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神的愛是神的恩慈的行動。聖經所說神的恩慈,乃指其宇宙性的豁達大度。神學家巴可夫(L.Berkhof)說,神的恩慈是「那促使神豐富而仁慈地對待他一切造物的完美性,是創造者對他那些有感情的被造物發出的愛意。」(參巴氏著《系統神學》(Systematic Theology)第七十頁,其中引詩一四五 9, 15,16;參路六26;徒十四17)神的愛就是這恩慈最崇高、最榮耀的表彰。俄爾( James Orr)說:「一般而言,愛的原理是引導一個有德性的個體去戀幕和喜悅另一個體,其最高境界乃達到彼此共同生活的個別交往,在向對方付出的愛當中,和對方向自己溢出的愛當中,找到喜樂。」(參海斯丁氏編《聖經辭典》 (Hastings』Dictionary the Bible)第三卷第一五三頁)這就是神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