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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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追求永生 這 通靈日記 可以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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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w 發表於 2008-1-30 08:4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通靈日記--看見真相的男》        The Boy who Saw True
    編者:濟利祿. 斯科蒂 譯:楊東庭
    2005年06月方智出版社出版(港台各網路書店均有售,約50元)
    書號ISBN : 9576799694
    
             簡介: 這是部真人實事的作品,是一位小男孩的童年日記,講述了孩子眼中的世界以及他看到的靈界真相,由知名神密學家——濟利祿. 斯科蒂,整理出版了這些日記。
    
    此書所揭露的真相和許多類似文章一樣,是超越狹隘的教義和某些傳統理論
的。這是值得所有不同信仰和觀念的人共同來探究思考的奧秘。
    
     而此書之所以能夠問世,那是因為在原作者過世前的數年,經親友的再三說服,勉強同意出版的,但他開出兩個條件,一是,日記必須在他死後數年才能出版,二是,書中的名字必須更改,以免為還活著的親友帶來困擾。
    
     日記的原作者出身於一八八零年左右北英格蘭一個相當富裕的家庭,是個

詼諧、早熟的可愛男孩,天生就擁有第三眼的稟賦,他可以看見人身上的「靈氣」和

所謂的「靈魂」,常看到耶穌和去世的爺爺給他教導和安慰,而且他以為每人都跟他

同具此項能力。
    
        一開始,小男孩是眾人眼中的怪胎,直到他與家庭教師帕特摩先生相遇,兩

人共同在靈魂學上的實驗與探索,才讓小男孩不被接納的心有了依靠,也讓他的超能力得以延續精進。
    
    而在他靈性之路上有兩位來自靈界的重要老師,不時地為小男孩解惑,傳遞了許多關於通靈真相、死後的世界,   輪迴,  以及靈性的真知等,這本書重新定義了人們眼中的「生命」與「價值」,也震撼人心逾五十年至今。
  
  蔡文華 評析
     在一個偶然的機緣下,我讀到了這本書的英文版,立即被它深深吸引,並想如果能夠以中文版印行,或許能為中文讀者帶來一些閱讀上的樂趣和心靈上的滋潤,於是就有了本書的出版。
     本書中的主角,是一個英格蘭的早熟小男孩,出生在一個相當富裕的家庭里,他那不大管事的父親,雖是一個生意人,但非常的喜歡閱讀,而小男孩遺傳了父親閱讀方面的優良品味,所以在很小的時候,就會偷偷溜進父親的書房,閱讀遠超過他年齡的書籍。
     小男孩的母親是個傳統的婦女,對小男孩的管教非常的嚴格,他有一個大他四歲的姊姊,他們兩人時常頂嘴。
    
     這個小男孩天生就帶有一種稟賦,即是他天生就具有所謂的「第三眼」,能夠看見別人所看不到的﹁真相﹂,他能夠看見人身上的「氣」或「光」,也能看見一般所謂的「靈魂」,並具有一些洞見事物的因果,或「預見」未來的能力,但他以為每個人都跟他一樣具有同樣的能力,所以常常他就得面對別人的質疑、嘲笑,或甚至一些令人難堪的情境。
    
     本書的原作者,心性高潔,而就像本書的編輯——史考特(Cyril Scott)先生

所說的,作者是一個「正直不阿的人,在他的一生中,從來沒有利用過他天賦的心靈

能力,來為自己謀得任何的財富、聲名,或做過任何卑賤的勾當」
    所以我們能理解,作者並不想出版這本日記,這完全是他個人特質所使然。
    
     就因為作者刻意的不想張揚,所以在本書中,讀者不僅找不到原作姓名,就連他幾歲開始寫,何時姞婚,何時去世,都無從得知。但經大略推敲,作者應是在六到八歲的年紀開始寫本日記,大概在五十多歲去世。
    
     這本書,大部份是他還是「小男孩」時的日記,那時,他用他那敏感早熟、富同情心且幽默的心靈,記錄了發生在他周遭的點滴見聞。
    
     這本書可貴之處,不僅在於它的「希有」,也在於它的「可信」。希有的是,從「小孩子」觀點出發來談論觀察靈界的,這本書可說是「僅有」的一本,至少我本身尚未見過同類的書。
    
     本書可信的是,不管任何人,都很難會去懷疑,或找到「動機」來質疑。
    
     另一項可貴之處在於,它是一本純真之書,如果讀者懷著單純的心思來閱讀,就會被本書所流露的「純真」之情所感動,並將在書中的字裡行間,不經意的找到和你「心靈的振動」起純真共鳴的小小啟示!

