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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苦短,離個婚吧! (散文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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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t 發表於 2007-12-7 10:0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之前曾看過有關芝加哥兩名專打離婚官司的律師推出的廣告「Life』s short, Get a divorce.」的報道,「人生苦短,離個婚吧!」這短短八個字,看似很輕鬆,其實很多離婚事件的背後,都隱藏著讓人難以輕鬆的故事。隨著生活節奏不斷加快,現代人的婚姻觀念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許多閃婚又閃離的故事也常見於報端,前段時間還聽一個朋友說,她那已80多歲高齡,一輩子生長在鄉村的奶奶,也來響應時尚,吵著要和她同樣80多歲高齡的爺爺離婚。難道,兩個人的感情和一段共同經營的婚姻真的是只需到民政局簽個字就可結可離這麼簡單么?

     眾所周知,做生意是需要用心經營才會有所收穫的,其實,婚姻同生意一樣,都需要用心經營,否則一樣會變得枯燥,一樣會荒廢,一樣會賠本。劉德華的《笨小孩》中有一句這樣的歌詞:「媽媽說真心愛會愛得很精彩」。相信踏上紅地毯之前,兩個人一定也曾經真心地愛過,也曾經「精彩」過,通常來說,婚姻的開始都是以兩個人深厚的感情為基礎,雖然辦理結婚的程序不會太複雜,雖然那只是兩本小小的不太顯眼的紅本本,但至少見證了一份感情,一份承諾。相信,結婚的時候,每個人都是懷著美好的願望,美麗的憧憬和要與他(她)廝守一生的決心的。在這當中,有很多很多人確實在婚後生活在甜蜜與幸福里,也有一些人因為在共同生活的過程中發生了這樣或那樣不和諧的插曲,導致事與願違,不得不分道揚鑣。



按理說夫妻之間不應該有無法調和的矛盾,即使偶爾鬧點矛盾,也屬正常。就像老話說的:「天上下雨地上流,小兩口打架不記仇,白天吃的一鍋飯,晚上睡的一個枕頭」。在生氣的時候,我們或許會暫時失去了理智,或許會說過一些讓對方傷心的話,做過一些讓對方傷心的事情,但如果我們總是想著對方的缺點,就會永遠走不出自己的思維,而這種偏執的想法,也會蒙蔽了自己的眼睛,看不到對方的優點,看不到對方的付出,也完全想不起從前溫馨的點滴。



     相濡以沫是一種被稱之為浪漫的情感,我們要做的就是爭取和最愛的人相濡以沫,在現實中,卻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機緣遇到一個完全適合自己的彼此相愛的人,但我們至少可以做到好好把握和珍惜現在所擁有的。我們可以在愛情和婚姻的經歷中慢慢地學會包容與體諒,善待與妥協,出現矛盾時,及時溝通化解,爭吵時,試著就事論事。既然緣分讓彼此相識相知相戀相愛相伴,那麼,請不要辜負緣分的好意,不要輕易地放棄愛情,放棄婚姻 。



一般來說,對於一個孩子的成長或者心理發育而言,對其影響最大的是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死亡,其次就是父母離婚。對於父母而言,配偶是可以一次或者多次選擇的,從這樁婚姻里解脫出來,也許很快就能遇到另一段戀情,投入到重新尋覓的幸福生活中;但孩子卻無法選擇自己的父母,這種分離的裂痕如果處理不當,也許會影響孩子的一生。當然了,如果兩個人確實沒有了感情,確實到了無法調和的地步,確實沒有了再繼續一起生活的必要,我也不贊成為了孩子而勉強維持婚姻,大家乾耗著也於事無補,那樣只會令到家庭里的每一個人都無法輕鬆愉快地生活。在婚姻無法挽回的情況下,無論是以愛的名義,還是以作為父母的責任與義務的名義,都要多方面為孩子考慮,盡量將離婚對孩子造成的影響減到最低。



所以,我改了一下這句廣告詞:請不要輕率地結婚,更不要輕率地離婚,結婚和離婚都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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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7-12-7 10:12 | 只看該作者
別輕易說愛,也別輕易說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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