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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進 入 永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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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7-12-16 14: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第一章 神存在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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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聖經》是神默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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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誰 是 真 神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iewthread.php?tid=575470


第四章 耶穌基督復活的證據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iewthread.php?tid=579300


第五章 現代科學與基督教信仰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iewthread.php?tid=584092


第六章 創造論與進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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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進 入 永 生


  前面幾章從不同的角度探討了基督教的信仰,說明它是植根於耶穌從死里復活這一歷史 事實的、與科學、理智不悖的客觀真理。其目的乃是希望尚未相信耶穌的同胞能認罪、悔改 ,認識耶穌是神的兒子,接受耶穌作個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宰,從而進入神永恆的國度,成 為神家的兒女。大家會想,我有什麼罪呢?我為何要認罪悔改呢?我自己就能主宰自己,何 必還要去找一個救主呢?為了把事情說清楚,還得追根溯源,從人的罪性談起。前幾章主要 是認識神,這一章則要從認識自己開始。

一、罪的普世性
  罪的問題是一個不太受歡迎的題目,不象講「愛」、講「恩慈」那樣悅人耳目,很容易使人 反感、拂袖離去。但罪絕不是牧師或傳道人為叫人信教、以保住自己的飯碗而發明的。據說 一位白人一次到黑人社區發表競選演說,為了取得黑人選民的認同,他竟脫口而出地說:「別 看我的皮膚是白的,可我的心和你們一樣是黑的!」這雖是一則笑話,卻道出了人的本象。

人人都是罪人

  讀過《聖經》的人都能感到神責備人的罪惡的嚴厲。〈詩篇〉的作者寫道:「耶和華從 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 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十四2~3)。《聖經》最古老的一卷書〈約伯記〉中這樣 寫道:「人是什麼,竟算為潔凈呢?婦人所生的是什麼,竟算為義呢?神不信靠他的眾聖者, 在他眼前天也不潔凈;何況那污穢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伯十五14~16)?「合神心意 的人」、以色列的偉大君王大衛坦陳道:「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一5)。

  新約的作者也毫不懷疑人的罪性。耶穌對法利賽人和文士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 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五31~32)。耶穌教訓他的 門徒時也說:「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把好東 西給求他的人么」(太七11)?耶穌這種帶權柄的教訓都是基於一個無可爭辯的事實:人人都 是罪人。使徒保羅的一句名言是:「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

  法利賽人和文士雖反對耶穌,但他們熟讀舊約,深知人的罪孽深重。耶穌的愛徒約翰記 錄了一件很有意義的事。耶穌傳道期間,法利賽人和文士不承認耶穌就是舊約中預言的那位 彌賽亞(救世主),對耶穌的教訓格格不入,處處設法刁難、反對耶穌。

  一次他們將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女帶到耶穌面前,「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 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約 翰一針見血地指出:「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約八6)。的確,這是 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設的一個陷阱。因為按摩西的律法,該婦女應被石頭打死。但當時的 巴勒斯坦是在羅馬人的統治之下,羅馬當局規定,猶太人沒有私自處死人的權力,一切案件 須由羅馬政府處置。法利賽人和文士問耶穌如何處理這個婦人,是要把耶穌置於進退維谷的 困境。如果耶穌說用石頭把這婦人打死,馬上就觸犯了羅馬政府的法律;若耶穌說不用石頭 打死她,耶穌就背棄了摩西律法。這群人自以為得計,不住地催逼耶穌回答。他們以為這次 耶穌無論如何也逃不出他們的圈套了。

  沒想到,耶穌不慌不忙地只說了一句話,事態就急轉直下。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 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約八7)。此話一出,法利賽人和文士導演的這一鬧劇就立刻 收場了。約翰的記敘十分生動、細膩。「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 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約八9)。這個膾炙人口的故事除了再次顯示 了耶穌的聖潔和無與倫比的智慧外,也深刻地揭示了人的本性。

  為什麼聽了耶穌這句話,法利賽人和文士一個個都走了呢?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有罪,無 法用石頭打這個婦人。為什麼「從老到少」一個個地走了呢?有人說,猶太人有敬老美德,所 以讓老人先走,年輕人後走。有人說,不然。年長的法利賽人和文士比年輕人更熟悉《聖經 》的教訓,深諳自己有罪,故急忙先走開了。不管怎樣解釋,事實是,除了那個婦人站在原 地不敢走、在等待耶穌的宣判外,所有的法利賽人和文士全都走掉了。這生動地闡明了世人 都犯了罪的真理。

  既然罪的普世性早在新、舊約時代已成為毋需爭論的事實,為什麼現代許多人對基督教 這一教義卻相當反感、不承認自己有罪呢?從認識的角度說,這與人們對《聖經》有關罪的 教訓不夠了解、以至產生各種誤解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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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7-12-17 09:2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 唯慎 的帖子

謝謝兄弟,這個,是轉貼的「遊子吟」。。。這裡的朋友們,不喜歡讀太長的咚咚,所以,是慢慢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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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7-12-17 09:22 | 只看該作者
聖經》中罪的含義

  很多人都會理直氣壯地問:「我不偷不搶,沒有殺人、放火,從未被判刑、從未坐過監 獄,何罪之有?!」從世俗的觀點看,此話是有一定道理的。沒有觸犯社會刑律、或觸犯了 社會刑律但未被他人發現、甚至雖然觸犯了刑律而出庭受審,但如果自己的律師辯護有方而 推倒起訴,都算無罪。人們這裡所講的乃是刑事犯罪(crime),沒有犯此種罪的人就不是 罪人。然而《聖經》中所講的罪遠較世俗的罪的含義深廣。

  《聖經》中講的罪,按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的含義,是「未中鵠」的,或射箭沒有射中紅心; 也就是說,所謂罪,是指人無法完全達到神的道德標準,是對神的標準的偏離。神對人在道 德上的要求,集中體現在以色列的偉大先知摩西從神那裡領受的十條誡命:耶和華是唯一的 神;不可拜偶像;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當紀念安息日;當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 ;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別人的房屋、妻子、仆婢、牲畜,並他一切所 有的(參見出廿2~17)。

  新約的作者指出,「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在這種意 義上,應該做的不去做,是消極地在犯罪,虧欠就是罪。新約作者也指出另一種犯罪的表現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壹三4)。這種罪乃是人用言行直接對抗 神的誡命,是所謂「積極犯罪」,如,不顧許多確據、故意不信神,和一切惡行和不義。使徒 保羅尖銳地指出,「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 、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 、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 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一28~32)。

  平心而論,誰能說自己與這些消極和積極的罪不沾邊呢?達不到神的道德標準的人,雖 不一定觸犯世俗的刑律,在神眼裡就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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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07-12-17 23:15 | 只看該作者
每天讀一點,很有收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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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7-12-18 10:10 | 只看該作者
罪性和罪行

  為明白罪的問題,必須把罪性與罪行區別開來罪性(sin)是人的本性,與生俱來; 罪行(sins)是內在罪性的外在表露所謂罪性是指以自己為核心的自私心態。人類始祖亞 當、夏娃犯罪後,人與神的關係破裂了。從此,人不再以神為中心,而以自己為中心。所以 亞當、夏娃的後代都有罪性,無人倖免。人內在的自私,在外在的行為上一定要表現出來, 這就是罪行。正象《聖經》所說:「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雅一15)。所以,人並不 是因為犯了罪行才成為罪人,乃是因為人有罪性而必然要犯罪。或者說,人不是因為犯了罪 而成為罪人,乃是因為人是罪人而必然要犯罪。

  人的罪性在孩童時期表現得最為明顯。不管長輩如何教育孩子要大方、謙讓,孩子們自 然而然地總是表現出以自己為中心。別的孩子有了好玩具,他總是哭鬧著非要從對方手裡要 過來自己玩;但當他自己有了好玩具,是很難被說服與別的小朋友一起玩的。桌子上擺上了 好吃的東西,孩子們會毫不顧及他人地伸手就去抓。坐滑梯、盪鞦韆需要排隊時,也不知謙 讓,總是喊著:「我先!我先!」……這使父母們常常嘆息,要孩子學「好」就象上坡一樣費勁 ,而稍稍管教不嚴,孩子就會象下坡一樣自然而然地變「壞」了。過去我一直不能解釋這些現 象,現在方懂得這是人一出生就具有的罪性使然。

  人的罪性所表現的各種罪行有時是相當令人驚駭和難以理解的。文化革命發動不久的一 九六六年冬天,在北京發生了這麼一件事。當時北京市一所中學的紅衛兵懷疑該校傳達室的 一位老工友是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但老工友至死不承認。憤怒的紅衛兵們把老人拉到室外, 剝去他的棉衣、棉褲,讓他站在凜冽的寒風中。然後,把一桶滾燙的開水從老人頭上澆下去 。接著又澆一桶涼水。就這樣,一桶開水,一桶涼水反覆地澆,直到老人死去。據說最後他 的肉皮都脫落下來了。其實,在那個年代,這種事情是屢見不鮮的。但不知為什麼,這件事 給我留下極深的印象。記得當時我聽到這種事時不禁打了個冷顫。我實在想不透為什麼一群 年僅十幾歲的中學生竟能幹出這等殘酷的事來。

  一九六八年春天,我所在的大學也爆發了大規模武鬥。雖然對武鬥的發生早有預感,但 當武鬥真正發生時,我和許多人仍然被血腥的殘殺驚呆了。清醒過來之後我們才急忙奔出校 園去攔阻汽車,以便把受傷的同學運送到附近的醫院求治。我們一批批地運送著傷員,他們 一個個血跡斑斑。我清楚地記得,其中有一位同學的左眼被打傷,眼球幾乎脫出眼眶;另一 位同學的肝部被長矛刺中,流血如注……見此情景,我的心越縮越緊,也不知道當時哪裡來 的那股勁,一刻不停地往返於學校和醫院之間,從午夜一直忙到第二天早上八、九點鐘才回 到自己的宿舍。我的室友見我一夜未歸都急壞了,還以為我慘遭不幸了呢。

  這事件已過去三十多年了,但當時的情景仍歷歷在目,就象昨天剛發生的事。我曾一遍 又一遍地問道,都是同學,僅僅因政治觀點的不同,為何就有人能如此狠心地向對方大打出 手、大動刀槍呢?