[ 本帖最後由 sumw 於 2008-1-30 08: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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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umw 發表於 2008-1-30 08:44 | 只看該作者
一八八五年
    一月一日 日記
     阿諾,我最親密的死黨,說他要在新的一年裡,寫一本日記,我說,我也要寫一本!而且希望有一天,這本日記也能夠被出版,就像爸爸書架上巴比斯先生的日記一樣。
     當我告訴蜜蕊(我的姊姊)這件事時,她跟我賭一便士的水果軟糖,說我一定會在一個禮拜之內就厭煩了。當我告訴爸爸媽媽時,爸說:「我的孩子,你該寫個日記,但不要忘記,只要值得你去做的事,就值得你去把他做好。所以聽著,你要好好的寫,當你不知道一個字該怎麼拼時,就去問一個會拼的人。」而媽則說:「是的,不要忘了你爸爸所說的話。」
    
    
    一月二日 爸爸的「光」
     爸爸一早起床,心情就不好,一邊抱怨他的肝病,而對媽的態度也很惡劣,又說他的培根太咸,蛋太熟等等的。我覺得很不舒服,而且認為很不公平,因為那是蘇珊(廚子)的錯,並不是媽的錯,爸實在沒有理由說這種話。
     因為屋子裡有貓咪的騷味,爸也很生氣,他說,如果我們不能把寵物訓練好,就不應該養任何寵物。蜜蕊(姊姊)覺得很不是滋味的說,如果貓咪那樣,那也不是我們的錯啊,而媽聽了,就罰她背誦文章做為頂撞爸的懲罰,我真的希望蜜蕊對爸不要那麼隨便。
     我一直都知道,當爸的肝有問題時, 他的「光」就會變得渾濁不清,蜜蕊一定也知道的,但跟蜜蕊講這些是沒有用的,因為她只會叫我閉嘴。
    
    
    一月四日 犯邪淫
     今天從教堂回來之後,我問爸什麼叫做「犯邪淫」,
    爸抬起頭看著天花板,而媽的臉都紅了,說:「不要問這麼多問題!」那時,珍妮(僕人)很快的離開了房間,而我們都可以聽到她在門外爆笑的聲音,而我跟蜜蕊也忍不住的笑了起來,但媽皺了皺眉頭,說要我們規矩一點。
     後來我問蜜蕊為什麼會這樣,蜜蕊說她也不知道,我只是覺得很好玩,
    因為「犯邪淫」是從十誡裡面出來的,而牧師也在教堂里大聲的念出來。
    
    
    一月五日 看牙醫
     今天下午媽帶我去看牙醫,補了一種好像銀色紙張的東西到我的牙齒里,
    我問他,是不是喜歡當牙醫,把時間都耗在人們的嘴巴中,他笑笑說,還好啦。
    我說:「如果來的人剛好又吃了洋蔥,那一定很噁心。」
    他大笑說:「是啊,那時候就真的不是那麼愉快了!」媽也笑得很厲害,但她看起來,好像是認為我根本就不該這麼說的。
     當我們回家后,我想扮牙醫開個小玩笑,順便賺點零用錢。
    所以我從舊的巧克力盒裡拿了些銀色的紙出來,把他們做成一小顆可以塞入人們牙齒中的形狀,然後放在盒子里,
    然後我告訴蘇珊(廚子)說,當她牙痛的時候可以來找我,我可以用兩便士的代價幫她補牙。 但之後,當蜜蕊告訴我,蘇珊戴的是假牙,不需要補牙時,我覺得很失望!
    
    
    一月八日 打賭
     今天我告訴蜜蕊,我賭贏了,而她必須把賭注水果軟糖給我,因為我並沒有像她所說的,在一個星期之後,就對寫日記厭煩了。
     但她說,除非我把日記給她看,她才要給我水果軟糖。
    但我告訴她,那是不公平的,因為那是很隱私的東西,怎麼可以給別人看呢,
    但她一下就把日記給搶了過去,並且邊笑著說:「怎麼回事,你甚至連字都不會拼!」
    然後對我叫說:「diary是日記,而dairy的意思是乳酪製品,知道吧!」說完,就把我那本漂亮的日記給丟了回來,然後對我做了一個鬼臉。
     我真希望,是我大她四歲,
    否則,我會馬上回敬她的,我一定會的!
     但到下午時,我就跟蜜蕊談和了,我說,我不會再跟她要水果軟糖,如果她答應不再看我的日記的話,而她也答應了。但我還是要把我的日記藏起來,以確保安全。
    
