且給經手此事的教會帶來麻煩。Mid-
South Christian Services could no longer handle their case because
the agency's supervision is limited to 90 days in temporary custody
cases. So the two couples negotiated the next step on their own.
如果說Baker夫婦是小偷,那麼讓我們來看,這小偷是如何偷東西的。你見
過這樣的小偷嗎?失主敲開小偷家的門,把一個皮包放在小偷桌子上,扭
頭就走。然後就說人家偷了他的皮包,這有點象栽贓陷害。

  6. 貝克夫婦為何不肯把小賀梅還給賀家?

  這是因為貝克夫婦深愛小賀梅, 如同親生骨肉, 經過一年的艱辛和汗
水, 小賀梅從一個體弱多病的早產兒, 長成一個健康活潑可愛的小寶寶,
那份恩情天地作證. 而這個時候, 她狠心的父母, 在她出生一個月左右,
奶水還沒有喂幾次就迫不急待地把她推出家門, 以後又有幾次機會要回小
賀梅, 但都被賀家夫婦拒絕了. 他們有資格在貝克夫婦和小賀梅建立了骨
肉難分的感情時, 強行把人家拆散嗎? 有一個故事, 有一家人要外出旅遊
月余, 家裡養了一隻小貓, 在出門時, 把小貓托給鄰居家照管. 鄰居家的
小女孩天天跟小貓玩, 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等外出旅遊的人家回來后, 欲
要回小貓時, 鄰家小女孩哭得死去活來, 她的心靈受到了傷害. 對動物尚
且如此, 況人呼? 養過孩子的人都知道帶孩子的辛苦. 我的孩子出生后,
每天晚上, 大人要起來喂三次奶, 不能正常睡眠, 白天還要緊張工作. 然
而, 一分辛勞換來一分愛,當我們看著孩子一天天長大, 喜悅之情無以言表.
我每天都要看見自己的孩子, 一天不見, 如隔三秋. 而賀家夫婦即使一禮
拜去看一次小賀梅, 都顯得愛得不夠深, 令人大搖其頭.貝克夫婦為了雇律
師為自己打贏官司, 不惜賣掉自己4800平方尺的四十多萬的豪宅, 可見其
決心之大, 對小賀梅感情之深, 在貝克夫婦眼裡, 人比金錢重要, 這是何
等偉大的人格?把小賀梅交給這樣的人家, 我們能不放心嗎?相反, 我很不
放心她親生父母對小賀梅的感情.在一個金錢重於一切的人眼裡, 是永遠沒
有道義可言的. 我祝願貝克夫婦打贏官司, 讓正義戰勝邪惡, 讓小賀梅獲
得無條件的幸福.

  7. 上帝給了賀紹強三次機會, 都被他拋棄了.

  小賀梅天生是賀家的女兒, 這是上帝給賀家的第一次機會, 這時是沒
人能搶走小賀梅的.然而, 賀家卻以莫須有的理由, 把小賀梅托出去三個月.
第二次機會是在三個月過後, 由教會出面把小賀梅交還給賀家, 但這時,
賀家居然說沒準備好, 接親生女兒還需要什麼準備?純粹是, 這時候小賀梅
回家, 他們所訂的利用小賀梅的計劃還無法得逞, 要熬到一年過後, 計劃
才能付諸實施, 於是小賀梅又被遺棄了第二次. 第三次機會是, 在決定給
小賀梅買醫療保險時, 賀家可以選擇自己掏錢給小賀梅買保險, 雖然花了
些錢, 但小賀梅的監護權還在,要要回小賀梅不難. 賀家夫婦為了省這一點
保險費而再次遺棄了小賀梅. 我懷疑賀家是主動要轉讓小賀梅的監護權給
貝克家的, 這是他們移民計劃的一部份. 如果沒有美國人監護小賀梅一年
以上, 那麼小賀梅就是一個外國人的女兒, 她的父母自然無法通過這個女
兒獲得移民. 然而, 在小賀梅在美國人監護一年以上后, 她的身份就變了,
這時把她領回來就有很大的利用價值了, 可謂機關算盡. 感情賀紹強把貝
克夫婦當成為他人做嫁衣裳的傻瓜了, 真乃是, 周郎妙計安天下, 賠了夫
人又折兵. 我們華人社團難道要為這樣的陰謀背書嗎? 賀紹強的計劃在他
性騷擾齊曉君女士后被學校開除而丟失身份后就開始醞釀, 否則, 他就永
遠是非法移民.

  華人朋友們, 不要為某些人挑起的種族仇恨迷惑了雙眼, 要多用自己
的頭腦分析案情, 特別是對不近情理的地方要抓住不放, 我們要為正義吶
喊, 決不為邪惡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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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有罪嗎? 發表於 2008-2-12 03:31 | 只看該作者
都不了解真相的時候瞎支持什麼?
什麼叫「天經地義「的父母權啊?這和有些人不太懂什麼是民主卻大肆叫嚷民主一樣。跑題一下,民主是好事,但是有些人就是不懂裝懂,一定要在沒有民主實現的條件下強行實現民主。
談談「天經地義「的父母權。美國的社會家庭結構很複雜,離婚的夫妻再婚家裡的孩子往往就有丈夫和前妻的孩子,妻子和前夫的孩子,丈夫和妻子的孩子,還有可能有收養的孩子。美國的這個詞biological /natural father, biological/natural mother,就是生身父母。美國的父母如果吸毒,或者如果不具有撫養孩子的條件,那麼孩子就會被政府領走,然後由有能力的家庭收養。孩子的利益高於誰是生身父母。
什麼叫做「天經地義「的父母權啊?呵呵,根本就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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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有罪嗎? 發表於 2008-2-12 03:34 | 只看該作者
我不了解真相的時候我就不表態。這才是負責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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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華夏之聲 發表於 2008-2-12 03:4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7 愛國有罪嗎? 的帖子

不就是想為了反我而反嗎?你認為把賀梅判給你鍾愛的美國人就判吧。我也勸你不要
拿英語來顯擺了。你中文都寫得彆扭,英文大致也不會好到哪裡。你想看父母權是
怎麼回事,這個論壇里就有文章,挺新的,自己找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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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Chang 發表於 2008-2-12 04:07 | 只看該作者
賀紹強簡單是一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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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華夏之聲 發表於 2008-2-12 04:1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0 BellChang 的帖子

這種叫法在多維上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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