  上面談的是比較特殊的例子。就整體而言,文化大革命象一個人生大舞台,每個人都無 可倖免地淋漓盡致地表演了一番。如果說在和平時期,每個人都有一付面具,使自己的本性 在眾人面前可以深藏不露或忽隱忽現的話,在那場歷時十年的動蕩、風暴之中,在不知道明 天將會發生什麼事的人人自危中,為了自身的利益,或為發跡走紅,或為生存的權力,人人 都脫去了偽裝,赤膊上陣了。上至國家領導人,下至平民百姓無一例外。有真善美的閃光, 更有假惡丑的劣行。趨炎附勢、望風使舵、造謠惑眾、誣陷賢良、落井下石等竟屢見於上下 級、師生、同事之間,甚至在夫妻、父子、母女、親朋之間,鬧得天昏地暗。在這個層面上 說,文化大革命的十年經歷,可說是了解人的罪性的一本絕好、悲烈的教材。

  作為罪人之一,筆者當然也不例外。在那一場劫難中,我雖自認為沒有干過多少傷天害 理的事,但為了表示自己「緊跟」、「革命」,也說過不少違心的話,做過不少違心的事,至今 回想起來仍羞愧、悔恨不已。

  人有犯罪的天性並不是說人每時每刻都在犯罪或每個人都犯一切罪。人有時也有善行, 如見義勇為、助人為樂、拾金不昧等等。傅來恩(Leslie B. Flynn)在《人是什麼?》一書 中指出,「有些神學家形容人的天性為『完全敗壞』。相信新聞記者和警察能證明這一點。…… 它不是說每一個罪人都沒有良知,也不是說每個人都有傾向犯任何一種罪,或人不可能有任 何善行(例如幫助生病的鄰居,捐款給聯合國基金會等)。有些罪犯還自願被當作醫學上的 實驗品;而不良幫派的人可能對自己養的小動物溫柔無比。一位醉漢被人發現倒在愛丁堡 (Edinburgh)的人行道上,他手中仍緊緊抓著一個玩具娃娃,那是他買來送給他生病的小 女兒的。顯然,我們每個人裡面,都混合著善與惡」1。

  我曾讀過一本小說,作者曾是到東北某生產兵團插過隊的女知識青年。她書中的主人翁 是部隊的一位營長。一次營區的森林失火。這位營長不顧個人安危,多次沖入烈火把困在火 中的知識青年一個一個地搶救出來,他自己卻被燒得遍體鱗傷。營長受到部隊的通令嘉獎, 也成為知識青年心目中的英雄。但這位營長後來卻被槍斃了。因為他以後利用各種手段姦汙 了許多女知識青年。事發后,他被押上軍事法庭。

  小說的作者在《跋》文中問道,「我應該怎樣認識、評價這位營長?為什麼善與惡、美 與丑這樣完全對立的東西會如此鮮明地同時集中在這一個人身上?!」這一沉重的問號也長 久印在我腦海里。現在我才慢慢明白了,何止這位營長呢,其實我們每個人身上都象這位營 長一樣混合著善與惡,只是善與惡的強度、對比度和表現形式各不相同罷了。神的話千真萬 確:「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七20)。這就是世上每一個人的光景:有 時做好事,有時做不好的事;當眾做好事,背地作不好的事。任何人無法只作好事而永不作 不好的事。這是《聖經》所揭露的人人都是罪人的真實狀況。

  人內在的罪性一定會表現為外在的罪行。但人的罪性在何種場所、以什麼形式表現出來 卻要受主、客觀條件的影響或制約。客觀條件主要指社會的法律。有人說,人並不怕犯罪, 乃是怕犯罪的後果。對觸犯刑律所帶來的惡果的懼怕,使人的罪性不敢輕易表現出來。一旦 社會律法的運作受阻,許多平日受尊敬的人可能立刻胡作非為;許多看似誠實的人也可能趁 火打劫。這就是為什麼在非常情況下,如地震、颱風、水災等發生時往往都需要實行軍事戒 嚴的原因。

  一九七五年河南省駐馬店地區的板橋水庫大堤決口,一個個村莊被大水夷為平地,鐵軌 經大水衝擊,竟被擰成麻花狀。被大水衝到安徽省、又從安徽省活著跑回來的就逾萬人。各 級政府緊急動員起來救災搶險。當時我正在河南省洛陽地區工作。

  在救災中出現了不少可歌可泣的事迹,也確有人趁人之危、為非作歹。一位幹部與一名 婦女同被困在一個高地上。在與世隔絕中,這幹部便放肆起來。面對一片汪洋,無助的婦人 只好任他反覆強暴,直到被人救離險境。有一名搶險隊員划著一條船、手裡拿著帶鐵鉤的長 竹竿,見人見物就鉤住救上船。可當被救人的雙手扶著船幫要上船時,這位搶險人員見被救 人手腕上戴著手錶(當時手錶是貴重物品),於是他把對方的手錶擄下來歸己。因怕對方事 后告發,搶了手錶后他不讓被救者上船,反而狠心地再把對方按進洪水中。他如法泡製,得 了數塊手錶卻害了數條人命。

  另一名搶險隊員見一名少女從上游衝下來,正大呼救命。他見這女子相貌姣好,便對女 子說:「我可以救你,但我把你救上來后你得跟我過活。」女子聽此荒唐要求一時不知如何作 答。這位隊員見她不允,竟見死不救,任她被水沖走。前面這兩人事後都被槍斃了,最後這 名隊員是被就地正法的。這名少女順水衝下一里多地后幸被一名戰士救起。上岸后這位少女 一直哭泣,戰士得知真情后怒不可遏,由女子領著去找那個隊員。找到后,這戰士把該人拖 到一邊,當場開槍打死。

  大家也許會奇怪,這只是一名普通士兵,何故敢擅自開槍殺人?是的,在正常情況下, 判死刑、執行槍決必須履行很多嚴格、繁雜的法律程序。但在非常形勢下,普通士兵就被賦 予「先斬後奏」的生殺大權,否則不足懲治邪惡、維護社會平安。傅來思一針見血地指出,「在 文明的偽飾之下,深藏著的是人類的敗壞」2。

  人的罪性如何表現為外在的罪行也要受主觀條件的影響。有的人對良知比較敏感,有的 人則麻木、遲鈍;有的人看重名譽、臉面,唯恐遭人非議;有的人則不在乎他人如何議論, 只要能得到實利就行;有的人眼光比較長遠,信奉「小不忍則亂大謀」,不願為蠅頭小利而損 害自己的遠大前程;有人則目光如豆,「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朝無酒喝涼水,」只圖眼前一時 快活等等。由於這些主觀因素的差異,人的罪性的表現方式及程度也隨之而異。這就是為什 么小孩的罪性最易表現出來的緣故。小孩子不懂得什麼「前程」,不知「人言可畏」,不計任 何「後果」,他們想什麼就做什麼,把內心表露無遺。然而,對成人來說,主、客觀因素雖可 在一定程度上左右內在罪性的外在表露,但對內在罪性卻不能產生任何影響。人的這種罪性 或私慾是人的本性,生而有之,根深蒂固,無法自己消除掉。正如《聖經》指出的,「人心比 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十七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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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7-12-26 21:52 | 只看該作者
如何判斷是否有罪

  很多人認為自己沒有罪,除了沒有弄清楚《聖經》關於罪的含義、把罪只等同於世俗的 刑事犯罪以外,還因為他們對如何判斷自己是否有罪不夠明晰。

  判斷的標準  判斷人是否有罪的標準不應該是人的世俗的標準,而應該是神的聖潔的 標準。用世俗的標準,有時很難判斷。因為每個人身上都混合著善與惡,而且私慾的側重點 也各有不同。有的貪生怕死,有的貪戀女色,有的唯利是圖,有的則熱衷名譽。有人坦露無 遺,有人則隱晦難測。這就難以比較,說誰比較好,誰有罪而誰無罪。何況,世俗的標準是 相對的,不時在變化之中。二十年前,在大陸犯姦淫罪是最能讓一個人身敗名裂的了,可現 在,婚前同居卻日見普遍。在「性解放」的國家,非法性關係成了小事一樁,使人心安理得了。

  再則,即便有人表現出的道德水準比另外一些人高一些,但仍不可能除掉私心,不可能 不犯罪。若用世俗的標準,雖我們明明知道自己並非無辜,常有閃失,有見不得人的念頭、 行為,但卻仍不時以「比上不足、比下有餘」自我安慰。耶穌對這種普遍存在的「自以為義」的 驕傲心理持尖銳批判的態度。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有 兩個人上殿里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 阿!我感謝你,我不象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象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 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阿, 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 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路十八9~14)。這個法利賽人的外在的道德水準可能比這 個稅吏高,但在神的眼中反不看為義。因為此人同樣達不到神的要求且又毫無自知之明。

  我們判斷是否有罪,只能用神的標準。神的標準集中體現在前面談到的十條誡命。人不 論怎樣努力修行,由於自私的核心無法根除,皆無法達到神的標準。對此,《聖經》也有生 動的論述。「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 當作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 再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 敬父母。』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 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 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 錢財的人進天國是何等的難哪』」(可十17~24)!

  每當讀到這段經文我都被震動。除〈馬可福音〉外,其他福音書的作者也記載了這件事 情。這個向耶穌求問永生之道的人是一位少年官和富人。耶穌對人的敗壞向來是毫不留情、 嚴加鞭笞的。但這次似乎是例外。當耶穌聽這位少年人說他從小就遵守了一切誡命時,「耶穌 看著他,就愛他」。可見這位少年人有相當高的道德水準,以至贏得了耶穌的喜愛。然而當耶 穌要他變賣自己所有的,分給窮人,並要他跟從他時,少年人就不能遵從了。他聽見耶穌的 這一吩咐后,「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

  《聖經》的記述常常是這樣生動、細膩、深刻。作者沒有說明這少年人的臉色是怎樣變 的,為人們留下了思考的餘地。我想,當這少年剛來到耶穌面前時,由於有錢、有德、受人 好評,一定是容光煥發、神采奕奕的。當耶穌談到誡命,而他告訴耶穌他從小就遵守了一切 誡命時,可能頗為自鳴得意。當耶穌用愛眼看著他時,這少年一定喜形於色,以為自己無疑 可以承受永生了。然而,聽到耶穌說他「還缺少一件」時,他必定一臉困惑:我不是一切都做 得很好了嗎?還會缺少什麼呢?最後,耶穌要他變賣所有、分給窮人的命令更使他先驚愕、 后猶豫,最後變為憂愁。

  這位少年人離開了耶穌。他不是「嗤之以鼻」地拂袖而去,也不是「怒容滿面」地扭頭便走, 而是「憂憂愁愁」、步履遲緩地走了。為什麼?因為他內心陷入難於取捨的痛苦掙扎之中。他 渴望求永生,也相信耶穌能指引他得到永生,否則他不會跪著求問耶穌;然而他又貪戀自己 的錢財,貪戀世俗。他相信耶穌說的是真的,只要按耶穌的話去做就可以積財寶在天上,而 且可以承受永生;但他難以按耶穌所說的話去做。他多麼希望永生和世界可以兼得!然而當 他只能取其一時,他思想發生激烈爭戰。他清楚地知道,不照耶穌的話去行就得不到永生, 不跟從耶穌就沒有永生。可惜在世俗私慾的捆綁下,他身不由己地、滿心不舍地、一步一步 地離開耶穌走了。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 不能得神的喜歡」(羅八7~8)。這個少年反映了人類的光景,血肉之體的慾望根深蒂固使 人們難以服從神。按世俗的標準,這個少年人是比我們許多人都更有道德的「好人」,但按神 的標準,他仍是一個不能得神喜歡的不義的罪人。

  前面已談到,神的標準就是十條誡命。耶穌深刻地指出了十誡的精髓所在。「有一個人 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 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 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廿二35~40)。這兩條 看似簡單,卻是極難做到的。