    一月十六日 犯邪淫(二)
     今天我們又開始上聖經課了,當每次談論到耶穌時,我總是很高興,但談到耶和華時,我就不喜歡了,因為我總認為耶和華是個恐怖的老紳士。
    
     今天早上所談論的都是有關耶穌行「割禮」的事,這個字我才剛從聖經里找出來,因為我忘了怎麼拼。當然我得問葛麗芬老師(聖經課老師),究竟什麼是「割禮」,但她說,她也不是很清楚,不過,她想大概是從baby的額頭上割下一小塊皮膚來,以形成一個印記,但蜜蕊說,那一定痛死了。
    
     後來我又問她,有關「犯邪淫」的問題,但葛麗芬老師只是漲紅了臉,說等我們長大后,自然就會知道了 。
     「但至少您要告訴我們,您有沒有犯過邪淫?」蜜蕊說。
     「我的天啊!親愛的,當然沒有!」葛麗芬老師急著說,然後整個人像只火雞般的漲紅了臉。
     「既然這樣,至少您要告訴我們,到底那是什麼意思啊!」蜜蕊說,「如果您不告訴我們的話,我們就自己去查字典。」
     「我不准你們做這樣的事,」但葛麗芬老師說:「如果你們一定要知道的話,我寧願自己告訴你們,當一個男人邪惡到想與一個已婚的女子結婚時,這就叫做犯邪淫。」
     「喔,是這樣而已嗎?」蜜蕊問道:「那您以前為什麼不告訴我們呢?」
     當葛麗芬老師離開后,蜜蕊很不聽話,馬上就跑去查字典了,但她卻完全不了解這個字的意思是什麼,我也一樣不懂!
    
    
    一月十八日 日記盒
     早餐的時候,我向媽要求一個,我在玩具店裡看到有鑰匙的盒子,以做為我的生日禮物。
     當媽問我要這個盒子做什麼時,我回答說要放我的日記。她笑笑的說,很好,如果我做個好孩子的話,就可以得到這個盒子。
    
    
    一月二十日 舞蹈課
    
     今天我們去上舞蹈課,結果我又墜入愛河了,她叫做佛羅麗,
    有一張甜美的臉蛋和溫柔的藍色眼睛,蜜蕊說她十六歲了,我真希望能看到她哭泣。
     我今天晚上不是那麼想睡覺,這樣我就可以想她,假裝她正在哭泣,而我將她輕輕擁在懷中,安慰她不要哭?
    
    (作者原註:大約從四歲開始,我就常愛上年紀比我大很多的女孩,我總是想象她們處在很沮喪的情況下,而微小的我,則扮演安慰者的角色。有時候我陷入愛情當中,只因單純的看到一個女孩或年輕女子在哭泣,無論如何,年紀與我相仿的女孩,從來無法挑動我心中的柔情)
    
    
    一月三十日 威爾先生
    
     威爾牧師今天來訪(他是父母常去教堂的負責牧師),還為我帶來了一輛能在軌道上跑,很可愛的小火車。
     我很喜歡威爾先生,每次他來的時候,我們總玩的很愉快,而且他還會彈鋼琴給我聽,媽媽請他星期天到家裡來吃飯,因為他的廚子病得很厲害,沒有人能為他做一頓適合他的星期天晚餐 我告訴威爾先生,我正在寫日記,他說他自己也在寫,當任何事情衝擊到他時,他就把這件事記下來,他說,他並不是每天寫日記的,因為寫些諸如我幾點起床,早餐吃了什麼,上床睡覺等等的事情,是一件很愚蠢的事。
     我說,我也覺得這樣做很愚蠢,因為寫這些有什麼用呢,他看起來很高興,又繼續說:「我真高興你同意我所說的話。」
     我覺得這麼做有點調皮,因為我沒有告訴他,我在日記里真的寫了一些那些愚蠢的事,不過我剛剛把那一部份塗掉了,這樣日記看起來就好多了。
     湯米(貓咪)今天又在屋裡大小便了,當爸爸進來的時候,我聽到他說:「喔!這可是一點都不好玩,我們得擺脫那隻貓呀!」我覺得好可怕,如果貓咪被送走了,我會很心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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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umw 發表於 2008-1-30 08:45 | 只看該作者
二月一日 犯邪淫(三)
    
