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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日寇賣命的「台籍日本兵」悲慘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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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獨一身 發表於 2007-12-11 06:3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曾經有20多萬名"台籍日本兵"
   
    台灣在1895-1945年之間遭日本殖民統治。半個世紀的殖民統治中,台灣不僅是日本榨取經濟資源與勞動力的主要對象,更成為日本軍國主義進兵南洋最重要的整補基地。雖然台灣在日本侵略戰爭過程中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但台灣人民真正投入戰事卻是戰爭後期的事。
   
    早在日本發起侵華戰爭之後,統治當局就開始徵調通曉漢語的台灣人到大陸擔任軍夫與通譯,但由於統治當局對於與大陸同文同種同國的台灣人是否願意為日本帝國打仗並無十足把握,因此一直不願徵調台灣人上大陸戰場。一直到珍珠港事件爆發后的1942年4月,日本才正式在台灣推行陸軍志願兵制度。從1942~1944年,日本以"志願兵"名義在台灣徵集了1.8萬多名台灣人,其中分派到陸軍有6000多人,海軍有1100多人。
   
    除了台籍漢人外,日本人也徵召台灣原住民部落成立"高砂義勇隊",派赴南洋各地參戰。這些名為自願實為徵召的原住民士兵共有 6000多人,被分成7個梯次送往前線,戰爭結束后能夠回到家鄉者不到40%。
   
    隨著戰事吃緊,兵員消耗激增,日本殖民當局終於在1944~9月開始對台灣人實施徵兵制度。根據戰後日本政府所發表的統計數字,二戰期間被送上戰場的台灣人總共有207183人,其中成為正式軍人的有80433名,其餘126750人則為軍屬或軍夫。當戰爭結束之時,共有 30304人戰死,其中有26人是在戰後被盟軍以戰犯身份審判處死。
   
    當兵才可享受與日本人同樣的待遇
   
    殖民統治下的台灣人-直被視為次等國民,反抗日本當局的行動也未曾間斷。但為何在日本發動對外侵略戰爭之後,台灣人卻甘願為天皇到戰場上送死?以今日角度觀之,實在不可思議。但如果了解當時日本在台的統治政策,就不難發現,這其實是日本"皇民化"政策與軍國主義思想雙重影響的結果。
   
    首先是"皇民化"運動的影響。殖民時期的日本政府為了消弭台灣人民的反抗意識、鞏固殖民統治,因此大力推行所謂"皇民化"政策,企圖將台灣人改造成在精神與行為上對日本帝國完全效忠的臣民。
   
    1936-1940年間擔任台灣總督的海軍上將小林躋造更將"皇民化、工業化、南進基地化"定為日本統治台灣的三大原則。1937年,小林總督為了切斷台灣與大陸的文化聯繫,下令各報紙廢除中文欄,並強迫關閉民間傳授中國語文的漢文書房,1940年更宣布禁止慶祝農曆新年,並以紀念日本建國2600年為由強迫台灣人改換日本式姓名。 1941年,台灣總督府將日本近衛首相仿效德國納粹黨組織所成立的"大政翼贊會"模式搬來台灣,成立"皇民奉公會",大肆宣傳"台灣島民作為日本帝國臣民,必須獻身以實現(對外侵略)國策"的謬論。為了達到戰爭動員的目的,全台灣住民都被納入"皇民奉公會"組織里。當時除了各級行政單位均設置"奉公會"、"奉公班"外,殖民當局還組織"產業奉公會"、"文學奉公會"、"挺身奉公會"等團體,連女性也被要求參加"愛國婦人會"、"梗桔俱樂部"等外圍組織。由於當時台灣已正式實施6年義務教務,且台灣兒童就學率已達73.31%(其中男童80.85%,女童60.94%),因此日本殖民當局能利用教育對台灣人洗腦,灌輸其必須效忠日本天皇、支持對外聖戰的思想。
   