  首先說「愛神」。如果至今不承認有神,或雖承認有神,但不承認耶穌是神,或雖知道耶 穌是神、卻不敬拜他,這種人當然談不到「愛神」。即使接受耶穌作為個人的救主,開始愛神 了,但是真要做到「盡心、盡性、盡意」地愛神又談何容易呢。我們可以在一時一事或較長時 間地、在較多事上順服神,但人對神的信靠、順從總是斷斷續續的,難以做到每時每刻、永 永遠遠尊神為大、一生一世愛神、順服神。

  我國聖賢孔子也只是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即自己不願的東西不要強加給別人。 這是對的,但是消極的。而耶穌要我們「愛人如己」,要象愛自己一樣主動地去愛別人。這是 更高的要求。記得當年在查經班討論時,一談到耶穌有關「要愛你的仇敵」,「有人打你的右 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太五38~44)等教訓時,非常不理解。我們過去所遵從的是「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原則。如果任人欺辱,還要反過來去愛他們, 豈不太有失個人的尊嚴了嗎?後來我們慢慢明白了耶穌所說的不是要我們去愛人的惡行,乃 是愛有惡習的人;我們的忍讓並非姑息遷就,乃是要用愛心去感動對方棄惡從善。

  然而,道理是明白了,卻仍然無法做到「愛人如己」。有時我們會深陷於一己的事務之中, 以至無暇他顧,不能去關心、幫助他人。有時我們也會去愛別人,但往往只能愛那些愛我們 的人或那些對我們的愛有回報的。這種回報不一定是什麼實質的報償,但起碼是一聲「謝謝」 或一抹感激的眼神,表明對方知道我們在愛他。可是如果我們真心去關心、幫助一個人,並 為之付出了很大的代價,對方不僅不感恩,反而以惡相待時,我們就無法忍受了,會火冒三 丈,痛恨此等人竟如此恩將仇報、不近情理。我們也許找機會回敬他一下,讓對方知道我們 並非智能低下、任人愚弄之輩;我們也許從此與之斷絕往來,「惹不起,還躲不起」嗎?!無 論如何,我們難於與這類人作朋友了。雖然事後也許還會在有事時幫他一把,但這只是在大 面兒上過得去而已,愛心卻沒有了。

  我本人就有這種親身遭遇,使數年的同窗之誼化為烏有,並從此天南地北,各奔前程。 不期幾年後又被調到同一個地區工作,常常見面。我雖未尋機報復,但與他極少交往,形同 路人。按世俗的標準,我的姿態算不低了。

  耶穌教訓門徒說:「 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 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可 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有什麼可謝謝的呢? 就是罪人也這樣行」 (路六27-28,32-33)。我們常常覺得,耶穌對門徒的要求太高了,高到 苛刻的程度了。誰能做得到呢?!

  只有比較,才能分出真偽、高低。耶穌不僅這樣要求門徒,他自己就是這樣做的。現在 讓我們來看看耶穌的愛。耶穌本是無限榮耀的神,為拯救沉淪的世人,不惜降世為人,自己 過著貧困的生活,四處傳講天國的道理,要人們悔改、回歸,多次行神跡奇事,治病趕鬼, 解除人們的痛苦。但猶太人卻反目相待,雖找不出他有任何過犯,仍慫恿羅馬巡撫使耶穌慘 遭釘十字架的酷刑。如果我們處在耶穌的地位,恐怕再通達的人也難免要對猶太人的倒行逆 施義憤填膺了。出乎意料的是,當耶穌在十字架上經受劇烈的痛楚時,面對那一群大聲咒 咀他的猶太人,他卻對父神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 廿三34)。神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 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7-8)。這種愛是世人 無法相比的,是人間沒有的;它只能來自天上 ,來自神。有耶穌這面鏡子,誰敢說自己已經 達到了神的「愛人如己」的標準了呢?!

  罪性與罪行並重   深藏在人思想隱密處的罪性,不僅他人看不見,甚至會向自己掩 飾。但神是鑒察人心的。〈希伯來書〉的作者深刻地指出:「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 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 能辨明。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 是赤露敞開的」(來四12~13)。

  一九九五年是倫琴發現X射線一百周年。《中國科學報》(海外版)一九九五年十二月 二十五日發表了張能靜的文章〈X射線的發現者-倫琴〉,其中寫道:「一八九五年十二月, 倫琴向'德國維爾茨堡物理醫學學會'提交了自己的工作報告'關於一種新射線'。幾周之內消 息傳遍了世界--人們為一種射線能看到自己的骨骼、腑臟感到震驚和畏懼。美國在得知這項 成果的第四天就用X射線為一個病員找到了子彈在體內的確切位置。也是在美國,新澤西州 很快通過一項今天讀來令人捧腹的法律:禁止在觀劇望遠鏡中使用X射線,以保護少女的衣 裝不被看透。」X射線的發現不僅引發了二十世紀初的物理學革命,而且在哲學、認識論等方 面也有深遠意義。倫琴當之無愧地成為諾貝爾物理學獎的第一位得主。

  但我引用上面這一段話,主要是說明人們對暴露自己所感到的恐懼。然而,神的鑒察比 X射線更可畏。神可以把我們的魂與靈剖開,把我們的心思、意念都辨明。主耶穌的教訓真比 兩刃的劍更鋒利:「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 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五27~28)。當耶穌再來時,每個人一生中的心思、 言行都要面對面地對神作出交待。「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 問」(傳十二14)。

  明白了《聖經》中關於罪的含意後,誰敢說自己一生的行為無可指摘,自己的心思意念 潔白無穢呢?誰能說自己無罪呢?「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約壹一8)。每個誠實的人都應該能面對自己是一個罪人的事實。

人的罪性從何而來

  人的罪性雖是無爭的事實,但對人的罪性的根源卻眾口不一,長期爭論不已。進化論者 說,人是由動物進化來的,因而人身上必然殘存著動物的本性,即為生存而鬥爭的獸性,並 認為這是人的罪性的來源。因為人也是動物,為保證自己生存的權力,必然會保護自己而與 他人爭鬥。按這種觀點,人的罪性乃是符合情理、天經地義的。但這種論點是站不住的。首 先,它立論的基礎(人是由動物進化來的)是缺乏根據的。我們在第六章已有較詳細的討論 。人不是由動物進化來的,而是神親手所創造的。其次,人的罪性何止是因為生存競爭呢? 人在溫飽有餘之後,仍往往表現出對名、利、權力的貪得無厭;人在自己通達以後,仍常常 會對那些於自己的生存毫無威脅的人生出嫉妒、狡詐、殘忍。這些都不是用人的動物性能夠 解釋的。

  更多的人認為人的罪性是後天的,與教育有關。我國曆來有荀子的「人性惡」與孟子的「人 性善」之爭。孟子主張「人之初,性本善」,認為人的惡性乃是後天的環境造成的。這種觀點 被普遍接受,「孟母三遷」的故事也因此被廣為流傳。不僅我國如此,西方也有類似看法。隨 著現代科學的興起和工業化的推進,人們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發生了巨大變化。十九世 紀的西方呈現一派經濟繁榮、國泰民安的祥和氣氛。很多人,包括不少基督徒,對世界的前 途都抱著十分樂觀的態度。當時人們普遍認為,只要不斷提高生產水準、發展經濟,使人人 可以生活得更好,只要大力普及教育,使人人能分辨善惡,人類社會就可日臻完善,人的罪 性也將隨之根除。然而,二十世紀先後爆發的兩次世界大戰使人們目瞪口呆,戰爭中暴露無 遺的人性的兇殘、暴虐,把人們的美好憧憬打得粉碎。

  人們物質生活的改善、提高,並不會使人們的精神生活、道德水準自動升華。教育使人 明大義、辨是非、知法守法,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犯罪率,但卻無法改變人們的罪性。教育 、知識可能使人們行事小心謹慎、恪守社會法律,但這只是在壓制人的罪性或使罪性更加巧 妙、更加隱蔽地表現出來。氣候一適宜,這些罪性立刻會爆發出來。不久前在一本書中看到 一則故事。一個來自一個有吃人習性的部落的年青人到美國求學,完成大學學業后又回到自 己的部落。幾年後,他的一位同學從美國去探望他,發現他又恢復了食人習慣,非常驚愕, 百般不解地問道:「難道在美國的多年教育對你的生活習性沒有發生任何影響嗎?」他卻微笑 著回答說:「當然有影響啦!我現在吃人肉時已改用刀、叉了。」

  很多人都以為,只要有改革社會的良方,人的罪性就會逐漸消除。但是,現實正好相反 。據說有一次《泰晤世報》舉辦徵文比賽,徵文題目是《現今世界的最大問題是什麼?》不 少人投去了洋洋洒洒的大部頭文章,但有一個人的文章只有一句話:「編輯先生,當今世界 的最大問題是我。」一語道破,入木三分。是的,當今世界的最大問題乃是人心不軌。如果能 把愛己之心變為愛人之心,小到家庭、朋友之間,大到民族、國家之間,一切問題都可以迎 刃而解了。

  在人類的歷史長河中,雖有許多志士仁人、改革家應運而生,有過無數可歌可泣的奮鬥 和犧牲。然而當他們登上權力的寶座時,過去深藏不露的罪性開始蠢蠢欲動、逐步表露甚至 惡性發作,於是開始蛻化、沉淪,重蹈其改革對象的覆轍,進而被新的一代革新者所推倒、 取代。如此往複不止,令人興嘆不已。並非都是改革的宏圖不可取,而是實行改革的人的心 靈不夠純潔,無法將改革進行到底。社會改革固然可以帶來一些暫時和比較表層的好處,但 不能觸及人心。人的罪性不除掉,人類社會就無和平繁榮、長治久安之望。

  人們逐漸悟到,人的罪性是先天的、而不是後天形成的,也不能用人為的方法除掉。人 的罪性的根源,在《聖經》中有清晰的論述。在神創造的第六日,「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 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 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創一26)。「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 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二7)。爾後神又用亞當的一條肋骨造了亞當的妻子夏娃 。亞當、夏娃被造時是完美的、聖潔的,因為「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一31)。亞當 和夏娃被神安置在伊甸園負責修理、看守。神明確吩咐亞當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 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6~17)!

