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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警進京抓記者 輿論壓力下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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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jsau 發表於 2008-1-9 13:4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8-01-09  ● 於澤遠(北京)

  遼寧鐵嶺西豐縣警察進京抓記者事件這兩天成為中國輿論的熱點話題。在輿論壓力下,前來抓人的西豐縣警察暫時撤離北京。有評論指出,中國一些地方的司法人員幾乎成了領導幹部的家奴,這起事件如何收場,是對中國法治水平的一次檢驗。

  法制日報社主辦的《法人》雜誌1月1日發表編輯部主任朱文娜采寫的報道《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因報道對中共遼寧鐵嶺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不利,西豐縣公安局以涉嫌「誹謗罪」為由對朱文娜立案調查,並於1月4日派人到北京《法人》雜誌社拘傳朱文娜。

  西豐縣抓捕朱文娜小組成員包括中共西豐縣委宣傳部部長李福祿、西豐縣政法委書記周靜宇和兩名警察。1月4日下午,李福祿一行人來到位於北京望京花家地的法制日報社,要求拘傳朱文娜,但沒有找到朱文娜本人,他們表示1月7日將再來拘傳朱文娜。

  據《新京報》、《中國青年報》等媒體報道,7日早上8點,多家媒體記者在朱文娜辦公室等待,但是一直到中午12點,李福祿等人卻沒有出現。李福祿隨後在接受媒體電話採訪時聲稱自己和周靜宇早在6日就回到了西豐縣。

  李福祿宣稱,他們抓捕朱文娜的所有手續都是完備的,但他否認抓捕朱文娜和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有關。

  加油站被當局強拆

  商人表不滿卻遭通緝

  《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的主要內容是,2006年,西豐縣商人趙俊萍擁有的沈豐加油站被列入拆遷範圍。西豐縣拆遷辦委託縣房產局房產評估事務所對沈豐加油站評估,評估值為364萬元(人民幣,下同,約74萬新元),但開發商不同意。縣拆遷辦組織第二次評估,價值劇減為22萬元。趙俊萍則不接受二次評估的結果。

  2006年5月,沈豐加油站被強制拆除。趙俊萍先後到多個部門反映此事。2007年2月28日,縣委書記張志國表態:不能給趙俊萍補償;趙俊萍的兩個加油站(另一個加油站與拆遷無關)都不準開業;要把趙俊萍的企業從西豐縣地圖上抹去;和縣裡對著乾沒有好下場,要用公安力量對趙俊萍採取措施。

  牛皮癬-魚鱗病斷根突破

  老公:陽痿早泄怎麼辦?

  白髮--脫髮--怎麼辦?

  哮喘支氣管炎國際新成果

  2007年3月3日,西豐縣公安局聲稱接到「舉報」,反映趙俊萍的自選商場涉嫌偷稅,對趙俊萍立案偵查,並在縣電視台播發通緝令,通緝趙俊萍。

  正在瀋陽治病的趙俊萍激憤之下編了一條簡訊,發給西豐的部分領導幹部:「遼寧西豐有大案,案主姓張是正縣,獨霸西豐整六年,貪贓枉法罪無限。大市場案中案,官商勾結真黑暗,烏雲籠罩西豐縣……」

  簡訊發出的當天,西豐縣公安局「根據縣領導指示」以涉嫌誹謗罪將參與發簡訊的趙俊萍二姐等人抓捕。

  2007年12月28日,西豐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趙俊萍犯偷稅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犯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7萬元。

  2008年1月2日,朱文娜的報道在網路上被廣為轉載,輿論普遍質疑西豐縣對趙俊萍的判決。

  中共西豐縣縣委、縣政府1月6日向《法人》雜誌社出示一份聲明,認為趙俊萍的「誹謗」已經「嚴重危害社會秩序」,達到公訴範圍。

  但是,作為誹謗案受害方,張志國本人在案件審理中卻沒有出具任何證言。趙俊萍代理律師高義寶說,張志國沒有主動向司法機關出示證據,更不用說以受害人或證人的身份出現在法庭上。

  《中國青年報》的評論認為,與前段時間發生的稷山誹謗案、志丹簡訊案、重慶彭水詩案等不同的是,這次西豐抓捕記者案中公權力的濫用,已經超出縣委書記可控的「縣域」,延伸到所有報道「誹謗案」的記者群體上。可以肯定的是,不受節制的公權力一旦被濫用起來,遠比人們想象的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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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說兩句 發表於 2008-1-9 15:46 | 只看該作者

這起事件如何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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