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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記者們如此未成年—網民言論誰來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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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烈火 發表於 2008-1-22 12:5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兼評《召喚人肉搜索-李小玲-很黃很暴力》
   
   中國青年報最近發表了的一篇關於出現在「貓撲」網上 《召喚人肉搜索-李小玲-很黃很暴力》貼字的評論文章 (見該報2008年1月21日的《兩則網路追殺令引發網路環境之辯》。「貓撲」上的「人肉搜索令」是攻擊和批評北京中學生李小玲(化名)在2007年12月27日接受中央電視台關於「凈化網路視聽環境」採訪的評論:「上次我查資料,突然蹦出一個窗口,很黃很暴力,我趕快給關了。」網民們認為,這個小學生, 除非她自己去搜索,根本沒有什麼機會自動獲得黃色或暴力的窗口。別人叫教她那樣說的, 目的是借那個小女孩之口扼殺網路言論。
   中國青年報的評論承認網民的力量是巨大的, 並試圖兩面說話。一方面說在「華南虎」事件、「最牛釘子戶」事件、廈門PX事件,網民充分體現了自己的理性」。另一方面,又說,這種對小學生的「人肉搜索」是不人道的, 所以結論是「網民群體像個有感情的人,需要引導和接納」。該報道最後用蘭州大學新聞於傳播學院副教授李惠明說「網路民意是一種很自然、正常的民意反映。在維持網路媒體自由表達的前提下,需要政府加以凈化、管理。」
   

   這是荒唐的「引導論」。問題的關鍵是誰來引導—「無產階級的先鋒隊」? 其實這篇報道已經自己打了自己耳光, 因為它說在一些事件中「網民充分體現了自己的理性。這已經證明,網民們可以自己引導自己。這是言論自由的最基本的概念:人們自己對於追求和掌握理性的信心。理性是在眾多的荒唐中顯現出來, 靠人們通過自由的爭論而得到的,不是靠哪位賢人或自稱的先進分子給予的。如果我們將「引導權」讓出去,言論自由就被扼殺了。同樣在宗教信仰方面,好與壞,「正」與「邪」等,都應當由人們自己來判斷。 在這裡,絕對不是行政權力可以解決的問題。
   言論自由最大的敵人還不是別人直接地剝奪或限制了你的自由,而是別人「為了你的利益」行使你的權利。「引導權」或者說教育權本來就是人們自己的,是自我引導的自由。可是政府常常為了「人們的利益」限制了這種自由。我們也自覺或不自覺地接受了這種剝奪。
   
   對自由的限制有積極和消極的兩個方面。我們很熟悉消極的限制自由的方式,比如剝奪你的政治權利。可是,限制自由最積極也是幾千年來沒有被徹底認識的手段是別人為你的利益行使了你的權利。在家庭生活中,父母對孩子經常為了孩子的利益行使一些權利,限制孩子的自由。這個不能吃,那個吃了有害,等等。理論很清楚:為了你的好處。 可是,在社會生活中,如果政府未經人民的授權而行使這種父母權,那我們這些平民真的永遠就是一個未成年的孩子。現在網民們已經不願做「孩子」了。可是 我的那些精英們,那些教授,副教授,包括央視影視的編輯記者們,你們怎麼還是這樣的「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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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ai 發表於 2008-1-22 16:20 | 只看該作者
「網民們認為,這個小學生, 除非她自己去搜索,根本沒有什麼機會自動獲得黃色或暴力的窗口。」

這句話,你信嗎?不採取任何技術措施的IE,不安裝防火牆和殺毒軟體,亂七八糟的網頁時刻都會佔據電腦屏。這個經歷大家大概都碰到過。放任色情和暴力等網路垃圾毒害中國的未成年人也許是某些人的真正目的。

國內網路媒體自由表達,我看現在相當寬鬆。除了輪子和民運的「聲音」在國內論壇容身之地,其他言論的轉載都非常正常。作者為這兩種聲音而「憤憤不平」,也是一種無奈吧!

樓主,約好參與討論的文章怎麼不見了?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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