  可是在魔鬼的引誘下,夏娃和亞當悖逆神的旨意,偷吃了禁果,被逐出伊甸園。他們與 神斷絕了交通,帶來了靈性的立即死亡和肉體的必將死亡。這種靈性和肉體的死亡延及全人 類,使亞當和夏娃的後裔無一例外地變成有罪的人。「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 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

  人類始祖的罪性的產生乃源於對神所賦予的自由意志的濫用、對神的旨意不順服。始祖 的悖逆,使人與造物主的交通中斷,靈性枯竭,從此陷入以自己為中心的境地不能自拔。他 們的子孫一出世就具備利己的私慾,具有罪性。這不是說,因始祖犯罪,神要誅連九族,把 罪名強加在其後代身上,使之「背黑鍋」,乃是因為始祖的死亡的靈性代代相傳。自私的核心 使每個人必然要犯罪而成為罪人。如果一定要問是「人性善」還是「人性惡」的話,可以這樣說 :神造人時,人性是善的,但人偷吃禁果之後人性則變惡了;對始祖的後代,對我們每個人 來說,一出母腹就有犯罪的傾向,或者說人性是惡的。



註釋
1. Leslie B. Flynn著,《人是什麼?》鍾越娜譯 (台北:活泉出版社,1986),頁67-68。

2.        同1,頁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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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7-12-28 12:31 | 只看該作者
二、天堂和地獄
  一次,一位慕道朋友把我叫到一旁,困惑地問道:「基督教多數時候講神的愛,可有時 又講天堂、地獄。這不是又哄又嚇,胡蘿蔔加大棒,軟硬兼施,逼著人信嗎?」看著他真誠 的表情,我無不同情地說:「我完全理解你的意思。但我也只能坦白地告訴你,天堂和地獄 是真實存在的。」

生命不滅

  按照唯物主義的觀點,人死如燈滅,人肉體死亡后,生命亦隨之結束。筆者在《神州時 報》上看到一篇署名文章〈死的幽默〉,從墓誌銘看東西方文化的反差,新穎而生動。文章 指出,與東方人「青山有幸埋忠骨」的莊重相比,西方式的碑文則顯得輕鬆俏皮。比如,德國 著名創作家費希特1993年去世時,送葬儀式很隆重,但墓碑上只有兩個字:「劇終」;法國鋼 琴演奏家拉姆斯彌留之際囑咐他的學生在空白的大理石墓碑上刻一個金色的休止符;英國體 育俱樂部獻給前高爾夫世界冠軍的花圈上寫著:「唯有這一次入洞,是沒有獎盃的」;瑞士工 商界為原著名建築家傑克遜所立的墓碑上寫著他生前常說的一句話:「實用面積,十尺有餘! 」美國一位黑人母親為其十四歲的「打工仔」題寫的碑文是:「收工!」這些墓誌銘的確反映了 東西方文化的差異。 ,p>   但是我想,如果這些碑文僅僅是表示人死後便停止了在現今世界上的一切事業、勞作的 話,是挺形象的;但若這些「劇終」、「休止符」表示的是人的生命的永遠結束,就值得商榷了 。因為人的靈魂不死,肉體的死亡只是人的生命由一種形態轉變為另一種形態而已。 ,p>   幾乎所有的文化都包含生命不死的信仰。傅來恩寫道:「已故的美國總統第一夫人羅斯 福伊琳勒(Eleanor Roosevelt)在她的一篇專欄里寫道,『我在環球旅行中所遇見的人,幾 乎每一個都相信死後仍有生命。』」 「一九七六年,蓋洛普(Gallup)民意測驗結果顯示,有 69%的美國人相信死後仍有生命,這個比例從一九四八年以後一直維持不墜」 1。

  人的一生太短暫了。即使一位極有成就的人的一生所做的事也相當有限。所以蘇格拉底 說,如果死後沒有生命,人生的價值、意義都無從談起。而且,當一個人的學識日漸豐富, 品格日臻成熟時,卻已到了晚年,到了生命的盡頭。如果死後沒有生命,就太費解了。猶如 一位雕塑家嘔心瀝血幾十載,雕成一尊近於完美的人像后,卻又突然把它打碎、扔掉一樣。

  當今世界充滿著不公平,常常是作惡的人一生飛黃騰達、安享長壽,虔誠的人卻一世顛 沛勞苦、英年早逝。如果死後沒有生命、死後沒有審判,就沒有任何正義和公道可言。

  可喜的是,《聖經》中有明確的關於生命不死、死後有審判的教導。按著定命,人人 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舊約中有不少見證生命不死的記載。新約中,耶穌 則多次談到永存的生命、審判之日、天上的獎賞和地獄的刑罰。有人統計過,耶穌所講的三 十六個比喻中,就有三分之一是與將來神的審判有關的。當然,死後有生命的最有力的證據 乃是耶穌被釘死後第三天從死里復活。

  《聖經》中有關靈魂不死的記載也為現實生活所證實。在第一章中筆者引述了羅林斯在 《死-怎麼回事?》一書中關於心臟病人靈魂出竅的記載。去年我又得知幾位朋友也曾有類似 的經歷。最新的一個見證是我不久前聽到的。當時我正飛往德州的達拉斯市。我的鄰座是一 位美國牙科醫生,利用學校放春假的機會到德州度假一周。她告訴我,她生第一個孩子時, 因嬰兒體重超過十磅,而且頭特別大,發生難產。她突然發現自己離開了自己的軀體上騰, 並看見一大群醫生、護士圍在她病床四周忙碌。她聽到一個聲音說:「Don't worry, you will be all right.」(「別著急,你一切會好的。」)然後她發覺自己又回到了軀體中。事後她問 醫生、護士和家人,知道並沒有人向她說過這句話。我聽了她的故事後很興奮。這是我親自 見到的「靈魂出竅」的第一個見證人。我問她:「我是否可以向他人分享你這一經歷?」她回答 說:「當然可以。這是完全真實的。」

天堂和地獄

  生命不死,靈魂不滅,那麼人在肉體死亡後會到哪兒去呢?答案很清楚:不是進天堂就 是去地獄,別無選擇。一般聖經學者認為,天堂或地獄是主耶穌再來審判世界後人們的最終 歸宿。主耶穌再來以前,基督徒和非基督徒肉體死亡後,其靈魂分別暫時到樂園或陰間。

  天堂是一個真實的地方,是使徒保羅所說的「第三層天」。他曾被神提到那裡。(參見林 后十二2~7)有人認為,環繞地球的大氣層是第一層天,群星聚集的地方是第二層天。第三 層天是天堂,是神的家。天堂究竟什麼樣子?〈啟示錄〉用碧玉牆、珍珠門和黃金街等來描 述天堂的美好,但天堂的實際情況是我們現在難以了解的。按《聖經》的記載,有幾點是比 較明確的。在天堂里「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啟廿一4)。

  天堂是聖徒聚居的地方。我們不僅可以與我們所懷念的、在基督里睡了的親人相見,而 且可以與舊約和新約中的聖徒、歷代教會的偉大領袖和來自各方、各國、各民族的信徒親切 交通。天堂是聖潔、快樂的地方,是眾子民敬拜、事奉神的地方,是享受與神的同在、有滿 足的喜樂和永遠的福樂的永恆之境。天堂不是虛構或幻想,而是真正的地方。在最後的晚餐 上,主耶穌以親切而肯定的語氣對門徒說:「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在 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 我若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十 四1~3)。

  地獄的存在象天堂一樣真實。《聖經》多次談到地獄,是永受責難的地方,是神傾倒怒 氣之地,黑暗、痛苦、哀哭切齒之處,是永刑之地。天堂和地獄無法相通,但天堂和地獄都 會持續到永遠。地獄是極度陰森、恐怖的。很多人不願意想它,甚至不願意別人提及它。但 地獄的存在是真的。所以耶穌在世時曾多次論及地獄。耶穌受難前給門徒的最後教訓,再次 講到末后的審判,被咒詛的人要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刑里去,而義人要往永 生里去(太廿五41~46)。地獄縱然可憎、可怕,卻是每個人都必須面對的。



註釋
1.        Leslie B. Flynn著,《人是什麼?》鍾越娜譯 (台北:活泉出版社,1986),頁88,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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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7-12-28 23:00 | 只看該作者
三、人犯罪的後果
  「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人犯罪的結果,使死亡和痛苦進入人類。生活水平、醫 療水平的不斷改善,人的平均壽命可以不斷增長,但死亡是無法避免的。按著定命,人人都 有一死。肉體的死亡故然可怕,然而人犯罪的最嚴重的惡果乃是世人與神的關係的斷絕。

  亞當和夏娃偷吃禁果被神逐出伊甸園后,雖然又活了許多年才死去(亞當活到930歲), 但他們的靈命在吃禁果以後立即就死亡了。他們吃了禁果后馬上開始躲避神。與神關係的中 斷就是人的靈性的死亡。

  也許有人一時還認識不到其嚴重性。他們想,我不認識神,心中沒有神,不也活得好好 的么?神是宇宙萬物的源頭,是生命的源頭。人如果和神分離,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人幾十年的短暫生命還有什麼意義呢?人與神隔離,就意味著在肉體死亡后,人的生命要 永遠進到那與光明、喜樂、聖潔相隔絕的地獄中去。這是永遠的刑罰,是沒有終結的死,《 聖經》稱之為「第二次的死」 (啟二十一8)。

  常有朋友問,如果神真希望我們認識他,他直接向大家顯現一下,我們不就都信了嗎? 是的,神巴不得讓大家有機會面對他。然而,人無法面對神。除了造物主與被造之物的人在 知識、智慧、時空方面的難以想象的巨大差異外,神與人在道德屬性上的不相容是人不能面 對神的另一個原因。神是光明、公義、聖潔的,而活在罪中的世人卻陷在黑暗、不義和污穢 之中。「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林后六14)?

  《聖經》中那些得見神的榮耀的先知們無不自覺罪孽深重、無地自容。先知以賽亞年青 時看見坐在寶座上的神時就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個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 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六5)。使徒約翰年老時被放逐在拔摩島, 見到天上的異象,寫下了《聖經》最後一卷書〈啟示錄〉。當他見到復活得榮耀的主耶穌時 ,他說:「我一看見,就撲倒在他腳前,象死了一樣」(啟一17)。古聖先賢尚如此,我們一 般世人面對神就更無法存活了。

  罪帶來無可挽回的、永遠的隔絕,是與神這唯一的真正生命的斷絕,是屬靈的死,是最 為可怕的、永遠的死亡。耶穌對他所選召的十二個門徒訓示道:「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 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的,正要怕他」(太十28)。世人如果在今世故 意拒絕耶穌這位真神,到末日就會永遠滅亡。

  耶穌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八34)。人犯罪的另一個惡果是為自私所困 、被罪所捆綁。所謂作罪的奴僕,就是在罪的奴役、轄制之下,沒有不犯罪的自由。許多人 酗酒、抽煙,許多人吸毒、生活放蕩。他們並非不知自己的惡習有害,也不是不想改邪歸正 。然而多少次下決心,就多少次故態復萌。

  林治平著的《舞台》1,記載了十幾個生命的真實故事,其中有些是吸毒的青少年。看到 當事人的敘述,對吸毒的危害才有了較深入的認識。現將一位受害者的自述摘錄如下。「最初 食白粉時,心裡仍自負,以為別人會上癮,自己就不會上癮。就算上了癮我說要戒就可以即 刻戒掉,不象這班又瘦又弱的道友。於是我就食了第一口白粉,這個毒鉤從此就緊緊地鉤住 我。這十幾年來所過的可謂是非人生活。雖然有人的軀殼,但卻好象行屍走肉一樣,全無理 性。那時我人生的最終目標便是白粉。……為了白粉我不惜挺而走險,不擇手段地弄錢。當 我有力氣時便拿刀去打劫,去搶,當我無力氣時,便拿家中的物品去賣。……我食白粉,媽 媽好傷心,其他的家人則當我不存在。只有媽媽常常流淚勸我。難道我真不想戒嗎?真的想 食一世白粉嗎?其實我內心很痛苦,屢次想戒,但都失敗。在出監或離開戒毒所之前,我何 嘗不曾立下大志,出去后再不吃白粉,做一個好人,賺錢,過正常生活,孝順父母。但好真 實的一句話:『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 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七18~19)。使我思想到人根本沒有力量,人是軟弱的。屢次 在出監后,又再上癮,家人對自己已灰心冷淡,連自己也覺得自己沒希望得救,將來不是打 白粉針打死,便是給警察打死,或者老死監房。」這極形象地勾劃出人在罪的奴役下的凄慘光景。

