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加拿大后我就立志要考取警察,為此我徹底放棄了找計算機方面的工作,而是去肯德基做了一名店員,剛到加拿大的時候我的英語水平是LINC四級,很多人都知道LINC四級基本上是一個想說說不出,想聽聽不懂的水平,為此我把自己的重點放在了提高英語上面,才到加拿大時非常節省,不管颳風下雨天寒地凍,我捨不得坐公交都走著去上班,每天一來一去路上就是兩個小時,我將這段時間利用起來學英語,從網上下載的VOA Special English拷到IPOD裡面,在路上一邊走一邊大聲地跟讀,也不管路人怎麼看我。
每考一次的周期至少是半年,有時候我會同時參加幾項考試,不幸的是,所有的考試都無一例外地失敗了,有的走得遠些,更多的連面試機會都沒有,我慢慢意識到,短期內在多倫多及周邊城市找到警察方面的工作,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務,這裡的競爭太大,去年我參加的一個TTC Special Constable考試,應徵者有將近5000人,而實際錄取的是11人,大概是500比1,即使我能進入到最後的環節,也會因為優先錄取公民而遭淘汰,因此我決定做5年甚至更長的計劃,相信只要堅持,自己一定能夠進入這個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