     今天真是個可怕的日子,我和媽咪及蜜蕊到教堂去,他們在彈哀悼曲,並且一邊唱著「讓死者安息吧」,因為托馬斯先生突然過逝了。我哭的很大聲,所以媽咪叫蜜蕊把我帶了出去。
     當我們出去的時候,蜜蕊大發脾氣,因為她對艾莫利先生(教堂牧師)很著迷,並且一直要盯著艾莫利先生的睡衣看,雖然媽咪一再的告訴她,那不是真的睡衣,而是牧師服。
     威爾先生星期天晚上到家裡來吃飯,可是我吃不下我的布丁,因為一件可怕的事才剛剛發生。
     因為威爾先生告訴爸爸說:「為什麼蜜蕊愈來愈像她媽媽了,你不覺得嗎?」在有人開口前,調皮的蜜蕊就隨口說:「我想,如果我長大了像媽媽,您應該會想跟我結婚吧?」
     「喔,那當然!」威爾先生說。
     「我想,那是因為你真的想跟媽媽結婚的緣故!」蜜蕊更口無遮欄的說。
     「喔,那當然!」威爾先生還是這麼說,但我看到他向爸爸使了個眼色。
     然後,蜜蕊又繼續說:「喔,您這個不乖的男人,您犯了邪淫罪了!」
     這時馬上引起了一陣不小的騷動,媽媽的臉紅透了,並且馬上把蜜蕊趕出房間,看了這種情形,我哭著說,這不是蜜蕊的錯,因為葛麗芬小姐曾經在聖經課的時候告訴過我們,當一位男士如果想要娶一位已婚的女子時,這就叫做犯邪淫。
     這時,爸爸拉長了臉,說:「夠了!」威爾先生拍拍我的背,說:「沒關係,小紳士,這是一個很有趣的世界。」然後給我兩便士明天買糖吃。
     可是一切還是很糟糕,而我也希望蜜蕊能表現的好一點,因為我不能忍受被責備,我想爸爸現在一定對我們感到很抱歉,因為喝完茶后,他跟我們在餐廳玩遊戲玩得很高興。
  
  二月二日 看見耶穌
     昨天晚上,我又看到了耶穌,祂站在我的床前對著我微笑。
     祂的光芒看來如此的美麗,全都是金色、粉紅色、藍色、綠色、黃色,就像我們從窗外所看到的彩虹一樣的顏色。祂看著我,像是要安慰我昨天所受的委曲一樣。
     祂有著最甜美的藍色眼睛和長長的棕色頭髮,而且祂讓我感覺到如此的快樂,這已是我第三次看見祂了,但我卻希望祂能常常來。
    
    (作者原註:就我記憶所及,我一直具有所謂的「第三眼」,能夠看到所謂的靈魂和人們身上的「氣」或「光芒」,但我從來不知道有所謂的「第三眼」,並且認為,這應該是每個人都具有的能力,每個人都應該看見如我所看到的,這一種想法常將我陷在困境中,就像這本日記里所呈現的。
     在我年幼的歲月中,每當我提到「看到東西」時,結果總是換來父母親包容的微笑,認為這全是我孩童的幻想,但稍後,這個態度就被不高興和不耐煩所取代了)
    
     我討厭今天的課程,葛麗芬老師的情緒一直很不好,而她周遭的光芒看起來就像是霧一樣的糟,我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因為媽媽跟她有了一段相當不愉快的談話,那還不是關於「犯邪淫」那回事,因為今天早上她來的時候,我剛好靠在扶梯旁,我看到媽媽從書房出來,告訴她想跟她談一談,所以她就進去了,她們兩關在那個房間裡頭, 關了一段很長的時間。
    
     當她走上樓梯的時候,她的眼睛全紅了,幾乎無法跟我們道早安。在整個課堂的時間裡,她一直在生氣,直到蜜蕊問她為什麼這麼低潮時(蜜蕊當然知道為什麼),她就開始痛哭,她說在她這一生中,從來沒有做得這麼糟過,並且告訴蜜蕊,說她是個可怕的小搗蛋鬼,而我也覺得難過極了,因為看到「老女人」哭泣,真的讓我覺得很不舒服。
    
    (作者原註:說葛麗芬老師「老」,多少有點傷人,因為葛麗芬老師絕不會超過三十八歲!)
    
    
    二月四日 被嘲笑
     今天晚餐的時候,我問媽媽,是不是常常看到耶穌,因為在我生日那天,我在床上看到祂了。
     蜜蕊咯咯的笑了起來,珍妮(僕人)也是,手上正拿著馬鈴薯,我不知道為什麼她們會這樣,而我也想知道,為什麼媽媽不告訴我,但她只是說,她確定耶穌,並不會到做禮拜時不專心的小朋友那兒去看他們。
     我不能了解,媽媽為什麼不相信我,當我告訴她一些事情時,她總是這樣,而蜜蕊則說,我有點神經兮兮的。
    
    二月十八日 鬥嘴
     今天下午我們去上了舞蹈課,我又看到我的甜心了。我希望我年紀能大一點,並且能看到她哭泣,每天晚上,我都是幻想著她在哭泣中睡著的。
     蜜蕊則說,我是個傻瓜才會愛上她,她說,她的穿著打扮很愚蠢,而兩隻腳則像香腸一樣。
     為了報復她,我說,她才是個傻瓜呢,只有傻瓜才會愛上牧師,而牧師的臉就像馬一樣的長,她就說我亂說,並說她才沒有愛上牧師呢!
    