  吸毒問題使香港當局十分頭疼,各種措施都採用了,卻收效甚微。後來一位叫陳保羅的 牧師創辦了福音戒毒所,「不靠藥物,不憑己力,只靠耶穌」,使一批又一批吸毒者絕路逢生 ,徹底地戒掉了毒癮,並獲得了神所賜的永遠的生命。這不僅使冷眼旁觀者刮目相看,而且 香港當局也心悅誠服,撥專款幫助陳牧師擴建福音戒毒所。

  誠然,一般人所犯的罪並非象殺人、吸毒等這樣大,其後果也不那麼嚴重。但每個人受 罪捆綁的程度卻和吸毒者沒有兩樣。有人作金錢的奴隸,有人作名利的奴隸,有人作事業的 奴隸;有人權欲薰心,有人沉溺色情,有人長於心計,有人苦毒、爭競。我們並不是不想改 ,但立志行善由得我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們。我們都陷在罪中無力自拔。

  罪還使人難於和他人相處。不是輕看別人,就是嫉妒別人。平時尚能友好相處,利害關 系發生衝突時卻難於相讓。我來美國以前曾聽人說,東方的嫉妒和西方的嫉妒不一樣。東方 的嫉妒是:「你好,我就千方百計把你拉下來,不讓你好」;西方的嫉妒則層次較高:「你好, 我要加倍努力趕上你,比你更好。」

  赴美十幾年我才有了自己的體驗。美國一般人之間的利害衝突(如晉級、加薪、住房等 )遠不如我國那麼尖銳,所以人際關係遠較國內簡單。然而,當個人利害發生衝突時,西方 的嫉妒若不比東方的嫉妒變本加厲的話,起碼是毫不遜色,也是無所不用其極。這乃是人的 罪性所致,東方和西方沒有本質差別。個人間如此,集團、國家間亦如此。一切戰爭、鬥毆 皆出自個人或集團的私利。只有以抑己代替揚己,才能化干戈為玉帛。

  總之,自從始祖悖逆神后,世人就陷入罪中不能自拔。人們試圖與罪抗爭,卻無法取勝 。有人說,人只能在大罪和小罪之間選擇,卻不能棄罪從善。世人在罪中的情況就象一個人 溺於水中一樣。怎樣掙扎都是徒勞,必須有他人的搶救才能上岸。只有對自己的罪性有了清 楚的認識,我們才渴求幫助;只有了解到我們無力自拔,我們才需要一位救主。深愛世人的 神為我們預備了擺脫罪污的救恩,差遣耶穌降世為人,成為拯救人類的救主。



註釋
1.        林治平著,《舞台》。台北:宇宙光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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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8-1-4 13:16 | 只看該作者
四、神偉大的救恩
  著名的約翰福音三章16節集中表達了神拯救世人的偉大救恩:「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 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神愛按他的形象所造的人類。人 犯罪與神隔絕後,神仍深深地眷顧著世人,要把他們從罪惡和死亡中拯救出來。

  怎樣救呢?神是聖潔的;污穢的人不能面見他。神是公義的,「萬不以有罪為無罪」(鴻一3)。 因此,人只有悔改認罪、改邪歸正才能重新回到神的國度。舊約時代,神與以色列人立約, 只要遵守十條誡命,就能得神的喜悅。然而事實證明,被罪奴役的世人無論如何努力、掙扎 ,都不可能完全地、永遠地遵循神的誡命。神要以此封住世人的口,表明活在罪中的人無法 靠自己的行為得救。

  所以到新約時代,神用了新的拯救方法,讓他的獨生子取了人的樣式,無辜被定罪,將 世人的罪都歸集他一人身上,代替眾人在神面前受審判,作了世人的替罪羔羊。他流的寶血 將一切信他的人的罪洗凈,得以稱義,成為永生神的兒女。使徒保羅說:「你們得救是本乎 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 這就是神的救恩,是一切相信耶穌的人白白得到的恩典。一切相信耶穌的人將得到永遠的生 命;不信耶穌的人將在永遠的死亡中沉淪。

  只要一個人承認自己有罪,願意悔改,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為世人的罪被釘死,三天 后復活,升天了,因而願意接受耶穌作他個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宰,這人便成為一名基督徒 ,得到了神的救恩。我們常常聽到「重生」、「得救」、「稱義」、「成聖」這些說法,它們是神的 救恩的具體內容。

  耶穌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按字面解釋,重生就是再生一次。 人從母腹出生,得到了屬血肉的生命。當我們接受耶穌作自己的救主時,神就把生命賜給我 們,讓聖靈永駐在我們心中。也就是說,神又生我們一次,使我們得到了永遠不會朽壞的生 命。所以彼得說:「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借著耶穌基督 從死里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 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一3~5)。

  世人都犯了罪,本都要受到神的審判,滅亡在永遠的刑罰里。而耶穌替罪人死,使一切 相信他的人的過犯得以塗抹,罪過得到赦免,不再滅亡反得永生。這就是得救。

  「神的義,因信基督耶穌,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 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三22~24)。人 相信耶穌后,神就不再看他是罪人而看他是義人、是自己的兒女。人從罪人變成義人的這一 身分的改變,叫做「稱義」。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十10)。當一個人 接受耶穌后,不光洗凈了外面的罪行,同時得到了神賜的生命,本性發生了變化。開始從世 俗區分出來,成為聖潔,這叫「成聖」。

  所以,重生、得救、稱義和成聖是人信耶穌后所得到的救恩的四個方面。罪得赦免、脫 離永死是得救;接受神的生命、作一個新造的人是重生,從罪人變成義人是稱義;將自己從 世俗分別出來歸於神則是成聖。人一相信耶穌,就立即得到這四方面的救恩,並無先後次序 之分。但是,信主的時候,我們雖也象重生和得救一樣,一次就得著了義人和聖人的地位和 身分,但在實際生活中稱義、成為聖潔則需要一生不懈的追求和長進。

  信耶穌不光是追求善行,乃是要得到生命,得到從神而來的永遠的生命。信耶穌不是只 潔凈外表,而是要改變人的內心。只有敞開心門接受耶穌、借著聖靈的進駐,有了神所賜的 永遠的生命,人從裡到外的脫胎換骨的改變才有可能,才能「活出」而不是「做出」耶穌的樣式 來。信耶穌得生命,這是基督教最超越別的宗教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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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8-1-6 06:55 | 只看該作者
五、好人不信耶穌也要下地獄嗎?
  「一個作了很多壞事的人,只要一相信耶穌,就能上天堂;而一個人一生中作了許多好 事,僅僅因為不相信耶穌,就要下地獄。耶穌豈不太武斷、基督教豈不太不公平了么?」這 是許多慕道朋友心中的結。

  這個問題可以從兩方面來看。雖然從人的眼光看,世人有「好人」、「壞人」之分,但每個 人都是罪人。人們犯罪的方面、方式、程度各有不同,但人的罪性卻無本質差別。因此在神 看來,世人都犯了罪,只有「較好」的罪人和「較壞」的罪人之分,而沒有「好人」與「壞人」之別。

  其次,不信耶穌的人要下地獄並不是神把他們推進地獄而是他們自己要去的。「因為神 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 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 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三17~19)。上文談到耶穌如何處理那位被法利 賽人捉到的行淫的婦女。當法利賽人自知有罪,不敢拿石頭打她,並一個一個地全走出去以 后,「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么?』她說:『主 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八10~11)。想要 審判人的法利賽人卻首先被耶穌審判。犯了姦淫罪的婦女反而沒有被耶穌定罪。這婦人犯罪 ,證據確鑿。不論如何處置,她都無話可說,只有低頭伏法。但耶穌卻出乎常人意料地寬恕 了她。同時,耶穌並沒有放縱這位婦人,而是嚴肅地勸誡她「從此不要再犯罪了」。主耶穌公 義、慈愛的形像呼之欲出!這位婦女很可能在耶穌大愛的感召下從此遠離惡行,棄舊圖新。 她很可能從此跟從耶穌,得到永遠的生命。這正是耶穌降世的目的。

  既然如此,不信耶穌的人為何又會被定罪、要下地獄呢?很多人都以為,不信之人的罪 是耶穌加給他們的,作為不信他的懲罰,然後把他們趕到地獄里去。這是因果倒置的誤解。

  不信者的罪不是耶穌加給他們的,是他們原本就有的。耶穌曾莊嚴地宣告說:「我就是道 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我是世界的光;跟從 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12)。世人都有罪,生活在黑暗之中。 相信耶穌乃是使人洗凈罪污,進入真理、聖潔,脫離黑暗進入光明,得到永恆的生命。拒絕 耶穌,人就仍生活在黑暗之中,只能與神的永恆永遠隔絕,這就是地獄的光景。所以耶穌 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我的一位美國老師前幾年在一次例行身體檢查中,醫生髮現他的前列腺似乎有些變大。 他本人毫無不適的感覺。醫生為了慎重起見,仍取樣作了活檢。結果發現前列腺已發生癌變 。這位老師遵醫囑,在病情確診后第二天就作了切除手術。治療很成功,至今沒有複發。

  現在,癌症是人類生命的巨大威脅。常常當人們有了癥狀去檢查時,病情已到了中、后 期,已有擴散,難以根治。直到現在,癌變的原因並不清楚,除了切除、放療或化療外,並 無更有效的辦法。所以,人們,尤其步入中年以後,每年作例行的身體檢查是極為重要的。

  如果一位醫生告訴一位體檢者,他已被確診患了癌症,所幸還是早期,癌細胞尚未擴散 ,只要立即作手術,即可根治,否則則有生命危險。我想,即使該人心中驚惶,但定會與醫 生配合作手術。他恐怕不會說:「醫生,你怎麼這麼武斷!我非得聽你的話動手術才能活, 不聽你的話,不作手術就要死?!」因為他知道癌變是致死的原因,醫生是在幫助他從癌症 中奪回生命。

  靈命的情況亦是如此。很多人都不知道或不願意承認自己有罪。耶穌告訴我們,我們每 個人都有罪,而罪是造成我們與神隔絕、進入永刑、永死的病因。所以,按著世人的本相, 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審判后應下到地獄中去。但神愛世人。耶穌不僅指出世人的 病症是罪,而且給世人帶來了神的救恩。神的藥方是,只要真心悔改、接受耶穌為個人的救 主,人的罪就被耶穌的寶血洗凈了,病就被根治了,人不再死亡、下地獄,反而要上天堂、 得永生。無論是何種類型、部位的癌,只要是癌,不治都會導致死亡。同樣,只要有罪,不 論大小、輕重,如不被耶穌的寶血洗凈,都會使人走向永遠的死亡。所以耶穌來並非是把「無 辜」的人推到地獄里去,而是要賜給罪人一條逃離地獄的永生之路。

  如果有人要下地獄,是他自己選擇要去的。有人說,「地獄的門是從裡面關上的。」神愛 世人,為之預備了救恩。但神同樣給人選擇接受或拒絕救恩自由。親愛的朋友,你選哪一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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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8-1-10 07:47 | 只看該作者
六、臨終時才信耶穌豈不更好
  有人說:「我計劃等到臨死時再信耶穌。這樣,今生今世我可以隨己意盡情地享受生活, 死後又能進天堂,豈不兩全其美?」從世俗觀點看,這是左右逢源,面面俱到。然而,這種 計劃的結果並非如預想的那樣美妙。

真信徒還是假信徒?