    其次是日本軍國主義的影響。日本自明治維新以來,標榜富國強兵,軍人在社會上備受尊崇,也享有許多平民沒有的特權。只有日本人才有機會享有此種"榮譽"。台灣人雖不必服役,但卻隨時可能被徵調為地位更低下的軍夫、軍屬。因此在台灣人中普遍認為只有當兵才能不被歧視,可享受與日本人同樣的待遇。因此當志願兵制度一頒布,台灣人無不踴躍報名。據一位前台籍志願兵簡傳枝老先生回憶, 1942年第一次招募志願兵時,全島竟有43萬人報名,經過嚴格篩選后只有502人獲得錄取,可見競爭之激烈,落選者甚至有人想不開而自殺。他說,當時參軍的目的只是想與日本人平起平坐,一點也沒想到要侵略其他國家,更沒想到戰爭後會被日本與國民黨政府當作棄兒,數十年無人聞問。
   
    為了吸引原住民參加"高砂義勇隊",日本政府甚至在1941年拍了一部以原住民部落為背景的"愛國"電影《沙鴦之鐘》,邀請日籍女星李香蘭擔綱演出。1943年日本駐台總督長古川清也特別到屏東大武原住民部落,表揚返鄉之"高砂義勇軍"。當時獲接見者引為無上光榮。  
   
    "台籍日本兵"權益長期被忽視

1945年國民黨政府接收台灣之後,刻意忽略這些在思想上深受日本影響的"台籍日本兵"權益。許多身陷南洋的"台籍日本兵"都是在戰後兩三年才輾轉回到故鄉的,而部分滯留在大陸的"台籍日本兵"更是莫名其妙地被改編到國民黨軍隊,參加內戰。至於在二戰期間戰死的2.8萬多名"台籍日本兵"牌位則被收容到日本靖國神社,其中包括前"總統"李登輝的大哥李登欽(日文名岩里武則,1944年戰死在菲律賓呂宋島)。僥倖生還返鄉的"台籍日本兵"由於失去日本國籍,未獲得任何賠償。
   
    直到1974年12月,一位前"高砂義勇隊"士兵史尼旺(日文名中村輝夫)在印度尼西亞摩露泰島的原始森林中被發現而救出送回台灣,"台籍日本兵"問題才開始受到世人重視。自1977年起,仍然在世的原"台籍日本兵"在留日台灣同鄉會等團體協助下,展開對日本政府要求補償金運動。經過多年纏訟,日本政府才在1988年決定以議員立法方式對在二次大戰期間戰死或重傷的台灣人,支付200萬日元撫恤金。相對於日本人至少可領 4000萬日元,差別甚為懸殊。
   
    欠餉與軍郵儲金問題是接下來雙方爭執的焦點。
   
    二戰期間日本在各地廣設野戰郵便局(野戰郵局),讓軍人直接將薪水存人郵局個人賬戶,軍人因為上前線不方便,也會將身上多餘的錢存進去。這種錢稱為郵便儲金。戰後因為通貨膨脹等因素,日本竟然片面宣布停止儲金歸還。在"台籍日本兵"團體強烈要求下,日本政府正式將欠餉、軍郵儲金、郵局存款、簡易保險、年金5項稱為"確定債務",表示將予以賠償。但對於日本強迫台灣人購買的舊德國馬克債券、慰安婦索賠仍拒絕受理。所謂德國舊馬克債務,起因是一次大戰後戰敗國德國發行大量馬克債券賠償日本。日本在1923年關東大地震後為了賑災,再將其轉賣給台灣人獲利。估計當時台灣有3萬個家庭購買。如果以20世紀60年代日本賠償韓國時的1馬克兌換 0.3美元來計算,目前還在台灣的舊馬克債券約值200億美元。
   
    1994年,日本國會立法通過將 5項"確定債務"按照面額120倍補償。此一數字是根據通貨膨脹計算的,但"台籍日本兵"卻以稻米價格為基準,算出日本應付出的補償倍數是7000倍,兩者差距太大。故當日本政府片面宣布此一賠償辦法后,多數"台籍日本兵"並未出面領取。此一爭議至今仍無結果。
   
    "台籍日本兵"與"高砂義勇隊"都是時代的悲劇,很難以親日與仇日的簡單兩分法來看待他們。他們只是劇變時代中的小人物,無力主宰自己的命運。
前方是絕路 希望在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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