  二月十九日 看見死去的威利叔叔
    
     今天我在寫日記時,心情很低潮。
     因為當我和蜜蕊從阿諾那兒回來的時候,我們就到起居室去跟媽媽聊天,那時,我突然看到死去的威利叔叔坐在爸爸的椅子上,並且還對著我們微笑,就在那個時候,爸爸下班回來了,當他親過我們所有的人後,就要坐上那張椅子時,我突然大叫「不要坐下去!不要坐下去!威利叔叔就坐在那裡!」。
     媽媽無奈的笑著說:「我實在不知道要對這孩子怎麼辦才好!」
     而爸爸則很不高興的說:「你在說什麼啊,孩子?你為什麼這麼說,你的威利叔叔已經過逝兩年了!」然後他叫蜜蕊立刻把我帶到樓上去,我問她,是不是有看到威利叔叔,蜜蕊說:「當然沒有,你這個可怕的小騙子。」我不能理解大家為什麼這樣,實在感到很痛苦。
     當我上床后,媽媽上樓來,就像平常一樣,要在睡前抱我一下,但這次她很嚴肅的告訴我,她想和我談一談。她告訴我說,會說出像威利叔叔還在這種可怕故事的調皮小男孩,是無法上天堂的,並且要我必須答應她,永遠不會再說同樣類似的話。聽完后我就開始哭,並告訴媽媽,那並不是一個故事,我真的是看到威利叔叔了,如果我確實看到了,而我說我沒看到,那我就是個壞孩子。
     在那之後,她望著我好長的一段時間沒有說任何話,然後大大的嘆了一口氣說:「喔,那就好!」然後她沒有抱我就離開了,這讓我更覺得難過,我哭得更傷心了,並且希望自己能趕快死掉。
     然而,就在我用睡衣擦眼淚而弄濕了睡衣時,我突然看到耶穌站在床前,全身發光如同白晝,祂笑得如此甜美,就好像在對我說:「原諒他們吧,孩子!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並不知道!」然後,我想我聽到祂用很輕柔的聲音對我說:「願你平安。」這時,我又重新感到很快樂,並且很快就睡著了。
     但今天,媽媽幾乎沒怎麼跟我說話,看起來好像她不再愛我了,但我嘗試著不要讓自己太在乎這件事,因為我知道只要耶穌愛我,並且沒有對我不高興,那我就放心了。
    
    
    二月二十一日 牧師的兒子
     亨利來家裡喝茶,我們一起玩遊戲,我想亨利是我所有的死黨中,媽媽最喜歡的一個,因為亨利的爸爸是牧師。
    當他來的時候,是珍妮(僕人)去開的門,而媽媽也幾乎同時走到門廳里,
    我聽見她用很和藹的聲音對享利說:「你爸爸媽媽好嗎?兄弟姊妹也好吧?」
    當亨利走了之後,媽媽上來說:「亨利說了些什麼?」
    而如果亨利說了一點有關牧師的事,媽媽就要全部知道,
    因為蜜蕊說媽媽很喜歡聽「醜聞」,這個詞她是從愛瑟(蜜蕊的朋友)那兒學來的,而愛瑟則是從她爸爸那兒學來的。http://www.lifechanyuan.com/discuz/viewthread.php?tid=1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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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理不倦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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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1-30 09:41 | 只看該作者
謝謝老兄的帖文。這個日記的文筆不錯。

至於主人公的經歷,我不能做出真偽判斷。

聖經中有看到靈界的記載。我想如果真的發生在主人公的身上,我想不是不可理解。因為神的能力做這樣的事不會有困難。但是如果是神的旨意神的作為,賜給主人公這種超自然能力,必定有神的特定目的。因為我只看了開頭,這些看不出端倪。

因此,我不能得出結論。

[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08-1-31 15: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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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靈日記--看見真相的男》        The Boy who Saw True
一月十六日 犯邪淫(二)
     今天我們又開始上聖經課了,當每次談論到耶穌時,我總是很高興,但談到耶和華時,我就不喜歡了,因為我總認為耶和華是個恐怖的老紳士。

這是 90% 的 非基 們不信 基督教 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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