  一個真正相信耶穌的人,首先要認罪悔改,從以自己為中心的私慾中解放出來。信了耶 穌后,神要把信徒的「個人第一、他人第二、神第三」的道德觀念完全顛倒過來,變成「神第 一、他人第二、個人第三」。

  把「進天堂」作為信耶穌的動機之一是無可厚非的。誰不願意不下地獄而上天堂呢!但如 果把自己進天堂作為信耶穌的唯一動機就不可取了。因為這仍是一種自私的動機。耶穌 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 約十五16)。神揀選我們成為基督徒不僅是為了我們自身的利益,乃是要我們去傳福音,讓 更多的人相信耶穌、進天堂。

  如果一個人僅僅滿足於自己得到神的愛和幫助,滿足於自己能進天堂,而不儘力去傳福 音,讓更多的人得到神的愛、讓更多的人能進天堂,是不符合神的心意的。因為神愛世上的 每一個人,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得救。這種僅滿足於個人得救、不為主耶穌 作工的人不一定被神悅納而能進天堂。

  在臨終時真正悔改、得救的人是有的。但這種事前預謀好,僅為了自己能進天堂而在臨 終前才信耶穌的人,絕不可能真正認罪、悔改,因而是與天堂無緣的。

  耶穌警告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 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 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么?』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 的人,離開我去罷』」(太七21~23)。口裡說自己是基督徒或從事傳道、趕鬼、行異能的不 一定是真信徒。假傳道、趕鬼、行異能之名,行利己之實的人都不能進天國。只有遵行神的 旨意,愛神、愛人如己的人才與天國有分。

  是真信徒還是假信徒,他人難以判斷,他人也不宜論斷。但神和他本人都十分清楚。將 來面對神時都會作出裁決。傅來恩意味深長地說:「有人說,天堂里有三件事令人驚奇:看 見一些我們以為不會上天堂的人;發現我們所期待的某些人不在那裡;發現自己在那裡」 1。

現代人的難處

  籌劃著臨終時才信耶穌的人以為今生今世按自己的意思去生活會快樂無比。這種觀點與 現實生活正好相反。美國作家馬克吐溫曾經說過,人從搖籃到墳墓的幾十年中一件有絕對意 義的事是尋求內心的平安。這是他對人生的深刻洞察。現代人的難處就在於內心沒有平安。

  無法把握明天,焦慮愁煩,是現代人的難處之一。我們常常說,除了自己以外,什麼也 靠不住,主張個人奮鬥。但我們不得不承認,許多事情卻不是自己能把握得住的。對赴美學 生、學者來說,從入學、邀請通知書到出國簽證,從資格考試到論文答辯,從第一份工作的 面試到日後的各種變動,成敗難卜,多少時候我們是在忐忑焦慮的等待中度過的呵!

  人生既短暫又漫長。但縱觀一個人的一生,關鍵的往往只有幾步。一步之差,人生迥異 。我們經常覺得被推到人生的十字路口,不知下一步往什麼地方走,瞻前顧後、舉棋不定, 深感自己智慧不夠用,洞察力不夠強。我們多麼希望能有人為自己指點迷津,幫助我們做出 正確的決策。

  中國俗語說,「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今天似乎還是樣樣不缺,明天就可能變 為一無所有。我的不少朋友,憑著自己的聰明才智、勤奮刻苦,在美國各行業中都幹得相當 不錯了。有的已成為高級主管和經理,有的常常受到上司的嘉獎。當他們覺得可以稍稍吐一 口氣的時候,做夢也想不到裁員會裁到他們頭上!一切頓失依託。

  工作的變故、婚姻的危機、親朋的離世或自己健康的衰退,往往突然臨到,使我們手腳 無措。正象《聖經》說的那樣,「不要為明日自誇,因為一日要生何事,你尚且不能知道」( 箴廿七1)。尤其在當今社會,節奏快、變化大、競爭強,我們時時在為生存、生活而掙扎、 奮鬥,缺乏安全感,內心自然沒有平安。

  不能尋著生命真諦,心靈饑渴、空虛,是現代人的難處之二。以色列的偉大先知摩西在 詩篇九十篇中寫道:「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以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的, 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詩九十10)。寥寥數句,道盡人生。

  雖然人的一生各不相同,有的通達、有的坎坷;有的顯赫、有的平淡;有的富有;有的 貧窮;有的長壽,有的早逝;但有一點是相同的,人生是尋夢。每一個人都有一個自己編織 的美妙的夢想,並一步一步地、一年一年地、一生一世地為實現這個夢而努力地奮鬥、掙扎著。

  人們常常在想,等我越過什麼關口或取得什麼成功后,那時將是多麼美好呵。正是這種 對未來的嚮往支持著我們不避艱辛、不顧煩勞地一站又一站地、緊張地追趕著人生的列車。 然而,我們也發現,夢想實現的過程似乎又是希望破滅的過程。取得某一成功或達到某一預 定的目標所帶來的欣喜、歡樂是如此地短暫,馬上就被新的壓力、愁苦所取代。

  我來美后的經歷也是這樣。當博士生時,因為一個學期只有兩個多月,往往從第三個星 期開始 ,各門考試就接踵而來。考試是一錘定音,考砸了連補考的機會都沒有。我一共要修 十五門課。如果其中有三門是「C」,就要卷被子走人,不僅獎學金要告吹,而且將永遠沒有資 格在該校拿學位。其壓力可想而知。我全力應付各種考試,不敢有半點鬆懈。到期末,各門 課的期終考試到了,學期的論文也到期限了,我常常在期末都要連著熬幾個通宵,放假后連 睡兩三天補覺。當時我常想,什麼時候把課修完,沒有任何考試就解放了。

  當我終於修完全部課程和通過了連續三天閉卷筆試的博士資格考試后,確實輕省了幾天。 可惜好景不長,論文實驗的壓力馬上撲面而來,想到要定期拿到實驗結果、寫出論文和通過 答辯,輕鬆感早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現在,從我取得博士學位至今已十幾個年頭了。從博士後到教職,各階段性目標相繼達 到了,也實現了「五子登科」(帽子、車子、妻子、孩子、房子),然而並未感到輕鬆和滿足 ,仍承受著各方面的、難以盡述的壓力。在我信主前,心靈深處更有一種無可言狀的惆悵和 空虛。

  我想,許多人都會有類似的感受。剛買的一部新車,我們會愛護備至,但過不了幾年, 車開始出毛病,車體開始出現銹斑,我們也就不在乎它了。從一套公寓搬進一幢房子,開始 會感到相當寬敞、舒適,可過不了多久就習慣了,再無新鮮感了。當自己的論文變成印刷體 時會激動一陣,可多發表幾篇后,就感到平淡了。

  沒有錢不行,但有了錢又帶來新問題:多餘的錢如何處置?存銀行,利率太低;炒股票 又擔風險;真正「發」了,又擔心被謀財害命。難怪,芝加哥的富人區是需要心理治療的人最 多的區。不少人追求成名,可多少名人卻又渴求著能過普通人的正常生活!在人生中,與憂 愁、煩惱相比,人的喜樂太短暫和微不足道了!

  那麼,人生的意義究竟是什麼呢?中國人,尤其是知識分子 ,大都用一個人對社會的貢 獻來衡量人生的價值,強調「立德」、「立言」、「立功」。認為如能為社會留下點什麼,就不虛 此生。然而在人類歷史中,真正有資格做到這「三立」的恐怕只有極少數人。按此標準,絕大 多數人的人生又有什麼價值可言呢?再者,即使那少數在歷史上留下了印跡的人,他們是否 真能體察人生的價值呢?

  所羅門是以色列歷史上最顯赫、最富有的國王。他在位四十年,把以色列建設為當時中 東最強大的國家,並令普天下的王來求見和進貢。他的財富無數,一切飲器都是金的,銀子 多如石頭,他還有一千妃嬪侍候。可這樣一位國王在年老時回顧人生的時候卻發出了「虛空的 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的深深嘆息。

  希臘的亞歷山大大帝雖席捲歐亞大陸,稱雄一世。后染疾而終,年僅三十餘歲。據說臨 死時他吩咐部屬在他的棺材的兩側挖兩個洞,讓他的兩隻手從棺中伸出來。以便告訴世人, 象他這樣的偉人,離世時也是兩手空空的。

  《聖經》說,人「怎樣從母胎赤身出來,也必照樣赤身而去;他所勞碌得來的,手中分毫 不能帶去」(傳五15)。一切功名利祿都會在時間的長河中漸漸褪色,而且終將歸於烏有。我 們中華民族也深諳此理。

  張弈在《離亭燕》中這樣寫道,「多少六朝興廢事,皆入漁樵閑話。」當年那些英雄業跡, 到頭來只不過成為漁夫、樵夫閑言碎語的話題而已。《紅樓夢》的作者曹雪芹借〈好了歌〉 極深刻地道出了人生的空虛。「世人都說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將相在何方?黃冢一 堆草沒了。」「世人都說神仙好,唯有金錢忘不了。終朝只恨聚無多,積到多時眼閉了。」句句 震撼人心。

  有人說,人生的難處在於:得不到,失望;得到了,絕望。還有人說,如果你想最深地 傷害一個人,就把他想要的世間的一切全都給他。這樣對方就毫無希望可言了。這些話乍一 聽覺得離奇,但細細品嚼卻滋味無窮。

  為什麼人會這樣呢?原來,「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 傳三11)。人是按神的形象造的,神將他的靈植在人的心中。因此,人生來就有對永生的向 往和渴求。然而,世人奮鬥所得,沒有一樣東西具有永恆的價值,故內心深處總是空虛。法 國著名科學家巴斯噶將此稱為人心中的「神形空虛處」,除了神的靈外,世間一切東西都無法 將它填滿。認識神以前,這種空虛感折磨著每一個人。

  難於面對死亡,內心惶恐,這是人生的另一大難處。按唯物主義觀點,有生就有死,人 死如燈滅,是順乎自然的事。但當死亡真正來臨時,多數人皆不能泰然處之。有人說,人是 唯一知道自己要死、又不得不死的高等動物。人百十年的壽命確實太短暫了。

  步入中年後,日子過得更快。有時快得都叫人心裡害怕。大家都知道,北京大學聶元梓 等人於一九六六年五月二十五日貼出的那一張大字報是文化革命的前奏。大字報貼出后當天 的情景在我腦子裡還非常清晰,就象昨天才發生的事一樣。可是,從那天到現在,三十三年 已經逝去!真叫人難以相信。卅十三年,一個人的一生能有幾個卅三年呢?多數人連三個都沒有。

  「人過卅,天過午。」信主前,我不願意過生日。過生日不僅是長了一歲,更是老了一歲 、少了一年。常有「來日不多了、來日可數」的感嘆。奮鬥半輩子,剛想喘口氣,卻不知老之 將至。內心的惆悵、空虛,筆墨難以形容。

  蘇軾的《赤壁賦》是相當氣勢磅礴的。然而詩人在最後卻無不憂戚地寫道:「多情應笑我 早生華髮。人生如夢,一樽還酹江月。」因為火燒赤壁中的風雲人物周瑜二十幾歲即官拜中郎 將,而蘇軾寫這首詞時正官貶黃州作團練副史,而且已經近五十歲了。

  讀到這類詩詞,我常有共鳴,甚至黯然淚下。乃同命相憐矣。不僅如此,隨著年齡增長 ,身體素質也開始下降,時有病痛。還常疑神疑鬼,怕身患絕症。不時感到死神的逼近。醫 葯、科學的進步和生活水準的提高,人的平均壽命可以延長,但仍不免有一死。人渴求永生 卻苦於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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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8-1-11 14:37 | 只看該作者
信耶穌就是永生

  由於人的種種難處,加上罪的捆綁,人無法憑己力衝破痛苦的網。以為隨自己的心意去 生活便能心滿意足的想法是不現實的。還有人說,「基督教強調的是死後的永生;我所追求的 卻是在死之前如何使今生快樂。」是的,不信主的人事業有成、婚姻和諧、富裕通達也不乏 其人。但一個敢於誠實面對人生的人卻無法否認在這種成功、和諧和富足的光環之下,掩藏 著的是充滿掛慮、痛苦掙扎和饑渴的心靈,只是他人不一定知曉而已。按世人的本相追求來 的各種快樂(包括罪中之樂)是轉眼即逝的,隨之而來的是更深的空虛和不盡的憂慮。

  此外,以為永生是人死後的事,乃是一種誤解。前面已經談到,信耶穌是要得到神賜給 的新的生命。當一個人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做個人的救主時,神的聖靈就永駐其身。信徒便 與永生的神相連接,就有了永生。正如《聖經》所教導的,「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 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所以永生從一個人相信耶穌的時候就開始了。 基督徒不僅有在肉身死亡後進入天堂、與神同在的榮耀的盼望,同時也有平安、喜樂、豐盛的今生。

  主耶穌懇切地呼召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 十一28)。又說,「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 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 給你們了」(太六31~33)。耶穌的門徒們根據他們的切身體驗勸戒大家:「應當一無掛慮, 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 督耶穌里,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四6~7)。「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他顧念 你們」(彼前五7)。我們雖不能掌管明天,但有這位全知、全能的宇宙萬物的主宰在前面指 引,我們的內心豈不會大感平安么?

  相信耶穌後,我們便成為神的後嗣,生命注入了永恆,心靈真正得到滿足。我們知道在 地上的短短百十年遠不是生命的全部,就不會拚命抓住名譽、金錢、權勢等不放,而能真正 超脫、淡泊,去掉許多煩惱。在逆境中,基督徒「深信無論是死,是生,使天使,是掌權的, 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 們與神的愛隔絕」(羅八38-39);在困苦中,基督徒懂得,「我們這至暫至短的苦楚,要為我們 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后四17),使我們得到安慰和力量。有人說得好,基督教信仰 不是用來解釋苦難,而是用來承載苦難的。這樣的生活才真正是喜樂的。

  主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 必永遠不死」(約十一25~26)。基督徒明白,肉體的死亡不是生命的結束,而是另一種生命 形式的開始;死亡是一扇門,通向更豐盛、美好的境界。因此基督徒能坦然面對死亡。有一 次,我們的兒子突然對我說:「只有基督徒才真正懂得什麼叫『視死如歸』。」他悟出的道理很 對。很多人都說「視死如歸」,可「歸」到哪裡去呢?基督徒清楚知道,他們將歸到主耶穌在天 上為他們預備的家。與前面談到的墓誌銘相比,基督徒的生死觀更加超然、深刻和機智。

  傅來恩在《人是什麼?》一書中有兩個例子。「波那爾(Andrew Bonar)有一次將他的《 利未記註釋》送給司布真(C. H. Spurgeon),司布真從這本書受益不少,於是又將這本書 寄還給波那爾博士,請求他將他的簽名和相片附在書內。波那爾不久之後寄還這本書,並附 上一個條子,『親愛的司布真,這裡是我的書,並附有我的親筆簽名和相片。如果你願意再多 等一小段時間,我就會比相片上更好看一些,因為我將要去見他,那時我就會象他。』」 「著 名的《聖經》教師艾因賽(Harry Ironside)有一次說,他不需要昂貴的墓碑,他只要一塊 空白的牌子,上面寫著,『靠恩典得救,得到更新和修補之後再出來』」2。

  一九九六年三月份發行的《主愛中華錄音事奉中心 . 中國基督徒作家基金會通訊》第三期 上,這兩個機構的創建人雷兆軫夫婦衝破傳統的阻力,將他們的遺囑公開刊登出來,決定把 遺產的絕大部分奉獻給這兩個機構。雷媽媽還寫了《我的遺囑附錄》,感人至深。現將全文 錄后,以饗讀者。

  「一、我回天家后,我身上任何一部分還能用的,請用來幫助需要的人。先是基督徒,后 是一般人。然後將剩下的燒成灰。決不要按人間遺傳,有什麼向『遺體告別』。

   二、我的骨灰,最好撒在我住的房子前後松樹旁。因為那是很好的骨肥,而且方便。我 一生在此房住得最久,從建築、維修,一直到我回天家,都有我的愛和關懷。但如果要來的 接班人不喜歡,也可將我的骨灰裝在普通玻璃瓶內,用強膠封住。千萬不要買特別的骨灰盒, 太貴了,又沒意思。等有人回大陸遊玩,順便可帶到張家界國家公園,撒在風景最美的地方。 張家界在湖南長沙附近,那是我人間的故鄉。我這樣做,是要免去占人間一席可用之地。舊 約雖有亞伯拉罕買地葬撒拉,但新約就完全沒有提這樣的事了。

   三、我走後,希望不要有任何悲傷的情緒,反而要快快樂樂。如可能,請舉行一個『歡 送雷媽媽回天家的佈道大會』。我爭取錄好我最後一次傳福音的講道錄音。如沒有,就請牧師 傳福音,或任何弟兄姐妹作見證,救靈魂。那才是最合神心意的大事。

  四、在歡送會上,只在我相片下放一盆鮮花。如有任何人送禮,請將錢奉獻給《主愛中 華錄音事奉中心》和《中國基督徒作家基金會》,幫助救國救民,建立天國的事業。謝謝大 家的合作!」

  親愛的朋友們,基督徒們所展示的人生觀、精神風貌不正是我們所渴求的嗎?為何非要 等到臨終前、而不是現在就接受主耶穌呢?



註釋
1.        Leslie B. Flynn著,《人是什麼?》鍾越娜譯 (台北:活泉出版社,1986),頁123-124。

2.        同1,頁110,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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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8-1-12 13:19 | 只看該作者
七、有的基督徒也不怎麼樣!
  常聽到朋友這樣批評道:「有些基督徒的表現還不如非基督徒呢!我何必要成為基督徒? 」是的,有些基督徒確實不怎麼樣。這樣的基督徒在生活中缺乏見證,以致使一些朋友追求真 道的心冷淡下來。他們將來在神面前是要作出交待的。作為基督徒,我們應常常省察自身, 是否活出了基督的樣式,非基督徒朋友能否從我們的言行中受到激勵?

  但對慕道朋友而言,某些基督徒的表現不應當成為自己相信耶穌的障礙。基督徒也是人 ,也是罪人。一個人成為基督徒並不是他各方面都比別人好,只是他承認自己有罪、願意悔 改、願意耶穌主宰他的生命而已。一個基督徒已得到神所賜的新生命,是一個罪得赦免的人 。但基督徒仍生活在世俗之中,同樣面對各種誘惑和試探。一個基督徒靈命長進的快慢,主 要取決於他對神的順服程度。因此,基督徒不是十全十美的。他們有軟弱、失敗之處也在情 理之中。但從總體來看,基督徒的道德水準是高於非基督徒的,這也是事實。只定睛於少數 基督徒的表現容易出現偏差。何況,基督徒還有真假有假呢!

  另外,是否要做一個基督徒,應基於對耶穌基督的認識。一位基督徒作家中肯地指出: 「歷代以來,教會並非無辜,一切的罪惡和失敗,一切牧師、神父所行的策略,所施的迫害, 所發的宗教狂熱,都使教會蒙受恥辱。但不可否認的是,基督教依然保有創教者的特性和榜樣 ,這才是真正更新力量的源頭。」教會近兩千年的歷史中,確有不少失誤,也經歷了中世紀 的黑暗時期。直到今天,一些名傳道人的醜聞被曝光也時有發生。但基督教並沒有衰敗下去 而是不斷成長。其根本原因是基督徒所跟隨的耶穌基督是真神。作一個基督徒就是和這位真 神建立個人的關係,得到神的生命,進入永恆。如果因為少數基督徒的不佳表現,延誤,甚 至因而放棄了自己與永生神和好、回到神的國度的機會,豈不是因小失大、太可惜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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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8-1-14 13:02 | 只看該作者
八、現在太忙了!
  有時在我們邀請朋友們參加查經班或教會活動時,對方會謝絕說:「現在太忙了,實在 抽不出時間。」有的說,等畢業后,有一份較穩定的工作后再說;還有人說,等將來退休后, 有空再好好研究研究基督教。他們這樣說,可能是推託之辭,也可能真是這麼想的。

  要說忙,確實大家都很忙,在美國尤其這樣。但基督教信仰不是茶餘飯後的消遣品。基 督徒並不是比他人更閑暇才作基督徒的;相反地,根據我的觀察,基督徒往往比非基督徒更 忙。他們能擠出時間來追求真理、傳揚福音,是因為他們深知基督教信仰對自己和每一個人 的極端重要性。一個人再忙,每天總會有一點時間看看報章、雜誌,看看電視,與朋友們聊 聊天或做一點休閑活動。如果我們把信仰問題擺在這一切的後面,自然排不上隊。如果把信 仰問題往時間表的前面排,時間就擠出來了。

  但要把信仰擺在重要位置,首先要了解它的重要性。只有參加一些有關活動或自己讀《 聖經》后,才有可能懂得其重要性。否則,一個人很難有時間思考信仰。這就形成了一個負 循環。所以,筆者勸朋友們可以咬著牙,硬擠出一點時間去了解基督教,開始一個良性循環。

  一天只有 四小時,做這事就不能做別的事。在這個意義上說,追求信仰與自己的日常 活動在時間上是矛盾的。但從另一方面看,時間是神創造的。《詩篇》的作者說,「求你指教 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詩九十12)。《聖經》還說:「敬畏耶 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九10)。可能大家都曾迷路過,夜間迷路更 使人心裡不安。越迷路越走得快,東突西撞,都無暇冷靜下來辨別一下方向。當我們沒有認 識神時,我們忙於應付各種事情,但常常事倍功半,浪費了許多時間。

  我們認識了神這位宇宙的創造者、更多地了解 的心思意念后,我們一定可以有更多的 智慧和更深的洞察力,可以事半功倍,提高時間的有效率。所以,追求基督教信仰並非浪費 我們的時間,而是為了更好地使用神給我們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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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8-1-15 09:33 | 只看該作者
九、做基督徒會失去自由嗎?
  有的朋友擔心,作了基督徒后就得讀經、禱告、參加教會各種活動,凡事需察看自己的 一舉一動是否符合《聖經》,而且還得向他人傳福音,這豈不是被束縛、捆綁住了嗎?這種 擔心是可以理解的,我們也曾如此擔心過。但作為過來人,筆者可以告訴大家,這種擔心是 不必要的。

  自由不等於隨心所欲。上面已談到,人隨心所欲地做事幾乎是不可能的。我們說一個人 做事「駕輕就熟」或「遊刃有餘」,或說某人的藝術造詣已達到「爐火純青」的境界,是指他們掌 握了所從事的工作的規律,完成了從必然到自由的飛躍。所以,只有循規律才有自由,正如 火車必須在鐵軌上賓士,輪船、飛機一定要按既定的航道、航線行駛一樣。所以耶穌說,「你 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0)。一個人只有進入神所啟示的真理,才 能脫去罪惡的捆綁,獲得真正的自由。

  成為基督徒后,有了新的生命,一個人的人生觀、價值觀都變了。很多人一心盼望著去 查經班、去教會做禮拜,並十分願意把福音傳給未信的朋友們。這一切活動都顯得那樣自然 和心甘情願。在信主以前視這一切為負擔和約束,信主以後,這些事卻化為生活的一部分, 情不自禁地會滿懷喜樂地去做。因為神把我們徹底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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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8-1-15 12:5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ervant 於 2008-1-15 09:33 發表
九、做基督徒會失去自由嗎?
  有的朋友擔心,作了基督徒后就得讀經、禱告、參加教會各種活動,凡事需察看自己的 一舉一動是否符合《聖經》,而且還得向他人傳福音,這豈不是被束縛、捆綁住了嗎?這種 擔心是 ...


在神裡面會有真正的自由。和神越親近,自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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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8-1-17 13:24 | 只看該作者
十、一切都有把握了才能信嗎?
  不少慕道朋友有追求的心志,經常參加查經班,對基督教也有了許多了解,但容易陷入 一些沒有清楚答案的問題中,並認為只有把一切疑問都弄清楚了,才能信耶穌。這種想法並 不壞,但卻做不到。《聖經》問世已兩、三千年了。但其中很多問題,如三位一體、預知與 預定等問題至今弄不清楚。因為人的知識、智慧有限,正如保羅所說:「我們如今彷佛對著鏡 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 知道我一樣」(林前十三12)。

  另外一些問題(如神為什麼首先揀選以色列而不揀選中國作他的選民?)是屬於神 的主權問題,我們作為受造之物也無法搞明白。然而神知道人的有限,他憐憫我們,所以《 聖經》中把救恩的道理講得非常清楚、明白,各種背景的人都可以懂得。只要願意相信耶穌 ,人就能得救。

  要把一切問題都搞清楚了才信,就等於不信。因為把一切都搞清楚是不可能的。人人所 能夠理解的神的救恩的道理,已足以成為相信耶穌的根基了。

  根據不少人的經驗,如果我們能時時把握住耶穌復活這一事實,能時時記住我們(受造 之物)與造物主的極巨大差異,能時時站在我們受造的本位,很多疑問就迎刃而解或自動消 失了,有助於我們從牛角尖或迷宮中走出來。

  前幾年,筆者主張大家,尤其是知識分子,把問題搞清楚點后再信。這樣,根基比較堅 固,一旦相信耶穌后就不易搖擺。但幾年的經歷使我的觀點有所改變。我現在主張,無論是 因為心靈頓悟還是因為疑問得到基本解答而相信耶穌都很好。神是很奇妙的。無論從哪一種 渠道進入他裡面的,他都會幫助、改變我們。

  像筆者這樣經由理性思辨相信耶穌的,神會讓我在感性上經歷他的同在,知道他是又真 又活的神。因心靈頓悟而信耶穌的人,神卻會讓他們在知識上、理性上更多地認識他,使其 信仰有根基,並能把福音傳揚出去。

  一九九二年當我妻子和我準備受洗時,我們的大孩子也表示要受洗。我考慮到當時他只 有十三歲,問他是否可以等長大些,心裡更清楚些再受洗。但他說他清楚了,於是我們三人 一起受了浸。此後,他隨我們參加查經班和教會活動。我們並未在信仰的知識上專門幫助過他。

  幾年前一位博士生來參加我們查經班,提出很多疑問。雖經大家解答,他仍滿心狐疑。 查經結束后,他一下子把我們的兒子叫住了:「你這麼小也信耶穌?你能不能對我說說你為什 么要信?」當時別的人正和我說話。我不知孩子能否回答,但又不便於立即走過去助陣,只好 留一隻耳朵聽他們的對話。沒想到,我們的兒子一、二、三、四、五、六,一口氣向對方說 了一大套理由。那位博士生聽得一楞一楞地,並說:「呵,還有點道理。我得好好想想……」 (這位博士生現已是主內弟兄了)

  這事使我很得安慰。從哪個途徑信耶穌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要信耶穌。現在我甚至覺得 ,心靈頓悟、心頭一熱便信耶穌的更好。因為這樣相信后,以後雖然可能會有搖擺,但他們 已進入了神的國度,神會幫助他們的。走理性思考這條路,似乎顯得穩固、堅實一些,然而 這條路的危險在於,所有的思考或掙扎都發生在相信耶穌之前;萬一不能相信耶穌,仍不能 與天國有份,一切就變為徒勞。

  另外一些朋友已基本上接受了基督教的信仰,但心裡總存在著一些疑惑。他們已相信到 80%,90%,甚至99%。但仍然覺得沒有十分把握,因此長時間猶豫徘徊、裹足不前,內心充滿 了掙扎。經和不少這樣的朋友深入交談后,我認為問題的癥結在於,他們的認知完全停留在 理性和科學的層面上,缺乏一個信心的飛躍。

  前幾章已經論述過,基督教信仰是客觀的,因而與理性、科學是和諧的;但人的理性和 科學都很有限,單憑理性和科學是無法找到神的。神是個靈,所以尋求他要用心靈和誠實。 理性和科學是信仰的基礎,但只有在這個基礎上,憑信心跳躍去和神建立關係,才能建立信仰。

  他們的難處就在於跨不出信心的一步。他們說,他們缺乏一種感覺,也渴望神能向他們 顯現一下,以便下最後的決心。也就是說,要一切眼見了或五官感覺到了才能相信。但眼見 為實就不需要信心了。

  可是《聖經》十分強調信心的重要。「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 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十一6)。〈約翰福音〉中記載了耶穌復活 后曾向十個門徒顯現,當時門徒多馬不在場。事後十個門徒告訴多馬說耶穌復活了,但多馬 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多 馬堅持眼見為實。當耶穌再一次向多馬及門徒顯現時,多馬才相信了。此時主耶穌對多馬說 :「……不要疑惑,總要信」,「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翰福音 廿29)!

  〈希伯來書〉的作者對信心的定義是:「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來十一1)。談到信心不憑眼見,不少人都感到困惑:如果我們不確知是真的,如何能信呢? 以為建立信心是很難的。

  其實,我們每天都在憑信心生活,沒有信心會使人寸步難行。我們搞科學研究,首先要 憑信心相信自然現象有固有規律可循;在課堂聽講,也是憑信心相信老師講的都是對的;敢 於坐在教室里也是憑信心相信教室不會倒塌。誰對教室屋頂的可靠性每天去考察呢?我們也 只是憑信心相信有關管理人員是盡心在維修、護理教室而已。若朋友說他剛到一家餐館吃了 價廉味美的晚餐,我們也欣然前往,發現果然名不虛傳。但在就餐前我們並沒有去分析化驗 該餐館的食物是否有毒,而完全憑信心相信朋友不會存心騙我們。這樣的例子還可以舉出很多。

  為什麼在信耶穌時,我們就不能運用信心了呢?何況我們對耶穌的信心並非盲目,而是 有深厚根基的呢。耶穌的復活是無法推倒的歷史事實,顯明耶穌是神。《聖經》的很多特點 表明它是神的話語。神借著大自然和人心的道德律也啟示他的存在。千百萬基督徒,其中也 許就有你的親人、朋友,都以他們的親身經歷,同證耶和華是又真又活的唯一真神。這些就 是我們信耶穌的「實底」和「確據」。難道這麼多的事實還不足以讓我們在理性和科學的基礎上 憑信心跨出最後一步--相信、接受耶穌么?一旦跨出這一步,就能感到神的真實了,神的存 在就不再是理論問題了。

  在出埃及、進迦南時,神為以色列人將紅海和約旦河水分開,使他們安然渡過。分紅海 時,耶和華先將紅海分開,以色列才下到紅海之底通過。分約旦河時就不同了。神吩咐抬約 櫃的人要先站到河裡去。當他們的腳一入水,河水便分開了。也就是說,以色列人要憑信心 先站到河裡,河水才能分開,是信心在前,神跡在後。今天也是如此,凡事將信心擺在第一 位,感覺就一定會跟上來的。朋友們,憑信心飛躍相信耶穌吧!絕不會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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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8-1-24 08:35 | 只看該作者
十一、願意相信,但覺自身條件還不夠
  有些朋友贊同、欣賞基督教的信仰,也願意成為一個基督徒,但覺得自己還不怎麼夠格, 想再等一段時間,或等把《聖經》通讀一遍或使自己的言行更符合《聖經》的要求后才作基 督徒。這種想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為他們視基督教為神聖。既然加入別的世俗組織都需 要自身具備各種良好條件或資格,想必基督教更是如此。從世俗的觀點看,這種想法是合情 合理的。就象我們要請朋友到家裡作客,總要事先把家裡收拾利索才便於迎客,否則是對客 人的不尊敬。作父母的大凡都有體會,如果夫妻都在外工作,家中有兩三個小孩子,那整個 家裡一定是雜亂無章的。常常是有客人來訪,才能促使全家老少齊心合意立即作一次大掃除 、大清理(雖然客人一走,又天下大亂)。既然作基督徒是要請聖靈進駐,使我們的身體成 為聖靈的殿,我們自然願意先把內心打掃乾淨后再請聖靈進來。

  但基督教信仰不同於世俗的傳統。基督教信仰強調因信稱義、因信得救,不靠人的行為 。做基督徒的唯一條件就是願意相信耶穌,接受耶穌為自己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宰。此外沒有 任何附加條件。因為信耶穌是要得到神賜的生命。如果沒有這個新生命,我們自己的一切努 力、修養都只是搽脂抹粉這類表面工夫,無法使心靈更新。只有得著了神賜的生命,我們才 能從裡到外地把自己打掃乾淨。所以主耶穌說:「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 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啟三20)。耶穌所呼求的,不 是要我們自己拚命打掃自己的屋子,而單單是要我們開門。不管這屋子有多髒亂,只管開門! 一旦耶穌進來后,他就能幫助我們儘快地把屋子的每一個角落都打掃乾淨。朋友們,現在就 敞開心門迎接耶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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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08-1-24 09:05 | 只看該作者
願神紀念你,servant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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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8-1-24 09:1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0 MapleTree 的帖子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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